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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须自明,正人先正己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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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路 6:39-42;林前9:16-19, 22-27

引 言

今天的福音书经训,念起来有点像零篇散句,可能路加在这里所收录的,是耶稣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所讲的话,以作为我们生活准则的大要。在整体篇章结构上是属于《路加福音》“平原宝训”部分,与之平行的“登山宝训”中类似的经文记载在《马太福音》7章3至5节。如果我们再往前推2节,就会发现,这段经文耶稣讲述的是“关于批判”或“关于论断”的主题,大的前提背景是耶稣当日教导门徒当如何事奉。故此,我以“明人须自明,正人先正己”为题,与诸位兄姊分享上帝的话语,看看我们在侍奉中要注意和学习的问题。

一、做心眼明亮的引路人(v.39)

 39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瞎子岂能领瞎子,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么?

按照文义和背景,结合《罗马书》2章19节,我们知道“瞎子岂能领瞎子”中的前一个“瞎子”指法利赛人和文士,后一个“瞎子”指当时无知的犹太百姓。在《哥林多后书》4章3至4节,圣经说他们都是被这世界的神蒙蔽了心眼,所以看不见荣耀福音的光。

“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么?”俗语说“跟好学好,跟叫花子学讨。”什么样的老师带出什么样的学生,跟随错误的老师,在属灵的道路上必然没有前途。

《孟子·梁惠王上》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大意就是贤达聪慧的人先使自己明白,然后才去使别人明白;今天(指孟夫子的时代)的人则是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却想去使别人明白。以教师为例,如果其“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必然谬种流传,误人子弟;以公务员为例,如果其“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必然枉曲正直,贻害他人。

孟夫子的这句话对于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而言都有非常重要的提醒。作为基督徒,我们的一生就是传福音的一生,凡事都是为了荣耀主。如果连我们自己都没搞清楚的问题,却想去使别人明白,不是缘木求鱼吗?在教师这个行当里,有一句话叫做:“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自己就得有一桶水”。刚刚过去的教师节,习近平主席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说:“过去讲,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桶水,现在看,这个要求已经不够了,应该是要有一潭水。”也就是说“教育者要先受教育”。我们要想领别人归主,且行在正道上,就必须先好好学习上帝的话语,做到“信道”—“明道”—“行道”,别人自然而然就跟从你信服你,你就成功地把人引到上帝的面前了。

但古语说“满桶水不响,半桶水叮当”,这也是我们需要避免的。通常不学无术的人,最喜欢作别人的老师;不明白上帝旨意的人,最喜欢向人传讲上帝的旨

意,结果带领的人和被带领的人,都陷入绝境,无路可走,“掉在坑里”。按圣经的教导,今天我们在座的诸位兄姊就是一个教会,但当我们分散回到各自的社区时,每一个人就是一个“微型教会”,我们每一人就代表着整个教会,如果我们把上帝的话传错了,或者我们行道行的不好,就会成为别人信主的拦路虎或绊脚石。

说到这里,又出现一种新情况,有些弟兄姊妹会说“我懂的道理很少,那么我就干脆不传算了”。这种想法也是不妥当的,其实我们任何人所了解、所认识的上帝的道理都很有限,需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我虽然上了正规的神学院,今天站在这里讲道,但在座的诸位当中不少兄姊都已经读了多年的“旷野神学”,懂得的真理不比我们少,不比我们差)所以,我们有一份力量出一份力,就我们所知的尽了本分就可以的。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就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才是真正的知道。所以,我们在传福音过程中,懂的少没关系,只是不可不懂装懂,不可强解圣经,把我们所知道的讲解清楚就可以了。圣经在《彼得后书》3章15至16节说:“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

二、身先士卒、吃苦在先(v.40) 

40学生不能高过先生;凡学成了的不过和先生一样。

我们常常在讲师徒关系的时候,都希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代总比一代强;不希望黄鼠狼养耗子——一代不如一代。但这节经文,似乎让我们觉得有些不合常理,而且还会觉得耶稣这个老师对学生有些保留,以防学生将来超过自己。如果我们这样来看这节经文的话,则是不正确的。

请对照平行经文《马太福音》10章24至25节: 24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 25 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

在《约翰福音》15章18至20节,主耶稣也有类似的教导: 18 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 19 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20 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

这里的“先生” 是指主耶稣,“学生”当时是指门徒,现在则是指我们凡信靠主的人。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连老师都会受人毁谤和逼迫,更何况他的学生呢?”故本节是在说,我们这些作主门徒的人,一定会被人毁谤甚至迫害,但被毁谤和遭受迫害的程度,绝不会超过主所受的毁谤和迫害。

