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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改变的事

2019-05-01

核心提示:罗马书3:1-8  有两种话题是很敏感的,第一种是政治话题,另一种是宗教话题,政治属于个人偏好,宗教信仰属于个人经验,这两件事情几乎不可能透过辩论得到共识,所以有些人宁愿不谈这两种话题,免得因为辩论而伤了彼此的感情。为什么人辩论到最后都会伤感情呢,因为在辩论的过程,我们常常在维护立场的过程中,当对方...



罗马书3:1-8

  有两种话题是很敏感的,第一种是政治话题,另一种是宗教话题,政治属于个人偏好,宗教信仰属于个人经验,这两件事情几乎不可能透过辩论得到共识,所以有些人宁愿不谈这两种话题,免得因为辩论而伤了彼此的感情。为什么人辩论到最后都会伤感情呢,因为在辩论的过程,我们常常在维护立场的过程中,当对方感觉受到批评和否定时,就会产生反击的动作来,谈到最后自然会不欢而散。

  当保罗谈到罪的问题时,听在传统犹太人的耳朵里,产生了被否定的感受。传统犹太人一直以来把割礼和律法,当成他们从神得到的特权,当保罗说光在肉身上受割礼没有用,光有律法而不遵行也没有用,对传统犹太人来说,就像是对他们做人身攻击一样,他们是完全无法接受的,因为割礼和律法是他们信仰的两个根基,他们一生都以维护这两件事作为最重要的责任。保罗自己就是一个出于非常传统背景的犹太人,他知道当他提出割礼和律法无用论时,犹太人心里面的反弹程度,他完全了解。在罗马书第三章中,有一连串的辩论,保罗一下子站在传统犹太人的立场提出问题,马上又以神的启示来做回应,如果说他这一连串的辩论有目的的话,我们从罗马书一到三章的内容看见,保罗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罗马书三章10节所说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他并没有特别要贬低任何人的意思,甚至连他自己也都承认他是一个罪人,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描述自己的内心世界是一个喜欢犯罪的世界,在提摩太前书一章15节他甚至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对保罗来说,他不跟别人作比较,而是跟神作比较,在这种比较中他看见了自己的污秽,也更加认识神的真理是不改变的。当人用诚实的心到神面前的时候,只有带着悔改的态度,才能得神的喜悦。我们最大的问题是不愿意跟神作比较,反倒喜欢跟人作比较,跟神比没什么好比的,结果只有显出我们的罪来,不过跟人比的时候有很多选择,我们一定能够找到比我们烂的人,经过一番比较后,然后说自己还不算太坏。保罗说他自己“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这样的话不是客套话,而是他在神的真理面前,对自己的认识。

  在罗马书3:1-8节这一段辩论中,我们可以看见保罗用了许多文法上的所有格,他把这些所有格分别用在人和神,包括“犹太人的”、“神的”、“他们的”、“我们的”、“我的”这些在文法上的所有格,在这八节经文中至少用了十次。我们从这些所有格的比较中,可以看见四件关于神不会改变的事情。

一、神的约不会改变

  v1-2“这样说来、犹太人有甚么长处、割礼有甚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上个礼拜我从这两节经文谈到神给人的两种特权,一种是免死金牌,另一种是尚方宝剑,对犹太人来说割礼代表他们的免死金牌,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代表他们的尚方宝剑;但对我们基督徒来讲,免死金牌是耶稣基督的救恩,在我们愿意归入耶稣基督的名下时,便可以靠着基督胜过试探及罪恶,将来在审判的时候有一面免死金牌,不会再被定罪;尚方宝剑是神透过圣经启示给我们的信息,能帮助我们斩断跟罪的关联,靠着神的话语我们能够分辨是非、远离罪的影响力。不管是犹太人或我们今天的基督徒,有一个共同的问题是,神在旧约和新约时代的约定,会不会因为人的违背而改变?

  神对人的约定就是他对人的应许,我们从“合约”的概念来看神的应许是否会改变。有人说,订合约是小人才做的事,大丈夫一言九鼎,说到就做到,不过社会上有许多纠纷,常常是因为没有订合约的结果,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大丈夫,所以还是需要有合约。“合约”是维护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工具,为什么要签合约呢?其实原因就是彼此不够信任,才需要合约的存在。当人彼此的信任到了一个程度时,合约的必要性就相对的变低。

  我们家住的房子已经租了八年,当初找到这房子时,我们跟房东都不认识,前面三年每一年都规规矩矩的写租约,后来的五年就没有再写什么租约了,时间到我们自动把房租直接汇给房东,这八年来房东先生和房东太太只在头三年一共来我家三次,后面这五年都没有再来过了。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到一个地步,“合约”的形式会从有形的改变成无形的,只要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存在,有形的合约可以不需了。但当人之间的诚信破坏了,有一方没有尽到承诺的内容时,合约写得再怎么严谨,一但背约双方都会成为受害者。

  摩西在西乃山领受十诫,事实上是神与人立约,圣经告诉我们神把十诫写在两块石板上,然后交给摩西,我们根据圣经的记载,常常以为两块石板上各写着五条诫命,事实上,两块石板上的内容是一模一样的,就如同我们今天在订合约书时,至少有两份一模一样的,让双方可以保留,当某一方违约时,对方就能根据合约的内容提出要求。神与人立约之后,却把两份合约书都交给人,这代表神不可能会背约。人拿着十诫找不到神背约的地方,只要是神应许的话,就不会改变。犹太人受割礼、领受律法,到最后却无法得救,原因不在于神背约,而是人自己没有活在神的应许中。

