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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本质(二) - 上帝是个灵,上帝有实体,上帝有位格章立生博

2019-08-26

在这条目下,有三个小条目:

A。上帝是个灵;

B。上帝有实体;

C。上帝有位格。

贰 上帝有实体

一、倘无实体则成虚空妄想

        上帝虽是灵,但乃是有实体的,因为倘无实体,则便成为一个不存在的虚构,犹如中国理学家的「太极」、「太一」、「大一」、和「元气」,都是虚空的妄想。奥古斯丁从诗篇第六十八篇论上帝乃是真实存在的活神。他是「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就是拯救我们的上帝,。。是为我们施行诸般救恩的上帝;人能脱离死亡,是在乎主耶和华。。。世上的列国。。要向上帝歌唱;。。歌颂那自古驾行在诸天以上的主;他发出声音,是极大的声音。。要将能力归给上帝,他的威荣在以色列之上,他的能力是在穹苍。上帝。。从圣所显为可畏。以色列的上帝,是那将力量权能赐给他百姓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诗六八19-20、32-35)

        所以上帝并非是一个空洞的意念,也不是心中的构想,好像一条数学上的线,或是一点。一个数学上的点,是没有实体的,也没有任何本质,仅是一个心意上主观的构想。空间时间亦然,并非两种实体,有何客观的本质。亦非如克拉克氏(Clarke),在其上帝存在的先天论(a priori argument)所指的实体的特性(property),因为特性乃是实质,乃有客观本体的。时间空间既不属于物质的实体,亦不属于属灵的实体。实体乃是有特性的。空间虽有外延(extension),但并不能构成物质的实体;更没有属灵的实体。时间则更没有物质的实体之可言,尤无任何心意或精神的特性。于此所要注意者,这并非因为空间时间之无形,不能看见,所以说它们不是实体或本质。因为本质可能是无形的。例如自然界的力量,是无形的,但是乃有本质的,并不是抽象的意念,而乃是有效的动力。而且乃是柏拉图实体的定义。又如地心吸力,正如时间一样并无几何上的面积,但却是宇宙间一种伟大的实体的或物质的力量。

        柏拉图对于实体下定义说,「乃是一种影响他人或被人影响的力量」,或是「对于其他存在物所作或运行的力量」。「筒言之,所谓实体,就是力量。」上帝就是实体。他的属性乃从创世和护理的工作上表彰出来;他又在物质的和精神的世界中施展他的大能。世界人类心灵上受到上帝的感动,正如他们的身体受物质方面的影响,一样的真切。诚如诗篇说:「我想念上帝,就烦躁不安;。。叫我不能闭眼;。。甚至不能说话。」(诗七七3-4)我们从外在的感受,可以证明有客观物质的存在;同理,我们内在的意识,也可证明上帝客观的存在。圣经的记载,证明上帝是实体,例如: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三14-22)。圣经又说他乃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启一4);复讲他的神性(theotes,西二9);他的本性(phusis,加四8;彼后一4)。所以上帝乃是一个真实的本体,乃是无限而永恒的灵;绝对不是人智所臆想的一种理念。大马色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说:「圣经里面所称的上帝的本质,乃比一切被造物有更崇高的意义(kuriot eron)。甚至尼采(Nitzsche)也说,上帝的本体,不是虚玄的,乃正如其他物质的本体一样的真实。

        物质和精神,乃是完全不同的实体,除了两者都是某种特性或现象的基础外,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物质的实体和精神的实体之不同,乃是本质的,所以乃是特别的而且绝对的。物质不能思想;精神不能被焚烧。精神的实体,乃是藉着它的品质与果效而被知道,此乃正如物质的实体一样。无论是物质或精神,离开了它的特质,都无从知道。这两种实体,各有其特质,此于外邦哲学也都相信。他们说:「在物质里面,不能找到灵魂的起源,因为灵魂里面不混合或搀杂其他东西,亦无水、火或空气混和在里面。因为这些物质的元素,都没有记忆、感觉和思维的能力;也不能保持过去,预见将来,领悟现在。这些灵魂里的特质,乃是神圣的,除非从上帝而来,人是无法获得的。」此乃西塞禄(Cicero)引证亚理斯多德之言,亚氏认为精神既然不同物质,故能有这些神圣的品质和能力,因此必定是永恒不朽的。

