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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性格(二)- 可交通的属性(1)(古德恩著《系统神学》)

2019-08-26

 

●大纲●

前言

A.描述神实存的属性

A.1 灵性

A.2 不可见性

B.神的心智属性

B.1 知识(无所不知)

B.2 智慧

B.3 真实(与信实)

C.神的道德属性

C.1 良善

C.2 慈爱

C.3 怜悯、恩典、忍耐

C.4 圣洁

C.5 平安(即和平或秩序)

C.6 公义(Righteousness),公正(Justice)

C.7 忌邪(Jealousy)

C.8 忿怒(Wrath)

 

●经文●


    在神的心智和道德/属性上,神容我们与他有何相像?



    出埃及记34:6-7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 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 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本段经文最后一部分说到神「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有些人在背诵这 段经文时,可能会不想背这部分,可是我们应当记住,这部分也是圣经,也是为建立我们而写 的。这句叙述显示罪的可怕本质,其影响力甚至远超过犯罪的个人,也会伤害到他周围的人和 未来的子孙。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看到罪造成的这种悲剧,例如酗酒者的儿女通常会变成酗酒的人,而暴虐父母的儿女通常也会变为暴虐的父母。

    然而,已被基督所赦免的基督徒不应当认为这些话将会应用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已经属 于另一个类别,就是在说到要被追讨罪的前面那部分经文所提到的:他们乃是属于「千万人」 中,神将继续彰显「慈爱」并继续「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的人(出34:7)。当有人来到基 督这里时,罪的锁链就断了。在此,记住彼得的话语是很紧要的:「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前1:18-19)


前言


    在本章及下一章里,我们将讨论神的可交通的属性(communicable attributes),亦即比前一章(不可交通的属性)所讨论的那些属性更多地分享给我们的属性。我们必须记住 ,这样的分法  --  「不可交通的属性」和「可交通的属性」  --  不是一种绝对的分法,因此关于哪个属性应当属于哪一类 ,我们也可以接纳不同的意见。我们在此列在「可交通的属性」之下的属性,是一般性的分法,然而能够明了每一项属性的意义,要比能够完全相同地照本书所提供的方式来分类,更为重要。

    此外,神属性的任何分类,都一定是根据人对于神属性某些方面的认识,想要达到某种细微程度的区分,例如神的良善和慈爱是两项还是一项属性?知识和 智慧呢?灵性和不可见性呢?在本章及下一章 (可交通的属性(2)),这些属性都被分开来讨论,因此就有相当多的属性了。不过,有一些例子是,即使把这些成对的属性当作同一项属性的不同层面,也不会有太大的不同。假如我们记住,我们所讨论的乃是神的全面,那么,很明显地,如何把神的属性分成不同类别,在神学上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它只不过是人根据自己对于如何最有效地将圣经 资料呈现出来所采取的方式而已。

    本章及下一章将神的「可交通的属性」分为五个主要的类别,总共二十项,而每 一个类别的属性如下:

A。描述上帝实存的属性(Attributes Describing God's Being)

A.1 灵性(Spirituality)

A.2 不可见性(Invisibilty)

B。上帝的心智属性(Mental Attributes)

B.1 知识(Knowledge)或无所不知(Omniscience)

B.2 智慧(Wisdom)

B.3 真实(Truthfulness)与信实(Faithfulness)

C。上帝的道德属性(Moral Attributes)

C.1 良善(Goodness)

C.2 慈爱(Love)

C.3 怜悯(Mercy)、恩典(Grace)、忍耐(Patience)

C.4 圣洁(Holiness)

C.5 平安(Peace),即和平或秩序(Order)

C.6 公义(Righteousness),公正(Justice)

C.7 忌邪(Jealousy)

C.8 忿怒(Wrath)

D。上帝的目的性属性(Attributes of Purpose)

D.1 旨意(Will)

D.2 自由(Freedom)

D.3 无所不能(Omnipotence),或能力(Power)和全权(Sovereignty)

E。上帝的总体性属性(“Summary”Attributes)

E.1 完全(Perfection)

E.2 有福(Blessedness)

E.3 美丽(Beauty)

E.4 荣耀(Glory)

    因为神的可交通属性是我们在生活中所要效法的,(注:请注意,以弗所书5:1告诉我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又见本书第二十一章B节有关神为何创造人的讨论: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在生活中反映他的性格。)所以我们在以下的每一节中都会有简短的解释,说明我们该如何在这些属性上效法神。

A.描述神实存的属性

A.1 灵性

    通常人都会好奇地问,神是由什么组成的?他是像我们一样由血肉组成的吗?当然不是。那么,构成他的实存的是什么?神究竟是不是由物质组成的?他纯粹是一种能力吗?还是在某种意义上,他纯粹是一种思想?

    圣经的答案乃是以上皆非。反之,我们在圣经上读到:「神是灵。」(约4:24)这句话是耶稣说的,当时的背景是他在撒玛利亚的井旁,与一位妇女谈话。他们的谈话是关于人们应当在哪里敬拜神,但耶稣告诉她,一个人不需要身在耶路撒冷或在撒玛利亚(约4:21)才能真实地敬拜神,因为真实的敬拜与外在的地点无关,而是与一个人内在属灵的光景有关。这是因为「神是灵」,而这一点明显地表示神绝不会受到空间地点的限制。

    因此,我们不应当认为神有其大小、维度,甚至是无限大的(见前一章所讨论的神的无所不在)。我们不应当认为神是灵的存在,就表示神是无限的大,因为神不是以其一部份,而是以其全部,在空间的每一角落(见诗139:7-10)。我们也不应当认为神是灵的存在,就表示神是无限的小,因为宇宙里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圈住他或包含他(见王上8:27)。因此,神的实存不能用空间来思想,但我们可以用「灵」来理解他的存在。

    我们也会发现,神禁止他的百姓以为他的实存类似于物质受造界的任何其他东西。我们在十诫里读到:

4不可为自己雕刻偶象;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
 

    这个诚命里说到受造物时的用词(「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提醒了我们,神之实存的真正存在模式,和他所创造的每一样受造物都是完全不同的。用受造之宇宙里的任何其他东西来思想神的实存,是歪曲了他、限制了他、小看了他。举例来说,将神的形像铸(或「刻」或「雕刻」)成金牛犊,可能是想要将神刻划成为一位强而有力、富有生命(像牛犊一样)的神,可是把神弄得像一头牛犊却是大错特错的,完全没有认识到神的知识、智慧、慈爱、怜悯、无所不在、永恒、自主、圣洁、公义和公正等其他属性。实际上,虽然我们知道神创造了所有的受造界,所以受造界的每一部分都反映了他自己性格的某一方面,但是现在我们也必须肯定地说,把神的存在想成是某一种肖乎受造之物的形象或存在模式,就是用一种极其误导而羞辱的方式来思想神。

    这就是为什么圣经以神的忌邪为理由,禁止人将他作成什么形像:「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5)神是忌邪的,要保护他自己的尊荣。他热切地寻找能够按他的所是来思想他、并按他所有的超绝来敬拜他的人,当他的荣耀被人减损,或他的性格被人错误表达时,他都会极为愤怒(另参申命记4:23-24,这段经文说到神为着他自己的尊荣而有强烈的忌邪,这是再一次将神的忌邪当作是禁止人为他造像的理由)。

    神没有外在的身体,也不是由任何种类的物质所组成,好像其余大部分的受造物一样。不只如此,神并非只是能力或思想,或一些其他受造界的元素;他也不像烟雾、水汽、空气或空间,所有这些都是受造之物,神的实存不像任何这些事物。甚至神是灵的实存也不完全像我们自己的灵,因为人的灵乃是受造的,显然只能在一个时间存在于一个地方。

    取而代之这些有关神的想法的,乃是我们必须说,神是灵。不论这个意思是什么,这种存在不像任何其他的受造之物,并且远远优于所有物质的存在。我们可以说,神是「纯粹的实存」(pure being )或「丰满或精粹的实存」(the fullness or essence of being)。此外,这种实存比起我们人的存在,并没有比较不真实或不令人羡慕。相反地,这种实存比所有物质和非物质的受造之物,都更为真实、更令人羡慕。在所有受造物存在以前,神就以灵存在了;他自己的实存是那样的真实,以至于任何其他的受造之物都因他而得以存在!

