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讲道问题(一)
2019-04-29
许多人说:圣经不许女人讲道。他们的根据就是本书前面所引的那两段经文(林前14:34-36,提前2:12),除了那两段经文之外,再没有其它章节可以作为根据了。现在我们先要看看这两段经文的背景和真意,然后再讨论圣经有“女人讲道”一事。
一、 两段常被误解的经文
1.“我不许女人讲道”(提前2:12)
许多人说这是聚会的情况。
请我们不要断章取义,而是要看上、下文。这段经文是说“男人和女人应有的表现”(参提前2:8-15),是论夫妻在家里的表现,而不是说在教会里侍奉的事。
(1)先论“男人”:
“我愿男人无忿怒,无争论,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2:8)前面有“所以”,是接着上文说的。
这里所说的“男人”是复数,指一般的弟兄。当然,女人也要注意。
“无忿怒,无争论”:男人比女人容易发怒与争论。因为人对不起自己,就与人不和。我们当饶恕人的过犯。“争论”或作“疑惑”(见小字)。无论发怒、争论和疑惑,都会拦阻了自己的祷告。
“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举手是当时通用的祷告姿势,表示投降、敬拜、侍奉主名和专心倚靠的意思。祷告有站立(创18:22),向神举手(出9:29),低头(创24:48),望神(诗25:15),跪下(代下6:13),伏地(创17:3),脸伏两膝之中(王上18:42),捶着胸(路18:13)等。这里不是指聚会的祷告,而是“随处”(在各地,如以弗所各区)祷告。有些人喜欢在聚会里一同举手祷告,但圣经没有命令我们这样做。有些人的手不洁,举起不洁的手祷告,神不喜悦。“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的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赛1:15)这里提举起“圣洁的手”(参雅4:8),不是重外表,而是重内心。
(2)再论“女人”(提前2:9-14):“女人”,是“妇人”,也是复数的。
“又愿”,原文是“照样”。
① 外表廉恥与自守(9节):
“廉恥”,即是端庄。有人穿美衣,一开口就说粗言,没有廉恥。
“自守”,是心思健全的意思。
a. “以正派衣裳为妆饰”:妆扮自己穿时装是可以的,但要穿有道德的“正派衣裳”。古罗马的女外袍宽如男外袍,是有钱人的装饰。我们不要穿奇装异服;更不要露胸、露脐、露背、穿超短裙等。衣着应是整洁大方,但也不用故意穿乡间式的。更不要男穿女衣,女穿男衣(申22:5)。
b. “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关于“黄金”等,不是完全禁止,当时的社会认为这样是极其奢侈、骄傲地炫耀自己。她们的发辫上系着珍宝的龟壳梳子,或插上象牙针,在铜针端镶上珠宝。在发针针端常附有小型像偶。当时的编发,常是代表财富与奢侈品。当时的珍珠极贵,一个商人要卖掉一切才能买一颗高价的珍珠(参太13:46)。现在烫发不是完全不可以,但不要烫成古怪的样式,又不要染黄发,尤其是男人更古怪。
② 里面的德行(10-12节):
a. “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妇人)相宜。”(10节,参6:11,18)
妇人最好的妆饰不是珠宝与化妆品,而是美德,里面的德行胜过外面的妆饰。
b.“女人(妇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11节)
当时的妇女较驯顺,但是以弗所教会(当时提摩太是在以弗所传道)的妇女认为妇女信主后,地位提高了,于是在某些场合随便发问,大声说话。这样,外人就认为教会纵容妇女放荡。所以保罗劝妇女“要沉静学道”,但他没有禁止妇女“祷告”。
“一味的顺服”:“一味”,是广州土话,应是“在所有的顺服里”。我们要绝对顺服神,但也要顺服丈夫(13节)。许多妇女在家出头,要丈夫顺服自己。
“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12节下)在聚会中是没有妇女敢起来“辖管男人”的,这里特别是指在家中辖管丈夫的妇女说的。
“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都是一般妇女所应当作的事。但男人也不要噪闹。
③“我不许女人讲道”(12节):
当注意犹太背景:按律法,女人只是父亲与丈夫的附属品。女人是不可学习律法的。如果把律法讲给女人听,就等于把珍珠丢给猪一样。犹太会堂,女人另在被隔离的地方坐,不让男人看见。女人不能担任敬拜礼仪。第一世纪,男人到会堂学习,女人只好旁听;女人不能担任读经员。女人不可参加神圣的集会或庆典。女人、奴隶和儿童是归在一起的。
当时又受到希腊文化的影响:以弗所城有一戴安娜庙,庙内有无数神妓,称为蜜蜂。希腊妇女,单人不上街,她的住处只有她的丈夫能进去。公共集会,女人没有份参加,更不用说能开口教训人了。如果早期教会让女人混集于会友中,又让女人开口教会训人,教外人就会批评,说教会专召聚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这是希腊人所不能想像的事。
许多人说:“女人不能讲道”。他们主要是根据这节经文和哥林多前书14:34-36。他们人认为女人不能讲道,只能教导孩童(提后1:5,3:15)和年轻的女人(多2:3-4)。现在让我们看看这节经文的真意。
a. 不是向会众讲道的事:
这节经文的“妇人”和“男人”,都是单数。根据上文,是妻子对丈夫的事,而不是在聚会中讲道的事。“讲道”二字,原文是“教导”didaskō,是以权威去教导丈夫的事。
保罗禁止那些没有受过良好训练、不会沉静学道的妇人去教导男人、擅取专权、看自己高过男人、“辖管男人”,他只是不准女人“教”和“管”男人。
b. 如果受过适当训练、有足够的圣经知识和经验的人,是可以在圣经学院里当教师的。
c. 当时以弗所教会有假教师,经常当某人不在家的时候,便访问他的妻子:妇人若没有基础,就容易受欺骗和迷惑(提前2:14,提后3:6-7)。等到丈夫回家时,她就会“辖管男人”。
④ 从上下文看,全段经文都不是指教会聚会讲道的事,而是关乎家庭生活的事。13-14节解明不应辖管男人与不宜以权威来教导男人的两个原因。
2.“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么?岂是单临到你们么?”(林前14:34-36)
第一段经文不是论聚会的事,这段经文才是论教会聚会的事。
这段经文也是被许多人误用来禁止女人讲道“强而有力”的理由。
这段经文前面说“当在会中‘闭口’”(林前14:28,30节)、“乃是叫人‘安静’”(33节)。
(1)“妇女”:
这里所提的“妇女”是众数式的,众多的妇女,特别指结了婚的、有丈夫的女信徒(35节)。
(2)“闭口不言”、“不准她们说话”(34节):
“说话”,原文laleō,新约大约有300次,不是指讲道或说预言,而是指谈话、质问、辩论、抗议、喋喋不休。当然,神“说话”也是用这个字,表示有权威的。注意34节的标题“妇女不宜在会中讲道”是人加上去的,现在有些译本已经把这个不恰当的标题取消了。
Laleō,可指方言或其它的谈话(14:11)。这里(34节)也包括方言,因为全章都是讨论说方言的问题。
(3)当时的习俗:
女人在聚会中发言是可耻的。当代的人是以妇女抛头露面、公开说话为可耻的。哥林多妇女多好争辩,质问男人,对所听的道不明白,当场发问。她们以为在基督里有自由,就在会中多发言,不知自我约束。她们向别人提出问题,为要达到教导的目的,但没有秩序。
“她们若要学什么”(35节):就当“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
“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么”(36节):神的道不是源自任何一教会,也不是由某一教会拥有神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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