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里的人际关系
2019-05-01
歌罗西书3:18-4:1
有一个基督徒去报考神学院,在报名表里有一个项目,请他找几个好朋友做为他的代祷者,结果交报名表的时候,这一栏是空白的。面谈的时候,神学院的老师问他这个项目为什么是空白的,难道连一个属灵同伴都没有吗?这个人回答说,我不需要找什么人帮我祷告。主考的老师问为什么,他说:我已经有三个最好的属灵同伴了。面谈的人说,他们没有名字吗?这个基督徒回答说:有,他们是圣父、圣子、圣灵。这一个只有与神和好,却没有基督徒朋友的人,当然没有被神学院录取。
人的思想有一种两极化的特性,在人际关系中常看到,在不同的立场或阶级差异上,彼此存在着对立的态度。政治上,在野党常常跟执政党过不去;产业界,员工和老板之间常为福利的问题磨擦;甚至只有三四个人的家庭,亲子间也有所谓的代沟。为什么站在不同的立场时,一定要对立呢?为什么不同阶级间的人,不能和谐共处呢?神设计了三种人际关系,让人没办法逃避学习和别人相处的功课,这三种关系是夫妻、亲子、和主仆的关系。
今天这段经文列出的这三种关系,任何人至少要面对其中的一种,每一个人一定有父母,大部份的人都要结婚,也要工作,没有人不需要和别人相处的,人际关系是一辈子要面对的功课。圣经告诉我们,这三种关系中有两个基本原则,不管是夫妻、亲子或主仆的关系,基督徒都要照这两个原则与人相处。第一个原则是,人彼此之间都是相对的关系。作丈夫的和作妻子的,要互相履行义务;父母和子女也各有责任;作仆人的要诚实工作,作主人的要公平对待仆人。不管东方或西方国家,在传统上有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有许多地方的妇女、小孩、奴仆或工人地位很可怜,在先生和主人的手上,只能算是一件物品,没有所谓的平等关系。例如在犹太教的律法中,妇女几乎完全没有法律上的权益,丈夫可以用任何理由休妻,例如炒菜放太多盐,就可以成为休妻的合法理由,但太太只能在三种情况下,提出要离开先生的要求,这三种情况是,先生得了麻疯病、或放弃信犹太教、或强奸处女。
在相对平等的原则中,有一件要注意的事,保罗对三种关系里的六个角色,都是要人对自我要求,而不是去要求对方。保罗没有说,你们作妻子的,要被你们的丈夫爱。但是大部份的人都是这样看圣经的,我们常希望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老版或员工,如何对待我们,却很少想到自己要如何对待他们。基督徒的伦理,是一种自我要求的伦理,我们应当想到,自己要如何待人,而不是期待别人如何待我们。
基都徒第二个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不管对方是不是基督徒,我们自己还是要按照神的旨意,和他们相处。和我们有关系的人,不一定都是基督徒,我们不能因为他是基督徒,就要求宽一点,或严一点。有一些基督徒老板不大喜欢基督徒的员工,也有一些基督徒不喜欢基督徒的老板,有的老板会想,既然这个人也是基督徒,他应该可以多担代一点,所以每次加班都找他,而基督徒的员工想,老板也是基督徒,他应该多照顾我多一点,结果双方在互相期待中,都受到伤害。按照神的旨意,我们在教会里怎样善待人,在家庭或办公室中,也要怎样善待还煤信主的人,我们在教会怎样服事,在家里和工作上,也要怎样尽心负责。
保罗告诉我们,要如何把这两个原则应用到生活中。把第一个原则用在夫妻关系中,第十八及十九节的意思是,“丈夫看见妻子时,要想如何爱她;妻子看见丈夫时,要想如何顺服他”,夫妻间绝对不是随时都保持最佳状态的,结婚越久,丈夫越需要去想妻子可爱的地方,妻子要想丈夫可以佩服的地方。我有一个习惯,我的书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改变位置,因为我不大会整理东西,我的书桌常常在一段时间以后,各式各样的东西混在一起,搞到最后没有桌面可用,我就重新排列组合桌子、柜子和电脑的位置,虽然所有的东西都还是旧的,但调整后有一种新的感觉。夫妻相处久了,真需要做一点调整,特别在发生冲突时,赶快调整一下自己能变动的地方,免得让情况越来越乱。
现代有许多人觉得亲子关系很难处理,不管是作父母的,或是子女都有这种感觉。诗篇127篇3节说: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在圣经中论到产业,并没有说一个人能够永远拥有产业,而强调神把产业暂时给人管理,管理产业所负的责任很大,儿女既然是神所赐的产业,我们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情绪对待他们。箴言23章13节说:“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保罗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圣经容许父母管教子女,但不要伤害他们,用情绪管教小孩,很容易伤害他们。
最近我对保罗说的这句话有点体会,Ivan越来越皮,他被我们用杖管教的机会越来越多。前一阵子比较没有打他时,我问他说:Ivan乖不乖,他总是回答说“乖”,但最近问他,他的回答是“不乖”,我发现原来每次打他,嘴巴也说他不乖,他一直听到我说他不乖,他也开始说自己不乖。现在我很注意打他的时候,不要说他不乖,他需要的是,告诉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不是被人否定。每一个人都很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父母在管教子女时,不要去伤害他,在正面的事多鼓励,负面的阻止他做就够了,不要破坏孩子的自我价值观。
子女对父母的关系,保罗说:要凡事听从父母。这个要求对父母是基督徒的人来说,不是问题,但父母不是基督徒,又要求我们做违背信仰的事时,要怎么办呢?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中国基督徒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不信主的父母,要我们向神明或祖先牌位祭拜。按照圣经的教导,我们应当表明不拜偶像的立场,坚持不拜偶像,但与父母还是要保持好的关系,孝顺父母,大部份这样做的基督徒,会有一段辛苦的过程,却比不坚持拜偶像的人,更有机会带领父母信主。
现在没有像保罗那时代的奴隶制度,但在工作中,主仆的关系还是存在的。现代的仆人,就是领人家薪水的人,主人就是发薪水的人,这两种人各有立场,但不是一定要对立。现在几乎每个人都可以自己选择老板或员工,有很大的自由决定去留,保罗对主仆关系的教导,一样适用在现代的劳雇关系。当员工的要顺服老板的意思、因为他们要承担我们工作的结果;要实实在在的做事,为的是不亏欠所得到的代价;要在工作上见证主,这是基督徒的本份,用我们的生命荣耀神。保罗说我们的主是奖赏和报应的主,他鉴察我们的工作,基督徒比非基督徒多一份红利,就是主按照我们在地上的工作态度,对我们的奖赏。
不要只在教堂里当基督徒,神的心意是,当我们走出这个地方以后,除了您教会的会友认为你是基督徒以外,我们也要让我们的配偶、父母、子女、老板或员工,都同意我们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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