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和爱主
2018-06-13
信主和爱主信主和爱主
经文:《罗马书》10: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约翰福音》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最近读到展望弟兄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信主等于爱主吗?》,读过之后,很有领受。联想起教会里的弟兄姐妹各自成长的经历、阶段和程度,觉得很有必要就这个问题,作一番探讨与分享。先说,什么是“信主”。我们刚才读到的《罗马书》10:10,可以作为“信主”的定义: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简言之,一个人只要在心里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是生命的主,口里也认他为主,那就是一个可以称义的人,就可以因着对主的信靠而得救,就是一个信主的人。 从这两句经文,我们可以推论出至少三种现象:一,心里相信,口里却不承认。在我认识的信主的人群中,有一些人,明明心里是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是生命的主,也偷偷地聚会、决志甚至受洗归主,但是在人前,因着自身的所谓“位置”、因着“大环境”的恶劣,而不敢承认自己是信主的人,是上帝的儿女。他们一边这样做着,一边忍不住内心的忐忑,不时解释说:主要我们驯良如鸽子,灵巧像蛇。我这也是在遵主教导而行啊。这样的话,其实是无法真正说服自己的,何况说服别人?是的,这个世代仍是在撒但的辖制之下,是一个充满罪恶的污秽的世代,我们作为被上帝分别为圣的基督徒,本当担负起传扬福音的大使命;如果我们连承认自己的勇气都没有,又如何将福音的大能传讲出去呢?诚然,我们是白白蒙恩、蒙福、蒙拣选的,可是,上帝如此长阔高深的爱,临到我们的身上,我们却连张口回应他的勇气都没有,这就如同面对亲生父亲,我们心里明明知道这是一个事实,却因着外人、环境、社会、世界的缘故,不愿意亲口叫他一声“爸爸”,父亲的心会多么忧伤啊?那只能算是一个“小信的人”,只能耽溺于软弱的状态、内心也不会有完全的平安与喜乐。这样地“信主”,又何谈“爱主”呢? 二,口里承认,心里却并非真正相信。还有这样的人吗?有的啊。在马太福音7:21-23,主明明地告诉我们,“遵主旨得进天国”。主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何为“真正相信”?真正地相信,就是真正地认识我们的主。何为“真正认识”?真正地认识,就是我们的生命与主的生命产生真正的关系,是将我们的生命全然交托给主,是嫁接在主这个真葡萄树上,是“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主说过:“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约翰福音10:14)“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7)我最初在一个教堂里听道。那个教堂里有几个年长的女人,因为年老病痛的缘故十分愁苦,四处求治。上午,她们也许刚刚在教堂里听完证道,一出教堂的门,她们就会赶去附近的湛山寺,去转药师佛的塔。这是真正的相信吗?换言之,一个仅仅为了靠主谋利的“承认”者,不会是一个真正的信仰者。 三,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这样的人,是真信主的人,是蒙了主的恩典,称义、得救的人。现在,我们可以问一个问题:是不是“心里相信、口里承认”的人,信主的人,就一定是爱主的人呢?展望弟兄在他的文章里这样写道:也有一两个说是可以划等号的,他们也找到了一节的经文做依据,就是《罗马书》8: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他们是这样解释这节的经文的,一个爱神的人就是按神的旨意被召的人,被神旨意所召的人不就是一个信主的人吗,所以就推论出一个信主的人就等于是一个爱主的人!这样的推论有道理吗?乍看是挺有道理的,其实呢,这节经文所表达的意思不是说信主就是等于爱主的意思,而是教导基督徒如何看待那些我们认为是很不好的环境,联系上下文就知道了,虽然有苦难,逼迫,劳苦,等等,但是圣经告诉我们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让爱神的人得到益处的!