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忽略这么大救恩怎能逃罪?
2019-05-01
核心提示:[归正神学查经-希伯来书第19讲摘取片段-唐崇荣牧师] 经文:希伯来书第2章1-4节: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上帝又按自...
[归正神学查经-希伯来书第19讲摘取片段-唐崇荣牧师]
经文:希伯来书第2章1-4节: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
那些外邦人信主的,他们没有律法,圣灵叫他们知罪的时候,他们就为义、为罪、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就知道罪了。所以圣灵帮助他,他就知道了。外邦人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呢?他不需要律法嘛!那你是外邦人吗?你现在是基督徒,还没有信的时候,你是外邦人,那你怎么会知道罪呢?因为你看律法才知道嘛!如果你没有你没有律法,直接传福音给你,圣灵会不会感动你,使你知道你有罪呢?对不对呢?他的答案对不对?如果没有律法一定不知道罪吗?不是的。有的人从来没有读过旧约,就是单单听耶稣的福音他就信主了,就知道他有罪了,因为「良心」也可能叫人知罪。所以你们还没有真正达到我最中心的地点。我再问,「为什么先赐下下律法,后来赐恩典?」我不是指「为什么赐律法?」你们不要讨论为什么赐律法,你要问「为什么先律法后恩典,不是先恩典后律法」,我是谈「次序」的问题,你明白吗?为什么先启示公义才启示慈爱呢?为什么上帝要叫人先认识他是公义的,然后才认识他是慈爱的?不要笑。是,上帝用步骤,为什么这个步骤是先「公义」后「慈爱」不是先「慈爱」后「公义」?你们一直抓不到我的题目,我就怀疑你们到底听懂我的解经没有?「先礼后兵?」为什么神对人要先礼后兵呢?为什么要先礼后兵呢?这个不是「三国演义」啊,不是人类的战争学啊。我告诉你,你们无论怎么答,你们要凭着追求真理的心志来答,你不要以教导人的口气来答,好不好?因为你是在学习中间,如果你说「是这样、这样....。」你这个好象教导人的口气,你就很难进步了。因为这个问题是很重的。在希伯来大学里面,到考博士的时候这个问题提出来了。我不是跟你开玩笑的,那你就随便给我答答,我不满意这样的答案。我要你深思,郑重所听见的道,然后答。我告诉你,神一定要把他的威严、公义先讲出来,否则人会把他的恩典糟蹋掉。请你注意这个原则。神不可以先把恩典给人,先把慈爱的救恩的启示先给人。上帝一定要把威严、公义、圣洁先启示人。这个「先」为什么?----要人知道神的威严是应当审判人的,人是该死的,人是应当受刑罚的,然后人才会尊重上帝的恩典。你明白吗?今天教会犯的毛病就在这里,我们每天讲「上帝的爱」、「上帝的爱」,不用「上帝的爱」不能布道的。所以,第一次听见的是「上帝的爱」,一生一世他就不怕上帝。我不是说你布道会先说「上帝要杀死你」、「上帝要对付你」,不是这样的。
当你讲「爱」的时候,你要从公义的方针,公义的原理来讲上帝的爱。当你讲「上帝的公义」的时候,你用上帝的爱的心情来讲上帝的公义,这是很深的东西。我相信我们应当更深思更,更敬畏的心明白这些原则。我再讲一次,神就这样奇妙的照着他的次序,他是先启示公义,后启示慈爱了。所以,旧约就是一个定罪的执事,The ministry of Old Tastement is the ministry of condemnation.新约变成赦罪的执事,The ministry of forgiveness is the New Tastement.所以神借着律法把所有的人都牵在罪中的时候,人这个时候知道他是该死的,知道神是要审判的,神是公义的。所以在罗马书第七章里面提到律法里面所隐含的事有三样,就是律法使我们知道上帝的公义、上帝的圣洁和上帝的良善,大家说(重复)。这样,你在律法中间(当然你们刚才所讲的是对的,在罗马书三章十九、二十节提到刚才你们提的,「律法叫人知罪」,对的。但你怎么会知罪呢?你先看见神的公义,你才知道你违背了他的义,这个是罪,所以有人提到了这一点。你看见神是良善的,你违背了他的善,所以这个叫做「不善」。你违背了神的圣洁,这个叫做「不圣洁」。但是对神的圣洁、良善和公义的了解使你产生敬畏神的可能。「敬畏神」就变成了旧约的中心的主题了。「总意就是要你敬畏上帝」(参:传道书:12章13节)。那新约的整个中心主题是什么呢?就是「亲近神」,就是来到主的面前,「我们笃信不疑来到他的面前」(参:以弗所书:3 章12节),亲近神。所以这以马内利的上帝,他不是高高在天宝座上的审判者,他是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的拯救者,你看见了没有呢?所以一个人先看见神的威严,以后再明白神竟然施恩给他的时候,他不会玩弄上帝的恩典,他不会糟蹋上帝的恩典,这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慕迪(Dwight
