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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死

2019-05-01

核心提示:基督的死 热 【字体:小 大】 基督的死作者:唐崇荣文章来源:网络点击数:更新时间:2004-12-24 基督的死作者: 唐崇荣 日期: 2002/7/2 发表在: 神学在神州>神学论题【编者按】   经文:加1:4;赛53:10;路22:22;彼前1:18-20;徒2:23-24一、基督的死  ...


基督的死    热      【字体:小 大】 基督的死 作者:唐崇荣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24

基督的死

 

作者: 唐崇荣  日期: 2002/7/2  发表在: 神学在神州>神学论题

 

 

【编者按】

  经文:加1:4;赛53:10;路22:22;彼前1:18-20;徒2:23-24

 

一、基督的死

 

  当我们在基督里进到成圣的进展步骤以后,可能达到被完全的成全。当我们进到这完全的成全、完全的成圣以后,我们就进到最后永远不可能再犯罪的地步。在这其中是神主动的救赎临到人间,是神永远的计划施行在历史的过程中,所以,神永远的旨意所定的,与圣灵在历史过程中所运行的东西是不能分开的。因此,一个人如果在地上某一段历史过程中间有得救的经验,一定是这一个人蒙救赎的这件事在永恒中,神已经定了。"预定"与"救赎"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整体性的结合,神的预定与神的预言、神的预告、神的预表、神的预备这个救赎的成全,是在十字架上基督得胜罪恶,与圣灵来把这个得胜运行在传福音的人与领受福音的罪人身上的时候,那是一连串的事迹。因此当一个人求告主而得救的时候,保罗不愿意他停在因为我求告,所以我能得救这个骄傲的地步。保罗问他说:"请问你怎能求告上帝呢?因为你信。"一个人因说我信所以我能得救,保罗不愿意他停在那个地方;保罗继续追问下去:"如果你不听,你是怎么信的?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保罗又不愿意一个人停在自傲中间,自认为因为我肯听道,所以我才能得救。保罗继续说:"你怎么听呢?如果没有人传道。"但保罗又不愿意传道者自认为是因为他传道,才能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大功;保罗说:"若不是神呼召,谁能传道呢?"

 

  基督是历史的中心

 

  因此可以看见,整个圣经的中心是神本身,整个圣经的神学是神从宝座上发动他救赎的功能与彰显他救赎的计划,印证他救赎的大能大力,藉着圣灵施行在人的身上。在这个救赎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是什么?就是救主在人间的显现,这救主在历史中间的显现,是整个人类真正的盼望,也是人类真正蒙恩的一个关键。在基督没有降生以前,人仰望救赎主的来到,当基督降生胜过试探、被钉十字架受死复活升天以后,历史继续进展,就回头仰望曾经来过的救主。所以基督就是整个历史的中心,在神救赎的这一个历史中,"基督"成为这个中心;基督不但成为这个历史的中心,基督更成为暂时界与永恒之间唯一的交接点,使能见与不能见的产生汇合,使绝对的神与相对的人交生交通,使这能朽坏的世界与不朽的永恒产生接连,这些可能性也就是在基督里面才能达到的。

 

  所以基督在历史中是一个中心人物,基督在神国度里是中心的主,基督在我们生命中是我们中心信仰真正的爱心,感谢上帝!这位基督是藉着什么成全这个救赎?这是本章所要谈的题目。"耶稣基督的死"这个题目太大,如果单单以基督的死做为一个神学讲座题目,四天都没办法讲完,我只能把大意讲出来,盼望神的怜悯,可以把我没有办法讲清楚的,藉着真理的圣灵在你心中的光照、引导,以及给你产生的动力,使你殷勤考查圣经,发现那测不透丰盛的奥秘,是如何可能运行在我们的思想,以及在我们的生命经历里。

 

  基督的死与神的旨意

 

