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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所讲的比喻之(七)——两个欠债人的比喻

2018-06-1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讲章分享 > 主日讲章 耶稣所讲的比喻之(七)——两个欠债人的比喻 来源:旷野呼声 | 作者:谢迦勒 | 时间:2014-10-21 19:44:37 |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繁体] [推荐]

   耶稣所讲的比喻之(七)——两个欠债人的比喻

    (路7:36-50)     这个比喻不是一个独立的比喻,而是穿插在一个故事中的。主耶稣为了能更好的教导这位请祂坐席的西门,于是,给他讲了这个比喻。     在讲这个比喻之前,我们首先要讲明一下:福音书中一共有两个用香膏膏主的女人,她们并不是同一个人。     因为我们发现有些弟兄姊妹以为‘这个女人就是马利亚,这个故事就是与其他福音书中那个膏主的故事是同一个故事’。如果不仔细对比,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误会。因为这两个故事有一些相似之处:     1.主要事件类似,都是讲一个女人用香膏膏主的故事;     2.请主耶稣坐席的人都叫‘西门’。     3.如果有一卷书能完整地将两个故事都记载下来,那么,大家就很容易看出这两件事不是同一事件了。但是,现在,恰巧每一卷福音书都是只记载一个,这样就很容易被人认为是同一事件在不同福音书的记载了。不过,翻译圣经的人也注意到这是不同的故事,所以,他们在小标题注释的串珠里面,并没有将这两个故事视为一个。马太福音、马可福音、约翰福音这三卷书中香膏膏主的故事标注为可以互相引用的同一事件,而将路加福音这个女人膏主的故事却注释为单独的一个故事。     这两个故事虽然有不少类似之处,但是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     1.虽然请耶稣坐席的人都叫‘西门’,但是,圣经为了告诉读者这两个西门并非是同一个人,于是称这个西门为‘法利赛人的西门’,称那个西门为‘长大麻风的西门’。     2.这个故事所发生的地点,根据上文下理来看,是发生在加利利的某个地点,而其他福音书记载的那个故事则是发生在犹太地的伯大尼。     3.这个故事发生在主耶稣的工作早期,而那个故事发生在主耶稣工作的末期最后一个星期中。     4.这个故事中的女人是个罪女人,‘罪女人’是个专用称呼,表示这个女人是个娼妓。而那个故事中的马大的妹妹马利亚,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5.这个故事中的罪女人只是用膏膏了耶稣的脚,而那个故事中的女子是打破玉瓶,把约有一斤重的香膏从头到脚的膏在主耶稣的身上。     所以,我们综合对比来看,这一定不是同一件事。     那么,这个比喻乃至整个故事所要表达的重点是什么呢?如果只看中间内容,我们可能会说‘是讲奉献啦、将爱心啦、讲谦卑啦、讲自以为义啦、讲赦免啦……’等等。但是,我们要找出一根主线,然后围绕着这根主线把其他这些内容穿插进来。前辈们给我们总结出了一些规律可用,在主耶稣的许多比喻里,主题往往就在那个故事或比喻的一头或一尾。开头往往能看出主耶稣为什么要讲某个比喻,结尾处往往主耶稣会给我们对整个故事做一个总结。具体到今天看得这个比喻,主题就在结尾处。【路7:50】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这是讲信心的,所以,下面我就围绕着信心这根主线来看这个故事。     一.信心带来悔改:“哭”:     1.法利赛人的自我感觉很好,假冒伪善却自以为义     【路5:32】 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这个女人虽然是个罪女人,但是她在主耶稣的脚边哭。‘哭’在圣经中常是用来表示悔改的。