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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称义

2019-05-01

核心提示:时间:2014-07-17 08:38:27来源:恩典在线特约作者团契作者:陈约翰浏览:次T|T   题目:因信称义  主题句:我们要正确地理解因信称义。  目的句:使会众正确地理解因信称义。  主题经文:罗1:17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时间:2014-07-17 08:38:27  来源:恩典在线特约作者团契  作者:陈约翰  浏览:次T|T

  题目:因信称义

  主题句:我们要正确地理解因信称义。

  目的句:使会众正确地理解因信称义。

  主题经文:罗1:17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引言:每个基督徒都知道,我们在神面前是因信称义。但并非每个基督徒都能正确理解何为因信称义。今天我们就来查考几段经文,看看什么是圣经所启示的因信称义。

  一、对因信称义的两种常见错误理解。

  1、有些信徒以为只要心里知道有这位神就可以得救。

  在教会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些基督徒:他们“高举”因信称义,认为只要心里有主就可以了。至于,是否要过圣洁生活,是否与世界分别,他们认为并不重要,因为行为不能让人得救。他们平时偶尔也聚聚会,抽空也读读圣经,有时也会祷告(主要是让神来为自己解决问题)。但对圣经全面的真理并不熟悉,他们平时的行为也与世人无异,该抽烟抽烟,该喝酒喝酒,该打麻将打麻将,该离婚离婚,该堕胎堕胎,外人很难从他们的行为看出他们是基督徒。

  但有意思的是,这些人往往坚称自己一定可以得救。如果有人与他们分享有关如何得救的问题,他们通常会嗤之以鼻,不以为然。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了,已经因信称义了。所以天国是去定了,只是冠冕大小的问题而已。

  我猜想,这些人自以为得救的凭据可能是以下这些经文:

  罗3:28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罗9:31-32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是凭着信心求,只是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

  罗10:10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当然,这些人是错解经文,并未真正理解诸如:“行为”、“心里相信”、“口里承认”等词汇的真正含义(我们下面再论述)。

  这些人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容易发现自己比别人义的地方,只不过他们所比较的对象不是敬虔的信徒,而是不敬虔的信徒。比如谁谁,一年才来一次教会,而自己基本每月都来;还有谁谁,在教会里表现积极,其实行为还不如自己,至少自己“坦率”承认贪爱世界等。

  2、有些信徒以为在信心以外还要加上律法。

  与上述信徒相反,在教会里,我们还会遇到另外一些信徒(包括牧者):这些人行为一板一眼,凡事都有规矩。几点起床,几点祷告,每天读多少圣经,都有严格规定。并认为这是得救的必要手段。有些甚至连安息日也一并守了。

  有些教会甚至会给会众一张清单,规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以“帮助”信徒过“圣洁生活。他们很少宣讲因信称义的真理,因为他们发现“仅靠”因信称义,还不够,必须加上一些规条,诸如每天只能看多长时间的电视或上多长时间的网等等,来约束信徒的行为。我听过的一个最夸张的例子是:一位牧师说他看任何一位女性的脸(妻子除外)不能超过三秒钟,否则就要跪下来认罪。

  这些人说,我们因信只能“算为义”(马马虎虎地称义),并不能真正称义,要想真正称义还必须加上律法。

  他们根据的经文,或许如下:

  罗4:22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以上这两种倾向(自由主义和律法主义)在教会里广泛存在,误导和迷惑了许多信徒,实在值得每位神的儿女反思和警惕!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到底什么是因信称义。

  二、何为因信称义。

  1、何为称义。

  圣经中对称义的并没有具体的解释。但根据圣经,我们可以把称义理解为:在神的面前,我们的罪得赦免,重新与神和好,蒙神的悦纳,与神恢复正确的交通关系。

  弗2:13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弗2:16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于一体,与神和好了。

  西1:14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

  西1:21-22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

  来4:16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2、行律法称义。

  要正确理解因信称义,我们先要来了解一下行律法称义。与因信称义相比,行律法称义其实更好理解。简单地讲,就是因着遵行神的诫命而在神面前称义。应该说,行律法称义是所有宗教的共同特征(因为无论何种宗教都强调信众必须遵守各项清规戒律。或要求信众按时献祭,或要求信众遵守规条,并以此作为蒙他们神悦纳或上天堂的依据),也符合人们的认知常识(规条守得越多的人,自然越敬虔,也必越蒙所信之神的悦纳,规条守得多总比守得少要好)。

  旧约的部分经文,也似乎“支持”这样的神学观。比如:

  申28:1-2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申28:15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3、为什么我们不能因行律法称义?