一个不爱神的人,苦难对他来说就是苦难,他可能会责问上帝,会问许多的为什么啊?甚至可能是哀声叹气!怨天尤人!所以一个不爱神的人苦难对于他们来说,最起码这些不爱神的人认为是没有益处的,反之,一个爱神的人在面对这些不好的环境,他却能发出感谢赞美的声音,苦难反而使他们更加的亲近神,更加的去爱神了,就像约伯在经历苦难之后与上帝的关系反而更加的亲近了,这个就是叫作爱神的人得到益处!还有这节经文我们是不可以颠倒过来说的,圣经是说爱神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也就是一个信主的人,但是你不能反过来这样说一个信主的人就是一个爱神的人。我们可以说爱神的人一定是一个信神的人,但是你不能保证一个信神的人一定是一个爱神的人!我们可以说牛有四条腿,但是你不能说有四条腿的都是叫牛,那就闹出笑话了!!! 对于这段话,我有深深的同感。现在我们就探讨一下,何为真正地“爱主”。回到我们刚才读过的第二段经文《约翰福音》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上帝的命令是什么?《约翰一书》3:23-24:“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简言之,爱主的人必听主的话。主的旨意尽在《圣经》里向我们显明了。假如我们真正爱主,我们就必遵主教导,努力将根基立在《圣经》的磐石上,靠着圣灵的带领,来越来越明了主的旨意。如果我们爱主,却不能越来越明了主的旨意,我们又将如何走得端、行得对呢?说到这里,我想和弟兄姐妹探讨一个“敏感”话题,是关于“十一捐”的。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在那里受魔鬼的试探时,曾经引用《申命记》6:16经文回答魔鬼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是的,我们凡事不可试探上帝。但是,上帝也给了我们唯一可以“试试上帝”的应许,那就是记在《玛拉基书》3:10的经文:“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我们还记得,当年亚伯拉罕杀败诸王、救回侄儿罗得凯旋之时,是将所得财产的十分之一献给撒冷王、也就是至高神的大祭司麦基洗德的,并蒙了他的祝福。主的命令是这样地明确,如果我们真正地爱主,就当知道,我们的一切都是主的祝福,就是将一切献上也是理所应当的。“十分之一”的意义何在?在于:我们是否真正听主的话;我们是否真正认为我们的一切属于主;我们是否真正相信主的应许必成就。直言之,“十一捐”是我们灵命成长的一个分水岭。这个分水岭,标明了“信主”到“爱主”的那条起跑线。 有一位姊妹,在教堂里相识后,坚决要求到我们的团契里来。每个祷告的时间,她总是口气坚决地这样开头: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她很虔诚,每次聚会都早早地从家里出发,步行穿过半个都市;教会里组织活动,她不但自己积极参加,而且要带别的姊妹加入进来。只是,有一次,我谈到了主关于“十分之一”的命令与应许,她立刻变得坐卧不安。从那一次开始,她再也没有在我们的教会出现过。明明是主的应许与祝福,藉着我们的信心和行为,要落在我们的身上;为什么我们这些主的儿女却不肯、不愿、不舍将本应属主的那一部分,交给主呢?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并不像我们自己认为的那样,真正地爱主。教会是主的身体,是主将来要迎娶的新娘;属主的那一部分在主的教会里,可以让教会一切为主的事工得以顺畅地进行。比如上面提到的那位姊妹,她不但自己而且带人来参加教会的活动,教会为活动所支付的一切钱款,都是来自弟兄姐妹的“十一捐”啊。我们将收入的十分之一归给主,这并不是“奉献”,而是理所应当。说句不中听的话,我们只想占主的便宜蒙主的祝福,却不肯将原本就归主的东西交给主,这就如同圣经上所言,是抢夺了神的家。是欺哄圣灵,也是欺哄己心啊。 我们越是研读圣经,越是与主亲近,就越是会发现,神的话句句都是为了我们的益处。我们将属于神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神的家,神的祝福必然会降下来,“甚至无处可容”。我也曾经有过恍惚的时刻,曾经徘徊在教堂的捐献箱前,在想:捐?不捐?捐多少才不至于肉疼?