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光中
2019-09-07
经文:弗5:8-14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在基督里的新人,理当弃绝旧人的样式,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在言语上、在脾气上、在行事上都当如此。
上文1-7节提到基督徒应有的行事,首先申明我们的身份,然后强调要活出与这身份相称的生活。我们是蒙爱的人,所以当在爱中行事,如同基督那样爱人。我们是圣徒,所以要有圣徒的体统,无论是心思、言语与行为上都要圣洁。我们不与恶人同伙,所以当分别自己。
本段经文,继续上面的思维,我们是光明之子,所以当行在光明中,结出光明的果子。以题“行在光中”来查考这一段。
一、是光明之子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8节)
“从前…如今…”,表明改变是真实发生了的。
以弗所信徒从前曾是暗昧的,使徒不是说他们曾在黑暗里,乃是本身就是黑暗的化身。我们亦然,从前心地昏昧,不认识神,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行事黑暗,违背神的律例,敌挡神。结局是要落在黑暗中,永远离开神的面。
如今是光明的,心眼得开认识了神,与神和好,并以神为乐。
这种改变不是自身的努力或功德所达致的,乃是因为“在主里”。藉着与主耶稣的联合,成为光明了。耶稣曾经宣告:“我是世界的光,凡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
主是光,信徒因信在主里面,故此他们是光明的。
正因为我们是光明之子,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这叫地位与实际要相称。
问你自己,是否清楚你是光明之子?
二、结光明之果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9节)
“良善”是个概括的词语,包含一切道德上的优越;
“公义”意即在一切向神向人的事上正直;
“诚实”就是忠诚、公平和真实。这些性情融会一起时,基督充满生命的光就在阴郁黑暗的环境中照耀出来。
耶稣说过,从果子看树。结葡萄的就是葡萄树。你我是否是光明之子,要看在生活中是否结有光明之果。
良善、公义、诚实,是否是我们所爱慕的?这样的事,你是否乐意行在其间?
三、行光明之事
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10-12节)
光明之子不是照着自己所喜悦的去做,乃是竭力的去寻求神所喜悦的事。“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行在光明中的人不但结果,而且能试验每一个思想、每一句说话和每一个举动,看到底主的想法怎样?可以怎样显在主面前?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这些暗昧的事,在神在人看都是无益的。这些东西既是毫无益处,保罗就曾对罗马的基督徒发问:“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罗6:21)
“提起也是可耻的”。人发明这些不合自然的罪是很差劲的,说出来也会玷污听者的思想。故此,信徒要弃绝这样的罪,连提都不可。
正因为我们是光明之子,理当弃暗就光。爱光,不愿意活在黑暗之中,不喜欢黑暗之事,提起也感觉是可耻的。你是这样的吗?
四、显光明之效
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3-14节)
“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信徒蒙召不但去禁绝那暗昧无益的事,而且从正面说,他蒙召是去责备(或揭露)行这些事的人。他从两个途径作这事:第一,藉圣洁的生活;第二,靠圣灵的引导说出纠正别人的话。当基督徒操练作光明的事奉,就能把别人带到光面前。卑劣的人在责备的光照职事下,便变化成为光明的子女。
马唐纳说:信徒的生命,应当常象一篇讲章,揭露四围的黑暗,常向不信者发出邀请,对那些睡在黑暗、躺在死亡中的人说话。光呼召他们进入生命和启迪里去,他们若回应这邀请,基督就要照耀他们,光照他们了。
信徒的生活成为一盏明灯,发光,自然会吸引那落在黑暗中的人,成为他们行路的指引。世人藉着对基督徒生活的观察,知道他们的不同,对于他们所信仰的耶稣基督,会产生兴趣,这就离基督不远了。
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光,……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光能照亮黑暗,惟愿我们的生活为主发光,吸引黑暗中的人走向基督,从而认识基督并得着基督。
结语:牢记我们的身份,并活出与身份一致的生活。我们是光明之子,暗昧的事远离,结出良善、公义与诚实的果子。祷愿我们的生活成为见证,让那些落在黑暗中的人,因我们的吸引,来就近耶稣。主怜悯我们!兴起,为主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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