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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的名片

2018-06-13

保罗的名片保罗的名片 《保罗的名片》经文:罗1:1“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 神的福音。” 前言:在人与人初次见面或是相互介绍时,都要礼貌的递上自己的名片。在名片上会注明,自己的名字、身份、社会地位、工作单位、职称等。保罗在写罗马书之前从未到过罗马;他要写信给罗马教会,他同样在罗马书一开始就递上了一张特别的名片,作为自我的介绍。那他会递上一张什么样的名片呢? 一.   保罗身份的介绍——耶稣基督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 “保罗”罗马名字,意:微小;原名扫罗(希伯来名字,意「向神呼求」、「呼求之果」)(徒7:58~60;8:3;9:1),得救后改称保罗(徒13:9)。A.仆人的归属——“耶稣基督的”(1)仆人是隶属主人的:与奴仆相对的字是‘主人’,而希腊文‘主人’这一个字是称呼一个人对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件物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保罗借用此语,乃是表示他不再是属于自己,乃是完全属于耶稣基督;完全委身于基督,顺服祂的差使和任命,甘心服事。基督徒就和保罗一样,是主的奴仆,因为我们是主耶稣用重价买回来的(林前7:23),我们是属主所有,而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另一方面,因为基督是我们的主人,所以我们当然有责任事奉祂。这种事奉虽然是当然的,是应当的,但却不像现代“奴隶”的观念,含有勉强和被迫去工作的意义;乃是对神爱的回应。所以基督徒的事奉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奉、也是甘心乐意的事奉。(2)仆人单单归荣耀于主:保罗是主耶稣基督的仆人,他所作的一切,包括他往罗马去的计划,和所写的书信,都是按着主的意思,而不是他自己的意思。例如:我是A的奴隶,A与B是相当亲密的朋友。有一天,我拿着一篮水果去敲B的门;B很高兴的接受。请问B要向谁表示感谢?不是感谢一个奴隶而是感谢A。奴隶作工是应该的,感谢、荣耀是当归给主人的。所以我们要思想,我们有否尽到责任、有否窃取上帝的荣耀。我们是让人看见我,还是让人单单看见主。B.仆人的特质—— “耶稣基督的仆人”“仆人”的原文是‘奴仆、奴隶’是指卖身失去自由的奴隶的意思。    (1)仆人是荣耀的:在旧约里,称呼某人是‘耶和华的奴仆’,含有这人乃不同于常人的意思;这词更是属于神伟大人物常用的字。例如:摩西是主的仆人、奴仆(书一2)。约书亚也是神的奴仆(书廿四29)。先知们有别于其它的人,最值得骄傲的名称是神的仆人,奴仆。(摩三7;耶七25)。因此自称是‘耶稣基督的奴仆’,也有引以为荣的意味。保罗称自己为耶稣的奴仆,正表明他承继先知、与众先知认同把自己放在与先知同等的地位。先知的伟大与荣耀就是因为他们是神的奴仆,保罗也是这样。(2)仆人是谦卑的:很多人会在名片上印满了光耀的头衔——「某某董事长、总经理、主席……」;但是,没有人会印上他的身份是「奴隶」。从旧约、新约来看「仆人」的使用,我们大概可以知道保罗在书信的开头,是很欢喜快乐的表明他的身分——「耶稣基督的仆人」、「耶稣基督的奴隶」。他把这名称用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不仅是觉得荣耀的,而且是谦卑的。如果我们依样画葫芦,却也可以学得惺惺作态。例如:教宗说:「我是基督的众仆之仆」。政客说:「我是人民的公仆,来服务百姓的。」牧师也可以很虚伪的说:「我是来服事弟兄姊妹,为人洗脚的。」大奋兴家爱德华滋在「论谦卑」中说:「有些伪君子为显明他的谦卑,就说自己「是圣徒中最小的」,「是贫穷可鄙的受造物」,甚至「比撒但还坏」。但是当人家用同样的话说他时,他立刻勃然大怒。这是假谦卑、真骄傲。」我们基督徒每一个地方,如果不是不断地被神的爱、神的主权、十字架所对付、破碎和建造的话,也会流于虚假和无力。 二.   保罗职份的介绍——奉召的使徒“奉召为使徒”A.职份的来源——‘奉召的’奉召:是‘蒙神呼召’的意思;含有被委派之意。(1)主权在神:也就是说他作使徒的职份,是根据神的召命,奉神差遣,作神的代表。也显明了此呼召的来源。保罗成为使徒,不是他自己选择的,乃是出于神的旨意;不是因为任何自己的功劳,乃是出于神的拣选。改革宗的学者,都从“奉召”一词要强调出神的主权,神的呼召一定有功效。神呼召保罗作使徒,他一定成为使徒。初看起来,似乎不应当从“奉召”一词太过强调出神的主权和效果;但其实,神是全能的神,没有甚么力量能拦阻祂的旨意,所以祂的呼召自然应当成就。(2)非为人意:唯有神自己立的、蒙召的才合他的心意。也只有神指定的人才可以来到神面前事奉神。(例:代下26:16-21乌西雅王烧香事件)那么我们要思考我们的事奉是出于谁呢?我们是不是神所呼召拣选的呢?我们是出于要有一份工作,或是父母的决定,或是教会需要的安排。还是出于人自己的其它的一切动机因素。例如:在如今中国教会中的圣职有三种不合圣经的方式:国家立的(三自教会居多),人立的(站山为王、任人唯亲),自己立的(骄傲自大、自策封号)。 