Lyman Moody 1837-1899)说,「人先认识神的威严,然后他会感激神竟然也把恩典赐给他这样不配得的人。」马丁路德说,「一个人知道神的威严以后,他就会战兢的求神把恩典赐给他。」所以如果我们所传的上帝是大有怜悯,大有慈爱,而从来不讲上帝的圣洁、上帝的公义,你所传讲的对象不可能产生敬畏上帝的心。这个一定要配合起来的。所以这里希伯来书第二章第二节,是提到旧约的人看见律法以后,他怎样有错误的响应。那第三节就是新约的人他得着救恩以后他可能有的错误的响应。第二节谈的是什么?「干犯」和「悖逆」。第三节谈的是什么?「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我再念第三节,「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就到这里,「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我现在要讲前面这两句话,「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请你注意第二节前面的对神响应是很积极的,而第二节的后一段,另外一句所讲的对神响应是很消极的,为什么呢?因为「干犯悖逆」是不是主动性的?是,是主动去干犯他,主动去悖逆他。但是对救恩不是用这样的名词,是用什么样的名词?----「忽略」。「忽略」是故意的吗?「忽略」和「干犯罪恶」哪一个大?「忽略」和「悖逆」罪恶哪一个大?「忽略」是一种不够专心,不注意结果忽略忘记他。
今天我在飞机上很口渴的时候,我说:
「May Ihave one cup of warm water?」
「Yes,Iwill come back.」
结果呢?半个钟头不回来。
后来另外一个人过来,我说:
「May Ihave one cup of hot water? 」
「Yes.」
十分钟以后那人才来,来的时候,早前面另外一个人也来了,两个人都来了,拿了两杯水来……。
很多事情不是不要做,是忽略了,忘记了,因为我们不经心,我们不专心,所以这就变成一个很可怕的,看不见的罪恶,什么罪恶呢?----忽略神的恩典。今天我们如果忽略上帝的救恩,我们怎能逃罪呢?
请你注意,在旧约里面天使赐下律法是要叫人敬畏上帝,然后因为认识神的公义以后知道自己犯罪。而新约是基督徒赐下来,是要赦免我们的罪,担当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我们的罪恶和罪的审判,我们忽略他。为什么忽略呢?因为不把这个当做重要。现在你看见,第一节「郑重所听见的道」。这个包括什么?旧约的道。也包括什么?包括新约的道。旧约的道我们不要去干犯他,不要去悖逆他。新约的道是关于救恩的问题,怎么样呢?我们不可忽略他。亲爱的弟兄姐妹们,「忽略」竟然变成一个大的危机吗?是!「你若忽略,你们就不能逃脱你的罪!」我想读这一节圣经应当用怎样的心情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样讲道,我直到今天还感到自己不知道要怎么样讲道,虽然我讲道的次数可能比世界上许多许多,绝大多数的传道人还更多,但是我直到今天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样讲道。如果单单要把这一节的感情把它读出来的话,我可能是这样读,「我们如果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我们怎么逃罪呢?」那你明白我心中的沉重吗?你说我要表达的心情,「我们若忽略这么大....」,这个「这么大」怎么解释呢?到底有多大呢?「这么大....」只有讲这句话的人,写这本书的人他才能告诉你,他感受中间的「大」,到底有多大?但他没有解释,我们不知道。但是从这句话的口气给我们看见,这个救恩太大了!这个救恩大到一个地步,你忽略掉的话,你的罪就不得赦免!因为这个救恩大到一个地步,你忽略掉的话,罪一定抓住你,没有办法给你逃脱。所以「我们怎么逃脱呢?我们怎能免罪呢?我们怎能逃脱神在审判台前对罪的审判呢?」所以,这样呢,有许多人不得救不是因为他抗拒;有许多人不得救,不是因为他反对;有许多人不得救,不是因为他故意干犯;有许多人不得救,不过因为他忽略,忽略....。那忽略里面最可能的一个,就是根本不当做一回事,也认为不应当去相信他,就变成不信。