  耶稣基督的死这一件事是很特殊的事情,基督的死与其他所有人的死不同地方是什么?所有罪人的死与基督的死之间那本质的差异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吸引人的题目。我在这里不提,我希望你们动用一些思想去更深的发掘,那已经成全也已经在我们心里面,成为我们复活的主的这位基督,死的意义到底有何等深奥的程度在里面。耶稣基督的死是一个唯一与所有人不同的死,在加拉太一4提到一个很重要的名词--"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请你注意这句话,全本圣经提到"上帝的旨意"这个词出现次数不多,为什么?因为这个太大,大到一个地步,每一个讲上帝旨意的人都应当战战兢兢,知道他是站在上帝面前讲这句话;我们每一次讲上帝旨意时,越吊以轻心、越轻率、越随便就越显出我们离开上帝的旨意太远了。一个人越敬畏上帝,越不随便讲上帝的旨意,一个人开口闭口讲上帝的旨意,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一个人随便讲圣灵感动,你更千万不要随便跟随他,一个越尊重上帝的人,越敬畏上帝的人,他知道站在上帝审判宝座的面前,他站在上帝宝座的面前,他以顺服的心开口闭口要叫神得着喜悦。

 

  "神的旨意"这四个字在圣经出现次数不多,但在加拉太书第一章第四节,很清楚的把基督的死与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为了这一节圣经有这一个特点,所以我就深思一件事情,到底在神旨里面死的有几个人呢?为什么把死与神的旨意连在一起?这是一件可能的事情吗?上帝的旨意与死发生什么关系?如果我们用罗马书第六章廿三节来做一个比较,你可看见所有人的死是罪的工价,唯有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这是基督的死与所有的死不同的本质差异的要点。所有人的死都是因为违背上帝的旨意、偏离上帝的旨意、抵抗上帝的旨意,在罪恶当中因为罪的工价而死,只有基督是在上帝的旨意里面死。所以只有耶稣基督的死是在神永恒旨意里面所定下的死,其他的死是罪的工价。我们平常在无意识或潜意识的祷告说:"主啊!如果你的旨意要让他痊愈就让他痊愈!如果你的旨意要他死就让他死吧!"这就把死与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放在一个人的身上。但如果你看圣经,几乎没有为一个病人祷告的时候说:如果你的旨意要让他去,就让他去吧!这两个字没有连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就是应当更谨慎一点,因为神的旨意、神永恒的计划是不更改的,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是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圣灵的引导是在历史过程中,而神的旨意是永恒里面所定的。所以圣灵的引导比较是个别性的,神的旨意比较是普遍性的;圣灵的引导比较是在相对界的时间范围,神的旨意是在永恒的旨意里面定的;圣灵的引导是各人主观的经历,且可以去经验到的。

 

  神正用他的灵引导你,因为你是神的儿女,但是神的旨意不是个别的引导,而是绝对界里面所定的那个原则。所以,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之间的关系,如果要用一句话表达出来,我只能这么说:"圣灵引导属于他的人,把他们引进神永恒的旨意里。"所以上帝的灵引导人,是要把那个人带到上帝永恒的旨意里;因此,神的旨意是永恒界里面所定的,但是在圣灵的引导下,在历史当中施行出来。神的旨意是普遍性地各人都要遵守的原则,而各人的引导是因人而异的。神的旨意要人圣洁,但圣灵引导一个人结婚,引导别人不结婚;结婚的要圣洁,不结婚的也要圣洁。引导不同,但旨意相同;引导是各人的,旨意是整体的。圣灵引导你作传道、引导他作文字工作;圣灵引导你在台湾宣教,引导他到大陆工作,引导另外一人到别的地方宣教;引导是各人不一样的,但旨意却都一样,就是每个人都要去传福音。

 

  神的旨意是普世性、绝对性、永恒性、原则性的,但神藉圣灵在个人身上的引导则比较是个别性、时间性、相对性,是有变化的。所以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之间,乃是要产生一致性,把个人带进神位格中所定的计划里,这叫作神的旨意。上帝在其旨意中是否定了人都要死呢?上帝许可罪的产生,他把犯罪的可能放在人里面,是藉着自由来达到;而自由本身又是道德必须有的一个基础,所以这种绝对的必须就是为了道德的可能性。自由赐下来,人才有犯罪的可能,所以自由与犯罪的可能是在一相等的层次;而犯罪以后需要受审判,这与神之间相对的关系,而神的自由是绝对的,人的自由是被赐下来的,所以人的自由在赐自由的上帝之前,是相对的、是被要求要交帐的自由。所以当人在罪中要死时,不可说是上帝的旨意要人死,只能说上帝许可人犯罪,又因罪的工价而死。但神的旨意不是要我们死,神的旨意是藉着基督将生命赐给我们,那才是神原定的旨意。神原定的旨意是永生,而神所许可的是因罪的工价而死的这件历史事实。所以,加拉太书说,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舍己,这是我看到神的旨意与基督的死连在一起一节很特别的圣经。