  但我们的信仰不同于任何一种宗教。因为我们的神有自己独特的要求,就是,所有的律法必须全部守齐,才能因行律法称义,如果违反了律法中的一条就是违反了众条。并且圣经启示我们,没有一个人或是族群能够完全遵行神的律法,所以全人类就落在了神的咒诅之下。

  罗3:10-12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加2:16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加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罗3: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4、神为什么要颁布人不能遵守之律法呢?

  既然没有人可以遵行律法,那神为什么要给人类律法呢?难道神是一位恶的神吗?当然不是,因为律法只是要人知罪。

  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加3:19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神颁布律法是要彰显祂的慈爱与怜悯。

  罗11:32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悯众人。

  加3:22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5、何为因信称义。

  现在,我们来看看正题,到底什么是因信称义。因信称义就是指因信耶稣基督,我们就可以在神面前称义了。

  罗3:24-26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是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当然,因信称义并不是新约中才有的真理。无所不知又充满怜悯的神,在旧约中,早已就预备了人类得救的途径。

  创15: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哈2:4惟义人必因信得生。

  使徒保罗在神的亲自启示之下,在旧约的经文中“重新发现”了因信称义的真理,并因此写下了《罗马书》和《加拉太书》在内的圣经书卷。

  加1:11-12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三、因信为何能够称义。因信之所以能够称义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1、基督代替我们受了咒诅。

  神的公义决定我们的罪必须被追讨,而神的慈爱又决定祂愿意来拯救我们。所以,神用祂的智慧与怜悯为我们预备了一条得救之路,就是用祂儿子替我们我们死,承担罪债。

  加3:13-14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在祂爱子的国度里,我们不用再担心自己的罪了。

  弗1:7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

  西1:13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

  2、我们的新生命在神面前为义。

  在基督里,我们因信领受圣灵。

  弗1:13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这圣灵,重生了我们的生命。

  约3:5-6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从是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我们按着圣灵的引导,住在了主的里面。

  约一2:2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我们从而拥有了从神而来的不犯罪的新生命。我们在神面前为义。

  约一3:6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

  约一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约一5: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四、因信称义的意义。

  1、因信称义的提出,对当时的犹太教无疑是一场革命。这也是保罗被犹太教徒和部分基督徒攻击的主要原因。因为这个教义太具革命性,“不是靠守律法,仅靠信心就可以得救”,这实在颠覆了以色列人对神的传统认识。这样的观念,不仅在保罗那个年代,就是在今天,对每个真正深刻了解其内涵的人来说,都是振聋发聩的。

  但,这,就是圣经所启示的人类得救之道!也是主耶稣自己的宣告。

  约6:47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

  约12:44耶稣大声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

  约3: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2、惟独信心。

  我们的信仰,有信心就足够了。只要信,就可以称义,也只有信,才能称义(从逻辑的角度讲,信是称义的充分必要条件)。不需要附加任何的条件。

  一个人无论他信主前是否明白律法,也无论他犯了多少的罪,只要他信了耶稣,他所有的罪债(是指宗教意义上的罪,而非社会生活意义上的)就全被赦免了,他可以坦然无惧地站在永生神的面前了。这是何等美好的福音!

  罗5:9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

  罗5:11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神为乐。

  感谢主,把这样宝贵的真理赐给我们,让我们明白得救的奥秘!阿们!

  五、我们如何因信称义。

  1、用行动来表明我们的信心。

  我们信仰的第一步,就是必须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信心。这也是因信称义的关键。自由主义者的错误在于,他们所认为的信心只是一种理念,与行为改变无关。这无疑大错特错了!