    讨论至此,我们可以将神的灵性(spirituality)定义如下:神的灵性是指,神的实存不是由任何物质所构成,没有组成的部分或大小范围,也不能被我们的身体感官所感知,并且比任何其他种类的存在更为超越。

    我们可能会问,为什么神的实存是这样  --  为什么神是灵呢?我们只能说,这是最伟大、最超绝的方式!这种存在的方式,比任何我们所知道的存在形式都要超绝。光是思想这件事实就会叫我们觉得惊奇不已。

    以上所讨论的内容可能会使我们想到,是否神的灵性应当算是一种「不可交通的」属性?其实如果那样分类,在某方面来说也是合宜的,因为神的实存与我们的实存有很大的不同。不过,因为事实上神的确赐给我们灵,使我们能用灵来敬拜他(约4:24;林前14:14;腓3:3),能在灵里与主的灵联合(林前6:17),并且有圣灵与我们的灵一同见证我们是神家中的儿女(罗8:16),而当我们死时,我们在这灵里进入主的同在(路23:46;传12:7;来12:23;另参腓1:23-24)。所以,很清楚地,有一种灵性的本质从神那里临到我们,而这种灵性是与他自己的本质相像的,虽然并不是在所有的方面都相像。为着这个缘故,把神的灵性想为一种可交通的属性,似乎也是合宜的。


A.2 不可见性

    一个与神的灵性相关的事实,乃是神的不可见性。不过,我们也必须要说,神仍会以可见的方式来彰显他自己。我们可以将神的不可见性(invisibility)定义如下:神的不可是性是指,我们永远不能看是神全郁的本体,他所有的属灵实存;然而神仍会藉着可见的的受造之物,向我们彰显他自己。

    许多经文都讲到我们不能看见神的这件事实:「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1:18)耶稣说:「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6:46)保罗说:「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前1:17)保罗又说神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6:16)。约翰又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约壹4:12)

    我们必须记住,这些经文都是在圣经说到有人看见一些神外在显现之事件以后才写的,举例来说,圣经在很前面就说到:「耶和华与摩西面对面说话,好像人与朋友说话一般。」(出33:11)但是神告诉摩西:「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不过,神还是让他的荣耀经过(那时他将摩西隐藏在磐石穴中),而且在他经过以后,神让摩西看见他的背,但「不得见我的面」 (出33:21.23)。这些经文和旧约里其他类似的经文指出,虽然从某种意义而言,神完全不能被人看见,但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一些神显现的外观,表示至少有一部分是人可以看见的。

    所以,我们这样说是正确的:虽然我们绝对无法看见神全部的本体,不过神仍然会借着可见的受造之物,向我们彰显一些他自己。神这样的彰显有几种不同的方式。

    假如我们要思想神,我们就必须藉某种的方式来思想。神了解这一点,所以他就赐给我们许多不同的类比,都是取自人类生活或受造界的。这些从受造界各层面而来林林总总的类比,提醒我们不可过度专注于这些类比中的任何一个。只要我们不是单单专注于某一个类比,那么所有的类比都会以几分「可见的」的方式,有助于让神向我们启示他自己(另参创1:27;诗19:1;罗1:20)。

    旧约圣经也记录了一些神的显现。神的显现(theophany)就是「神的出现」,在神的这些显现里,神采取了不同的可见形式来向人显示他自己。神向亚伯拉罕(创18:1-33)、雅各(创32:28-30)、以色列民(以云柱和火柱的形式,出13:21-22)、以色列的长老们(出24:9-11)、玛挪亚和他的妻子(士13:21-22)、以赛亚(赛6:1)和其他人显现。

    比起旧约中的神的显现,更大、更为可见的彰显,乃是在耶稣基督自己的身上。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使徒约翰作了一个对比,说到从来没有人见过神的事实,也说到神的独生子将父神向我们显明出来的事实:「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神(和合本译作「独生子」)(注:此处有一个经文异文,不过在证据上用「独生神」(monogenēs theos)比用「独生子」好,而且这种用法对上下文没有不适合之处:见 Leon Morris,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rand Rapids:Eerdmans,1971),pp.113-14)将他表明出来。」(约1:18)不只如此,耶稣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因此,我们在新约里拥有一个独特的神的彰显,是在耶稣的身上,这是那些看过旧约里神的显现的信徒们所无法看到的。

    但是我们将来在天上要如何看见神呢?我们将永远不能看见或认识神的全貌,因为「其大无法测度」(诗145:3;另参约6:46;提前1:17;6:16;约壹4:12),而且我们也将无法  --  至少是不能用我们的肉眼  --  看见神属灵的实存,然而,圣经说我们将会看见神自己。耶稣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当然,我们将能看见耶稣的人性(启1:7),但是我们究竟将要如何「看见」父神与圣灵,或「看见」子神的神性,现在我们无法准确地知道(另参启1:4;4:2-3,5;5:6)。也许要等我们去天堂以后,才能知道这个所谓的「看见」的性质是什么。

    虽然我们将来不会彻底详尽地看见神,但是我们所看见的神仍是全然真实而清晰的。我们将要「面对面」地看见他(林前13:12),而且「我们.....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关于将来我们所要经历的这种与神公开而亲密的交通,启示录里有绝佳的描述:在天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见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启22:3-4)

    当我们了解到神是我们所想望、所渴慕之一切的完全,是所有美丽可慕之事物的总和时,我们就能了解,来生最大的喜乐乃是我们将要「看见他的面」。这个「面对面」地看见神,被称为「有福的看见 」(beatific vision),其意思是「使我们有福或快乐的看见」(beatific一字源自两个拉丁字,beatus 「有福的」和facere 「使」)。瞻仰神使我们改变,并使我们像他:「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另参林后3:18)这个看见神将成为我们对神之认识的极致,又将给予我们永永远远完满的喜乐:「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


B.神的心智属性


B.1 知识(无所不知)


    我们可以将神的知识(knowledge )定义如下:神的知识是指,神以单一且永远的认知之举,就完全地知道他自己,并所有真实的或可能的事物。

    以利户说神是「那知识全备者」(伯37:16),而约翰说神是「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3:20)知道一切事的这种知识品质就叫作无所不知(omniscience ),因为神知道一切的事,所以我们就称他是无所不知(亦即「全知」 ,all-knowing)。

    上述的定义十分详细地解释了无所不知的意思。它首先说神完全地知道他自己。这是一件惊人的事实,因为神自己的实存是无限的,或说是不受限制的。当然,只有一位无限者才能够在每个细节上都完全地知道他自己。当保罗说以下这句话时,他的意思也是如此:「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0-11)