说明她愿意悔改,因此,她许多的罪就被主赦免了。但是,虽然哭是悔改的表现,我们却不能说哭是悔改的标志。也就是说,悔改的人可能会有哭的表现,但是,不能说‘哭就说明悔改了,不哭就说明没悔改’。不然的话,就有可能走入以追求现象为目标的错误里去。     在众人看来,这个法利赛人的行为确实很好,或许很多人也都得到过他的帮助,并且他又聚会积极、祷告虔诚、奉献慷慨……。而这个女人也确实是大家都公认的罪人,道德低下、行为可耻,当然她应该悔改。     可是,难道现场就只有她需要悔改,别人都不需要向上帝悔改吗?人最怕里面有自以为义的感觉,这个请主耶稣坐席的法利赛人就认为自己比那个罪女人强,她需要向主悔改,我不需要向主悔改。对一个未信主的人来说,认为自己是好人的人就永远不能够得救。对于一个已经信主的人来说,认为自己是好人的人就无法再长进。悔改不是一次性就结束了,而是一生中都需要持续向主悔改。越是靠近神的人,越能看清楚自己的本相就是一大罪魁。     有的人或许认为‘我们确实比那人强嘛’,如果我们确实在有些方面比别人强,仍然不能因此就自以为义。而是要更加的感恩,同时应该去帮助不如我们的人,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或许这个罪女人是因为从小没有了父母,为了养生糊口,才做了罪女人,而这位西门或许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如果环境交换一下,他也有可能成为盗贼。所以,他不应该自以为义,而是应该感恩,应该帮助不如他的人。如果我们因为某些方面比别人强,就自以为义的话,反倒更难为自己不足的部分悔改了。结果在神眼里,还不如愿意悔改的真的大大有罪的人了。因为只要是人,就必定会有自己败坏的一面,我们也应该为这些方面向上帝悔改。     主耶稣说:“我来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没有一个义人,那为什么神还要说‘不是召义人悔改’呢?因为虽然没有一个义人,但是,却有许多自以为义的人。他们永远不会来到主耶稣的面前悔改。我们看到主耶稣讲得这个比喻也很有意思,主耶稣不是说‘一个欠50两,一个不欠’,而是说‘一个欠50两,一个欠5两’。这个数目字不是主硬安在他们头上的,而是他们自己承认的。     这个比喻相对应的关系其实是很清楚的:那个欠50两的就好比这个有很多罪的女人,她自己也确实认为自己犯了很多的罪,所以在主面前痛哭悔改。而那个欠5两的就好比是这位法利赛人西门,这里面就有点意思了,如果西门真的认识到自己也欠了五两的话,他也应该为着这5两而做相应的悔改吧。可是,事实上我们发现他不但没有丝毫的悔改,反而自以为义,连接待宾客该有的礼貌都不去行在主耶稣的身上。他不为这5两悔改,说明他不认为自己有罪。但是,他又为什么不反驳这5两呢?因为所有犹太人都熟悉圣经,都知道没有一个义人,都是罪人。如果他要反驳这5两,反倒会失去百姓对他的敬重,他表面愿意承认这5两,也可以说是,为了表现他的谦卑,不过这个谦卑是假冒伪善的谦卑。     今天很多人不也是这样吗,只愿意笼统地被称为罪人,甚至自己还会高喊‘我是个罪人、我是个罪魁’。这显得多么谦卑啊!可是,一到具体的事上,自己永远都是最好的、最对的了。自己说自己‘大罪魁’可以,别人说我是‘小罪人’也不行。     2.人看罪只有轻重之分,神看罪更深知结果。     人看罪只有轻重之分,根据危害社会、伤害他人程度的大小而分。严重的犯罪叫犯罪,轻微的犯罪叫违法,再轻微一些叫道德不高尚,还有一些争执不下就在罪与非罪之间没有定论。但是,神看罪不但有轻重之分,还更深知一切犯罪的结果。     有的人根据雅各书中提到的‘犯了一条罪就是犯了众条’的经文,就认为在神眼里罪不分轻重,犯一条和犯众条都是一样的。其实,这样的理解不符合圣经。这样的解释虽然好像符合这处经文了,但是却不符合其他经文。因为其他经文又告诉我们‘神要按照各人所行的与他做事的结果审判他’。【耶17:10】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并且又有经文说‘有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罚’,【路20:47】 ……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罚。