[归正神学查经-希伯来书第19讲摘取片段-唐崇荣牧师]
经文:希伯来书第2章1-4节: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
那些外邦人信主的,他们没有律法,圣灵叫他们知罪的时候,他们就为义、为罪、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就知道罪了。所以圣灵帮助他,他就知道了。外邦人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呢?他不需要律法嘛!那你是外邦人吗?你现在是基督徒,还没有信的时候,你是外邦人,那你怎么会知道罪呢?因为你看律法才知道嘛!如果你没有你没有律法,直接传福音给你,圣灵会不会感动你,使你知道你有罪呢?对不对呢?他的答案对不对?如果没有律法一定不知道罪吗?不是的。有的人从来没有读过旧约,就是单单听耶稣的福音他就信主了,就知道他有罪了,因为「良心」也可能叫人知罪。所以你们还没有真正达到我最中心的地点。我再问,「为什么先赐下下律法,后来赐恩典?」我不是指「为什么赐律法?」你们不要讨论为什么赐律法,你要问「为什么先律法后恩典,不是先恩典后律法」,我是谈「次序」的问题,你明白吗?为什么先启示公义才启示慈爱呢?为什么上帝要叫人先认识他是公义的,然后才认识他是慈爱的?不要笑。是,上帝用步骤,为什么这个步骤是先「公义」后「慈爱」不是先「慈爱」后「公义」?你们一直抓不到我的题目,我就怀疑你们到底听懂我的解经没有?「先礼后兵?」为什么神对人要先礼后兵呢?为什么要先礼后兵呢?这个不是「三国演义」啊,不是人类的战争学啊。我告诉你,你们无论怎么答,你们要凭着追求真理的心志来答,你不要以教导人的口气来答,好不好?因为你是在学习中间,如果你说「是这样、这样....。」你这个好象教导人的口气,你就很难进步了。因为这个问题是很重的。在希伯来大学里面,到考博士的时候这个问题提出来了。我不是跟你开玩笑的,那你就随便给我答答,我不满意这样的答案。我要你深思,郑重所听见的道,然后答。我告诉你,神一定要把他的威严、公义先讲出来,否则人会把他的恩典糟蹋掉。请你注意这个原则。神不可以先把恩典给人,先把慈爱的救恩的启示先给人。上帝一定要把威严、公义、圣洁先启示人。这个「先」为什么?----要人知道神的威严是应当审判人的,人是该死的,人是应当受刑罚的,然后人才会尊重上帝的恩典。你明白吗?今天教会犯的毛病就在这里,我们每天讲「上帝的爱」、「上帝的爱」,不用「上帝的爱」不能布道的。所以,第一次听见的是「上帝的爱」,一生一世他就不怕上帝。我不是说你布道会先说「上帝要杀死你」、「上帝要对付你」,不是这样的。
当你讲「爱」的时候,你要从公义的方针,公义的原理来讲上帝的爱。当你讲「上帝的公义」的时候,你用上帝的爱的心情来讲上帝的公义,这是很深的东西。我相信我们应当更深思更,更敬畏的心明白这些原则。我再讲一次,神就这样奇妙的照着他的次序,他是先启示公义,后启示慈爱了。所以,旧约就是一个定罪的执事,The ministry of Old Tastement is the ministry of condemnation.新约变成赦罪的执事,The ministry of forgiveness is the New Tastement.所以神借着律法把所有的人都牵在罪中的时候,人这个时候知道他是该死的,知道神是要审判的,神是公义的。所以在罗马书第七章里面提到律法里面所隐含的事有三样,就是律法使我们知道上帝的公义、上帝的圣洁和上帝的良善,大家说(重复)。这样,你在律法中间(当然你们刚才所讲的是对的,在罗马书三章十九、二十节提到刚才你们提的,「律法叫人知罪」,对的。但你怎么会知罪呢?你先看见神的公义,你才知道你违背了他的义,这个是罪,所以有人提到了这一点。你看见神是良善的,你违背了他的善,所以这个叫做「不善」。你违背了神的圣洁,这个叫做「不圣洁」。但是对神的圣洁、良善和公义的了解使你产生敬畏神的可能。「敬畏神」就变成了旧约的中心的主题了。「总意就是要你敬畏上帝」(参:传道书:12章13节)。那新约的整个中心主题是什么呢?就是「亲近神」,就是来到主的面前,「我们笃信不疑来到他的面前」(参:以弗所书:3 章12节),亲近神。所以这以马内利的上帝,他不是高高在天宝座上的审判者,他是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的拯救者,你看见了没有呢?所以一个人先看见神的威严,以后再明白神竟然施恩给他的时候,他不会玩弄上帝的恩典,他不会糟蹋上帝的恩典,这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慕迪(Dwight