    这个思想也见于约翰的叙述里:「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壹1:5)在这个上下文里,「光」的意思可包括两方面:道德上的纯洁和完全的知识或意识。如果在神里面「毫无黑暗」 ,而是全然的「光」,那么神自己就既是全然圣洁,又是全然充满对自己的知识。

    这个定义也说到,神知道「所有真实的事物」;这是指所有存在的一切以及所有发生的事情。这一点是应用在受造界,因为「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另参代下16:9;伯28:24;太10:29-30)神也知道未来,因为他说:「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赛46:9-10;另参赛42:8-9;旧约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他知悉我们每一个人生活中的每一点点滴滴,因为耶稣告诉我们说:「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太6:8),而且还说:「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30)

    在诗篇139篇里,大卫思想到神对我们生活细节之所知,实在令人惊奇。他说神知道我们的一切行为和思念:「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诗139:1-2)在我们说话之前,他就知道我们会说什么:「耶和华啊,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诗139:4)甚至在我们还没有出生以前,他就知道我们生命的所有岁月:「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139:16)上述的定义也明确地指出,神知道「所有可能的事物」。这样说是因为在圣经里的一些例子中,神给了人一些关于可能发生却未真实发生之事件的讯息。举例来说,当大卫逃离扫罗时,他拯救基伊拉城脱离非利士人,然后他就在基伊拉城待了一段时日。后来他求问神,要知道扫罗是否会到基伊拉来攻击他;假如扫罗来了,基伊拉人是否会将他交在扫罗的手中:

    「大卫祷告说:『......基伊拉人将我交在扫罗手里不交?扫罗照着你仆人所听的话下来不下来?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求你指示仆人。』耶和华说:『扫罗必下来。』大卫又说:『基伊拉人将我和跟随我的人交在扫罗手里不交?』耶和华说:『必交出来。』大卫和跟随他的,约有六百人,就起身出了基伊拉,往他们所能往的地方去。有人告诉扫罗,大卫离开基伊拉逃走,于是扫罗不出来了。」(撒上23:10-13)

    与此相似地,耶稣曾说,假如他的神迹早先行在推罗和西顿,那里的人可能早已悔改了:「哥拉讯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他又对迦百农说类似的话:「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或作『你将要升到天上么』),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他还可以存到今日。」(太11:23;另参王下13:19,那里说到以利沙告诉以色列王约阿施,假如他曾用箭打地五或六次,就应当能灭尽亚兰人了。)

    神知道所有可能的事,这事实也可以从神完全知道他自己而推论出来:假使神完全知道他自己,那么他就能知道每一件他可做的事,那就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了。这件事实的确叫人惊讶。神已经创造了相当复杂及多变的宇宙,然而还有成千上万其他各种事物的变化,是神可以创造却未付诸实行的。神无限的知识包括了详细知道其他每一个可能的受造之物将会是什么样子,以及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它们身上!「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诗139:6)「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9)

    此外,我们对于神的知识所下的定义中,还说到了神以「单一......之举」完全知道每一件事物。这里使用「单一」的意思是指「不分为几个部分」;换句话说,神一直是完全知道每一件事物的。假如他要告诉我们海边沙粒或天上繁星的数目,他不需要快速地计算它们,像一部巨型的计算器似的;他也不需要回想那个数字,好像他已有一段时间不曾思考这个问题。反之,他一直都是立刻就知道所有的事物。所有这些事实和其他他所知道的事物,一直是全然地呈现在他的意识里;他不需要用推理来得到结论,也不需要在回答之前先仔细考虑,因为他从起初就知道结局,而且他从不用学习,也从不忘记任何事(另参诗90:4;彼后3:8;以及所有以上论及神完全知识所引用的经文)。神的知识每一点都是全然地呈现在他的意识里,从不会变朦胧或淡入无意识的记忆里。

    最后,这项定义说到神的认知之举不仅是单一的,而且也是永远的。这个意思是说,神的知识从来不会改变或增加。假如他曾学习任何新的事物的话,那么他在先前就不会是无所不知了。因此,从永远之前,神就已经知道所有会发生的和所有他将做的事情了。

    有人可能会反对这一点,因为神应许要忘记我们的罪恶。举例来说,神说:「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赛43:25)对于像这样的经文,我们当然能如此去理解:神永远不会再让他对我们这些罪恶的知识,在他和我们的关系上扮演任何的角色;在神人的关系上,他要「忘掉」那些罪恶。

    另外一个反对圣经所教导有关神的无所不知的论点,是源自耶利米书的经文(耶7:31;19:5;31:35),神在那里指出在异教对巴力神祇的敬拜中,那些父母将自己的骨肉焚烧至死的恐怖恶行,并说:「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我也没有在心里想过(和合本译作「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耶7:31)难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耶利米的时代之前,神从来没有想到作父母的可能会将他们的骨肉献祭?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因为在当时的一世纪以前的亚哈斯王朝(王下16:3)以及何细亚(王下17:17)之时,就已经发生这种行径了,而神自己早在其前的八百年,即摩西治理的时代(利18:21),就已经禁止这种做法了。因此,在耶利米书中的这些经文,可能照字面直译更好:「也没进入我的心」(KJV就是这样翻译,而NASB的经文译注也是这样直译:此字的希伯来文是 lēb,最常的翻译是「心」),它的意思是:「也不是我希望、想要,或认为是正面的事。」(注:同样的片语(「在心真想过」或「我心所起的意」)在希伯来文旧约圣经里出现过五次:以赛亚书65:17;耶利米书3:16;7:31;19:5;32:35(和合本前两节译作「追想」,后三节译作「我心所起的意」),似乎都有「想要、希望、渴望」的意思。新约在使徒行传7:23里也有相等的希腊文 片语anebē ept tēn Kardian(「心中起意」)。)

    另外一个在此的难题是:神对未来将会发生之所有事的知识,和我们行为之自由的真实性及其程度,两者之间的关系。假如神知道所有将要发生的事,那么我们的选择怎么有「自由」可言?事实上,这个难题已经赫然耸现,以至于有一些神学家们结论说,神并不知道未来所有的事。他们说(照他们的意见),神不知道那些无从知道的事,例如那些还未发生的、人自由的行动(这有时候被称作是「道德上自由的人可能采取的行动」,在此「可能采取的」的意思是「可能会做、但不确定会做」)。但是这样的立场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它在本质上否定了神知道未来任何一个时间点上的人类历史,因此它不符合以上所引关于神知道未来的经文,而且和其他多处旧约先知性的经文也有出入,神在那些经文里详细地预言了遥远未来之事。(参《上帝的天命》一章)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道难题呢?虽然我们在第十六章讨论神的天命时会更为详细地处理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在此先注意到奥古斯丁的说法可能会有所帮助:他说神赐给了我们「合理的自决」(reasonable self-determination)。他的叙述没有用到「自由」这个词,因为不论用什么方式来定义这个词,都非常难将神对未来事件的完全知识作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但是奥古斯丁的这项叙述确实肯定了我们本身经验中所感受到重要而真实的事,那就是我们的选择和决定都是「合理的」;也就是说,我们先思考该做什么事,然后有意识地决定我们要去做的事,最后我们按着所选择的途径去做出来。