 

二、基督是以什么身份死

 

  第二,我们要来看基督是以怎样的身份来死,这是一极重要的课题。若基督之死只是因其所受之凄惨、痛苦、不公平待遇而感动我们的心,那还有更多革命份子所受不公平待遇的死也可以同样感动人!当我们看到许多革命份子受到极权不平等待遇所受痛苦时,我们的良心也会引起同情、怜悯、对人怜爱的高贵情感,但这不能等于我们以同样方法来看待基督之受苦所得之肉身刺激,引起我们良心的同情,而称之为圣灵感动!这是我们要弄清楚的。所以要分辨究竟是否为圣灵的感动,是不能从现象、情绪去判断的,只能看其中神的道的成份,以及人对神的道的了解。

 

  圣灵是圣善的灵,也是真理的灵;圣灵是启示真理的灵,也是将启示真理光照在人心中的灵;圣灵是光照人的灵,也是把人带进一切真理的灵;所以圣灵与真理是绝对不能分开的。如果一个聚会是热烈、轰动、感情化,而在其中没有福音真理、神的道在其中作感化人的工作时,你不能太快下结论说这是圣灵的工作;因为圣灵与神的道是绝不可分的。所以当我们看到耶稣基督的死时,不是因他死时的情景,不是因他死时的痛苦,不是因他人权被暴力残虐时所受的痛苦使我们受感动,使我们认识耶稣基督死的意义,而是应从另一更重要的层面来了解:他是谁?为什么他要来死?从此点来明白基督之死与救赎的意义发生怎样的关系?圣经第一位清楚表明此观念的人是使徒行传中的司提反。他说:"……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上帝却叫他复活;这样,司提反是把基督不当死之身份与基督之死放在一起作一强烈的对比,从这点来认识基督才是稳妥的。在使徒行传里,司提反把这个字与基督的死连在一起,他是一个非常有创见的人。而在此之前,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三章也说过差不多的话,三14-15:"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这也是相当重要的话。

 

  基督作救主的资格

 

  现在我要把这三个名词--义者、圣者、生命的主,与基督之死连在一起,来看基督以怎样的身份死在十字架上?基督以怎样的身份来作救赎主?他是以义者的身份、以圣者的身份、以生命之主的身份为我们死;这样,义者的"义",圣者的"圣",与生命之主的"生命"的主权应该与"死"没有关系,因为死是对不义者最后的裁判,死是对不圣洁者一个审判的行动,死是与生命君王完全无关的另一个范畴;但基督竟与此一完全无关之范畴产生了一反合性的关联,此即救恩的奥秘!他是圣者,就不应当接受罪的工价;他是义者,就不应当领受不义的审判;他是生命的主,就不应当进到死的地步中。但是圣灵感动彼得,圣灵感动保罗,圣灵感动司提反,感动那些伟大的圣徒时,他们把基督的死,基督位格背后的要素提出来。

 

  基督是义的本体、是圣者的本体、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我们藉着信与主联合,乃是归回圣洁、归回真理、归回爱的源头、归回义的本体、归回智慧的根源,此即信仰之价值。但当耶稣被宣称为圣者,却死了的时候,你要知道这是极反合,是不容易以理性明白的事。因为圣者是不能死的、是不能朽坏的,圣者根本没有罪的沾染,怎么能朽坏呢;他是义的本体,义者又怎能受不义的裁判,以致于死临到他身上。而最矛盾的是一位生命之主竟无法保存其生命的自主权吗?

 

  举个简单的例子,有张纸,我拿刀把它剪破,这是可能的,因为这张纸是能破的。但我若拿世上最利的刀把一杯水切成一半,切完后,这杯水却仍是一杯,因为它根本是不能切断的;再怎么利的刀都不能把一杯水切成两半,但可以分成两杯水。

 