        属灵的实体,从其无限的本质说,乃是不属躯体的;所以上帝乃是灵,他没有躯体,也不容分割。他不占空间,却是无处不在,充塞宇宙;但有限的人物,其属灵的实质乃是有躯体的。人和天使,都有形像,乃限于空间。但须注意,人的精神,却可离物质而独立;人死以后,他的灵魂,虽与他的躯体分开,却仍有存在的意识。在他死与复活之间,他的灵魂乃是存在的。经云:「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一二7)在做梦的时候,可不用感官而有意识,在这种情况之下,乃完全是灵的作用。使徒保罗在「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的时候,或「在身内,(他)不知道;或在身外,(他)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林后十二2-3)

二、上帝实体真理的重要性

         关于上帝实体的真理,乃是很重要的。第一,可以反驳泛神论的谬论。他们把上帝视为「绝对的意念」。此乃否认上帝客观存在的实体,而把他变成一种人的意见。倘使上帝没有实体,而成为一种空洞的意念,则势不能对人对物发生任何作用。泛神论者也深知其缺陷,所以想自圆其说,以为上帝乃附着在宇宙人类之中。如是则上帝就是宇宙人类,此乃我国「天人合一」,「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等流行的观念。是则上帝若离开了宇宙,便没有实体。所以泛神论,乃为实际的无神论。

        其次,上帝的实体的真理所以重要,乃为反驳以上帝仅为宇宙间一种秩序,或仅为维护公义的一种力量;但此仅讲上帝某种的属性,而抹煞了他的实体。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乃为「舍本逐末」的空论,尤将导致世人,不敬拜上帝,而拜天地,「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一25)

        其三,上帝的实体的真理所以重要,乃为驳斥妄以上帝是一种超级的灵,此乃仅把上帝视为一种力量或影响,一股充塞宇宙之间的洪流;而否认他的实体,则一切自然的和道德的属性,将毫无基础。初期教会,便受了这种「精灵说」(Spiritualism;现在仍有此种邪道)的影响,流为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里所斥责的「虚空的妄言」,「有人用他的理学。。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二8),论者说这便是指诺斯底主义而言。初期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因此起而为道争辩,力主上帝乃是有实体的。他说:「上帝把整个宇宙握在手掌之中,如同鸟巢。上帝乃以天为宝座,地为脚凳。他乃充塞宇宙,但他却不是空间。」拉克坦休氏(Lactantius)也起而争辩,谓此派否认上帝的实体,因此上帝乃是木然无动乎中,亳无感觉的。拉氏认为如果上帝没有实体,则便丧失他明确的位格。

        因为诺斯底异端「唯灵论」的邪说,引起了特土良和拉克坦休二氏的驳议。所以班脱莱氏(Bentley)起而推崇特氏和拉氏,认为此乃教父里面稀有的呼声。这两位教父深信上帝的属性,他乃有无限的权能、智慧、公义和良善。他们认为照圣经的教训,上帝是没有形体的。有些教父误以上帝的实体乃是有物质与躯体的,此乃犯了斯多亚异端的同病。以后法国哲学家伏尔泰(Voltaire)也误解特土良和拉克坦休的学说,以为大多数的教父,都是柏拉图主义者,认为灵魂乃是有形体的。伊阿兰氏(Ilallan)也有同样的误解,以为除了奥古斯丁以外,所有教父都讲神乃是有躯体的。

