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剑指上海知名医院 医德缺失致人死亡[db:摘要]惨不忍睹的医治,草菅人命,令人发指。真是人间求告无门,上天开眼,去帮助弱不堪击的草民原文地址:剑指上海知名医院 医德缺失致人死亡作者:小草
剑指上海知名医院 医德缺失致人死亡
因“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在做病人"肛门改道"(医院说是小手术)手术时,把病人的尿道损伤并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导致病人的尿从伤口出来,引起尿毒症,双肾衰竭,使病人大小便都不通,只好一边腰上挂一个袋子(为何小手术却做成病人靠插导尿管维持小便),病人器官损伤、完全失去自理能力,病人一直住院4年多,直至2011年4月25日上午7时左右死在医院,死亡后病人家属一直得不到医院的正面答复。请问病人器官损伤、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导致病人死亡,这是属于轻微医疗事故吗?医院明知手术失误,不但不解决问题,还打、骂病人,催病人出院;请问这个法制国家公平吗?同样事故得不到一样的结果,现在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赔偿标准是多少?而我们这属国家级为民医院该怎样处理,请问公平何在?请政府部门给家属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结果。我老公是家里的顶梁柱,我现在是人财两空,上有八九十岁的两位老人,下有半途而废没上学的女儿,不知如何伸冤,请名人帮忙指点,因为我们是乡下人,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无法讨回公道。
我老公叫韩淦清,家住江苏省东台市头灶镇金灶村九组,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我们夫妻就来到上海开了家店做生意。2007年9月22日我老公感觉不太舒服,于是我们就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去做检查,医生说是直肠癌早期。随后我们在2008年10月22日住进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0月29日做肛门改道手术,由于医生手术时伤了后尿道,医院就给病人插导尿管,手术后没有采取别的方式治疗,到2009年7月13日早上拔下导尿管,小便全部从肛门出来,一天六七十次小便。直到2010年4月4日大出血,小便也排不出,多次找医生及医院负责人,但医生一直不管不问。2010年8月11日,肿瘤医院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委托上海市杨浦区医学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出具假的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病历报告。原手术记录只提到尿道损伤并没有提到粘连的前列腺组织,而假的手术记录却说:粘连前列腺组织后背部分缺损,同时后尿道,后背损伤,原病报告也未提到上述情况。由于病情恶化,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一直住院,但医院一直无人问津及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2010年11月8日我们去长海医院看急诊,医生告知只能靠一个星期做三次血透来维持生命。随后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商量给病人做血透,医院说不行,我们母女两只好背着病人打车去长海医院做血透,早上去长海,晚上回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持续了3个月,2011年4月25日上午7时左右,病人因病情恶化死亡。病人死前一个星期发烧到39.6度,向廉明、肖长春医生开白蛋白,他们都说没有,不给开药,三甲医院白蛋白难道没有吗?
在这4年期间,院方不问不治,我们多次去找医生要求治疗,医生不但不给治疗,蔡三军教授指挥王铭河、廉朋、顾卫利几个医生殴打病人,抢、扔、砸我们的东西,赶我们出院,天理国法不容,简直不可思议,太可悲、太可怕、作为医生,他们的行为令人发指!另:一个月2次化疗算一个疗程,共6个疗程,2月5号医生给我们打第4次化疗用的奥沙莉泊3支还有别的药水总共1700元不到,按进口药价共计8608元,之后我去找主治医生,说:“多收的钱退出来很困难”。而后又去找院长,院长让找护士长,护士长表示是院方的错误,那些药物是免费的,把8000多块钱全部退还。晚上我去查帐他们却又扣掉我1430块钱。第二天我去问护士长,他说顾教授的意思,按国产药价格扣的钱。住院期间,我老公导尿管还插在身上,从手术到现在小便不出来,一直插着导尿管,院方却多次催促我们出院,我们化疗了5次,帐户上还有一万多块钱,可化疗7次,他们却无故拒绝继续治疗!
患者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7时左右死亡。经多次与院方协商,至今无果。死者八九十岁的两位老人找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把两位老人送到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又把两位老人送往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院把两位老人弄到“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3号楼二楼医务室门口,副院长顾华明和殷主任还叫保安打两位老人。
生者悲痛、逝者未冥,天道昭昭、医德何在。一个早期肿瘤患者在医院治疗,从误切直肠到误伤尿道,从索要红包到乱收费,从拒绝治疗到殴打患者,从早期肿瘤到因肾功能衰节、肌肝偏高死亡,医院在医治的过程中种种违规和失误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消逝。这种医院与“刽子手”何异,百姓如娄蚁?求助无门,无奈诉诸网友,逝者已逝,只求给生者心灵上的慰藉,还社会一个公道!
作 者:张文秀
联系方式:1302028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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