  所以,彼得说:"你们杀了那生命之主,上帝却叫他复活。"这句话的意义实在太深奥了。义者是不能死的,圣者是不能死的,生命之主也是不能死的,但只有上帝知道这个反合性,这个不能死却真的死的可能性,才使基督救赎之功可以临到我们身上。所以,基督的死不是在他的身上、感受上成为我们佩服他的榜样,或学习他的牺牲精神,我们不是在这上面建立救赎论。基督之死乃是从他的身份却来到死的地位上,这种不调和的调和,这不应当死竟然死了,这其中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应当从这方面来了解救赎观。基督以圣者身份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以义者的身份站在不义者的地位上,以生命之主的身份站在必死之人的地位上;这是所有宗教所无法讲解、想像得到的事,惟有在基督的福音中,我们看见神这个反合性的奥秘就这样显明出来了。因为基督是义者,所以圣经说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为基督是圣得,所以圣经说无罪的代替我们成为罪;因为基督是生命之主,所以圣者告诉我们,藉着死要彰显出那永不朽坏的生命。这是其他所有宗教所无法猜想到、没有办法产生出来的,只有神的道--那永恒者在人间的显现所能启示出来的奥秘。

 

  基督在肉身中为我们死

 

  神把基督当作赎罪祭,神把基督道成肉身的身体钉在十字架上,作为代替人死的祭牲、赎罪祭,这是神在永恒中所定的旨意。因为我们是在肉身中间犯罪,基督就在肉身中间定了罪案;我们因为肉身犯罪必须要死,所以基督就在肉身中为我们死。罗马书八章3节对此"肉身"的因素讲得非常清楚,在中文圣经的翻译是相当中肯:"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我们肉身软弱,所以律法无法在我们犯罪的、软弱的肉身上,没有办法将他的义加在我们身上;但基督却为我们成了肉身,他进入肉身范围中,在肉身中为我们定了罪案!感谢主!我们在肉身的过程中犯了罪,就当在肉身过程未结束前解决这问题。当一个人犯罪的地位与犯罪的罪行在肉身的过程中未解决的话,他就把这个罪的地位与当受的审判带到永恒去了;所以要为我们还有这个肉体感谢神,当你没有这个肉身时,你就没办法悔改、解决罪了!因为你在肉身中犯罪,你就要在肉身的时机中解决这个罪的问题。

 

  为要在肉身上解决这个问题,神就让他儿子来到地上成为肉身,并在肉身中定了罪案。他在肉身中亲身担当了我们在肉身中所犯的罪,而这在肉身中所犯的罪,也在肉身中产生一股把我逼向死亡的动力(也就是"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的那个力量)。死在我身上发动的时候,我就要在这肉身的范围中,把这死所产生的力量转向基督,让他在十字架上替我承担死、在我肉身中发动力量;当那在我肉身中所发生的力量转向基督,使他在肉身中死去时,他在肉身的死,就代替了所有在肉身中因为罪,以及罪的能力发动直到死亡的人,所有要承担的上帝的愤怒承担在他身上。

 

  为我们有肉体感谢神,连基督也曾为他的肉体感谢上帝,这是基督教与非基督教其它宗教思想中对肉体的咒诅不同的地方。这不是臭皮囊,是神的殿;这不是拘禁灵魂的监牢,是圣灵居住的地方。我们可以在肉身当中荣耀上帝,罪人在肉身中犯罪,把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皿,而基督徒则将肉身、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叫神的荣耀透过我们的肉身生活得以彰显;这实在是与其他一切宗教完全不同的思想。

 

  这位不朽的生命之主来到能朽坏的物质世界中,创造万有的上帝被限制在一个几十公斤的身体中,永恒之主进到历史的某个阶段,这是极大的反合性,是我们有限的头脑所无法了解的奥秘,但救赎之工就隐藏在此奥秘中。耶稣基督来世上做人,那创造万有的主,竟然变成在一个童贞女怀抱里。大哉!敬虔的奥秘。惟有当人进入敬虔时,他才能明白此一伟大的真理;否则,神就任凭你以自己的自由来亵渎他、讥笑他、轻看他。上帝的肉身显现,因为人在肉身中犯罪,人在肉身中受审判,人在肉身中进到朽坏的地步,然后把罪带到永恒里,永远得不到赦免,所以上帝要在肉身的阶段中,来解决人罪的问题,使人不把罪与肉身的范围带到永恒去,不把暂时带到永恒,面对上帝永恒的审判。

 

  律法因为人的软弱有所不能行,所以上帝的儿子来成为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状,不是罪性的人。罪的形状要在肉身中为我们定了罪案,他成了肉身,成了人,为你我所生,而且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是神救赎的路线。

 