三、上帝虽有实体,却无形体

         韦斯敏斯德信条说:「上帝乃是最圣洁的灵,是无形的,没有躯体,没有分部,没有激情的。」此乃说明上帝的实体乃是属灵的。宇宙间许多力量,都是无形的,如地心吸力,如电力,如磁力,如化学的和其他类似的力量,都和上帝与人的灵魂一样,是不可见的。照最近的学说,热乃为无形的分子(molecules)所发出的不能目见的动力。在有重量的物理(ponderable physics)世界,在我们五官可知的世界里,乃有一个无形世界,但乃是自然的,不是道德的;是物质的,不是属灵的。我们人生的本体,虽是外在的与物质的化身和表现,却是看不见的。当世人用他们的学说剥夺有形世界的可见性(如佛教「五蕴皆空」,与「灭谛」诸说,要想逃避世界);但他们仍不能超身在自然与物质之上。他们的境界,不能超过泛神主义者。泛神主义者,崇拜自然世界,对自然世界的秀美与光辉,便对之敬奉,乃和最低级的崇拜偶像的外邦人,犯了同样可憎的罪。因为他们乃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一25)。

        照圣经的道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眼不能见」(罗一20)。所以不可见性,住往被视为上帝的一种特性。当上帝在「显身」(Theophany)之时,虽有可见之像,但是因为他的辉耀灿烂,光耀夺目,令人眼花撩乱,不能正视;他乃「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六16)。当摩西求耶和华显出他的荣耀给他看的时候,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我的荣耀经过的时候,我必将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过去;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出三三18-23)希伯来书称道成肉身的神子,乃「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apaugasma)」(来一3)。我们藉着神子,才能看见上帝(参约一15)。但当主耶稣登山变形的时候,他的光乃是辉耀夺目:「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 门徒。。就俯伏在地,极其害怕。」(太一七2-6)上帝乃似天上烈日白热的光,乃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的;因为他的光过于强烈,人若想对他凝视,必致失明。

        当我们说:「上帝乃是最圣洁的灵,是无形的,没有躯体,没有分部,没有情欲的」,这便使我们得到一个明确的概念,那便是说,精神和物质乃是绝对不同的。物质乃可有躯体的形像,是可见,有感觉的,可感受到其他有重量的物体之影响;但上帝和精神则不然。「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彷佛什么男像女像」(申四15-16)。偶像崇拜,乃是把无形的上帝,变成有形的偶像;上帝屡次呼召先知警告以色列人不可犯这种毛病,惜以民悖逆不信,以致被掳到外邦,遭亡国的惨祸,可作吾人之殷鉴!

        但是世人的通病,当他想上帝实体的时候,便无法不有形像的构想。奥古斯丁在他的《忏悔录》中描写他想放弃摩尼教(Manichaeism)的时候,心中困惑的情形。他说:「我虽知上帝不是像人有躯体的形状,但我总是不能除去那些妄想,以为你乃是在空间,若非灌输在宇宙之中,则必分散在无限的空间。因为我总以为离开了空间,则必完全变成空虚。」他又说:「倘使我能恍然大悟,明白属灵实体,则便能把摩尼教的邪说完全推翻,从我的心中完全清除。但是我总是力不从心。」

        可是我们对于无延伸的实体,是可以想像的。此可证诸人类的灵魂。人的灵魂是没有形像的,但却是真实的本质。事实上,我们很容易想像人死以后灵魂的实底及其继续的存在,此且比躯体更为真实。因为人的躯体虽有可见的实体,但死后则完全朽烂,化为尘土,随风四散,消失在其他物体里面;但是灵魂则不能分割,不能溶化,可以在躯体以外,独立生存。亚历山大死了将近两千年;但世人都知他为盖世英雄,他的英名犹存,虽死犹生,世人当更易相信他灵魂实际的存在,而无人会信其躯体的存在。倘使有人问,死了一千年的人,他的躯体何在,当然无人可答;但倘使有人问,死了一千年的人,他的灵魂何在,便易于作答。经云:「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一二7)

