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的意义看离婚与再婚(一)
2019-05-01
从婚姻的意义看离婚与再婚(一)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3 读经:申二十四1,玛二13,太十九3-9,林前七10-16
申24:1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玛2:13-16 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虽然神有灵的馀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太19:3-9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他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林前7:10-16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我对其馀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吗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吗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按照马太记载,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目的要刁难耶稣,找把柄陷害耶稣。福音书记载,法利赛人多次用两难问题来陷害耶稣,如问纳税给该撒,行淫的妇人等,所提问的问题,都是左右做人难,今次也不例外。
“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如果耶稣立场太宽松,便会跟摩西的吩咐有抵触,因此会受到鹰派人士的指控,若果太严紧,会失去群众支持。对离婚与再婚问题,无论耶稣是宽是紧,都会得罪另一派。
另外,这个问题,可以成为一个敏感的政治话题,耶稣如果不小心,会好像施洗约翰,因指责希律休妻另娶,招致杀身之祸。要明白小小问题,为何会是大大难题,就要进入当时的犹太文化,宗教背景。当日,拉比对休妻争论不休,比政制改革的争议,不惶多让,各有各派系的看法。
争论的根源,是申二十四1,有不同的解释,经文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这场辩论,始于两位大师,拉比(犹太人的法律专家)希利(Hillel),和拉比煞买(Shammai)。煞买在巴勒斯坦长大,大约在公元前三十年开始讲经,他对申二十四1的解释,采狭义的定义,认为丈夫休妻唯一理由,是妻子道德上出错,与男人上床。另一派大师希利,主前二十至主后二十年,生于巴比伦,在耶路撒冷解经授徒,被尊为圣哲,是口传律法最重要的一位大师,他解经采开放态度。这一派的人,在不合理的事上,大做文章,如妻子无蒙头、头发凌乱、赤臂、衣服破烂出街、在公共场合贪吃贪喝、大庭广众前喂奶、任性……当日拉比在休妻问题上,出现很多争拗,而争拗焦点都是放在细节上。法利赛人看准这个问题拿来对付耶稣,考考他的本领。
过去,每当教会发生纪律事件,都出现类似问题,对应该怎样处理,无论宽松态度或严谨态度,都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同时左右做人难,令到弟兄姊妹陷入对立情绪。
我们付出极大勇气、心血,付出不少时间对话,或私下或公开谘询,制定了纪律指引。我们盼望教会,若有事发生时,不要再次陷入分歧、内耗的局面,而是集中精神辅导、重建生命。
另外,今年我花不少精神,在讲道中作出回应、教导,以今堂为例,我是为纪律指引有关离婚与再婚纪律立场,作出深入浅出的宣讲。
有人坚持自己的观点与角度,不惜牺牲合一的代值,认为是坚执真理,护卫真理,我们要反省,这是否会陷入耶稣所批判的法利赛人的错谬中,重细节程序,忽视信仰精义。我们不要在离婚、再婚等细节问题,纠缠不清,耶稣直指问题核心,叫人回到上帝创设婚姻原意,坚守婚姻盟誓。
耶稣没有在无谓的问题上、细节上,跟他们纠缠,耶稣单刀直入,直指问题核心;无跟他们在低层次周旋,尝试在次中求好,而是重新指出婚姻的基本性质,以及最高理想。有关离婚与再婚问题,犹太人在条例和细节上,钻空隙。同样,今日基督徒,会否也是一样,在细节条例上,钻空隙,来看离婚与再婚这个问题。
耶稣拨乱反正,将问题带入轨道,纳入神的旨意中,耶稣越过争辩的细节,直接引导人,来到神起初创造二性,以及婚姻的义意,来重新看离婚与再婚(同一性质)。耶稣这样回答,显示出耶稣是转一个圈指出,当日这些为人师表的律法师,对婚姻意义认识上有偏差,将原本对保障妇女的条款,变成他们随意休妻的法律根据。耶稣时代,不少法利赛人离婚,约瑟夫也是离过婚的法利赛人,他认为无论任何原因,都可以离婚。
今日,不少人和拉比一样,只是想搞清楚在什么情况下,离婚与再婚是合法的,而不是追问神设立婚姻的意义,坚守婚姻的盟誓。耶稣回答很简短,大原则很清楚,对婚姻,耶稣引用创世记,明显为现代人作出一个清晰的指引,回到圣经来看基督教伦理问题,而不是在人的是是非非上纠缠不清。
按照圣经启示,婚姻是神所建立的,婚姻是神圣的结合,离婚是违背神设立婚姻的用意。不单止基督徒,任何人,若果离婚,都是偏离神设立婚姻的原意。因为婚姻不是人发明的,神在人重未犯罪前,亲自设立婚姻,并为婚姻设下界线──二人成为一体。
今日有很多人以自我中心的态度,来面对婚姻,认为离婚可以是积极的一步,能解决问题,带来成长,可以成为你的胜利。这种离婚观念,是违背神原初设立婚姻的意义,明显是世俗思想,以失败为成功,以分崩离析为成长,以毁灭为胜利。
基督徒所认定终身立约的婚姻,不单止是少数现代人的观点,甚至连不少基督徒,都向世界屈服──基督徒之间婚姻,已经不像以前基督徒这么稳固。基督徒离婚,比比皆是,甚至在教牧圈子,离婚已经开始普遍化。
耶稣引用创世记二24,重申神设立婚姻的意义,这节圣经暗示,婚姻的结合,最少有四种特色:
1.这是排外的关系(人……与妻子……)
2.是众人承认的社会事件(离开父母)
3.是永久的(与妻子连合)
4.藉性的结合来成全(二人成为一体)
因此,婚姻按照圣经,可以定义为:“婚姻是一男一女排外的两性之约,由神设立并封印,由公开告别父母为先导,以性的结合来成全,成为相互支持的终身伴侣,通常并以得孩子为光荣的赏赐。”
婚姻是一生的结合,离婚是破坏婚约,是背叛的行动,是神所恨恶的。(玛二13)
婚姻之约,并不是人的合同,而是神的轭;神将这轭,放在一对夫妻身上,是透过他的话,宣布他的旨意。婚姻破裂,即使所谓的“关系已死”,都不能成为分手的理由。结合的根基,并非人会改变的感受──“我爱你,我不爱你”,而是神的旨意与话语。
圣经认为婚姻是一种合约,虽然是两个人的盟约,但也是神的约,因为是神设立的。
婚约有五项要素
1.爱
2.住在一起,成为一家
3.对婚姻之床保持忠贞
4.丈夫是妻子的头(无私的爱)
5.妻子顺服丈夫(完全的信任)
婚约并不是一般合同,如果一方有违背合同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公布废除──婚姻盟约,只有在婚外情这一个条件之下,才会导致婚约的破裂。
按照神的心意与理想,婚姻是排他的,互相委身,终生忠诚。近年,香港有教牧将十一月十一日订为夫妻节,四条1,1111,取其象征意义,来表达基督教会的婚姻观──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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