  在前一章提到,就连上帝儿子来到世上做人时,也不能逃掉那条定律:藉着苦难学习顺从以进到完全。所以基督在肉身之中没有走捷径、享特权,甚至他三十五次行神迹,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而行的;他三次哀哭,却没有一次是为自己的困难哭过。这位基督在肉身中的生活,成了一切活在世界历史中有肉身者的至高榜样。康德说:"我们应向最高的善努力前进。"但请你不要忘记,在人类还未达到至高善之前,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已达到了。这些哲学家尽可能不听耶稣的名字,尽可能不让自己被视为是一宗教崇拜者,我们也可视他们是时代先锋,超过任何一个人;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那真正达到至高至善者只有一个人,也就是耶稣--道成肉身,上帝在人间显现。

 

  耶稣是那义者、圣者、生命之主,但当他在地上作人时,他取了不义者、罪人、能朽坏之身体的形象,这是极不公义的,却是神所喜悦做的事。在以赛亚书五十三10:"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做人而无人权、无人之佳形美容,没人羡慕他;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劳力过度,透支他的精神,所以不到三十三岁却被别人误以为五十岁。惟愿我们每次思想基督,我们就更爱他;惟愿每次思想基督,我们的神学可使我们更像神、更归向他,更与他合一。我服事主这么多年,人看是极其劳苦,但我从没感到自己是在背十字架、从没感到有什么牺牲,我只感到是主耶稣太爱我了,感觉我做得还不够,感觉没有背过十字架。虽从人的眼光来看,曾经历极多苦难危险,多次差点被抓,在被杀名单中有份,但这些又算什么?当你真正认识耶稣基督从宝座上降下成为肉身,无限成为有限,披戴罪身形状,是为了爱你我、救你我时,你只能说:"主啊!我算什么!"当我们到天上时,我们都应问主:"主啊!为什么你要爱我这样一个人?"我们永不能明白,只是知道因他是爱,不是因为我可爱他才爱我,而是因为他是爱。这个爱是在救赎中显明,在基督道成肉身中显明,并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鞭伤、侮辱,被人丢弃,被自己的百姓所否认。这位基督是救赎主。

 

  基督的死是四重意义

 

  关于基督的死,我们可以看见圣经是从四方面来表达他的死:基督之死绝非罪的工价,基督之死绝非失败的结果,基督之死绝非偶然的事,基督之死绝非天然的朽坏。基督之死乃是神所定的旨意,他是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于人。"你们却把他杀了。"他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死,但卖他的人有祸了。这定旨先见,神预先所知道的,上帝定意将他压伤,这些词句告诉我们,永恒的计划里,圣父把圣子赐下来,让他在死的地位上代替你我。所以基督的死是一个牺牲,而在基督的牺牲里,有四重意义在其中。

 

  1、基督之死是代替性的牺牲。他站在你我的地位上来受死,不是免去的身份,而是代替的身份。义的代替不义的,无罪的代替有罪的,圣者、义者、生命之主代替犯罪、不义而应该死之人。

 

  2、基督之死是挽回性的牺牲。"挽回"是指基督为止住神的忿怒,将神忿怒的审判,以及应当对我们罪的制裁,将之予以取消、止住了。他止住了神的忿怒,打消了神的怒气,使我们应当受的审判,在他里面结束了。基督停止了那怒气在我们身上运行的力量,而只有耶稣基督能止住。

 

  3、基督之死是赎回性的牺牲。救赎回来是要牵涉到价值的问题,这个价值不是可以金钱来代换的,只能以神儿子道成肉身、义者的身份,以这样的价值来赎回我们。那基督又是从谁的手中将我们赎回呢?这个赎价是交付给谁呢?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以前我认为做传道是不需要读神学的,我没受过神学教育,但讲起道来比那些神学教授还受人欢迎、还吸引人。但当慢慢进入一些较深的教义中,我发现这是不行的;我们固然可以将所知肤浅的一部分讲得极感动人,但当面对真正问题以及困难时,却没办法处理。所以我就又诚实、谦卑下来,重新回头去读神学。

 