        实体乃是支持一切作为和现象的基础。我们不能以为灵魂乃是一连串的作为。因为要有作为,必有作的人;要有行动,必有实在的存有。心里的思念,乃和心不同。柏克莱氏(Berkeley)说:「我把心、灵、魂,以及我自己,称为活泼的有感觉的存有。我所用的这些字,没有一个是指我的意念而言,因为二者乃是完全不同的事。」但是休谟(David Hume)却和他适得其反,他否认属灵的实体,以为凡此无非都是「意念」,一连串从感觉而来的「印象」。密勒(Mill)附和其说,否认实体是意识的基础,和人类灵魂的「经理」。他称「灵魂乃是一条意识的线,所以永远有思想与感觉的可能。」美国神学家伊孟斯(Emmons)也以灵魂是一连串的作为。

        但人类有属灵的实体,乃是一个合理的意念,证诸事实,乃为人知所共喻。希腊哲人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也维护此理,并和当时无神派的学者争辩。此后柏拉图学派的哲人如柏罗提挪(Plotinus)和荀柏理修斯(Simplicius)也坚持此说的确实性。柏罗提挪说,神性乃是无处不在的,乃遍满全地,不能分割,不能把他一部分属这里或那里。上帝不是空间,但却与空间的万物同在,而是不能分割的。毕达歌拉斯(Pythagoras)和普鲁泰(Plutarch)也有同样的立场。

        这些哲学家要证明在宇宙间各种可分割的万物以外,另有一种属灵的实体,此乃上帝永恒的本体,以及天使和人类永远不朽的实体。克特华斯氏(Cudworth)说:「宇宙间乃有两种实体:一种乃是外延的,乃离开了心而存在,乃有无限的可变性与可分性,毫无自我的和合与内在的东西,也没有任何动作,只有被搬动时才能动。另一种乃是生命与精神,是主动的自我认识的特性,是一种内在的存有,它的动作,乃是有思想的人一种内在的力量。」此乃分别精神与物质最重要的特点。精神的感动,乃是自动的;物质的搬动,乃是机械的。精神虽无外延和躯体,却是一种实体。此乃柏拉图与亚理斯多德所力主的学说。逍遥学派的人(Peripatetics)虽认为灵魂是没有形体的(asomatos),却说心智乃是有实质的(nou nlikos)。这种道理,在现代人听来,甚觉刺耳;然而倘使我们把它视为一种「天生的能力」,乃为在人类的一种天赋的能力,则便知并非乖谬。斯宾诺沙(Spinoza)在近代哲人之间,乃是一个最竭尽心智要对分别精神物质之说,把它消灭的人,他认为在一个无限的实体之中,乃含有两种不同而相反的特质:一为思想,一为伸张。斯氏说:(l)这一个无限的特性,便是上帝。(2)这个实体,乃能思想。(3)这个实体乃是能被伸张的。但是斯氏之说,于理乃不可通,因为这两种特质,乃是各不相容的。倘使把精神与物质放一个实体里面,则物质势必亦能思想,宁有是理。且如谓物质能思想,则乃成唯物主义;同理,如谓物质是上帝,则乃系无神主义。现代提倡脑里面分子运动的人,复引用此说,来解释他们的道理。柏拉图鉴于实体的定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发表他的意见说:「有些人要想把所有的东西从天上拉下来,从整个宇宙到未见之物,竭力要想把石头、橡树,都要抓在手里面,从而固执成见,认为仅有可触可摸的东西,才是存有与本体。他们认为存有与躯体乃是一体的。反对派则从未见的世界,来建立他们的论据;他们竭力争辩说,正真的本体,须包括可理解而无形的意念;那些唯物主义者的躯体,不是正真的本体。他们各是共是,争辩不已。这两个军队,一直在争战,没有穷尽的时候!」

