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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 诫命 使命 经文:约3:3;可12:28-31;太28:18-20-主日

2019-04-30

核心提示:  经文:约3:3;可12:28-31;太28:18-20vVL   从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那一刻起,就必然有了信仰中的需要和责任。主耶稣的言语中充满了这一类的教导,但最为重要的,也是每个基督徒都当拥有的,应当属于我们刚才所读的这三处经文,即:有关生命、诫命和使命的教导。任何一个...


  经文:约3:3;可12:28-31;太28:18-20vVL

  从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那一刻起,就必然有了信仰中的需要和责任。主耶稣的言语中充满了这一类的教导,但最为重要的,也是每个基督徒都当拥有的,应当属于我们刚才所读的这三处经文,即:有关生命、诫命和使命的教导。任何一个基督徒都应当正确处理自己和这三个问题之间的关系,否则,在这份美好的信仰中所能得到的,恐怕也仅仅是一些高尚的礼教,或者是一种无情的桎梏。因而,获得生命、实践诫命、完成使命,便是每个基督徒当穷其一生的追求。vVL

  一、获得生命vVL

  尼哥底母因着耶稣所行的神迹,便在深夜来访,并认定耶稣是“由上帝那里来作师傅的”,但耶稣却没有迎合他的这一认识,而是避其言辞,直截了当地谈到重生的问题。从耶稣解答尼哥底母的困惑中,我们知道了,重生是“从水和圣灵”而生。vVL

  由于耶稣在这里提到了“水”,很多人便认定水的洗礼是获得重生的必由之路。但这解释与圣经其它教训相违背。整本圣经教导人,得救只在乎相信主耶稣基督。洗礼是为已得救的人而设的,并不是得救的方法。对于这节经文,马唐纳如是解释:“本节的‘和’字其实可作‘即’(英文even),本节可译为:‘人若不是从水,即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我们相信这解释是正确的。肉身的出生并不足够,一个人要进上帝的国,就得要有属灵的出生。一个人相信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灵便使他在灵里出生。这解释且有下文两次出现的片语‘从灵生的’为证(第6和8节)。”因此,重生就是被圣灵更新,获得耶稣基督的生命。之后,耶稣进一步向尼哥底母解释到:“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7-8)耶稣在这里依然用他一贯的传讲风格——比喻,为尼哥底母解疑。他以“风”为例,让尼哥底母明白,圣灵使人重生的过程就像吹风一样,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我们不得知,但一个人是否得着新生,却可以从他的生命和生活的表现来判断。看到人的表现,就像能听到风的响声一样。vVL

  虽然主耶稣教导了我们要重生,但并不代表我们在信仰中的追求,只要得到重生就可以了。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0章中又教导:“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可见,主耶稣更希望我们得着他所赐的丰盛的生命。这是一个比重生更高一层的要求,也是我们在信仰中应当具有的追求。假如我们将重生比作新生儿,那么丰盛的生命就应当是有着健壮体魄、老练成熟的成年人。而一个新生儿要想达到这样的标准,当然需要食用各种具有丰富营养的食物、学习广博的知识、经受较多的操练等等。基督徒如何获得丰盛的生命呢?必然是要为属灵生命作各样的装备,比如:在祷告、读经、灵修、默想,以及靠主过得胜的生活等方面,经历更多的操练,日渐走向成熟。vVL

  所以,每个基督徒都应当解决属灵生命的问题,使之完全被耶稣基督所占有,否则,信仰对我们就不会产生实质性的意义。vVL

  二、实践诫命vVL

  文士来到耶稣面前,向耶稣提出了一个看似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这一事件,马可和马太的记载略有不同,马太告诉我们,律法师的目的在于试探主耶稣,而马可却让我们看到,这个文士并没有试探耶稣的意思,而是求教,因为在当时,这个问题是他们日常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vVL