B.职份的职称——‘使徒’使徒:是‘受差遣的人’的意思。(1)狭义的用法:使徒就是见证耶稣的人,单指着主在世工作时所拣选的十二个人。主复活以后,十一个使徒要一起拣选一个人代替犹大的职位,就是要补足这十二的数目(徒1:21-22)。拣选使徒的标准是:第一,常跟耶稣一起的第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第三,见证耶稣的受孕、降生、受洗、生平、受难第四,亲耳听过、亲眼看过,亲手摸过耶稣按照这个标准那现今有没有使徒呢?没有使徒的职份,但在教会中有使徒的功能。所以现今那些自称为是使徒的人是僭越了。(2)广义的用法:大概是指着初期教会中,多位从主领受特别使命的人。他们不在那十二使徒的范围之内,但他们在建立教会的过程中,作出了特别的贡献,如巴拿巴(徒十四14)、雅各(加一19)等。保罗很显然的是按此广义的用法,被召为使徒,但他却真正是蒙主呼召和差遣的,而且主亲自给他特别的使命,成为外邦人的使徒。同样我们每个基督徒都有使命,都是执行主大使命的门徒。保罗蒙召作使徒,见证耶稣。从永恒中来讲,祂在万有以先就计划、呼召、预定了保罗(罗八28-30)。从历史上来讲,保罗的得救信主和蒙召作使徒是一件事,而且是同时发生的。他在大马色的路上认识了耶稣,也领受了使徒的使命——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耶稣的名(徒九1-16、二十二3-16、二十六16-23)。在应用这段经文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就保罗的经历,说:每一个人重生得救之时,就是蒙召作传道人的时候。但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应当在得救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献给上帝。所以,蒙召不一定是作传道人、宣教士。当你得救成为基督徒的时候,就是你蒙召献给上帝的时候,以后你作的任何事情、工作都要因着主、靠着主、为着主在作。如保罗在(林前10:31)所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蒙召,也不是特别属灵的基督徒才会有的反应;而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有的。往往我们会觉得一个清楚的蒙召应该是有强烈的感觉,或特别的经历。事实上,基督徒的工作和职业就是蒙召——这精神是合乎圣经、路德和加尔文的神学。无论是生活与工作的蒙召,或作传道人的蒙召,二者应该是同等的严肃和神圣,那平安和喜乐也是一样的。 三.   保罗工作的介绍——传神的福音“特派传神的福音”A.工作原因——“特派” 特派:意「分别」、「分开」,有被特别分别出来的意思。这个字有两层的意思:(1)这词跟“法利赛”一名在原文是同一个字根,「法利赛」就是「分别」之意。保罗本是法利赛人;作为法利赛人,他必须从其它事务中分别出来,专心研究与教导神的律法;照样,保罗说:他在蒙召的时候就被分别出来,专作福音的工作,专心诠释与传扬神的福音。即只有一种工作他必须作,乃是传福音,而其它的工作,皆要「割断」。这是他的专职,故译「特派」。(2)这个字是用于当时凯撒大帝特别指派要达成某件事的大使,大有权柄;以后保罗把这个字用于自己和基督徒的身上,肯定为主传福音的人。例如:有点像是中国古时的钦差。B.工作内容——“传神的福音”(1)福音源头:‘神的福音’这词表明福音的性质,是出于神,借着神,并归于神的。神的福音是因神的爱而发起,因神的旨意而安排,因神的大能而成全,使神的义得着彰显,使感谢归于神。当我们讲「神的福音」,不是在讲这是「关于神的」;而是说,这福音是「神所计划、构思、执行、作成的」,福音的源头就是「神」。既然福音的源头是神,那么传福音就不能是偶而为之的事,因为神已经把我们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加一15),专一的为着尽传福音的本职而活。所以,做为神的儿女传福音才是我们的正业,而非副业。正如保罗在(林前9:23)所说的:“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使别人也能同得这福音的好处。”(2)福音内容:“福音”喜信,好消息。这词的重点通常是在他的内容、福音的信息。如果是福音的信息,当然要借着传讲,才能叫人知道。福音工作不能只注重传,而忽略福音的内容;但同时也不能忽略传讲的动作。在罗1:2-3论到“神的福音”就说得更清楚了,福音的内容就是耶稣基督。这福音是神在永恒中的计划,是耶稣基督在历史中的成就,是圣灵在历史中施行的,是明明记载在圣经上绝对的标准。那我们传的是什么呢?现在好多人所谓在传福音其实传的不是福音;乃是自己的经历,神迹奇事、病得医治、祷告灵、得祝福、得平安。这不是福音,这是人得以在基督里以后的,神主权施与的恩典。没有耶稣基督的福音不是福音乃是祸音,叫人越过了十字架。 总结:从保罗的自我介绍中我们学习;认识自己的身份是耶稣基督的仆人,肯定自己的职份是被神呼召的,知晓自己的职责是传神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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