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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讲章】讲章大纲:诫命,法则和训诲的用处

2019-07-18

讲章大纲:诫命,法则和训诲的用处 时间:2019-07-14 05:40:06    作者/供稿:黄彼得牧师    来源:每日讲章    浏览次数: 字号:TT

  经文:箴6:20-23

  引言:

  人总是喜欢安慰,勉励,称讚,应许的恩言,这些话对他们如蜜的甘甜,但“吃蜜过多是不好的”(箴25:27),所以圣经中不但有恩言,也有许多诫命,法则和训诲。人都不大喜欢诫命,法则和训诲,但它们却能救人脱离许多危险,减少罪恶和刑罚。

  一.诫命是灯

  1.是红灯。警告人有危险,如吃禁果会死,犯罪会灭亡。

  2.是路灯。叫人的脚不至跌倒,走在安全的道路上。

  3.是光灯。可以照亮自己,看看有无过失,也可以保持洁净。所以不要恨恶这个灯光,要爱惜它。

  二.法则是光

  法则是“当这样”,“要那样”,指示人应作的事,是积极的,但这似乎让人失去很多自由,其实不是:

  1.法则是人类生活的原则,叫我们为人要有所遵循,有所根据。例如要圣洁,要爱人,要敬虔等。

  2.法则是人类生活的轨道界限。在其轨道上能蒙福,得自由,否则必受苦。当在真理的指教中行事生活(约8:32),接受真理的指教。

  3.法则是人格的标准衡量。你有这个标准没有?当以真理为追求的目标。没有法则,人生是混乱的,所以当乐意守法。

  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

  注意这里的责备不是恶毒的,乃是训诲的,有教育性的,是有建设性的。

  1.训诲是因为人无自知之明。错了还不知道(诗32:8-9)。

  2.训诲是因为人多次犯罪而不悔改,受了警告而不止步,故用责备的训诲。

  3.训诲是因为爱,叫他受严重的对付,后知迷而返。是出于至深的爱(来12:5-13)。

  四.当如何对待法则

  1.要谨守,不可离弃。

  2.要常系在心上,铭记在心。

  3.要挂在项上,立志去遵行。

  五.我们接受这些的福分

  1.得引导。

  2.得保守。

  3.得交谈,得指引。

  结论:

  人若不训诲我们,我们就与废人无异。所以要乐意接受这些诫命,法则和训诲。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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