伊甸园里的婚姻与爱情(3)见证

作者:利百加姊妹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
伊甸园里的婚姻与爱情(3)[db:摘要] 文/杨敬 八、“离开父母”的必要性 对于素来讲究“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人来说,“离开父母”是骇人听闻的,四书五经容不下“离开父母”的刺耳...

伊甸园里的婚姻与爱情(3)[db:摘要] 文/杨敬
八、“离开父母”的必要性 对于素来讲究“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人来说,“离开父母”是骇人听闻的,四书五经容不下“离开父母”的刺耳,唐诗宋词担不起“离开父母”的沉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离开父母”却又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可以暗里做却不能明着提,谁提“离开父母”,谁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挑战传统的狂徒,罪大恶极的叛逆。 然而,《圣经》却在《创世记》、《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以弗所书》里四次提到“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神是命令人类注重孝道的神,《圣经》中讲孝敬父母的地方有十三处之多,“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既然如此,神为什么还要让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呢? 那是因为神把夫妻关系当成所有人伦关系中的第一关系!任何在婚姻中摆错优先次序的人都得付出代价。为什么中国人的婚姻质量很差?因为中国人普遍忽视婚姻,有的重孝道,把父母当做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后裔,把子女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义气,把朋友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还有的重江山、重事业、重金钱……在这些重要的东西面前,婚姻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无论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壮举,还是《三国演义》中刘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谬论,都把婚姻当成了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在这样的传统文化中浸淫已久,中国人的婚姻怎能不出问题呢? 然而在神这里,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仅次于神。任何妨碍二人世界的不利因素都必须首先治理,于是乎,辛苦一生的父母首先被“治理”掉了,因为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他们必须从父母的岗位上退休,转而去学习做儿女的朋友。 要“离开父母”,就得彻底,不能拖泥带水,不仅要在空间上离开,精神上离开,经济上离开,还要在思想观念上离开,在生活习惯上离开。这样做,虽然有些不合传统,有些不近人情,但是这对父母和儿女双方都大有好处,既能让辛苦操劳了一生的父母得到一个宁静的晚年,享受他们的二人世界;又能让小两口得到一个自己适应、自己磨合、自己成长的空间,还能防患于未然,将婆媳冲突和翁婿矛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九、十诫里为什么不提夫妻关系?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神是婚姻的设立者,神是婚姻的守望者,神是婚姻的祝福者。《圣经》以婚姻来比喻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称此为“极大的奥秘”(弗5:32)。 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夫妻关系这么重要,那么十诫里为什么不提夫妻关系?这确是个尖锐的问题。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十诫的具体内容吧: 据《旧约.出埃及记》记载,“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然后就是著名的“十诫”:①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②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③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④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⑤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⑥不可杀人;⑦不可奸淫;⑧不可偷盗;⑨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⑩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17)。 这十条诫命,前四条着重人与神的关系,后六条则着重人与人的关系。在论述人与人关系的六条诫命中,一句也未提到夫妻关系,却把孝敬父母放在了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第一位。这确实容易引起疑问,神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让人爱妻子,不爱父母,还是爱父母,不爱妻子?或者像中国儒家文化那样片面突出孝道,却无视夫妻感情? 其实这是一个毫无心肝的伪问题,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我们的头脑已经由于太聪明而变得僵化、冰冷了。对于十诫,耶稣作过这样的总结:“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40)“爱人如己”既然包括爱一切人,甚至包括爱自己的仇敌(路6:35),当然更应包括爱自己的父母和配偶。 其实仔细分析这十条诫命,我们会发现,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六条诫命中,每一诫都说到了人对婚姻、对配偶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诫孝敬父母,当然包括孝敬岳父岳母,孝敬公公婆婆,夫妻双方都把自己的父母和对方的父母一碗水端平,可以大大减少家庭矛盾,稳定家庭关系,加深夫妻感情。想一想吧,神告诫人“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利末记19:32),一个人如果连陌生的老人都能如此尊重,还怕他(她)不孝顺自己的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还怕他(她)不爱自己的配偶吗? 第六诫不可杀人,可以保护夫妻双方的人身安全,使他们避免在婚姻中受到行为上的暴力、语言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暴力威胁。