四、上帝虽无形体,却更伟大

         不可见的和不能延伸的实体,其量乃远比可见的可延伸的为大。一则,上帝乃是不能延伸的实体,他的空间乃是无限的,乃远较可见的有限的宇宙为大。二则,有限宇宙中,那不能延伸的、不可见的部分,乃远较那可秤、可伸、可见之部分为大:易言之,就是(l)人与天使的精灵;(2)不可见的原子与分子;(3)不可见的自然界的力量,乃构成一个存在的总体,乃远较那可见的为巨大而且更为重要。不可见的宇宙乃比可见的宇宙为伟大。人的灵魂乃比他的躯体为伟大。不可见的地心吸力,乃远比一切可见之物为巨大。不可见的结合力乃为一切可见可想的物质的原因。如果没有这种凝聚结合的力量,便不会有可伸可想的实体的存在,因为原子和分子,如果没有它的力量吸引,便要分裂,纷纷离散。

        韦斯敏斯德信条说:「上帝是最圣洁的灵,是没有激情的」,这「激情」(passion)一词,须从语源学上了解它,此词乃从「受者」(patior)而来,所以「受难节」,在英语乃为“The Passion”。此词含有「被动」的意义,乃因外在的影响而有的感受。犹如化学作用,碱因受酸性之物而起泡。保罗说:「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罗七5)又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上帝没有「激情」,乃指这「恶欲」、「邪情私欲」而言,他和在他以外之物,没有被动的器官的关系。他绝不受他所造宇宙之间任何心物的影响和支配。一切被造物乃彼此有被动的关系,所以彼此乃有影响。但是造物主乃是自有永有,自我存在,超乎被造物之上,所以他和他以外之物没有被动的关系。多玛阿奎那(Thomas Aquinas)说:「上帝和被造物不同,他的存在乃是绝对的,不是相对的。」人和天使,住在世上,乃和世界有关,所以与其外在的宇宙,乃有交互的影响,上帝则完全不同。他所作所为,乃由自决,绝不受外物的支配。虽上帝喜欢被造物的圣洁,憎恶其罪恶,但这绝非一时所受外来的感动,而乃出自上帝神圣的本性,不是被动的,乃是主动的,他乃永远喜悦良善,憎恨邪恶。

         宇宙间一切力量,不能使上帝的本质受影响。世间一切心物的作为,彼此有交感的作用,但却不能左右上帝永恒的存有。牛顿说:「在上帝里面,乃包有万物,并使之存留动作,但他的作为却不受其影响;万物是不能抵拒无处不在之上帝的。」激情每不免过度,凡不能自制的,每受外物的支配。但上帝没有过度的情绪。激情一词,每被误解为情绪与感觉,因此发生谬妄而败德的推论,以为上帝乃是无情的。例如斯宾诺沙说:「上帝乃是完全无动于中的,因此没有喜怒哀乐。一个爱神的人,却不能想讨神的喜悦,因为神既不能爱,也不会恨。」这乃剥夺上帝情感的质素。上帝既有位格,此乃必具的质素,这样世人才可敬爱他,崇拜他,服从他。此种谬见,还有更大的弊病。例如,倘使上帝看见罪恶,却没有对罪有不快之感,则必对罪,木然无动乎中,则罪将被视为无关紧要之事,结果在理论上或事实上,罪势将被否认。这种学说,始则以上帝乃漠不关心,继则以上帝既不喜爱良善,也不憎恨邪恶,结果势必否认他一切道德的属性,把他奚落为盲目无知之物!

        圣经里面记载上帝乃有各种的感觉,好像我们人一样。(例如:创世记三22-23;出埃及记一三17;申命记三二27)其 中所说的「恐怕」、「惟恐」、「只怕」等语;但此乃一种隐喻, 并非上帝真害怕。其次如申命记三二21的「愤恨」、「怒气」; 创世记六6;诗篇九五10 的「忧伤」、「厌烦」;耶利米书一五6 , 之「后悔」,也都是隐喻。

