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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基督(中

2019-04-30

核心提示:  高举基督(中  )耶稣的死, 照人看来, 不过是一场冤枉官司。何况人间的冤枉官司, 全球各地, 年年发生, 不足为奇。如今耶稣被钉十字架, 怎么成了人们注意的重大事件了呢?我们是否过分鼓吹, 夸大宣传呢?  答: 不是的。耶稣基督和他被钉十字架,不可能过分鼓吹,夸大宣传;只嫌宣传不够...


  高举基督(中
  )耶稣的死, 照人看来, 不过是一场冤枉官司。何况人间的冤枉官司, 全球各地, 年年发生, 不足为奇。如今耶稣被钉十字架, 怎么成了人们注意的重大事件了呢?我们是否过分鼓吹, 夸大宣传呢?
  答: 不是的。耶稣基督和他被钉十字架,不可能过分鼓吹,夸大宣传;只嫌宣传不够;因为它关系到每个人的永久命运。千万人将要因为对耶稣基督认识和注意不够,而永久沦亡。奇哉!创造天地的主差遣基督降世, 而基督不惜放弃天国的王位, 降到这黑暗的世界,来忍受无限的痛苦,以便拯救我们这些将亡的生灵。上帝既把拯救人类看为天大的事,我们更该把它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在将来永恒的岁月里,“耶稣基督, 并他钉十字架”将要成为得救子民不断歌颂与精心钻研的主题。
  是的。我们过去读的经文,作的解释, 对于大多数没听过福音没读过圣经的人, 是很新颖的,最好进一步讲解,以便解除一切疑问。例如,您说耶稣替我们受的是第二次的死,可否再作说明?
  答∶这是需要作更多讲解的。请注意∶除了圣经之外, 其它宗教或哲学, 都不知道人还有第二次的死。圣经是上帝启示的真理和预言。耶稣的死同始祖亚当犯罪,有直接的关系。罗5:12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死又是从罪来的, 于是死就临到众人,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5说:“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这是指始祖亚当因犯罪而肇祸于全人类。因人不得再吃生命树的果子,故子孙后代都是必死的。这第一次的死是始祖犯罪的结果。我们都受其害,不是因为我们要为始祖的过犯负责,而是因他们遗传给我们软弱必死的身体。正如同一个船长失误,使轮船触礁,全体乘客必然遭殃一样。这是人类因受头一次试验而失败, 使大家都必归回尘土的结果。
  如果上帝就此任凭大家沉沦,我们便可喊冤,怪始祖闯了祸。可幸上帝在始祖犯罪的当天,就宣布救恩计划, 让人类受第二次试验。“女人的后裔”基督好比另一个船长开来救生船, 让凡要逃生的人都可得救。第二次试验的条件与头一次试验一样: 顺命者存; 违命者亡;但这第二次的“命”就是接受基督所带来的救恩。并终身顺服,跟从他。
  上帝给人第二次试验,基督开来救生船是大好事,但耶稣为什么必须被钉十字架呢?上帝宣布,凡悔改者蒙赦,既往不咎,从此不要再犯, 不就行了吗?基督流血受苦受死, 是否必要?