  圣经所讲的信心是包含行动的信心,如果我们真的信神,就必须用行动表明出来。不存在无需表现的信心。

  如果我们承认耶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们就必须尊敬祂。而不是无视祂所招聚的会议(教会的聚会)。

  社会生活中,不要说去见一位省长、市长,就是去见一位处长,只怕我们都要认真准备,打扮自己,考虑好要说什么,那为什么来教会却显得漫不经心,随随便便呢?

  为什么有些人殚精竭虑地讨好领导,却不肯认真地来寻求耶稣呢?

  如果真的相信耶稣在掌管一切,那为什么有些人遇到问题还到处寻找人的帮助呢?

  这些人的行为见证了他们的不信!

  要知道,在保罗的时代,如果一个人口里承认耶稣是主,就意味着否认凯撒是主,这在当时可是最严重的政治错误,是要处以极刑的!

  亲爱的弟兄姊妹啊,如果我们真知道“口里承认”这句经文的分量,恐怕再不会有人把信仰只是当成生活的点缀了吧。信仰是需要我们付上生命的代价来追求的!

  雅2:14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雅2:17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雅2:20-22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雅2:26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对于那些自以为心里有神,却不肯悔改自己行为的人,主的仆人雅各警告他们说:

  雅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2、我们行为的根基是相信,而不是律法。

  律法主义者的错误在于蒙恩后,又回到律法当中,想通过遵行某些规条(自己可以做到的)来满足自己的骄傲,显示自己比别人义。同时在这些规条中获得信仰的安全感。这无疑是错误的。

  因为我们的安全感是来自于相信,而不是加入了什么教派,成为什么教会的会友,或是奉献了多少的钱财,因为这些统统不能让我们得救。

  加3:2-4我只要为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无知吗?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加4:9-11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们作奴仆呢?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枉费了工夫。

  绝大多数的异端或邪教都是利用人们害怕审判的恐惧心理,要求信众遵守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规条(通常是奉献金钱),并给信徒们一些虚假的承诺,其目的就是否认因信称义,要信众依靠一些所谓的善行来得救。

  真基督徒当然有好的行为,但我们这些好行为的动机不是基于律法,而是基于信心。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做某些事,不是因为做这些事可以保证我们上天国,而是因为我们相信做这些事是主对我们的命令。

  因信耶稣,所以我们帮助别人;因信耶稣,所以我们乐善好施;因信耶稣,所以我们爱我们的仇敌,为逼迫我们的祷告。

  因信耶稣是主,所以我们凡事仰望交托;因信耶稣掌管一切,我们遇事不急不躁;因信耶稣爱我们,所以在患难中我们有喜乐;因信耶稣爱我们,所以我们也爱他。

  保罗所反对的,显然不是彰显信心的行为,而是那些想通过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的行为。虽然有时,从外表上看,两者并没有什么分别。但神看的不是外表,而是内心。

  我们也不是为了得到处才遵行神的话语。因为遵行神的话语,我们并不一定能得到地上的好处。相反,因着遵行神的话语,我们常常要面对苦难。

  彼前2:20-21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

  然而,纵然有苦难,我们依然相信神对我们的慈爱。

  罗5:3-5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3、我们所信的是什么呢?就是神话语的信实。我们相信,圣经所记是真实的;我们相信,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的真理与应许。

  这样的信心就能救我们到底!

  约一5:4-5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只要我们一想到主耶稣基督在掌权,我们心里是何等的平安!当一想到无论什么环境,都不过是主为熬炼我们的品格而布置的“场景”,那些逼迫我们,甚至苦害我们的人,不过是主所安排的“道具”而已,我们的心里是何等的喜乐!

  信心是我们的平安之源。

  所以,一个真正信耶稣的人,一定是一个仰望交托的人;一定是一个没有烦恼的人;一定是一个愿意顺服苦难的人;一定是一个谦谦卑卑地背着十字架跟从主的人;一定是一个不贪爱世界的人。

  圣灵在我们生命中做工,留下这样的印记:

  加5: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结束句:只有在信心中,我们的罪才能得赦,只有在信心里,我们的生命才能不断长进。因为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除了信心,别无他途。

  加5:5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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