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集十字架与自我
2019-04-30
十字架与自我 十字架与自我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498 更新时间:2007-6-3 21:36:26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马太福音16:24
在探讨这节的主题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这句话中的一些词。「若有人」:指所有想与耶稣的门徒同行,并且想聚集在祂旗帜下的人们而言的。
「若有人要」:是一个份量很重的希腊词,它不仅指愿望,而且也指满有决心去达到目标。「跟从我」:如同一个仆人服从他的主人、一个学生服从他的老师、一个士兵服从他的长官一样。
「舍」的意思是「完全地舍弃」。
舍己,就是舍去人有罪和败坏的本性。
「背起」:不是被动地去承受或忍耐,而是主动地去承担,积极地去接受。
「他的十字架」:这被世人嘲笑、憎恨,但却是一个真正基督徒的显著标志。「跟从我」的意思是象耶稣一样生活--荣耀上帝。
这一经文的下文是最庄严、也是最令人感动的部份。主耶稣第一次向祂的使徒宣布祂将要蒙羞死去(21节)。彼得大吃一惊地说道:「主,可怜你自己吧!」(22节)这表达了世人对此事所持的态度。世俗的人所追求的是私利、自我庇护;「自我拯救」,正是这种观念的概括。但基督的教义不是「自我拯救」而是「自我牺牲」。
耶稣从彼得的劝告中意识到了这来自撒旦的诱惑(23节),于是祂立即抵挡这一诱惑。祂转身对彼得说:祂不仅「必须」去耶路撒冷受难,而且祂的每一个跟随者都也必须「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24节)。在此「必须」这一词所表达的「迫切性」在这两种情况之下是相同的。基督的十字架是罪人唯一的中保,但在生活中所有的基督徒都必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什么才是一个基督徒呢?是不是世上参加教堂礼拜的任何教友都算基督徒呢?不是。是不是一个信奉公认之教条的人?不是。是不是一个遵循一定行为模式的人?也不是。那么,怎样的人才是基督徒呢?基督徒是舍弃自我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的人(歌罗西书2:6),是担负基督的轭,并学习祂的温顺和谦卑的人(马太福音 11:29)。也是被召与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哥林多前书1:9),现在与主一同顺服和受苦,今后永永远远与祂一同得赏赐和荣耀的人。
属于基督同时又为自己生活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做错。耶稣说:「凡不背他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7)。祂一再声明:「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福音10:33)。
基督徒的生活以舍弃自我为开始,并以治死自我而延续(罗马书8:13)。当耶稣恩召扫罗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主,你要我做什么?」基督徒的生活可比喻成「赛跑」。神告知赛跑者:「当放下各种的重但,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希伯来书12:1)「罪」是指热哀于自我,并且顽固地想要走自己的路(以赛亚书53:6)。追随耶稣基督是摆在基督徒面前最伟大的目标、最终的归宿和最艰巨的任务。「祂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他脚踪行」(彼得前书2: 21),而且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罗马书15:3)。通向这伟大目标的路上有很多障碍,主要的障碍就是自我。因此我们必须舍弃自我。这也是跟随耶稣的第一步。
对人来说,「舍己」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舍己意味着完全否认人自己的义;意味着不再依靠自己的行为换得神的悦纳;意味着完全地接受上帝的公义裁决:「我们所有的义(即我们最好的行为)都象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6)以色列在这一点上失败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马书10:3)。这与保罗所宣讲的截然不同,保罗说:「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腓立比书3:9)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智慧。「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马太福音18:3)「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以为通达的人。」(以赛亚书5:21)「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马书1:22)圣灵在一个人的灵魂中有效地运行福音是为了「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们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5)所以每一个基督徒应记住一句智慧的箴言:「不可依靠自己的聪明」(箴言3:5)。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能力。意思是「不靠着肉体」(腓立比书3:3),心甘情愿地顺服基督智慧的教训:「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彼得就是在这点上失败的(马太福音26:33)。
「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言16:18)由此可见重视哥林多前书10:12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拥有强大属灵力量的秘诀在于:认识到我们本身的无能(参看以赛亚书40:29;哥林多后书12:9)。「所以让我们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提摩太后书2:1)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意愿。没有得救的人会常常说这样的话:「我们不愿意这个人做我们的王」(路加福音19:14)。但一个基督徒的态度应该是「因我活着就是基督」(腓立比书1:21);以此来荣耀、喜悦、侍奉主。舍弃我们自己的意愿意味着要注意腓立比书二章五节的劝戒:「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这句关于舍弃自己的意愿的话又在六到八节得到进一步阐述。圣经又告诉我们:「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哥林多前书6:19-20),这是一个实在的认识。因此我们的态度应该象基督的一样:「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马可福音14:36)。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舍弃自己肉体上的欲望。曼顿(Thomas Manton)说道:「一个人的自我就是一打偶像」,必须唾弃这些偶像。非基督徒是「专顾自己的人」(提摩太后书3:2)。但那被圣灵重生的人会重复约伯所说的话:「我是这样的卑微」(约伯记40:4),「我实在厌恶我自己」(约伯记42:6)。关于非基督徒,圣经这样写道:「他们只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立比书2:21),但关于上帝的圣徒,经里却这样记载:「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示录12:11)。上帝的恩典「教训我们除去不虔诚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提多书2:12)。
基督要求祂所有的跟随者的舍己是指毫无保留、无一例外的舍弃,意思是:「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马书13:14)。舍己是要持续不断地去实践,而不是偶尔做做,正如路加福音9:23基督所说:「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随我」。
舍己应出于自愿,而不是出于勉强;是高高兴兴地去做,而不是勉勉强强地去行,如歌罗西书3:23所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全心全意地去做,象是为主做的,而不是给人做的」哦,那些把上帝的准则降低的人是多么的邪恶啊!那些自负地声称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会被祂的准则所谴责,因为他们所追求的只不过是那种随意的、只求肉体之欢的世俗生活!