    奥古斯丁的叙述也说到我们有「自决」。这点的意思只是肯定说,我们的选择真正地决定所要发生的事。事情的发生并非好像跟我们的决定或行动没有关系似的,相反地,它们是因为我们的决定和行动而发生的。虽然这句叙述里没有尝试去定义我们「自由」或「不自由」,但这并不是真正重要的问题: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乃是我们能够思考、选择和行动,而且这些思想、抉择和行为都是真实的,真正地具有永恒的意义。假如神在我们思考、说话和行动之前,就早已都知道的话,那么这其中就有几分意味我们的选择并非是绝对自由的。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将进一步的定义和讨论留到第十六章,在那里才能处理得更为完全。


B.2 智慧


    神的智慧是指,神总是选择最好的目标,以及达到那些目标的最好方法。这个定义超过了神知道一切的观念范围,它明确地说到神所决定要做的事,永远都是明智的决定;也就是说,那些决定(从神终极的角度来看)一定会带来最佳的结果,而且它们一定是借着最佳的方法来带出那些结果。

    圣经在多处肯定神整体性的智慧。他被称为「独一、全智的神」(罗16:27);约伯说神「心里有智慧」(伯9:4),而且「在神有智慧和能力;他有谋略和知识。」(伯12:13)神的智慧具体地显在他的创造作为上;诗人呼喊说:「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104:24)因为是神创造了宇宙,所以将荣耀归给他,不论是因他六天的创造过程,还是因他创造的目标,都是完全合宜的。即使在今天,虽然我们依旧看得到罪恶和咒诅对自然界的影响,但是对于神的创造是何等地和谐精巧,我们仍应会感到惊奇。

    神的智慧也显明在他伟大的救赎计划中。虽然十字架的道理在那些拒绝它、又自认在今世有聪明的人看来,乃是「愚拙」的(林前1:18-20),但在蒙召的人看来,基督乃是「神的智慧」(林前1:24,30)。然而这现象仍反映出神的计划是有智慧的:「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1,27,29)

    保罗知道我们现今所认为「简单的」福音信息  --  即使是非常年幼的人也能明白,但它却反映了神奇妙的计划,其中的深湛智慧,超越了任何人所能想象的。保罗在罗马书前十一章深思神在救赎计划中的智慧,而到尾声时,他禁不住地发出赞美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

    当保罗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传扬福音,而他们在基督的身体里合而为一之时(弗3:6),那一个「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弗3:9),就真相大白、为众人所见了;这个奥秘就是全然迥异的人能在基督里合一。当那些在种族和文化上有相当大差异的群体,变成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时,神的目的  --  「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3:10)  --  就实现了。

    在今日,这一点也表示,当来自不同种族和文化背景的人在教会里、在基督里合一时,神的智慧甚至也显明给天使和鬼魔(「执政的、掌权的」)看了。假如基督教会忠于神智慧的计划,那么她在世界各处将永远走在最前线,拆毁社会中种族和社群的藩篱,成为神伟大智慧计划的一个可见之彰显;这计划就是要从大相异中带出大合一,从而促使所有的受造之物尊崇他。

    神的智慧也显示在我们个人的生活中。「我们晓得〔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保罗在此肯定,神有智慧地工作在我们生活里的所有事情中,而且借着所有的这些事情,来帮助我们朝着模成基督形像的目标而进步(罗8:29)。我们知道了这些  --  神使万事效力,促使我们迈向他为我们的生命所设定的终极目标,就是我们能够像基督,并因此为他带来荣耀  -- 应当会使我们存着极大的信心,并成为我们日日平安的来源。就是这样的信心,使保罗能接受「有一根刺加在......肉体上」(林后12:7),这刺虽然痛苦,但他却将之当成是神在他智慧中所选择不挪去的一样东西(林后12:8-10)。

    在我们每一天的生活中,我们可以用因认识神无限智慧而得到的安慰,来抚平我们的沮丧。假如我们是他的儿女,我们就知道,即使是在今天,他仍在我们的生活中智慧地工作,为要将我们更多地模成基督的形像。

    当然,神的智慧是部分可交通给我们的。当我们需要它时,我们可以有信心地求神赐下智慧,因为他在圣经中应许我们说:「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雅1:5)这种智慧,或说是活出讨神喜悦之生活的窍门,主要是来自读圣经和顺服神的话:「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诗19:7;另参申4:6-8)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箴9:10;另参箴1:7),因为假如我们担心会羞辱神或不讨他的喜悦,或害怕他为父的管教,那么我们就有了正确的动机,使我们跟随他的道路,并按着他智慧的命令而生活。不只如此,拥有从神而来的智慧不会导致骄傲,而会产生谦卑(箴ll:2;雅3:13);不会导致自大,而会产生和平、温良的心(雅3:14-18)。照着神的标准而有智慧的人,会持续地靠着主而行,并渴望尊崇他。

    然而我们也必须铭记,神的智慧并非是全部可交通给我们的:我们绝不可能完全得到神的智慧(罗11:33)。实际上来说,这表示我们在今生经常会有时候不能明白神为什么允许一些事情发生;那时我们只能单纯地信靠他,继续地顺服他为我们的生命所赐下的智慧命令:「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彼前4:19;另参申29:29;箴3:5-6)神的智慧是无限的,而我们的却不是;即使我们不明白他在做什么,但我们有信心地信靠他的智慧,就是他所喜悦的。



B.3 真实(与信实)

    神的真实是指,他是真神,而且他的知识和言语都是真实的,也是真理的最终标准。

    「诚实」 (veracity)一词的意思是「真实」(truthfulness)或「可靠」(reliability),有时候也被用来当作神的真实的同义语。

    这个定义的第一部分指出,在圣经里所启示的神才是真实或真正的神,所有其他所谓的神祇都是偶像。「惟耶和华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不是那创造天地的神,必从地上、从天下被除灭。」(耶10:10-11)耶稣对他的父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另参约壹5:20)

    我们可能会问,其他的实存都不是真神,那真神是指什么意思?真神的意思必定包括,在这位神的实存或性格上,完全符合作为一位神应该有的概念;也就是说,他必须在能力、智慧、良善、凌驾时空之上的主权等各方面,都是无限完美的实存。但是我们可能会进一步地问:这个有关神的概念是谁的概念?而要符合怎样的概念才是真正的神?

    在这里,我们的思绪变得有几分在循环了,因为我们一定不能说,一个实存必须符合我们的概念中所认为神应该有的样子,才能成为真正的神,因为我们只不过是受造之物,不能定义真神应该是如何!所以我们必须说,只有神自己才拥有完善的观念,能够定义真神应该是如何。他自己就是真神,因为他的实存和性格完美地符合他自己对真神的观念。此外,他已经在我们的心思里深植了一个概念,能反映出他自己对于真神的观念,这也使得我们得以辨认出他就是真神。

    上述的定义也肯定,所有神的知识都是真实的,并且也是真理的最终标准。约伯告诉我们说,神的「知识全备」(伯37:16,亦见本章B.1节讨论神的无所不知时所引用的经文)。当我们说神知道所有的事情,而且说他的知识是全备的,就等于是说他对世界的看法和了解是绝没有错误的:他所知道和所思想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并且是对真实世界之本质的正确了解。事实上,因为神是无限地知道所有的事,所以我们可以说,真知识的标准就是要符合神的知识。假使我们对宇宙中任何一件事的想法,和神的想法一致的话,那么我们对于那件事的想法就是很真实的了。

    上述的定义也肯定了神的话不但是真实的,而且也是真理的最终标准。这一点意味着,神的话所表达的神是可靠并信实的。关于神的应许,他总是做到他所应许要做的事,我们可以信赖他绝不会不守诺言。因此,他是「诚实无伪的神」(申32:4)。