既然说有‘更重的刑罚’,这就说明神的审判是有轻重之分的。那么,为什么雅各书又要说‘犯了一条罪就是犯了众条’呢?这就是讲到犯罪结果的问题了,只要犯一条罪,若不被除去,罪长成了也是死的结果。人常常会认为只有罪大恶极的大罪人才应该死,只是犯了点小错误的善良的人们不该死。可是,圣经并不支持这一观点。在神看来,只要不能做到完全无罪,就是死的结果,就得永远与神隔绝。所以,神不但看罪有轻重之分,神看罪更深知罪的结果。     这位法利赛人西门只看到了罪的轻重,认为欠债5两的比欠50两的强,50两的才应该悔改,五两嘛!是难免的,这就算是好人了。所以,不需要悔改。可是福音书中一共记载过两个欠债的比喻。这个比喻中主耶稣用5两与50两作比喻,这是按照西门的看法设的比喻。而在在另一个比喻(马太福音18章)中,那才是以神的角度所做的比喻,那里告诉我们:每一个罪人,无论是坏一些的罪人还是好一些罪人,他们的罪都如同欠了10000000银子,当然这个数目在当时已经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了,表示的是无限大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个罪女人欠了一千万,而你西门只欠了10两,西门也是欠一千万,和这个罪女人的区别是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只要人犯了罪就得死,而若要想免死,就必须主耶稣来代替他死,这是何等大的代价啊!     我们是不是也常常像西门一样,认为自己很好。虽然谁也不敢说自己完全无罪,但至少觉得自己没干过什么大奸大恶之事。我说,这样的人倒不如那些干过大奸大恶之事却彻底痛哭悔改的人更蒙上帝喜悦。我们做那一点点坏事(其实也并不是一点点,只是自认为一点点)的结果,也同样是让神的儿子因此承受为我而死的结果。     前几天发生了『上海大火』震惊了全国,失火的原因就是由于几名电焊工操作不当引发。这几名电焊工被判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他们能不能说:“我们很冤枉,我们只不过是犯了点小错误,只是违反操作规程而已”?他们认为只是犯了一点小错误,可是,这点小错误却令几十个生命瞬间惨死?陷多少家庭与长久的痛苦之中?带来多少财产的损失的结果?     我们不要把罪看成是小事情,罪带来的结果无论是与我们还是与神都是极其有害的,我们要以剜眼、断足的决心来敌挡一切的罪,【太18:8-9】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乃至敌挡到流血。舍命的地步!     二.信心使人谦卑:“脚”44-46节     信心会带来人的谦卑,法利赛人读了很多圣经,也都背诵的滚瓜烂熟,但是,他们却不是真正的信这些话,主耶稣曾经说过他们:“你们若信摩西的话,就必会信我”。只有有信心的人才能蒙光照,信心越大,就越接近光明。信心能使人如同总是活在上帝眼前一般,试想,若在上帝面前,谁又敢自高自大?若在上帝面前,谁不得俯伏敬拜。可是,法利赛人不但在家中、在十字路口、在筵席上……这些外边的地方了趾高气昂,就算是他们来到圣殿里,也仍然是自高自大。心中无神的人必会目中无人。     我们看看这个罪女人与法利赛人西门的表现:     【路7:44】 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     【路7:45】 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     【路7:46】 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     主耶稣用这三节经文将西门与罪女人做了三点对比:     1.西门没有用水给主耶稣洗脚,但是这个罪女人用眼泪给主洗脚。     2.西门没有与主亲嘴,但是,这个罪女人用嘴亲主的脚;     3.西门没有用油抹主的头,但是,这个罪女人用香膏抹主的脚。     