  耶稣的回答引用了每个以色列人都熟知的旧约圣经《申命记》6章4-5节的经文,“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这段经文是“示玛”当中的一部分,是每个犹太儿童所要背诵的第一段经文,也是每一次犹太人聚会的起始,他们时常将其装入盒子里,一些虔诚的犹太人祈祷时,更是把它们放在额前或手腕间,表示当他们与上帝说话时,提醒他们的信条,也表示一个人必须向上帝奉献完全的爱,并且让此爱来限定他们的情感和思想,以及行动的动力。当耶稣将这节经文列为诫命的第一时,任何一个虔诚的犹太人都不会持反对的意见。但是,在耶稣时代,更多的犹太人,甚至众多的拉比们,对此也仅仅只是表现于形式,并未使之体现出它的真实意义。因为这样的教导,若没有得到应有的延伸,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vVL

  因此,耶稣接下来又提到《利未记》19章18节中的信息——“爱人如己”。耶稣为了对爱人如己作出更加清晰、更加有力地阐释,也曾向一个提出问题的律法师讲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参路10:25-37)。是要我们明白,人若想要证明他爱上帝,除了以爱人来显示以外,别无他途。使徒约翰被称为爱的使徒,对此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教导:“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约一4:20-21)vVL

  可见,最大的诫命不外乎两个层面,即:爱上帝和爱人。事实上,上帝借摩西所传的十诫,给我们透露的就是这样的信息,前四诫是教导我们如何去爱上帝,后六诫则是教导我们如何去爱人。因此,每一个基督徒,都当正视这个问题,在我们每一天的生命和生活中来实践这最大的诫命。vVL

  三、完成使命vVL

  主耶稣升天之前,对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自古及今,这段话都被教会称为是耶稣颁布给凡信奉他名之人的大使命。因此,每个上帝的儿女都有责任来竭力完成此项命令。vVL

  主耶稣要我们使万民作他的门徒,也就是要我们将他的名传遍天下,让更多的人都能够得听福音,并接受耶稣基督为他们自己的救主。因为“上帝爱世人”(约3:16),他“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历世历代,有多少古圣先贤,为了完成这伟大的使命,循着主耶稣的脚踪,将上帝拯救人类的好消息传扬,他们为了传扬福音漂洋过海、风餐露宿,甚至付上生命的代价。今日,也有无数的人立志奉献作传道,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放弃了优厚的待遇,走上这条十字架的道路,依然是为了完成这伟大的使命。但是,我们绝不要以为,这项使命仅仅是那些传道人的责任,事实上,它是每个上帝的儿女都应当用毕生精力来完成的使命。但是,完成大使命,并非让每个基督徒离家撇舍,四处奔波,而是要我们在自己的生活、职场、社群中为主做美好的见证,荣耀主的名,不但要用语言,更要用行为。正如主耶稣曾说:“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因此,对于这项使命,每个基督徒都当用心领受,努力完成。vVL

  在这项使命中,主耶稣并不仅仅只满足于使万民归向他,他还要求我们将他所吩咐的教导给所有归向他的人,这是更进一步的要求,因为我们若要有能够教导别人的能力,就必须有更好的装备。有句俗语这样说:“要给别人一口,自己得有一斗。”在教导真理的事情上,也是这样的道理,以己昏昏使人昭昭是绝对不可能的。假如我们对真理是一知半解,所传出来的福音,就不会纯正,带给人们的也就不是“福音”,而是“祸音”了。所以,每个基督徒,都应当爱慕上帝的话语,清楚耶稣的教导,打好坚实的圣经基础,对福音真理有明确的认识,为主传扬纯正的福音。vVL

  生命、诫命、使命,都来自于主耶稣的教导。生命,是对我们灵魂的塑造;诫命,是对上帝话语的总结;使命,是对耶稣救赎的宣扬。任何一个基督徒,都当不避汤火的去获得生命,不失时机的去实践诫命,不遗余力的去完成使命。v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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