  答∶基督流血受苦受死, 完全必要。因上帝既是慈爱的, 又是公义的。他一方面要救罪人, 另方面必须维护律法的尊严。若无条件地宣布大赦, 等于废掉律法, 纵容犯罪。总之, 上帝赦罪, 必须合法。
  比如,法律规定,杀人者必须偿命。法官若想救一名杀人犯, 无条件赦免释放, 行不行?不行。但如果法官的儿子自愿替罪犯舍命, 法官便可合法地赦免那个罪人。
  故此耶稣的死,既彰显上帝对罪人的大爱,又维护了律法的尊严。同时耶稣无罪的一生,证明上帝的律法是亚当的子孙能守好的, 因为他也是亚当的子孙, 他得胜罪恶, 全靠一般世人能用的手段, 就是听上帝所讲, 记在圣经里的话, 并警醒祷告。可见耶稣的生与死, 同上帝的救赎计划有密切关系。
  请你从始祖亚当的角度讲解基督的死如何免去亚当受第二次死的害。
  答∶亚当经头一次试验失败之后,上帝没立即判处死刑, 因女人的后裔基督愿替他死, 就此给他第二次试验。他面临第二次试验时,对罪恶及其咒诅已有了体验, 并同撒旦打过一次败仗。但主要的不利条件是: 他已经因听信撒旦的谎言, 成了堕落的罪人; 他同上帝的关系,已从敬爱变为惧怕。(见创3:10) 罗8:7说:“体贴肉体的, 就是与上帝为仇, 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 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 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在这种情况下, 亚当想扭转局势, 恢复与上帝相亲相爱的关系,就要照基督所说的:“你们必须重生,”(约3:7) 经受彻底转变。
  这样看来, 人面临第二次试验时, 心灵里原有的上帝的形象已因犯罪而被毁损。若要胜利通过这第二次试验,非重生不可。而人的重生,需有圣灵在内心工作,使人仰望基督而受到他爱的感化。
  圣灵使人觉察并痛恨自己的丑恶时, 他就认罪悔改, 变为新人。这是质的变化, 使人能胜利通过第二次试验。上帝要解决的问题, 是叫一个怕他, 与他为仇, 不服他律法并不认识他的罪人, 变为因认识他而喜爱顺服他的义人;这样的人能祷告说:“我的上帝啊, 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 这一番改变内心的工作叫做“与上帝和好。”请读林后5:19-21。
  “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 叫世人与自己和好, 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这里的措词很不寻常,竟说:“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
  答∶对。人常误解上帝为严厉的暴君, 总在挑人的错, 想狠狠地罚他们, 叫人献祭送礼来平息他的愤怒。这是极错误的认识。圣经一开篇就描绘上帝为主动寻找罪人的天父, 来“呼唤那人, 对他说: ‘你在哪里?’”耶稣讲浪子回头的故事, 说,“他归途离家还远时,父亲看见, 就动了慈心, 跑去抱着他的颈项, 连连与他亲嘴。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 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 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儿子是死而复活, 失而又得 的。’他们就快乐起来。”(路
  请问,这同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死有什么关系?
  答∶有很大关系。始祖违背上帝头条禁令之后, 就不能再吃生命树的果子。因天地间若有永远不死的罪人, 宇宙就永远被罪污染。故此, 亚当和他的后代, 必须重生而与上帝和好, 经常以上帝的话为饮食, 才能照彼后1:4所说,“与上帝的性情有分”, 恢复生存的权利。耶稣把读经比作吃他的肉, 喝他的血,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54) 约5:29称这复活为“复活得生。” 启20:6说:“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
  凡保持体贴肉体, 与上帝为仇之本性的人, 除了受第一次的死之外, 将来还要复活定罪, 然后受第二次的死。可见, 两次的死同人的两种性格有关。始祖犯罪后, 变成与上帝为仇, 体贴肉体的人。为了拯救他们, 上帝施行救恩计划,要使体贴肉体的人变为体贴上帝的人。耶稣曾斥责门徒彼得说:“你是绊我脚的, 因为你不体贴上帝的意思, 只体贴人的意思。”(太16:23) 这表明重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基督徒若不警惕自守,经常用耶稣的话巩固自己的灵性,仍有退步, 跌倒的危险。
  噢!这样看来,能不能说: 第一次的死是始祖经第一次试验失败的结果;而第二次的死也是人们经第二次试验失败的结果?胜利通过这第二次试验的人,才能免受第二次的死?
  答∶对。请注意: 上帝怎样设法叫始祖和他的后代能胜利通过第二次的试验。他们被撒旦引诱犯罪之后, 上帝就采取措施, 不让撒旦垅断全局。人类始祖固然已听信魔鬼的谎言, 违犯上帝的诫命, 变成与上帝为仇的人。可是上帝对蛇说:“我要叫你与女人彼此为仇, 你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这意味着激烈的斗争。蛇曾利用女人, 在上帝的战线里打开破口, 使人与上帝为仇;上帝要使女人和她的后裔基督战胜撒旦。“必有童女怀孕生子, 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翻出来, 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太1:23) 这样, 因有上帝同在, 我们得以靠圣灵而重生, 不再作与上帝为仇的人, 反而变为与撒旦为仇, 坚决抵抗罪恶的引诱,终于免受第二次的死。
  有人问: 让义人复活得永生, 是好事;但恶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要他们复活而后再死?