「背起他的十字架」,这里并非把十字架当作一种信心的目标,而是指一种心路历程。当罪的罪债因耶稣宝血的掩盖而被上帝赦免时,罪人也就因着信得到了称义的恩惠。但实际上,只有「效法祂的死」(腓立比书3:10),我们才能享有祂钉十字架为我们带来的成圣果效。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真正把十字架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在它的法则指导下调整我们的生活,那么我们才能战胜我们本性中那些根深蒂固的罪的势力。
没有死就没有复活;没有「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哥林多后书4:10)也就没有实际的新生活。这「十字架」是基督徒的标志和证据。如何分辨一个人是否是耶稣的真正追随者,不但要看他的信经是什么,而且要看他的「十字架」是什么。
在新约圣经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确认无疑的实在。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儿子第一次来到世界不是为了审判,而是为了拯救;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救赎。祂满怀着恩典和真理来到世界。那时祂不断地服事人:帮助需要帮助的,喂饱饥饿的,治愈有病的,释放被恶魔所附的,使死了的复活。祂满怀着无限的怜悯,如同羔羊那样温顺,那样清白无罪。大喜的信息也随着而来。祂寻找被人赶出的,向穷人布道,但不轻视富人;祂赦免罪人。可世人又是怎样接纳祂的呢?又对祂报以什么样的欢迎呢?他们「藐视并且厌弃」祂。(以赛亚书53:3)。于是祂说:「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他们渴望流祂的血。他们不满足用通常的办法处死祂。他们要求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于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对耶稣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实人没有改变过肤色,豹子没有改变过斑点一样,世人丝毫未变,他们仍公开敌视耶稣基督。因此圣经写道:「凡想要与世人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各书4:4)直到我们离弃世俗的那天,我们才有可能与基督同行,才有可能与基督相交。要与基督同行就要分担祂所受的凌辱。「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去,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希伯来书13:13)。这就是摩西所做的。(看希伯来书11:24-26)我所行的越是与耶稣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误解(约翰一书3:2),就越被他们嘲弄和憎恨(约翰福音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圣子相交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背负起」我们的「十字架」意味着我将坚忍因拒绝「效法」这个世界(罗马书12:2)而招致的仇恨。但当我沐浴于救主的微笑中时,这世间的非难又算得了什么?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着心甘情愿地把生命交托给主。对于恶人来说,耶稣的死是他们操纵的谋杀;但对耶稣本身来说,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献身,把自己的生命作为祭献给上帝。同时,他这样做也是对上帝的顺服。在约翰福音十章十八节里基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为什么祂要这样做呢?紧接下来的话语告诉了我们这样做的原因:「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十字架是基督的顺服最完美的证据。因此,祂是我们效法的楷模。我们再一次从腓立比书二章五节看到:「你们应当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在以下的记述中我们看到父所爱的子取了奴仆的形像,而且「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现在基督徒的顺服应当与耶稣的顺服一样──是自愿的、欢喜的、毫无保留的、持续不断的。
如果顺服导致了羞辱和苦难、指责和损失,我们一定不要退却,而是要象坚石一样去面对。十字架不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标,门徒身分的标志,也是管理基督徒生活的准则。「十字架」代表着对主的服从和奉献:「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做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罗马书12:1)「十字架」代表着为别人服务和遭受苦难。基督为多人舍弃他的生命,所以祂的跟随者也应该心甘情愿地做同样的事:「我们也应当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3:16)这是基督受难带给我们的必然结果。我们被要求照主所行的去行,成为祂苦难中的同伴,在祂的事工中成为同工。因为耶稣「虚己」(腓立比书2:7),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马太福音20:28),所以我们也须如此。因为祂不求「自己的喜悦」(罗马书15:3),所以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们也必须如此:「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体之内」。(希伯来书13:3)
「凡要救自己的生命,必丧掉生命:凡是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6:25)类似的话语我们还能在以下的经文中找到:马太福音10:39;马可福音8:35;路加福音9:24;17:33;约翰福音12:25。当然,象这样的重复是为了让我们注意基督这一说法的重要性。
藉着基督的死,我们才能得以永生(约翰福音12:24),我们也必须如此做(约翰福音12:25)。我们要象保罗那样能说出这样的话语:「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使徒行传20:24)在这个世上为满足自我而活的人,会永远失丧他们的生命;而那种恨恶私利并且服从主耶稣基督的,将要保守生命到永远。
一个年青的有着光明前途的大学生,响应主的呼唤,用自己的一生在印度的最底层居民中侍奉着主。他的朋友们说这是个多大的悲剧啊!是在浪费生命!是的,「失丧」仅是就这个世界而言的,但在即将到来的世界中,却会保守生命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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