    事实上,神的「真实」的这一特别方面  --  信实(faithfulness),有时候被视为一个单独的属性:神的信实是指,神永远必定会做他所说要做的事,实践他所应许过的话(民23:19;另参撒下7:28;诗141:6等)。他是可信赖的,他从来没有对那些信靠他话语的人不信实。实际上,真信心的本质就是按神所说的话接受他,并信赖他会做他所应许的事。

    我们除了肯定神会信守他的应许这个事实以外,我们也必须肯定:所有神说过关于他自己和受造界的话语,都完全符合真实的情况;也就是说,当神说话时,他总是说实话。他是「无谎言的神」(多1:2),是绝对不可能说谎的神(来6:18),是句句言语都「纯净」的神(诗12:6);我们可以说:「神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箴30:5)神的话语是真实的,这意思不只是指它们符合了一些在神之外对真实的标准,更是指它们就是真理的本身,是真理的最终标准与定义。所以,耶稣对父神说:「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关于神的知识是真实之阐述,也可以用在神的话语上,因为神的话语是根据他完全的知识,而且准确地反映出那个完全的知识。神的话语就是「真理」,其意思是说,神的话是真理的最终标准,是要借着它来审断一切事物的真实性:凡是符合神自己话语的,就是真实的,而不符合他话语的,就是不真实的。

    神的真实也是可交通的属性;我们可以借着追求有关神和他的受造界之真知识,而部分效法他的真实。其实当我们开始思考有关于神和受造界的真实思想  --  是我们从圣经所学来的思想,以及让圣经引导我们观察并解释自然界而产生的思想  --  我们就开始跟随神自己的思想而思想了!我们就能与诗人一同大声说:「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宝贵,其数何等众多。」(诗139:17)

    这样的了解应当会激励我们,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所有领域里追求知识。不论我们在哪一个领域探索,当我们发现更多有关事实本相的真理时,我们就是在发现更多神已经知道的真理。就这个意思而论,我们能够肯定地说:「所有的真理都是神的真理」,并且无论在何时,当我们把这个学习或发现真理的过程当作讨神喜悦的方法时,都会非常喜乐。在知识上长进,是变得更像神或变得更具有神形像之过程的一部分。保罗告诉我们,我们已经穿上了「新人」,他说这新人就是「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

    我们的社会极其漠视一个人说话的真实性,而身为神儿女的我们,应当要效法我们创造主的真实,并且要非常留意确定自己所说的话都是真实的。保罗告诫我们说:「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西3:9-10)「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弗4:25)保罗又说,他自己在事奉时寻求做到绝对的真实:我们「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林后4:2)。当神的百姓弃绝「乖谬的嘴」(箴4:24),并且说出的话在人面前和在神面前都蒙悦纳时(诗19:14),神就喜悦。不只如此,在我们自己对真实或虚假的反应上,也应当效法神的真实。我们应当像神一样喜爱真理、恨恶虚假。神的这项诫命  --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我们的邻舍(出20:16)  --  也和其他的诚命一样,我们不仅要在外面的行为上符合诫命的要求,内心的心态也要符合。讨神喜悦的人是「心里说实话的人」(诗15:2),并且是努力成为「恨恶谎言」的义人(箴13:5)。神透过撒迦利亚命令他的百姓说:「谁都不可心里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亚8:17)神赐下这些命令,是因为他自己喜爱真理而恨恶虚假:「说谎言的嘴为耶和华所憎恶,行事诚实的,为他所喜悦。」(箴12:22;另参赛59:34)虚假和谎言不是从神来的,而是从喜悦虚假的撒但来的:「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因此,「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以及「一切说谎话的」(启21:8),都在远离天城的「烧着硫矿的火湖」那里,这也是恰当的。因此,圣经教导我们,说谎之所以是错的,不只是因为它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说谎所造成的伤害远大于我们所能明了的),也是因为一个更为深远的原因:当我们说谎时,我们羞辱了神,减损了他的荣耀。我们是按着神的形像而受造,目的是要在我们生命中反映神的荣耀,然而当我们说谎时,我们所行的却与神自己的性格背道而驰。


C.神的道德属性


C.1 良善


    神的良善是指,神是良善的最终极标准,而且神一切所是和所行的都值得称许。

    我们在这个定义里发现一种情况,类似于我们在定义神是真神时所面对的。在此,「良善的」(good)可以被理解为「值得称许的」 ,但是我们尚未回答这个问题:这是要被谁称许呢?一方面我们可以说,任何真正良善的事都应当值得我们称许;然而从一种较为终极的意思来说,我们自己没有自由来决定什么值得称许,什么不值得称许。所以,终极而言,神的实存和其作为是完美地值得他自己称许;因此他才是良善的最终标准。当耶稣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路18:19),他就是这个意思。诗篇一再地肯定说:「耶和华本为善。」(诗100:5)「要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诗106:1;107:1等)大卫鼓励我们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诗34:8)

    然而如果神自己是良善的,并且因此就是良善的终极标准,那么我们就有「良善」的定义了,这在我们研究伦理学和美学时,能大大地帮助我们。何谓「良善的」?「良善的」就是神所称许的。那么我们可能会问,为什么神所称许的就是良善的?我们必须回答说:「因为他称许了。」也就是说,没有一个良善的标准是比神自己的良善更高的了,并且他所称许的都是符合他性格中的良善的。不过,神也让我们能反映一些他自己对良善的认知,因此当我们用神创造我们评估事物的方式来评估事物时,我们也会称许神所称许的,喜悦他所喜悦的。

    上述的定义也说到,所有神所行的事都值得称许。我们在创造的叙事经文里看见了这一点的证据:「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诗人将神本身的良善和他作为的良善连在一起:「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诗l19:68)诗篇104篇是一个绝佳例子,是赞美神在创造中的良善,而其他许多的诗篇,例如诗篇106篇和107篇,则是感谢神在其作为中对他百姓的良善。保罗鼓励我们在生活中去发现神为我们的生命而有的旨意,是「善良、纯全、可喜悦的」(罗12:2)。

    圣经也告诉我们,神是世上一切美善的源头:「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另参诗145:9;徒14:17)不只如此,神为他的儿女只做好事。我们读到这样的话:「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宜的人。」(诗84:11)保罗也同样地向我们保证:「〔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J (罗8:28)他还说:「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8:32)比起我们地上的父亲,我们的天父更多地要「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太7:11);即使是他的管教,也都是彰显他的爱,并为着我们的好处(来12:10)。这种对神伟大的良善的认识,应当会激励我们「凡事谢恩」(帖前5:18)。

    在效法这个可交通的属性上,我们自己应当做的就是行善(亦即我们应当做神所称许的事),这样我们就效法了天父的良善。保罗写道:「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10;另参路6:27,33-35;提后3:17)不只如此,当我们明暸神是所有良善的定义与源头时,我们就明白了神自己就是我们所寻求的终极的良善。我们要与诗人一同说:「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神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73:25.26;另参诗16:11;42:1-2)

    神的良善与他性格中其他几个特征有紧密的关系,其中包括慈爱、怜悯、忍耐和恩典。有时候这些属性被认为是不同的属性,所以会分别讨论;但有时候这些属性被认为是神的良善的一部分,因此就被当成是神的良善的不同层面。本章将慈爱当成个别的属性来讨论,因为它在圣经中太凸显了。虽然另外三个特征(怜悯、忍耐和恩典)在圣经里也很显著,但我们在此要将它们当作是神在特定情况下以良善对待个人 的不同层面:

神的怜悯是指神对那些在悲惨和困苦中之人的良善;

神的恩典是指神对那些只配得惩罚之人的良善;

神的忍耐是指神对持续犯罪一段时间之人的良善,因他暂不执行惩罚。


C.2 慈爱

    神的慈爱是指,神永远地为人而舍己。

    这个定义把爱认为是舍己以造福别人。神的这个属性显示,舍己是神的本性之一,为的是将福分或益处带给别人。

    约翰告诉我们:「神就是爱。」 (约壹4:8)我们看见有证据显示,甚至在创世以前,在三一之神的成员之间,这个属性就已很活络了。耶稣对他的父说:「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17:24)这话显示出,在永远之前,从父神到子神之间就有爱的存在和荣耀的赐予了。这种爱在现今还持续着,因为我们又看到:「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约3:35)

    这个爱的表现也是互相的,因为耶稣说:「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14:31)而这父神和子神之间的爱,相信也是他们和圣灵之间的特征,虽然圣经没有明确地提到。这永远的爱  --  父神对子神、子神对父神,和两位对圣灵  --  使得天堂成为爱和喜乐的世界,因为三一之神的每一个位格都寻求将喜乐和幸福带给另两位。

    舍己是三一之神的特征,这特征清楚地表现在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尤其与罪人的关系上。「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保罗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约翰也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保罗还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2:20),这句话直接把基督的爱应用到个别的罪人身上。当我们知道三一之神的目的就是要为我们舍己,好带给我们喜乐和幸福,这应当会使我们经历到大喜乐。神以这样的方式来对待那些他所恩待的人,是他的本性所使然,他也会继续那样地恩待我们,直到永远。

    我们要效法神的这个可交通的属性,首先可以爱神来回报他,其次则是效法神爱人的方式来爱别人。我们对神所该尽的责任可以总结为:「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要‘爱人如己’。」(太22:37-39)假如我们爱神,就会顺服他的诫命(约壹5:3),因此也就会做讨他喜悦的事。我们要爱神,不要爱世界(约壹2:15),而我们能这样行的原因,乃是因他先爱了我们(约壹-4:19)。

    在整本圣经里,最令人惊奇的事实之一乃是:正如神的爱使他舍己而带给我们快乐,我们也能够舍己以回报他,而真的叫他的心喜乐。以赛亚应许神的百姓说:「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赛62:5)西番雅则告诉神的百姓说:「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番3:17)

    我们效法神的爱,也可表现于我们对别人的爱。约翰将这件事讲得很明白:「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4:11)事实上,我们在信徒的团契中爱别人,是效法基督的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如此世人就能辨认出我们是属他的人:「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另参15:13;罗13:10;林前的:4-7;来10:24)神将他自己的爱赐予我们,使得我们能够彼此相爱(约17:26;罗5:5)。不只如此,我们对仇敌的爱,特别能反映出神的 爱(太5:43-48)。



C.3 怜悯、恩典、忍耐


    神的怜悯(mercy)、恩典(grace)和忍耐(patience),可以被视为三个不同的属性,也可以被视为神的良善的三个不同的层面。我们在此所作的定义,是将这些属性视为神的良善在特定种类之人身上,为他们带来不同的福分。

神的怜悯是指神对那些在悲惨和困苦中之人的良善;

神的恩典是指神对那些只配得惩罚之人的良善;

神的忍耐是指神对持续犯罪一段时间之人的良善,因他暂不执行惩罚。

 

    神本性的这三项特征通常都是一同被提到的,尤其是在旧约里,例如当神向摩西宣告他的名字时,他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大卫在诗篇103:8说:「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

    正因为神的这些特征通常都是一同被提到的,所以似乎不容易将它们区分开来,不过当提到在悲惨或困苦景况下的人时,通常就会强调神的怜悯之特征,例如大卫说:「我甚为难。我愿落在耶和华的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撒下24:14)有两位瞎子希望耶稣看见他们的苦情并医治他们,于是呼叫说:「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太9:27)当保罗讲到神安慰在苦难中的我们这个事实时,他称神是「发慈悲的父,赐各样安慰的神。」(林后1:3)(注:这一节经文用的字是 oiktirmos,(「怜恤、慈悲」),而不是 eleos,(「怜悯」)。不过,这两个字在意义上非常相关,都是指对困苦中之人的怜恤或良善。)当我们有需要的时候,就会来到神的宝座前,为要得着怜悯和恩惠(来4:16;另参来2:17;雅5:11)。我们也要在对待别人上效法神的怜悯:「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太5:7;另参林后1:3-4)

    至于神恩典的属性,我们发现,圣经强调神的恩典  --  就是对那些只配得惩罚而不配得任何好处的人  --  都不是出于勉强的,都是神这方面愿意白白给的。神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引用在罗9:15)然而神经常恩待他的百姓:「求你转向我,怜悯我,妇像你素常待那些爱你名的人。 」(诗119:132)事实上,彼得因此就称神是「那赐诸般恩典的神」(彼前5:10)。

    恩典  --  神的良善显在那些不配得之人的身上  --  在保罗的著作中频频可见。他强调说,救恩是借着恩典而得的,不是因人的努力而得的,因为恩典是白白赐给的礼物:「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3:23-24)恩典与靠我们值得奖赏之行为所赚取的救恩,两者之间的差别也可在罗马书11:6中看见:「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因此,恩典就是神白白赐给那些不配得着他好处之人的恩惠。

    保罗也看见,假如恩典是人不配得到的,那么只有一种态度适合成为领受恩典的管道,那就是信心:「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罗4:16)信心是一种与依靠自己相反的态度,因为信心牵涉到信靠或依赖另一个人。因此,信心全无自我依赖,也不尝试用人的努力来赢得公义。如果神恩惠的临到与我们的功德无关,那么,当神的恩惠临到时,就是我们不依赖自己的功德而依赖另一人的功德时,那也就是当我们有信心之时。

    在新约圣经里,尤其是在保罗的书信里,不只是在罪得赦免上,也在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上,我们都可以看到是神持续施恩的结果。保罗能够说:「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路加说安提阿是保罗和巴拿巴「被众人所托,蒙神之恩,要办现在所作之工」的地方(徒14:26),这话表示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出去的安提阿教会,看出他们事奉的成功乃是在于依赖神不断地施恩。不只如此,保罗书信中最常见的祝福,就是祝福他的读者得到神的恩惠(如见罗1:7;16:20;林前1:3;16:23;林后1:2;13:14;加1:3;6:18)。

    与此类似地,神的忍耐也出现在前面所引用之一些关于神的怜悯的经文里。旧约圣经经常说到神「不轻易发怒」(出34:6;民14:18;诗86:15;103:8;145:8;拿4:2;鸿1:3等),而在新约圣经里,保罗说到神的「恩慈、宽容、忍耐」(罗2:4),并说耶稣基督对他所展现「一切的忍耐」,是为给后人作榜样(提前1:16;另参罗9:22;彼前3:20)。