  基督要付赎价是因为我们欠上帝的债,因为我们犯罪时是亏欠了上帝;而亏欠上帝的结果,是我们就因此与神隔开了,而与神一隔开,撒但就来吞我们。所以我们在撒但手中,并非因我们亏欠撒但,撒但是以非主权的身份控制了我们,撒但根本没有权柄控制我们,撒但只是利用我们破坏上帝的律、敌挡上帝对律法的要求。我们离开了上帝,它趁着我们这些与神恩分开的孤儿,暂时拘禁了,但它绝无真正原主的权柄,所以基督为我们还债,是要还给真正的原主,也就是上帝。主后三百年左右,曾对此问题有过辩论,但主要的教父思想家们,多以为是将赎价交给撒但。直到主后十一世纪,安瑟伦才把此问题从法律之严正、神威严的要求、公义的标准、基督以义者身份、成全神对义的要求的角度来解决。安瑟伦在他所著的《神为什么成为人》一书中,就清楚说明人亏欠上帝的债,而非亏欠撒但,所以不需要把赎价交给魔鬼。因为人亏欠上帝的公义,所以基督成全神的公义对罪人的要求,他以义者的身份代替我们死,挽回了神的忿怒。

 

  基督之死是代替人对父上帝的亏欠,而这个亏欠不是任何人的善行、功德、条件所可以成全补满的,惟有耶稣基督以神绝对要求,能够满足神,基督能站在神人之间,将赎价还给上帝。所以保罗说,你们是重价买回来的。彼得也说,不是金银等物能买回你们,而是靠无瑕疵玷污的羔羊宝血买赎回来的。保罗在对以弗所长老的告别词中也说,神的教会是他用自己宝血所买来的。这里所提的是基督以其神性的身份来代替我们死,而他是以人体的肉身来接受死亡的痛苦,却以神性的功能打胜了死亡的权柄,这是极大的奥秘!神的救赎是要我们在今生的日子,在有肉身的日子,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荣耀上帝。

 

  4、基督之死是复合性的牺牲。人与神原是仇敌的身份,但基督将此敌对身份完全解除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与神和好,更藉着基督成为和平之子。而这个和好又产生五方面的效用:

 

  A、人与神之间的和好:罪人与神之间的和好,是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功劳。

 

  B、人与自己的和好:这是一切真正的基督教心理学所要达到的目的。今天世俗心理学是绝对无法达此目的,因为此果效是由第一个果效所产生出来的。惟有当人与神和好后,才会产生出与自己和好的果子;当人真知自己与神之间再无仇恨时,就能以自己与自己和好的身份来接受自己了!

 

  马丁路德对"信心"有一个极特殊的表达:"信心"是对接受的接受。他的意思是说,我是一个罪人,是一个不当被接受的人,但神今天因他儿子耶稣基督为我死的这个事实,就把救赎大恩运行在我这个不配蒙恩的人身上,所以他接受了我这个罪人。他接受我绝对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善行、功劳、条件、资格,而是我完全不配得、完全不应得,但他竟然接受我这个罪人,我们的理性完全不能明白为什么他要接受我、爱我、救我?但神既然接受了我,我只能说:"神啊!你是不说谎的,我就接受你已接受了我的这个事实!"此即"信心"!我接受上帝就是接受他已接受我这个罪人的应许,而这就产生出我们与自己的和好。

 

  C、人与人之间的和好: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会有仇敌,他能将人之长为己之长,将人之幼为己之幼。许多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都是亚当堕落后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但基督的救赎可将人从自我中心里释放出来,视每一个人都是他爱的对象、关怀的对象。我们最大的仇敌,是神所给最大的功课,使他证明神的爱可以胜过那些,这是我们的机会。

 

  基督救赎的果效不是要让你坐着轿子上天堂,其救赎的能力是要把道成肉身的榜样放在你身上,把爱推广到全世界。基督所造成的和平,使你与神之间的仇恨解决了,成为神的儿女,人与神和好,使你因不能宽恕自己的控告解决了,变成自己最好的朋友。你能自爱,所以你就能去爱人、爱人如己,所以这个爱不是偏私的爱、自我中心的爱,而是懂得去爱一个有罪的人。

 

  D、能成为和平使者:把别人与别人之间的仇恨除掉,使别人与别人之间和好。

 

  E、能将人带来,藉着基督使其与神和好。

 

  有了上述效用后,传福音的工作就开始有能力了,才能使人与神和好。

 

  基督被钉--历史上不该有的胜利

 