Lyman Moody 1837-1899)说,「人先认识神的威严,然后他会感激神竟然也把恩典赐给他这样不配得的人。」马丁路德说,「一个人知道神的威严以后,他就会战兢的求神把恩典赐给他。」所以如果我们所传的上帝是大有怜悯,大有慈爱,而从来不讲上帝的圣洁、上帝的公义,你所传讲的对象不可能产生敬畏上帝的心。这个一定要配合起来的。所以这里希伯来书第二章第二节,是提到旧约的人看见律法以后,他怎样有错误的响应。那第三节就是新约的人他得着救恩以后他可能有的错误的响应。第二节谈的是什么?「干犯」和「悖逆」。第三节谈的是什么?「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我再念第三节,「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就到这里,「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我现在要讲前面这两句话,「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请你注意第二节前面的对神响应是很积极的,而第二节的后一段,另外一句所讲的对神响应是很消极的,为什么呢?因为「干犯悖逆」是不是主动性的?是,是主动去干犯他,主动去悖逆他。但是对救恩不是用这样的名词,是用什么样的名词?----「忽略」。「忽略」是故意的吗?「忽略」和「干犯罪恶」哪一个大?「忽略」和「悖逆」罪恶哪一个大?「忽略」是一种不够专心,不注意结果忽略忘记他。
今天我在飞机上很口渴的时候,我说:
「May Ihave one cup of warm water?」
「Yes,Iwill come back.」
结果呢?半个钟头不回来。
后来另外一个人过来,我说:
「May Ihave one cup of hot water? 」
「Yes.」
十分钟以后那人才来,来的时候,早前面另外一个人也来了,两个人都来了,拿了两杯水来……。
很多事情不是不要做,是忽略了,忘记了,因为我们不经心,我们不专心,所以这就变成一个很可怕的,看不见的罪恶,什么罪恶呢?----忽略神的恩典。今天我们如果忽略上帝的救恩,我们怎能逃罪呢?
请你注意,在旧约里面天使赐下律法是要叫人敬畏上帝,然后因为认识神的公义以后知道自己犯罪。而新约是基督徒赐下来,是要赦免我们的罪,担当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我们的罪恶和罪的审判,我们忽略他。为什么忽略呢?因为不把这个当做重要。现在你看见,第一节「郑重所听见的道」。这个包括什么?旧约的道。也包括什么?包括新约的道。旧约的道我们不要去干犯他,不要去悖逆他。新约的道是关于救恩的问题,怎么样呢?我们不可忽略他。亲爱的弟兄姐妹们,「忽略」竟然变成一个大的危机吗?是!「你若忽略,你们就不能逃脱你的罪!」我想读这一节圣经应当用怎样的心情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样讲道,我直到今天还感到自己不知道要怎么样讲道,虽然我讲道的次数可能比世界上许多许多,绝大多数的传道人还更多,但是我直到今天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样讲道。如果单单要把这一节的感情把它读出来的话,我可能是这样读,「我们如果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我们怎么逃罪呢?」那你明白我心中的沉重吗?你说我要表达的心情,「我们若忽略这么大....」,这个「这么大」怎么解释呢?到底有多大呢?「这么大....」只有讲这句话的人,写这本书的人他才能告诉你,他感受中间的「大」,到底有多大?但他没有解释,我们不知道。但是从这句话的口气给我们看见,这个救恩太大了!这个救恩大到一个地步,你忽略掉的话,你的罪就不得赦免!因为这个救恩大到一个地步,你忽略掉的话,罪一定抓住你,没有办法给你逃脱。所以「我们怎么逃脱呢?我们怎能免罪呢?我们怎能逃脱神在审判台前对罪的审判呢?」所以,这样呢,有许多人不得救不是因为他抗拒;有许多人不得救,不是因为他反对;有许多人不得救,不是因为他故意干犯;有许多人不得救,不过因为他忽略,忽略....。那忽略里面最可能的一个,就是根本不当做一回事,也认为不应当去相信他,就变成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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