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公校禁止老师张贴「神」字眼的标语违宪
2019-05-01
【综合报导】加州一联邦法官周五判决一公立学校老师在宪法上有权利在课堂里展示提及「神」(God)的标语。
该名数学老师Bradley Johnson任职圣地亚哥Poway Unified校区一所高校,他在自己的课室里展示红、白、蓝色,写着类似「我们信神」(In God we trust)、「一国、一神」(One nation one God)及「神祝福美国」(God bless America)等标语达20年之久。
但直到去年,该校职员下令他将横幅移走,理由是那些标语含有「犹太基督徒」的观点。
但另一方面,该校区却容许其他老师在课室里贴上其他宗教语句、包括伊斯兰教及佛教的海报、西藏祷告旗帜,及摇滚乐队Nirvana及The Clash等海报。
Johnson的律师称,该校区的行动特别对某一宗教展现了仇恨情绪。该诉讼同时宣判校区将带有观点的限制加诸在Johnson身上,侵犯了他的言论自由。
校区曾提出要求撤销控诉,但被法官Robert T. Benitez驳回,并宣判Johnson有展示该些语句的言论自由。他表示无论在宗教角度、或美国历史和文化的言论来看,Johnson只是行使了他的言论自由,他的行为亦没在课室构成实质的混乱。
法官又指出,学校职员是专门挑出该老师,压制他用神这个字表达他的爱国之情,更不公平地夺去他在宪法上拥有的自由言论权利。
法庭注释称,他们不认为Johnson的标语是表达宗教性及「犹大基督教观点」,反之它们只表达出原始的政治性讯息,并表达出美国共同性的历史经验。
代表Johnson的律师事务所的主席Richard Thompson评论说,不少公共学校往往不假思索地对基督教表达其仇恨情绪,并在多元文化的伪装下,藉无神论或其他宗教想尽办法清除课室里的国家的宗教性传统。
处理此案的律师Robert Muise表示,法官强烈的判词清楚地向全国的学校传达了一个讯息,那就是「对国家宗教传统表现仇恨情绪是与宪法不符的」。
此诉讼将推翻该校对Johnson言论的禁制,并让Johnson可以继续在课室里展示那挂了25年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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