使徒保罗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林前9:19)使徒保罗,他本身不需受命于任何人, 但他愿意甘心放弃他的自由,来作服事众人的奴仆, 为的是要得着更多的人归入基督的名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宋代大文豪范仲淹是苏州吴县人,他在其名篇《岳阳楼记》里有一句脍炙人口的话,“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先忧后乐”也是我母校的校训)意思是在天下人忧愁之前就忧愁,在天下人享福之后才享福。这句话体现了一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同理,我们要领人归主,就不能像法利赛人那样“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别人的肩头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太23:4;路11:46),而是必须身先士卒,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但我们在吃苦、受伤之后,就应该避免此类的悲剧重演。打个比方说,在座年纪较长的兄姊,都经过“文革”那黑暗的年日,我想你们都绝不会希望“文革”再来一次,而是极力避免“文革”的重演。一个人被误会、受冤枉,遭受了不公的待遇,就会格外体会到公义、正直的可贵,并觉悟自己以往行不义之事的错误,并极力避免此类错误的再次发生。正所谓“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11b)如果一个吃过苦、受过累的人,心里认为“我当初如何吃了多少的苦,现在也要让你们多吃苦,甚至更大的苦”的话,我想这种多年媳妇熬成婆之后的报复心理,大家都会一致认为是不健康的。

众多兄姊的信仰经历也告诉我们:我们若留心比较我们自己每次所谓吃苦的前后,就必会发现,我们在吃苦之后,又比以前老练了许多,长进了许多。反之,若我们不顺服,不愿意吃苦,老是为自己抱不平,发怨言,或是灰心退后,如此,即使吃苦也得不到什么益处,反而使信心大受损害。

主耶稣的脚踪乃是信主之人追随的榜样;信主之人必须要走十字架的道路,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一个基督徒无论怎样受苦,最多也不过和我们的主耶稣一样。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安慰,因为主知道我们在今生今世的遭遇。

三、正人先正己(vs.41-42)

 41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42你不见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我们看福音的记载,觉得耶稣常常很严厉,但这两节经文却让我们觉得非常富有幽默感。“刺”原文是指从木材上剥离的细小屑片,这里是用来指较细微的小过错;“梁木”是建筑房屋时所用的粗大木料,这里来指较明显的大过错,或对别人怀有成见,以致遮蔽了眼光,看不清事实真相。我们都知道“刺”会叫人觉得伤痛、不舒服,是小伤,是肘腋之患,但“梁木”却会压死人,是致命伤,是心腹之患。“怎能对你弟兄说”这个反问句,表示眼中有了“梁木”,就根本不可能有公正的论断。

圣经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2:1)所以,我们不能只拿尺来量别人,而不量自己,论断别人的准绳也须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对人对己的标准应当统一。其实我们时常讨厌别人不诚实,自己也撒谎;讨厌别人势利,自己也自私势利。如果我们自己的行为没有好过别人,就没有资格去论断别人。再进一步地说,我们是谁,竟论断别人呢?(参 罗14:4 )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总结其数十年治学、育人经验时,提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的主张(参氏著:《四书训义》)。其中前半句“欲明人者先自明”,与前面孟子的“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交相辉映。后半句“欲正人者先正己”正符合这两节经文。 有一则故事是这样说的:在某地,有一位女士养了一只珍贵的鹦鹉。这只鹦鹉非常美丽,可是它却有一个坏毛病:经常咳嗽且声音沙哑难听,好象喉咙里塞满了令人作呕的痰。女主人十分焦虑,急忙带它去看兽医,生怕它患上了什么呼吸系统的怪病。检查结果证明,鹦鹉完全健康,根本没有任何毛病。女主人急忙问起为什么鹦鹉会发出那难听的咳嗽声,医生回答说:俗话说,鹦鹉学舌。它之所以发出咳嗽声一定是因为它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你们家一定有人经常咳嗽,是吗?这时,女主人有些不好意思了。原来,她自己有抽烟的习惯,所以经常咳嗽,鹦鹉只不过是惟妙惟肖地把女主人的咳嗽声模仿出来而已。 俗语说当你一个指头指着别人的时候,其实有四个指头指着你自己,所以要严责己慎责人,责人而不先责己,就是假冒为善的人。每逢我们挑剔别人的“刺”时,必须想到自己可能有更大的“梁木”。我们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看待别人,别人也以什么样的标准加倍看待我们。我们切勿对人不对己。 所以我们,特别是在团契或小组中肩负领头羊角色的兄姊,要努力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其实除非我们一无罪咎,否则无权批判任何人。简单来说,我们根本无权批评别人,因为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我们当中最好的,却有好多的缺点;我们当中最坏的,却又有许多的优点,因此,如有任何人要找别人的错处,那都是不适当的。

结语 诸位兄姊,通过今天的福音经训,让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作为一名基督徒,在作传福音的引路人时,坐言起行都要努力做到“自明”、吃苦在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使徒保罗说:“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5-27)这既是对我们勉励,也是对我们的警戒。求主赐我们聪明智慧,我们也要加倍努力学习主的话语,殷勤竭力多做主工,必有“不能朽坏的冠冕”为我们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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