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15)。显而易见,当一个人在心里恨自己的配偶、对他(她)生气发火时,他(她)已经犯下杀人罪了,要想制止这种罪恶,只能管好自己的嘴,“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以弗所书4:29),争取让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25:11)。第七诫不可奸淫,则更能体现神在保护婚姻方面的良苦用心。现代人不以淫乱为耻,反以淫乱为荣,即使不以为荣,也对淫乱司空见惯、麻木不仁,可是神却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32);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以弗所书5:4);“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马可福音10:12)。 如果男人女人都能遵守这些诫命,从言语行为到心思意念都圣洁起来,世界上还会有那么多彻夜不归的丈夫、那么多红杏出墙的妻子吗?还会有那么多破裂的家庭、那么多破碎的心灵吗? 至于第八诫不可偷盗,也跟婚姻密切相关。想一想吧,假如一个人犯了偷盗,被抓去坐牢,谁来照顾他(她)的配偶、陪伴他(她)的配偶呢?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也是对婚姻的保护,不让人作假见证,就是不让人说谎。众所周知,许多人以谎言为食、以谎言为生,信奉“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人生哲学,很多人每天都在谎言中生活,不说谎的日子,实在连一天都没有。一个人到了这步田地,周围的人只好跟着上当受骗了。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谎言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别人,而是他(她)的配偶。如果人人都不再绞尽脑汁编造谎话、维持谎话了,配偶还会整天想着当侦探吗? 最后一诫不可贪心,神更加直截了当地警示人类,不要“贪恋人的妻子”,人只要靠着神的力量安于本位,知足常乐,肯定不会对自己的配偶挑三捡四,把婚姻搞得污七八糟。 十诫里不直接提夫妻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6)。一个正常人,根本用不着别人专门给他讲自己要爱自己的道理,用不着别人给他教如何爱自己的技巧。一个人爱自己的配偶就是爱自己。这是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正因为这个缘故,十诫里没有直接告诫人“应当爱自己的配偶”。 十、幸福婚姻的“八一原则” 让我们再回过头来体味一下“二人成为一体”这句经文。 神是一夫一妻之婚姻的缔造者,神是一夫一妻终身制的缔造者。 神设计的婚姻遵循这样的原则:“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总共“八个一”。这八个“一”,你无论违反了哪一条,都会导致神人共愤、损人害己的严重后果。如果把一男一女改成一男二女、二男一女,把一夫一妻改成一夫多妻、多夫多妻,别说圣洁公义的神会震怒,法院会追究当事者的重婚罪,就连街坊邻居也会戳破脊梁骨。 既然夫妻“二人成为一体”,理所应当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地过下去,假如把一心一意改成三心二意、半心半意,把一生一世改成一年半载、三年五载,后果也将不堪设想。由于罪的败坏,人性当中,都有一个黑暗的空洞,每一个人都希望尝新鲜、寻刺激,每个人都喜欢逃避责任。多少人把婚姻游戏化,多少人把婚姻项目化,多少人把婚姻垃圾化……由此导致的婚姻悲剧一直呈上升趋势,到最后,受到最大损害的还是妇女儿童。而我们知道,受害者也会变成伤害者,有朝一日,这些受害者反戈一击,其能量将比当初伤害他们的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是多想想神在婚姻中的旨意吧: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 “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玛拉基书2:15) 十一、圣洁到“无耻”的地步 在道貌岸然、分别善恶的人类社会里,“无耻”是一个有着极强杀伤力的贬义词。 可是在创世之初的伊甸园里,“无耻”是一种自然状态,一种正常状态—甚至是一种圣洁状态。因为那时的人与罪是绝缘的,婚姻与罪也是绝缘的,而没有罪,羞耻又从何而来呢?没有罪就没有羞耻。羞耻只是人对于罪的一种恐惧,一种逃避,一种遮蔽,一种尴尬,一种反应。羞耻,说明人心里有一些不便在阳光下暴露出来、不敢在阳光下暴露出来的东西,人无法坦荡,人无法磊落。这种见不得人的东西往往令人联想到老鼠、蟑螂、臭虫之类一见到光马上逃之夭夭的小生物。 羞耻是这样一种东西,一方面让人为本来不应该羞耻的东西感到羞耻,另一方面又让人对应该感到羞耻的东西感到艳羡,这种暧昧的心理可以用“笑贫不笑娼”来形容。打个比方,如果你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你给老人家让了座位,可是多数人不想让座,你会感到有几束异样的目光在盯着你,让你脸红心跳,似乎你做的是一件坏事,而不是好事;如果你进入一群吸毒者中间,大家都会吸毒,你不会吸毒,大家白眼看你,冲你起哄,你也会感到莫名的羞耻,似乎你特别愚蠢、特别落伍。 有一天,一个婚姻美满幸福的人误入离婚俱乐部,起初大家对他还挺欢迎,等知道他还没有离婚的实情后,所有的人都歇斯底里地取笑他:傻冒儿,怎么还没离?他羞耻得恨不能一头钻进地缝。 羞耻是从罪恶中长出来的毒蘑菇。如果你感觉到羞耻,证明你已经置身于某种罪恶之中,不是你自己身上存在着罪恶,就是你所置身其中的环境存在着罪恶,更多的情形则是,无论你自己身上,还是外界环境中间,都弥漫着罪恶的气味。 在神所创造的伊甸园里,却不是这样。亚当和夏娃“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亚当和夏娃的婚姻是高质量、高信任度的,亚当的手机里没有秘密,夏娃的日记本也没有拉锁,夫妻双方彼此也没有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更不曾狡兔三窟地设几个秘密帐号。这两口子完全坦诚相见,甚至对彼此的每一个汗毛都非常熟悉,二人身上和心里都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地方,他们所生活的环境中也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物,所以他们二人没有任何的羞耻感。 那个时代,人类还没有被罪恶的文明、罪恶的文化所污染。那个时代,罪还没有侵入人类,“自我”还没有变得令人生畏、令人乏味。人类不仅无所羞耻,也无所恐惧。 十二、结语 学习《圣经》,回顾伊甸园中那个未被罪玷污的遥远时代,不由让人感慨万端: 如何才能回归伊甸园,找到那个时代的男人女人,变成那个时代的男人女人,得到那个时代的婚姻,享受那个时代的爱情?如何才能让我们疲惫的心在婚姻当中得到安全,得到安慰,得到安息?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思考过这个问题,然而所有的思考都注定缘木求鱼,因为所有与《圣经》不合的道理都是人本主义的,都立足于人的眼光、建基于人的眼光、受制于人的眼光,最大作用就是瞎眼领路,领着瞎子掉到坑里。 其实,关于婚姻问题的全部答案,都已经写在《圣经》里了。 杨敬 中国大陆基督徒作家。=====================《生命季刊》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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