  答∶约5:29说:“行善的复活得生, 作恶的复活定罪。”利24:17-20说:“打死人的, 必被治死。……以命偿命,……以伤还伤, 以眼还眼, 以牙换牙。”按这公义的标准, 许多恶人是死有余辜的。例如, 下令执行南京大屠杀的战犯, 必须为30万条人命负责。上帝只有使恶人复活, 才能清算这笔血债。
  还有一个与此有关的问题: 就是耶稣替一个罪人死, 是合理的, 他怎能为亿万名罪人死呢
  答: 耶稣既是“人子”,又是上帝。约1:1-3,14说:“太初有道, 道与上帝同在, 道就是上帝。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 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们中间。”
  来1:1-3-“上帝……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相,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
  来2:9-14说:“耶稣因为受死的苦, 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 叫他因着上帝的恩, 为人人尝了死味。……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 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特要藉着死, 败坏那掌死权的, 就是魔鬼。”作为上帝,基督是不能死的,故此他降世为人, 才能为人人尝死味。他既是个无限量, 而人的 数量再多,毕竟是个有限量,所以他完全能能替众人死;而后剩余的生命依然无穷。
  这些经文突出神奥的真理,说明基督既是真神,又是真人,而且他作为人,要藉着死败坏魔鬼, 同时来替众人受第二次的死。您上面还说, 耶稣的一生是给我们作顺命的榜样。但还有个问题请您解答∶基督既然替众人受第二次的死, 他就不该复活。复活了, 岂不是等于没有死
  答: 以上所说∶神性的无限量与众人的有限量, 也足以解答这问题。此外, 刚读过的经文所说的“基督因为受死的苦”,和“为人人尝了死味”等语,把这问题归到死的痛苦上来。
  应该认识到世人的有限感受能力,和基督无限的感受能力,也能解答这问题。我们来看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经过。请读太26:36-39。
  “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里去祷告。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讲解∶ 耶稣的这段经历特殊,需要注意。圣经记载耶稣的一生, 除此一处,他从来不叫苦。这里他竟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路22:43说:“有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按医学史记载,人的汉水搀血,是在异常伤痛情况下出现的罕见症状。考虑到耶稣平时表现的坚强毅力,可知他是最能吃苦的。此时祷告求免的“杯”,固然包括他所面临十字架的苦难,但那使他汗里搀血,甚至需要天使来加添他力量的,必是那已经压在他身上的人类的罪担。照赛53:12所说,“他却担当多人的罪”, 并照耶稣对来行凶的暴徒所说:“现在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路22:53)等语,耶稣所面临的苦杯,他在客西马尼园已经开始喝了。而且若没有天使来加添他力量,他的人性可能支撑不住,难免在全世罪担重压之下, 当场死在客西马尼园。
  照您刚才所说, 基督作为生命之主, 有无穷的生命, 而人类的生命有限, 所以圣经所说: 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表明他在黑暗掌权之际,包括被钉十字架时,所经受的痛苦, 超过了全人类遭受第二次的死之痛苦的总和。对吗?现在请您说明耶稣为人人尝了味之后,为什么还可以复活。
  答∶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 包括全人类。可惜许多人不接受他的大恩, 以致他的宝血为他们是白流了。但总有乐意接受他救恩的。赛53:11说:“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 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 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至于耶稣为什么在替人受第二次的死之后,还能复活,这问题可用他受苦能力的无穷来解答。因为耶稣是太初就有的道,而道就是上帝,所以他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所受的无穷痛苦,已经超过全人类丧亡时所受之苦的总和。我们刚才说,上帝赦罪,必须合法,所以差遣他儿子替罪人死。现在我们说明,耶稣复活,也是合法的,因他所受的苦,已经付清世人的全部罪债而有余。故能合法地取回他无限的剩余生命而复活。
  耶稣说:“我父爱我, 因我将命舍去, 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 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 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约10:17,18) 这样, 耶稣的死与复活, 都是合法的。
  还有个问题,是人们常提出来的。圣经说,我们必须重生才能见上帝的国,而且要重生,必须仰望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可是有很多没听到福音,没读过圣经的人,是否全都要灭亡了呢?
  答∶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圣经里有答案。我们准备下一次讲解。今天我们需要牢记的真理是∶“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 反得永生。”(约3:16)希望各位朋友都受上帝爱的感化,现在就全心归顺基督!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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