    我们也要效法神的忍耐,而「慢慢的动怒」(雅1:19),并像基督那样地在苦难中忍耐(彼前2:20)。我们要过一个能「忍耐」的生活(弗4:2),而「忍耐」也被列在加拉太书5:22圣灵的果子里(又见罗8:25;林前13:4;西1:11;3:12;提后3:10;4:2;雅5:7-8;启2:2-3等)。当我们在生活中效法神的忍耐时,就如效法神其他的属性一样,我们需要时时刻刻地信靠神,相信他会在他所选定的时间,实现他在我们生活中的应许和目的。我们相信主会为着我们的好处和他的荣耀而很快地达成他的目的,这信心使得我们能忍耐。当雅各说:「你们也当忍耐,坚固你们的心,因为主来的日子近了」(雅5:8),他是将神的目的和忍耐连接在一起了。


C.4 圣洁

    神的圣洁是指,神与罪恶隔离,并专心地寻求他自己尊荣。这个定义既包括了关系上的性质(与......隔离),也包括了道德上的性质(一方面与罪孽、邪恶隔离,另方面专心地寻求他自己的尊荣或荣耀)。这种包含两种性质的圣洁观念,可在一些旧约的经文里找到。举例来说,会幕的两部分都用了「圣洁」一词来描述。会幕本身是一个脱离世上邪恶和罪污的地方,在一进去的地方是「圣所」,这里是专门献给神来事奉他的地方。但神又命令说,要有一层幔子,「这幔子要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出26:33)。「至圣所」是存放约柜的地方,那里是与邪恶和罪污最远离的地方,也是最完全地用来事奉神的地方。

    神自己所住的地方本身就是圣洁的:「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诗24:3)奉献给神来事奉他、寻求他的尊荣的观念,也可见于安息日的圣洁:「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另参创2:3。「定为圣日」亦可作「圣别那日」;这个动词是 qādash 的Piel 形式,其意思是「使之成圣」)安息日被定为圣日,是因为它从世上的一般活动中被分别出来,献给神使用。同样地,会幕和祭坛、亚伦及其儿子,都「成圣」了(出29:44),也就是说,他们从一般的工作和世上的邪恶和罪污被分别出来,献给神使用(另参出30:25-33)。

    神自己是至圣者;他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诗71:22;78:41;89:18;赛1:4;5:19,24等)。环绕神宝座的撒拉弗呼喊着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3)诗人也宣告说:「耶和华我们的神本为圣。」(诗99:9;另参99:3,5;22:3)

    神的圣洁为他的百姓提供了一个效法他的模式。他命令他们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9:2;另参利11:44-45;20:26;彼前1:16)神呼召他的百姓出埃及,带领他们归向他自己,并旦命令他们要顺服他的话语,然后便说:「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4-6)我们在这里看到,脱离邪恶与罪恶的思想(在此包括用一种十分显著的方式脱离在埃及的生活),以及专心归向神(以服事他并遵行他的律法)的思想,都包括在这个「圣洁的国民」的意思里。

    新约下的信徒也应该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并要知道神对我们的管教,是要「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来12:10)。基督徒与不信之人的来往过密时,会被他们的影响力所主宰;保罗鼓励基督徒要从这种影响力中脱离出来(林后6:14-18),他又鼓励说:「我们......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圣洁。」(林后7:1;另参罗12:1)神的心意是要教会成长,「成为主的圣殿」(弗2:21),而基督现今为教会所做的工作,乃是「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5:26-27)。因此,不只是个人要圣洁,教会本身也必须要在圣洁中成长!

    撒迦利亚预言,有一天地上所有的事物都要「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他说:「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话。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亚14:20-21)

    在那时候,地上的所有事物都要脱离邪恶、罪恶而得到洁净,并以真正的道德纯净来专心地事奉神。


C.5 平安(即和平或秩序)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4:33那里说,神「不是扰乱之神,乃是和平之神」(吕振中译本;和合本译作「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虽然「平安」和「秩序」在传统上并没有被列为是神的属性,但是保罗在此指出这个性质,因此我们可以将它视为神的另一项属性。保罗说,神的作为之特征是「平安」(有秩序)、而不是「混乱」(希腊文 αkatastasia ,意思是「没有秩序、纷乱、不安」)。神是「赐平安的神」(罗15:33;16:20;腓4:9;帖前5:23;来13:20;另参弗2:14;帖后3:16)。但是那些行走在罪恶中的人是混乱不安的:「恶人必不得平安。」(赛48:22;57:21;另参赛59:8)。

    然而,当神以怜悯之心看顾他所爱的人时,他看见他们「受困苦、被风飘荡(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用 akatastatos 这个字,指「没有秩序,在纷乱中」)、不得安慰」(赛54:11),便应许要以宝石来建造他们的根基(赛54:11.12),「平平安安」地引导他们(赛55:12)。神救赎计划的宣告中,包含了给神百姓平安的应许(诗29:11;85:8;119:165;箴3:17;赛9:6-7;26:3;57:19;约14:27;罗8:6;帖后3:16等)。事实上,保罗所列出之圣灵果子的第三项就是「和平」(即「平安」)(加5:22)。

    这个平安或和平的意思并非指懒散不动,因为当路加说:「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徒9:31)时,那是一个成长快速、活动频繁的时代。此外,虽然神是一位平安的神,但他也是一位「也不打盹,也不睡觉」的神(诗121:4);他乃是一位不停止工作的神(约5:17)。虽然天堂是一处平安的所在,但也是持续向神赞美并事奉他的地方。

    如此说来,我们可以将神的平安(peace)定义如下:神的平安是指,在神的实存和他的作为里,脱离了一切的混乱和失序,然而他仍持续活跃地进行极多有秩序、全然受掌控,并同时发生的事。

    这个定义指出,神的平安不是懒散不动,而是做很多有秩序、受掌控的事。要从事无限多这类的活动,当然需要神无限的智慧、知识和能力。当我们以这样的角度明白神的平安时,就能够看见不仅在「和平」作为圣灵果子(加5:22-23)之一部分上,模仿了这个神的属性,而且在圣灵果子中最后提及的因素,即「节制」那方面,亦模仿了这个属性。当身为神百姓的我们走在他的道路上时,我们会在经历中愈来愈完全地明白,神的国真的是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而对于神智慧的道路,我们也能够说:「他的道是安乐,他的路全是平安。」(箴3:17)


C.6 公义,公正

    在英文里,公义(righteousness )和公正(justice)是不同的字,但是在旧约的希伯来文和新约的希腊文中,这两个英文字的背后就只有一组字(基本上在旧约是tsedek 形式的字群,在新约则是 dikaios的字群)。所以,我们认为公义和公正这两个词要合在一起作为神的一个属性。

    神的公义是指,神的作为总是与正确之事结合一致,而他自己就是判定何为正确之事的最终标准。

    摩西论到神时说:「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32:4)当亚伯拉罕说:「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么?」(创18:25),他成功地指出神公义的性格。神也说到并命令什么是正确的:「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诗19:8)神说到他自己:「我耶和华所讲的是真理(和合本译作‘公义’);所说的是正直。」(赛45:19)神公义的属性所带来的结果就是,他必须要按照人所当得的来对待他们。因此,神就必须惩罚罪恶,因为罪是错的,不当得奖赏,而当受惩罚。

    当神不惩罚罪时,就表示他是不公义的,除非我们能看到他用别的方法惩罚那罪恶。这也就是为何保罗说,当神差遣基督作牺牲,为罪承担惩罚时,是「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5-26)当基督为我们的罪付上被惩罚的代价而死时,就显明神真的是公义的,因为虽然他赦免了百姓的罪恶,但是他还是适当地惩罚了罪恶。