这个罪女人的三个动作,始终都没有离开主耶稣的『脚』。主耶稣为什么要这样强调脚呢?人们都有一个普遍的观念,那就是脚是人体中最为低贱的部分。因为脚是人体最下面的部分。脚距离地面最近,所以又是最脏的部位。一个人若要在另一个人脚上做点什么,首先就得低下身子,甚至是蹲下、跪下才能做。而且,按照耶稣时代的规矩,只要从外面回家,仆人都会马上跑过来帮主人把脚洗干净。如果是坐席,坐席前一定也要把脚洗干净才能上席。可是,这个西门在主的面前表现的很骄傲,他连正常的待客之礼也不肯向主耶稣去做。他觉得如果他给耶稣洗脚,那样做有损于他的身份尊严。他虽然请耶稣吃饭,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所请的是谁,他本以为耶稣顶多是位先知,可是,当他看到这个罪女人摸耶稣,耶稣却不制止之后。他对主耶稣的认识又降了一些。他想‘如果耶稣是先知的话,他怎么能让这样的女人摸他,说明他连先知也不是,我能请他吃饭已经不错了,哪能再给他洗脚’?可是,这个罪女人却不顾别人的轻视,用眼泪洗了耶稣的脚,又用头发为主擦干。10     主耶稣也曾经以给门徒洗脚的方式显明了主耶稣谦卑的榜样。【约13:14】 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     那是主耶稣与门徒最后一次吃逾越节的晚餐,逾越节的晚餐重要程度类似于中国人的年夜饭。在那吃饭之前,更得必须要洗脚了。可是,过节的东西已经齐备了,人员也到齐了,就是不能开席,为什么呀?因为都还没有洗脚!洗脚那是奴仆干的活,这十二个人中间谁是奴仆?所以每个人都不愿意谦卑自己帮别人洗脚,于是就耗在那里。如果当天房间里只有主耶稣与其中的一位门徒的话,我想,就算这个门徒也不太愿意,或许,这个门徒还能帮主耶稣洗脚,毕竟他们都承认耶稣是他们的夫子。人在比自己地位高的人面前谦卑或许还容易一些,如果在与自己一样的人面前,甚至觉得还不如自己的人面前谦卑就不那么容易了。但是,现在,如果要洗主耶稣的脚,你总不能不洗其他门徒的脚吧。所以,谁也不动。主耶稣就看着这一切,发现门徒现在还是不懂得能谦卑下来才是丰盛生命的表现。     在主面前谦卑还稍微容易点,在人面前谦卑就不肯了。尤其是今天,你若说我在主面前谦卑,主都已经不在肉身里了,我们怎么到主面前谦卑啊?今天我们真正要做的就是在人面前谦卑。最后,还是主耶稣束上毛巾、端来水,一个个为门徒洗脚。当门徒看见主耶稣端水进来的时候,都知道主要做什么了,肯定也是非常羞愧,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主耶稣就挨次给他们洗脚,门徒心里肯定很不是滋味。当洗到西门彼得的时候,我们知道彼得是门徒中最心直口快的人,他羞愧地对主说‘主啊,你要洗我的脚吗?你永远不要洗我的脚’。接下来主耶稣其实是通过这件事讲了两个真理:1.除去罪的问题;2.谦卑的问题。     本来门徒给耶稣提鞋、洗脚都不配,现在,反过来天上的神降生为人,且成为仆人,为这几个渔夫洗脚,让门徒看见了什么才是谦卑。主耶稣说:“【约13:14-15】 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     在这一点上,神家的观念与世界的观念截然相反。世界上都是尊重、高看那些坐席的人,轻看在旁边做低贱活的奴隶。可是,在神家里,谁能谦卑服侍人、谁能甘做不得荣耀的卑贱工作,才是神看重的人,才是生命长大成熟的。但是,我们对什么是谦卑也要有正确的认识。     谦卑,不是追求谦卑的表现,而是追求否定自己的心态。主耶稣通过为门徒洗脚反映了主耶稣的谦卑,但是,我们千万不要以为‘为别人洗脚’这种表现就是谦卑了。为了追求谦卑的表现而做出的谦卑的表现,其实恰恰却是高傲的表现。     例如,有一间教会一直保留着一条规矩:每次圣餐之后都要举行洗脚礼。有一次,有一位热心的新信徒也刚好参加,当她看到传道人要为四、五十个人洗脚多辛苦啊!她的热心就在里面发动了。她也默默地端了一盆温水,从人群的另一头开始准备为众人洗脚。这位传道的姊妹看见后,非常愤怒,对她说:“洗脚也是你能洗的吗”?事后,我们教会的弟兄开玩笑的对她说:“你应该引用圣经告诉她‘主耶稣是吩咐我们『彼此洗脚』’,而不是让某人垄断洗脚特权”。     ‘洗脚’本来是被人轻看、没有人愿意做的低贱活,当人们在普遍存在这种的观念下,如果有人甘愿被人轻视而去做,这才能有谦卑的意义。而一旦这种观念在教会中发生了巨变,都普遍认为洗脚就等于是谦卑的时候,洗脚就成了炙手可热的高贵活,甚至会成为特权,他也就失去了表示谦卑的意义了,反而会成为能给自己带来荣耀的活动了。     主耶稣告诉我们要‘彼此洗脚’,但是,我们可不要以为主耶稣真的就是叫我们彼此洗脚的。有的地方同工聚会,带领的人说:“我们都应该谦卑服侍弟兄,来来来……,我们今天要学习谦卑,我看看大家能谦卑吗,每个人都端一盆水互相洗脚”。也有的夫妻训练营中,有一课内容就是让丈夫给妻子洗脚,妻子给丈夫洗脚,洗完了,带领的人说:“嗯,都很谦卑了”。     是不是这样洗了脚就谦卑了,不是的!其实在这样环境、氛围下的洗脚不会带来生命上丝毫的改变,哪怕在那里给对方慢慢搓、仔细洗、连脚趾缝里都细细扣的人,不一定是最谦卑的人。主耶稣只是以洗脚为例告诉我们应该效法主耶稣的谦卑,而不是让我们再去反复重复洗脚的动作,没事也把对方的脚抢过来洗的做法。其实,今天的社会背景与耶稣时代早已大不相同了。在现今的时代,奴仆为主人洗脚的情况几乎已经看不见了。教会中有一些人,老肉体是碰不得的,什么事也都不谦卑。但是,唯有在洗脚上却很谦卑,他很喜爱给别人洗脚,一边洗着一边说着笑着。抢着洗不让别人洗,这已经不能再证明谦卑了。谦卑是一种否定自己的态度,重要的是心态而不是动作。主耶稣的谦卑就是祂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     这个罪女人的谦卑不但表现在她用眼泪为主耶稣洗脚,而且她还用头发为主擦干。有人或许认为这个女人很愚蠢,怎么用头发来擦啊?头发擦脚很不舒服的,因为头发不吸水,擦不干脚。她还不如用衣襟、用袖子擦岂不是更好吗?其实这里让我们看到的不是用什么织物擦脚更舒适的问题,而是让我们看到这位女人何等的谦卑。圣经说,【林前11:15】 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     不同的时代,在审美观上会有一些的差异,但是,关于对女人头发美丑的观念还是比较一致的,都会认为女人留长发是很能反映女性之美的。这种感觉并不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圣经说,这是本性,是与生俱来的认识。尽管眼下也有些女服装模特留平头甚至剃光头,无论怎样美化、宣传,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良心里面,始终无法认同这种女性美。女人有长头发是她的荣耀,可是,这个女人将自己最荣耀的头发用来擦主耶稣的脚,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法利赛人很考究自己的荣耀,说明他们根本就不认识神。如果我们真认识了神的荣耀,我们只能脸伏于地,还敢说什么呢。还有什么是可欣赏的呢?     三.信心生发爱心:“亲脚”、“抹膏”     这个罪女人『亲』主耶稣的脚,我们知道『亲』这个动作是表示爱的。对所爱的人,自然而然的就会用亲来表示。甚至,人特别喜爱一样东西,都会用亲来表示。     然后,她又用香膏抹主耶稣的脚,西门连油都不肯抹主,而她却用香膏抹主,香膏是一种非常昂贵的材料。圣经曾经用‘极贵’一词来形容香膏的贵重。因为她爱主,所以,她舍得将香膏献给主。那么,爱是从哪里来的呢?     【提前1:5】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加5: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圣经告诉我们,爱是从信心生出来的。不能生出仁爱的信心是假信心——这种信心没有功效;不是出于信心的爱心是假爱心——这种爱心主不纪念。信心如同一棵大树,结出了两个果实,就是爱心与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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