        上帝各种感觉的方式,孰为隐喻,孰为事实,其断定的标准,乃是上帝的本质,上帝本质上不能有这些不愉快的感觉。倘使他真对仇敌惧怕,对敌手忌恨,则必把他奚落在悲惨的境地。所以决不可照字眼实解。在一切感觉的情态之中,仅有两种基本的情态;一为慈爱(agape),一为愤怒(orgy),怨恨仅为愤怒的一种状态。这乃是上帝两种正真主要的情绪:一则起自公义,一则激于罪恶。这两种状态,虽其性质绝对相反;但于其作用上却彼此有关。因为倘使没有爱公义的心,便不会恨罪恶,反之,如果没有恨罪恶的心,便不会爱公义。第三世纪教父拉克坦休氏 (Lactantius)说:「凡爱慕良善的人,必定痛恨邪恶,此乃事有必然,理所必至;因为对良善的爱,乃是从对邪恶的恨,产生出来的;而对邪恶的恨,乃是从对良善的爱,产生出来的。倘使一人不恨死,决不会爰生命;倘使不嫌恶黑暗,便不会喜爱光明。」这种相反相生的道理,在圣经里面乃有许多的明训。例如箴言八36说:「恨恶我的, 都喜爱死亡。」诗篇九七10说:「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

         「恶恶」、「爱善」并非对立的(contraries),而是对比的(antithesis)。在道德的元素上,乃是一个作为,乃都是为分别是非善恶,维护公义圣洁。所以在情绪感觉上,乃是融洽和合的。神的愤怒,和神的圣洁;与神的慈爱和神的圣洁,乃为一事之两面。惟愉快与痛苦正如圣洁与罪恶,乃有本质的差异(hecterogeneity),不可相提并论。因为痛苦与愉快,并非一事之两面,正如圣洁与罪恶乃有本质的不同;并非彼此相成的对偶。他们乃各自存在,彼此不容。惟道德的慈爱,与道德的愤怒,虽似两极;却属于一个磁性;又似一般电流,有阴阳二性。慈爱与愤怒,虽表现不同,却起自一种德性,乃有对偶性,正似磁性吸力,乃彼此归向,终乃归一。阴电阳电,两者乃都是电:正如北方的(Boreal)磁和南方的(Austral)磁,乃为同一种磁性。因此道德的愤怒正如道德的慈爱,都是真正的圣洁。准斯而言,爱好圣洁,与憎恨邪恶,乃为上帝里面两种并存的特性。人的特性乃视其憎恨罪恶的程度,定其价值;倘无憎恨罪恶之心,便毫无价值。此正如英国历史上英皇查理二世一样,他受惠不知感恩;作恶不知悔恨;他对人没有爱心,也不憎恨。他乃无动乎中,是非曲直,漠不关已,对万事都是轻蔑。

        在神恩里面,憎恨邪恶,爱慕良善,乃可并容的。但是由于人心的败坏,憎恨邪恶,住往会过于暴躁,不能讨神的喜悦。所以圣经教训我们,「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唯有这种憎恨邪恶之心,才能像神的愤怒。但是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我们愤怒和憎恨,常常用在不正当的地方,并有不适当的态度,因「生气」而「犯罪」(参弗四26)。甚且恨应当爱慕的圣洁,爱应当憎恨的罪。我们的愤怒乃出于自私或感情冲动,不能平心静气,用正当的方式。而我们的爱,乃是出诸偏私不正之心,圣经称为贪婪(epithumia)。在这个犯罪作恶的世界,正义荡然,是非颠倒;爱所不应该爱的事,恨所不应当恨的事。我们应当顾念那永恒的,渴慕那圣洁的,要把憎恨单单准对罪恶之上,用属天圣洁的火,把它们完全焚烧。

        上帝乃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世人的罪乃常在他的面前,对人与魔鬼邪恶的圣怒,乃为上帝不变的本质。上帝乃是永远应当称颂的,因为他是公义的,他憎恨当恨的;惩罚当罚的。但虽因世人的罪以及他对罪的圣怒,他仍是神圣的,永远应当称颂的。上帝虽是最圣洁的灵,没有激情,但他仍有感情。他虽和世人不同,不受客观万物的影响,也没有肉体的好恶之感;他的慈爱和愤怒仅是对所作的事,并非对作的人;他只是恨罪恶,却不恨罪人。「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它他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诗一三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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