    对于上述公义的定义,我们可能会问,什么是「正确」的标准?换言之,什么事是应该发生、应该存在的?我们在此必须回应说,无论是什么事,只要它符合神的道德性格,它就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只要是符合神的道德性格,就是正确的呢?就是因为它符合了神的道德性格,所以它是正确的!假如神真的是公义的最终标准,那么在神之外就没有我们能够藉以评定公义或公正的标准;他自己就是最终的标准(这一点类似于我们前面所讨论过关于神的真实的属性;神自己就是真理的终极标准)。当每一次圣经面对关于神是否公义的问题时,最终的答案总是说,我们身为被神所创造的人,没有权利去说神是不公义的或是不公正的;受造之物不能那样说创造主。对于神的公义这个非常难解的问题,保罗这样回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血,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血么?」(罗9:20-21)

    在回答约俄伯对神的质问  --  神对他是否公义时,神说:「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论么?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么?」(伯40:2,8)接着神又继续回答约伯,但其方法不是用解释来让约伯明白为何神的作为是正确的,而是用叙述来说出神自己的威严和大能!神不需要对约伯解释他作为的正确性,因为神是创造主,而约伯是受造者。「你有神那样的膀臂么?你能像他发雷声么?」(伯40:9)「你自生以来,曾命定晨光,使清晨的日光知道本位......么?」(伯38:12,13)「你能向云彩扬起声来,使倾盆的雨遮盖你么?你能发出闪电,叫他行去,使他对你说:‘我们在这里’?」(伯38:34-35)「马的大力,是你所赐的么?」(伯39:19)「鹰雀飞翔,展开翅膀,一直向南,岂是藉你的智慧么?」(伯39:26)最后约伯回答说:「我是卑贱的;我用什么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捂口。」(伯40:4)

    然而,当我们明了公义和无所不能都是神所拥有的属性时,我们应该会产生对神的感谢和感激之心。假如他是一位完全公义的神,却没有能力执行公义,那么他就不配得敬拜,而且我们也得不到保证说,在宇宙中公正至终要得胜。但是如果他是一位拥有无限能力的神,却在性格上不讲公义,那么这宇宙将会如何可怕,就无法想像了!而且在所有实存的核心中,都存在着不公义,但却没有任何人能做什么去改变它。如此一来,存在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可言,而且我们也会被推逼到全然的绝望中。所以,我们应当不断地为神的属性而感谢并赞美他,因为「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32:4)。


C.7 忌邪


    虽然在英文中的嫉妒(jealous)一词经常是负面的意思,但是有时候它也具有正面的意思。举例来说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人说:「我爱你们到了嫉妒的程度,像神对你们一样。」(林后11:2;和合本译作「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在此「嫉妒」或「愤恨」的意思是「热切地保护或注意」,而其中之意也包含深深地委身以寻求自己或别人的尊荣或福祉。

    圣经所表明的神的忌邪就是这个意思。他不断地热切寻求保护他自己的尊荣。他命令他的百姓不要膜拜偶像或事奉它们,并说:「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5)他期望人崇拜她自己,而非崇拜假神,因此他命令以色列民拆毁迦南地上异教神祇的祭坛,他所说的原因乃是:「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出34:14;另参申4:24;5:9)

    因此,我们可以将神的忌邪(jealousy)定义如下:神的忌邪是指,神不断地寻求保护他自己的尊崇。

    有时候要我们将神的忌邪想成是一项可羡慕的神的属性,会有一些困难,因为对人来说,要我们为自己的尊荣而有嫉妒,几乎一定是错的,因为我们不应该骄傲,而应该谦卑。但是我们必须明了,骄傲之所以是错的,其原因是神学上的:我们不配得那单单应该属于神的尊荣(另参林前4:7;启4:11)。

    然而,神寻求他自己的尊荣却不是错误的,因为他完全应得尊荣。神坦然地承认,他的创造和救赎之作为,都是为着他自己的尊荣而做成的。说到神决定暂时不审判他的百姓时,他说:「我为自己的缘故......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8:11)我们若能在心中确定这些事实  --  神应得到受造界所有的尊荣和荣耀,而且神要寻求这样的尊荣也是正确的  --  我们在属灵上就会是健康的。惟独他是无限地配受赞美。理解这个事实,又在其中喜乐,就是发现了真正敬拜的秘诀。

 

C.8 忿怒

    当我们发现圣经多么频繁地提到神的忿怒,可能会让我们感到非常惊讶。然而如果神喜爱所有正确与良善的事,和所有符合他道德品格的事,那么我们就应该不会对于他恨恶所有不符合他道德品格的事而感到惊讶了。因此,神对罪恶的忿怒是和他的圣洁及公义息息相关的。我们可以将神的忿怒(wrath)定义如下:神的忿怒是指,他强烈地恨恶所有的罪恶。

    我们经常在圣经叙事的经文中看到关于神忿怒的描述,尤其是当神百姓大大得罪神的时候。当神看见以色列民拜偶像时,就对摩西说:「我看这百姓......你且由着我,我要向他们发烈怒,将他们灭绝......」(出32:9-10)后来摩西告诉百姓说:「你当记念不忘,你在旷野怎样惹耶和华你神发怒......你们在何烈山又惹耶和华发怒;他恼怒你们,要灭绝你们。」(申9:7-8;另参申29:23;王下22:13)

    然而,圣经上的神的忿怒之教义并不只限于旧约,如同有些人所误认为的。约翰福音3:36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保罗说:「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另参罗2:5,8;5:9;9:22;西3:6;帖前1:10;2:16;5:9;来3:11;启6:16-17;19:15)还有许多的新约经文也指出神对罪恶的忿怒。

    如同神的其他属性一样,这也是一个我们应当为之感谢并赞美的神的属性。一听到这样的说法时,我们可能会觉得很难做到,因为忿怒似乎是非常负面的观念。若单单看这属性,可能只会引起人的害怕和恐惧,但是我们若反问:假若神是一位不恨恶罪恶的神,那他会是怎么样的神呢?这样的反问对我们的了解会有所帮助:这样的神应该会喜爱罪恶,或至少不会被罪恶所烦扰;这样的神不值得我们敬拜,因为罪恶是可恨的,是应放被人恨恶的;罪是不应该存在的。事实上,恨恶邪恶和罪孽乃是一项美德(另参来1:9;亚8:17等);当我们忿恨大邪恶、不公和罪恶时,就是正确地效法了神的这一项属性了。(注:在这一方面,我们应当要注意一般所说的:「要恨恶罪恶,但要爱罪人」)

    还有,我们身为基督徒不应该害怕神的忿怒,因为虽然「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3),但是如今我们已经信靠「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帖前1:10;另参罗5:10)。当我们默想神的忿怒时,就会惊奇地思想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了使我们能够得救,而背负了我们的罪,所招致到何等的神的忿怒(罗3:25-26)。

    不只如此,当我们思想神的忿怒时,也必须记住他的忍耐。诗篇103篇同时提到神的忍耐和忿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他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诗103:8-9)事实上,神延迟没有对邪恶执行他的忿怒,目的就是为了领人悔改(见罗2:4)。

    因此,当我们思想神将来的忿怒时,我们应当同时感谢他的忍耐,他还在等候,没有执行那个忿怒,为的是更多人可以得救:「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顾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彼后3:9-10)神的忿怒之教义应当激发我们去传福音,也应当促使我们感谢神至终会惩罚所有的罪行,并感谢他将在 那没有不公义的新天新地里掌权。

 

上帝的性格(一)- 不可交通的属性上帝的性格(二)- 可交通的属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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