当我真正明白了主的旨意、并且愿意遵行之时,我才发现,主真的是为了我们的益处。天地万有都是属主的,主看重是,哪里是钱财?正如寡妇的两个小钱一样,主看重的,是全然信靠、谦卑顺服的那一颗真正爱主的心!试想,寡妇捐出了她仅有的两个小钱,凭着这样一颗信主爱主的心,主又岂会不看顾她保守她到底?我想继续引用展望弟兄的话:每个人都当问问我自己,我信主了,我也领受了主的命令了,我也听过许多的讲道了,但是我有没有去遵守呢?是不是听过道之后,当时感觉很扎心,祷告眼泪鼻涕一大堆,爬起来之后回到家里,却马上又另外换了一个人呢,看到孩子不听话,烦,遇到苦难马上怀疑上帝你在哪里了呢?所以我们虽然都是信主的了,但是我们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真的去遵守主的话了吗?主叫我们饶恕人的过犯,我去饶恕了吗?主叫我们去爱我们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人祷告,我们真的做到了吗?当我们真的安静在主的面前来思想自己的所说所行的时候,不得不对主说,主啊,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实在是得罪了你,我真的没有好好去爱你啊!! 下面是神的仆人王明道先生说的一段话:“你要知道你是否真实爱主,你只要看看你的心思、意念、言语、行为、动作、生活、与主的命令是否相符合。你是否照着主的命令那样诚实正直,光明坦白?那样圣洁自守,不染污秽?那样慈爱怜悯,顾念别人?那样清廉公正,毫无贪念?那样大度包容,饶恕仇敌?那样勇敢刚强,决无畏葸?那样恨罪忌邪,不稍姑息?如果你发现你确实遵守了主的命令,你就可以知道你是一个爱主的人。但如果你发现你的生活与主的命令并不相符,甚至背道而驰,你便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选自王明道文选03《谁是真爱主的呢》) 说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真的十分亏欠了主。展望弟兄所列举的这一系列现象,时时在我身上发生着,执着己意偏行己路。主啊,怜悯我的软弱,饶恕我的过犯。我实在是亏欠了主,没有遵循主的命令,去行出主的道来。主啊,我时常说“我爱主”,可是,我若不能遵主命令而行,我就不是一个真正爱主的人。《哥林多前书》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有的弟兄姐妹,因着“其中最大的是爱”,就一味地强调“爱”本身;甚至某“三自”教会的“头”就此宣称“我们是因爱称义”。因为,在信、望、爱当中,“最大的是爱”嘛。这种说法,完全不是主的旨意。设想,一个不信主的人,又怎么可能对主的应许充满盼望呢?一个对主没有信靠、没有盼望的人,又怎么可能付出爱的代价,像主爱我们一样去真正地爱主呢?所以,真正的爱主,一定是对主爱的回应,因为主的应许,就是给信他并且爱他的众儿女的。一个真正爱主的人,才能真正明了“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的真意。有一个弟兄讲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位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因着“爱主”的缘故,发了癫狂,每天晚上站在小区的大院里疯狂地叫喊:耶稣,我爱你!那样的声音,尤其到了寂静的深夜,更是令人不堪忍受。后来,这人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他的叫喊仍然持续着……有人因此得出结论说:基督徒是“神经病”!或者是:“神经病”才爱耶稣呢。亲爱的弟兄姐妹,真正爱主的人是通过疯狂地叫喊来表达的么?不是,而是真正地遵主命令去行。上面的例子,正是表明了撒但的作为。撒但与上帝不同戴天,撒但最明白他最后的下场,因此,他会用尽一切力量、极尽破坏之能事,来作垂死前的挣扎,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人的灵魂带离上帝,和他自己一起带进永远的火里,去承受永恒的刑罚。这就是撒但的诡计啊,我们一定要凭着上帝赐予的分辨的灵,来勘破撒但一切的诡计,来真正行在主的正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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