  当耶稣基督死的时候,那是世界历史最黑暗的一天。从客西马尼园祷告那一日,到第二天太阳下山,人将他身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放到坟墓的那一日,这廿四小时,即圣经所说的"那一日"--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我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诗一一八24)。诗篇一一八篇是犹太人过逾越节时所唱的诗,27节说:"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耶稣在世上时,圣经只有一处记载他唱歌,即当他与门徒结束圣餐后,过了汲沦溪,进到客西马尼园时,他们唱歌,所唱的逾越节诗歌就是这一段。耶稣基督在逾越节时,成为逾越节之羔羊,而他唱这首诗歌是有其特殊意义,他是在对天父说:"父啊!这是你所定的日子,我要在这一天死,但这也是我欢喜快乐遵行你旨意的时候。"这一天是历史上惟一的一天,这一天是独特的,因为耶稣基督必须被钉十字架。

 

  犹太人日子的算法与我们不同,他们是从太阳下山起算到第二天太阳下山之前为止。所以那天耶稣进到城里上到楼上,与他的门徒坐席,那时就是太阳下山的时候,亦即受难的开始;直到第二天早上,经过六次审判而被挂在木头上,天地却昏暗,下午三点时头低下来了,把灵魂交托给天父,直到放进坟墓后。太阳下山,这就是那一天。那一天祭牲被牵到坛角,成为为耶和华所献的祭。

 

  耶稣死的那天是历史最黑暗的一天,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历史上有七个大胜利是不应该有的:

 

  1、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宗教胜过救恩最黑暗的一个日子。犹太教把旧约的特殊启示用错误的解释法,所以只看见军事得胜的弥赛亚观,而忽略了受苦的弥赛亚才是正确的解释。所以,就算是特殊启示,若没有用新约圣灵光照在基督身上的那个认识去了解的话,就会掉在旧约那些法利赛人、律法师的错误中,一方面领受特殊启示,一方面把它摧毁到变成敌基督的工具。当基督教不传福音,只把基督教变成一个了不起的宗教时,就是腐败的时候了,就是复活大能不在的时候了。

 

  2、世界的政权胜过上帝的权柄,利用宗教作为其统治人民更容易的工具,世界上的政治常常超越神的权柄。圣经有一极重要的政治性主题:神在万王之上,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是坐在天上统治万有的上帝。此一重要观念,在法老王的事迹、尼布甲尼撒的事迹上都显明出来;所以施洗约翰大胆直指希律王之错,因为全本圣经让我们看见:神权远在人权之上。但当耶稣在十字架上时,却是人的政权超过神权的一个最黑暗的日子。

 

  3、耶稣被钉十架的日子,是经济力量胜过真理的一个最黑暗的日子。那一天,钱财收买了人心,没有人讲真话。而最可怕的是,关乎神儿子的真理,竟在那一天也被钱财收买了。

 

  4、耶稣钉十字架的那天是军事得胜真理的时候。耶稣的墓前有军兵看守。

 

  5、耶稣钉十字架的那天是无知群众的吼声胜过真理的一天。

 

  6、耶稣钉十字架的那天是法律胜过真理的日子。彼拉多是谁?他有什么权柄把耶稣交去钉十字架?犹太人的哪一条律法能指证耶稣有罪?彼拉多虽在众人面前以水洗手表明无辜,但他知法犯法,这真是位"法律专家"!今天世界最不公义的地方就在讲公义的法院,就在那些讲公义的法律专家的良心。司法、立法等人士若非将其头脑、良心全交付上帝,那他所知的一切知识只会让他们更懂得如何逃避审判,自己欺骗自己。

 

  7、耶稣钉十字架的那天,自然得胜了超自然。自然主义要压倒、否定超自然,这也是人类文化中越来越明显的一个趋势。当那块大石头把基督的坟墓堵住时,表示自然的力量挡住了生命。若耶稣的死就是一个终点的话,他伟大的教训、壮烈的牺牲或真能让人铭感于心,但这样的基督教绝非救赎的基督教。救赎的基督教告诉我们,在这最不公义的判断、在这最黑暗日子后的第三天,耶稣复活了,且此复活为那些在强权、不义、不法、军事势力、群众声音、自然声势压制下的人带来了新的盼望。感谢主!基督的救赎使人与神和好,也为人类带来了新的盼望,因为有一超政权的政权、超法律的法律、超军事的神权,超自然的力量,有了公正救赎福音的能力在帮助我们!

 

  求主帮助我们对基督之救赎有更深、更完美的认识,也让我们这群跟随基督的人能更坚定的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还跟从谁呢?"

 

  (本文转载自唐崇荣著《基督论》 中福出版社出版,蒙准使用,请尊重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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