二、神的信实不会改变

  v3-4“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么。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第二个神不会改变的是他的信实。第四节是引用自诗篇51:4。诗篇五十一篇的最开始有一个注明说:“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这是圣经中最有名的一篇忏悔诗,是大卫王犯罪以后对神的祷告,我们很清楚的看见保罗引用这节经文的目的,还是在谈罪的问题。大卫犯罪以后为所犯的罪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但是他在神面前的地位还是没有改变,他在做诗篇五十一篇这个祷告时,他还不知道他将来要为他的罪付出什么代价,在他的祷告中却已经做了心理准备,要接受神公义的处置。

  保罗说:“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么。”就犹太人的立场看保罗在前面论割礼和律法,以为人的失信会导致神改变他的原先应许的话,所以保罗用大卫的例子说明,人的犯罪并不会改变神的信实,神曾经应许过大卫他的子孙要永远坐在王位上,大卫犯罪受到责备和惩罚不代表神的信实改变了。

  犹太人的这种质疑,也会发生在基督徒的身上。当我们因为犯罪受苦的时候,就会向上帝抱怨,向上帝抗议,怀疑上帝是不是不再爱我了,而让我们吃那么多的苦。事实上这是一种耍无赖的想法,我们把犯罪的代价全部记帐在十字架上,以为只要犯罪,赶快把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抬出来,事情就会过去了。十字架的赦罪恩典不是廉价的,当我们还不认识神之前所犯的罪,可以藉着基督的救恩得到赦免,我们得救之后愿意生命改变,努力过不犯罪的生活,十字架绝对不是我们犯罪的许可证。所有的罪都是有代价的,圣经没有告所我们,犯罪不需要付出代价。税吏撒该的故事我们都很熟,当他被耶稣接纳以后,他认罪悔改的承诺是:“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三、神的义不会改变

  v5-6“我且照?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么.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第三个神不会改变的是他的义。就如同有人以为因为犯罪受苦,当成神的信实改变了一样。我们常因为生活中遭遇到的苦难和困难,便质疑神对我们的义是不是改变了。

  我们都会有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认为好人得到祝福是应该的,坏人有报应是自然的,我们太常用现象来解释原因和预测结果了。在自然界中所存在的各种现象,背后的原因都不是单一的,最近有一部电影,叫做“明天过后”,描述地球因为温室效应而导致毁灭性的灾难,包括纽约发生大洪水,印度新德里遭受暴风雪侵袭,巴黎与伦敦被大雪冰封。这一部电影在气象学家的眼里,是不可能发生的,但仍然有许多人支持看这部电影,原因是这部电影能够提醒人注重环保的问题。也许有一天人类的科技会进步到完全了解自然界的现象,但目前似乎距离那个阶段还很遥远,光是地震、台风这一类常常发生的事,还没有任何科学家能够做出百分之百的预测。气象局的人常常因为发布明天会不会下雨、气温有多高这一类的事挨骂。

  耶稣说上帝:“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我们不应该用自身的感受,来论断神的作为。最近林恳用的两句话,常常让我觉得不知道要怎样对待他,他很想我跟他玩的时候,我却需要去忙自己的事,他就会说:“你们都不理我。”另外一句话是:“我好孤单。”他小小年纪已经开始会用自身的感受,去批评别人对待他的方式了。小孩子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生活,有一点不满足他的时候,他们会用情绪抗议,会讲话以后就用批评来表达不满。其实我们大人也是一样,站在自我的立场面对上帝时,就会很容易出现上帝不义的想法。事实上,神的义是不改变的。当我们觉得神不义时,就是我们需要调整的时候。

四、神的荣耀不会改变

  v7-8:“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甚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甚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第四个神不会改变的是他的荣耀。这两节经文,主要是保罗描述那些不高兴被指为罪人的人的反应,保罗没有对这种反应做出回应,他只说这些话是不真实的毁谤。不高兴被指为罪人的人说:“神的真理,如果因我的虚谎而更加显出他的荣耀来,为甚么我还要像罪人一样受审判呢?”这意思就是:“我被定罪可以增加上帝的荣耀,我就不应该被上帝审判,因为我犯的罪越大,上帝的荣耀就变得越大,我对上帝来说,我是有功劳的,自然不需要被审判。”这种说法是一种诡辩,就像坏人对警察说:“如果我不当坏人,你们这些警察就会失业,我坏事做得越多,你们的重要性就会更凸显出来。所以你们不应该抓我。”

  我们从保罗所举出的这个想法,可以看到神的荣耀不会因人的缘故而改变。但人为了逃避自己犯罪的责任时,常常会出现这种思考,在犯罪之后对上帝说:“为了祢自己的荣耀,就再原谅我一次好了。不然别人知道祢有我这种基督徒,那多丢脸啊。”基督徒常常以为自己的见证,会影响神的荣耀,而对神勒索更多的恩典,要神原谅我们的罪。

  另外一种对神荣耀的错误看法是,常常注意那些表面很戏剧化的见证,而不重视生命内在的改变。一个杀人犯信耶稣,比一个奉公守法的人信耶稣,常常被认为更有见证。会写成书的见证故事,大部分是那些不平常的人所发生的不平常的事,所以我们在书房中能买到的见证故事,不是犯大罪的,就是生重病的。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故事不好,而是现实告诉我们,书房不会出那些生活平淡的人的故事,因为大家只喜欢精采且富戏剧化的故事。

  我们需要好好了解神的约,免得失去神的应许;我们要珍惜神的信实,不要一遇到苦难就离神而去;我们不要用自我的眼光看神的义,免得时常抱怨;也求神让我们脱离世俗的想法,追求神真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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