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提要
2018-06-13
壹、作者
使徒保罗(加一1;五2;六11)。
根据圣经的记载,保罗原名扫罗(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属便雅悯支派(罗十一1);按血统而言,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名师迦玛列门下,按严紧的犹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后来成为犹太教中最严紧的法利赛人(徒廿六5),为祖宗的律法大发热心,逼迫教会(腓三6);然而这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时候所作的(提前一13)。有一天,当他要去大马色捉拿信主的人们时,蒙主耶稣在路上向他显现(徒九1~5)。从此,他便成了基督徒,并奉召成为使徒(罗一1),主要以外邦人为传扬福音的对象(加二8)。先后至少写了十三封新约书信,是基督教真理的主要诠释者。
贰、受者
加拉太的各教会(加一2)。
加拉太为古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今日土耳其的一部分),分南加拉太和北加拉太;保罗于第一次出外旅行传道,曾在南加拉太,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吕高尼的路司得和特庇等地,宣传福音并设立教会(徒十三13~十四28)。他第二次旅行时,也到了在加拉太省的众教会,鼓励并坚固所有的信徒(徒十六1~5)。至于保罗是否去过北加拉太,圣经没有明文记载。
参、写作时地
保罗在本书中提到他「头一次」到过加拉太(加四13~14),意即他写本书时至少已经到过此地两次,故当在行传十六章一至五节所记之事以后。
又由本书与罗马书的内容看,很可能此两书是同一个时期所写,且因罗马书所言较清楚详细,应是加拉太书写于前,罗马书作于后。而罗马书约在主后56至57年,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到哥林多之前写的(罗十五25~28;林前十六1~6;徒十九21;二十2~3)。由此推知,加拉太书也是这个时候或稍早(约在主后46~57年)写于旅次,确实地点不详。
肆、写书背景
在保罗第二次旅行至加拉太南部之后,与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之前,这其间有热心于摩西律法,自称是基督徒的犹太主义者(Judaizers)来到小亚细亚各教会,从三方面攻击保罗的教训:
(一)他们诋毁保罗,质疑他的使徒职分。
(二)他们认为外邦人须受割礼,使自己犹太化之后,方能得救。
(三)他们反对保罗只讲恩典不讲律法,他们强调在恩典之外也须注重行为,鼓吹基督徒遵守犹太的礼仪和规条。
这些教会对真道的认识浅薄,竟采纳犹太主义者的说法,以为须奉行割礼,遵守摩西一切的律法,方有得救之望。
保罗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时,有人把犹太主义者怎样巧施煽惑,加拉太众教会信徒怎样犹疑不定的消息告诉他。保罗乃作书引导并劝勉他们,使之弃谬归真。这书便是《加拉太书》。
伍、特点
(一)没有称赞的话。保罗写的其他书信,多先称赞受信者的长处。
(二)没有感谢的话。保罗惯于为受信者向神献上感谢,连道德败坏的哥林多教会,保罗也为他们感谢神(林前一4)。由此可见,信仰的破产比道德的败坏更为可怕。
(三)言词激烈尖锐。书中措词非常直率,毫不留情的指斥,甚至咒诅传异端者,恨不得他们把自己割绝了(加一8~9;五12)。
(四)亲手写的大字(加六11)。
(五)本书是对付律法主义者的利器。
陆、主旨要义
本书的三重主题:
(一)指引人如何得到自由──单单信靠神所启示的基督纯正的福音(加一章)。
(二)告诉人得着自由的好处:
1.得着自由就不必受割礼(加二1~10)
2.得着自由就不必随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加二11~21)
3.得着自由就不受律法的管束(加三至四章)
(三)告诉人怎样享有所得的自由:
1.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六10)
2.藉基督的十字架对付旧人,而作新造的人(加六11~18)
柒、与他书的关系
(一)本书与《罗马书》:同是讲论救恩的书信,一正一副,正如讲论基督与教会的《歌罗西书》和《以弗所书》一样。这两本书都提到因信称义的道理,内容相近,但《加拉太书》比较简单,而《罗马书》则较丰富。《加拉太书》是在制止已有的流毒,而《罗马书》是在防止未来的流毒。这两本书是基督教教义的基础,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本书与《希伯来书》:这两本书有很多相同之处:
1.目的相同:本书的目的是免得他们从恩典中坠落(加五4),《希伯来书》的目的是免得他们失了神的恩典(来十二15)。
2.对象相同:本书是写给受犹太教迷惑的教会,《希伯来书》是写给没有完全脱离犹太教或要归向犹太教的教会。
3.引经相同:「义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来十38)。
4.题目相同:两书都论律法和恩典;不过本书因受信者为外邦信徒,故先讲恩典后讲律法;《希伯来书》的受信者为犹太信徒,故先讲律法后讲恩典。
5.内容相同:这两本书都提到「耶路撒冷」(加四25;来十二22)、「应许」(加三18;来六13)、「天使」(加一8;来一14)。两本书也都论到「约」的问题(加三章;来八章);都让人记念神的仆人(加六6;来十三7);都论到受书者受许多的苦(加三4;来十32~39);都勉励对方不要放纵私欲,要追求圣洁,弟兄们务要彼此相爱(加五16~24;来十二14~17,十三1);问安的话也相同。
6.所论异端亦相同:本书论别的福音,《希伯来书》论异样的教训;本书论异端将主的福音更改了(加一17),《希伯来书》论福音比旧约的律法更美(来九11);本书论不要从恩典中坠落,《希伯来书》论离弃主赎罪就没有了;本书论福音真理的自由不受犹太教束缚与辖制,《希伯来书》论新约的优点;本书论因无知而受迷惑,《希伯来书》论不长进的信徒是婴孩。两本书都称犹太教为小学(加四3;来五12)。
捌、钥节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五1)
玖、钥字
「律法」用卅一次;「肉体」十八次;「圣灵」十五次;「信心」廿二次;「自由」十一次;「应许」十次;「称义」六次。
拾、内容大纲
(一)保罗为他的使徒职分和传恩典福音的权柄辩护:
1.保罗的使徒职位不是从人,乃是从神来的(加一1~5)
2.有人传别的福音,和保罗所传的福音不同(加一6~10)
3.保罗所传的福音是出于神的启示,不是从人领受的(加一11~24)
4.保罗所传的福音曾经得到众使徒的印证(加二1~10)
5.保罗为所传福音的真理忠心站住(加二11~21)
(二)保罗重申恩典福音的内容,证实恩典是唯一得救的途径:
1.以加拉太人得救的经历,证实福音是因信称义(加三1~5)
2.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事实,证实这福音是出于神的(加三6~14)
3.以神应许之约是在律法以先,证实人蒙恩不是因行律法(加三15~22)
4.以当时孩童不能承受产业的惯例,证实律法只不过是福音的先声(加三23~四11)
5.以加拉太人得救时的情形,证实他们因信得着基督(加四12~20)
6.以撒拉和夏甲豫表两约,证实恩典之约的信徒是凭应许生的(加四21~31)
(三)保罗指出恩典福音所产生的结果,乃是使人脱离律法的挟制,在恩典中过自由的生活:
1.在基督耶稣里,受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加五1~15)
2.信徒是靠圣灵行事,不是靠肉体行事,所以不在律法以下(加五16~26)
3.惟顺从圣灵向人行善,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1~10)
4.要作新造的人,只夸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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