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过罪的秘诀
2021-01-15
基督徒可以不犯罪,对此约翰讲得非常清楚:“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约壹二1)。
胜过罪的秘诀就在“行在光明中” (约壹一7)这个词组里。
行在光明中意味着敞开、诚实、真诚。保罗祷告他的朋友们能成为“诚实无过的人”(腓一10)。真诚(sincere)这个词来源于两个拉丁语词汇:sine 和cera,本意是“没有蜡”。据说,在古罗马时代,一些雕塑家用蜡来填补大理石雕塑上的缺陷,从而掩盖自己的失误。蜡不会马上被认出来,但是雕像在太阳下暴晒一会后就会暴露。所以某些可靠的雕塑家向顾客保证,他们所卖的雕塑是没有蜡的。不幸的是,一些教会和查经班受到了伪善者的侵害,这些人的生命经不住神之光的检验。“神就是光”,当我们在光明中行时,就没有什么可隐藏。见到一个敞开、真诚,不掩饰自己的基督徒,真是令人畅快!
行在光明中意味着诚实地面对神,诚实地面对我们自己,诚实地面对他人。这意味着当光显明我们的罪时,我们要立刻向神认罪,寻求神的赦免;如果我们的罪伤害了别人,我们也要寻求他的饶恕。不仅如此,行在光明中还意味着遵守神的道(约壹二3-4)。“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5)行在光明中意味着每天花时间学习神的话语,明白他的旨意,遵守他的命令。
遵守神的道是我们爱神的证据。我们遵守主的道,通常是出于以下三个原因:不得不遵守,需要遵守,想要遵守。
奴隶顺服主人,因为他不得不这样做。如果不顺服,他就会受到惩罚。雇员遵守规定,因为他需要这样做。他或许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但是他喜欢拿到工资!他需要顺服,因为他要养家糊口。然而基督徒顺服天父,是因为他想顺服,因为他与神之间的关系是爱的关系。“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十四15)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是这样学习顺服的:起初,我们因为必须得顺服才去顺服。如果我们不顺服,就会挨打!但是随着一天天长大,我们发现顺服意味着享受和回报。因此,我们开始顺服,因为它满足了我们生命中的某些需要。当我们开始因为爱而顺服的时候,就表明我们真正成熟了。“基督徒婴孩”必须要不断地受到警告或得到奖励,但成熟的基督徒聆听并顺服神的话语,单单出于他们对神的爱。
行在光明中包括诚实、顺服和爱,除此以外,它还包括效法基督的榜样,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二6)。当然,没有人是通过效法基督的榜样而成为基督徒的,但我们来到神的家中后,就应该仰望耶稣,将他当作我们理应活出来的那种生命的楷模。
这意味着“住在主里面”。基督不仅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或赎罪祭)(约壹二2),是在神面前代表我们的中保(约壹二1),他还是我们日常生活应当活出来的完美样式(他是“那义者耶稣基督”)。这里的关键词是“他如何”。“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壹四17)我们要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约壹一7)。我们要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3)。“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壹三7)行在光明中意味着我们在世上生活时,要像耶稣曾经在地上、现今在天上那样生活。
这一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非常实际的应用。例如,当一个信徒得罪你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做?答案是:信徒应该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四32;比较西三13)。
效法基督的榜样,行在光明中,还会给家庭带来影响。丈夫应当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弗五25)。丈夫要保养顾惜妻子,“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弗五29)。妻子也要尊重、顺服自己的丈夫(弗五22-24)。
无论在生命的哪个领域,我们的责任都是效法耶稣的榜样。“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我们应该 “照主所行的去行”。耶稣亲自教导门徒,怎样才是住在他里面。他用葡萄树和枝子的比喻解释了这一点(约十五)。正如枝子要与葡萄树相连才能得着生命一样,信徒也要与基督相交才能得着力量。
住在基督里面,意味着为他而活并服侍他,全然依靠他来供应我们的一切所需。这是一种活泼的关系。当基督透过我们活出他的生命时,我们就能够效法他的榜样,像他一样去行。保罗的话完美地表达了这一经历:“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
这也涉及圣灵的工作。基督是我们在天上的中保(约壹二1),我们犯罪的时候,他在神面前代表我们。圣灵是我们在地上的中保。基督正在替我们祈求(罗八34),圣灵也在替我们祈求(罗八26-27)。我们有分于奇妙的“属天团契”:圣子在天上为我们祈求,圣灵在我们心里为我们祈求。我们藉着圣子与圣父相交,圣父藉着圣灵与我们相交。
基督透过住在我们里面圣灵的大能活出他的生命。我们住在基督里,照他所行的去行,并不是通过模仿,而是通过道成肉身:借着他的灵,“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行在光明中意味着顺着圣灵而行,不放纵肉体的私欲(见加五16)。
神为我们预备以上这些方式,帮助我们胜过罪。我们与生俱来的罪性永远不会丧失或改变(约壹一8),但我们不必随从罪的欲望。当我们行在光明中,看到罪的本质时,我们就会恨恶罪、远离罪。如果我们犯了罪,要立刻向神认罪,寻求他的洁净。依靠内住圣灵的大能,我们住在基督里面,“照主所行的去行”。
然而这一切始于在神、在人面前的敞开和诚实。我们一旦开始扮演角色、伪装自己、讨好别人,就走出了光明,进入黑暗。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对此是这样表达的:哦,当我们开始欺骗的时候,就编织了一张乱成一团的网!真实的生命无法建立在欺骗之上。我们必须了解自己、接纳自己、顺服神,这样才能行在光明中。试图欺骗别人是很愚蠢的,因为神早已认识我们的本相!
所有这些都会帮助你明白,为什么行在光明中会使你的生活轻松得多,也快乐得多。当你行在光明中时,你活着只为取悦那一位观众,就是神。这的确简化了一切!耶稣说,“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约八29)。我们“应该知道该怎样行,可以讨神的喜悦”(帖前四1)。如果我们活着要同时取悦神和自己,我们就在服侍两个主,而这是绝对行不通的。如果我们活着是为了取悦人,那就会经常陷入苦恼中,因为没有任何两个人会完全一致,最后我们只会进退两难。行在光明中,为讨神的喜悦而活,这简化了我们的目标,统一了我们的生活,带给我们平安、平衡的心态。
约翰清楚指出,真实的生命不喜爱罪。真信徒不会去掩盖罪,而是立刻认罪,靠着行在神话语的光中胜过罪。他并不满足于知道自己将会进入天堂,他还希望此时此刻就能享受属天的生活。“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他会谨言慎行,使自己的言行保持一致。他不会用滔滔不绝的“虔诚的话语”打动自己,打动神或其他基督徒。
一次聚会结束时,大家正在唱一首熟悉的诗歌《我在为你祷告》。讲员转向讲台的一个人,低声问他,“你在为谁祷告?”
那个人很惊讶。“我没有为任何人祷告呀,你为什么要这样问?”
“哦,我刚才听见你说,‘我在为你祷告’,我以为你是认真的。”讲员回答道。
“哦,不不,我只是在唱诗而已。”那个人说。
敬虔的话语!空谈的宗教!雅各书一章22节可以改述成,“我们不只是要成为论道者,也应当成为行道者。”我们必须行出我们所讲的。仅仅知道属灵术语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活出那种生命。“如果我们说了”什么,就应当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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