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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你身上的旨意

2019-04-29

核心提示:一般信徒提到“神的旨意”,可归纳为三种:  (一)、 出于神主权所定的永恒旨意 God's sovereign will 例如:安慰蒙受意外之灾的家庭,信徒会说:“一切皆有神的旨意,虽暂时不能明白,但应相信是慈爱全能的神掌管一切,我们唯有顺服。”  (二)、 神的道德旨意 God's moral w...



  一般信徒提到“神的旨意”,可归纳为三种:

  (一)、 出于神主权所定的永恒旨意 God's sovereign will 例如:安慰蒙受意外之灾的家庭,信徒会说:“一切皆有神的旨意,虽暂时不能明白,但应相信是慈爱全能的神掌管一切,我们唯有顺服。”

  (二)、 神的道德旨意 God's moral will 例如:对一个准备与非信徒结婚者,信徒会说:“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是不合神旨意的”

  (三)、 神在个人身上的旨意 God's individual will 例如:对一个准备进入某学院就读者,信徒也会问说:“你确定是神的旨意要你到那间学院就读吗?你有没有为这件事好好祷告,寻求神的旨意以后才作决定?”年轻人往往被这么一问就开始不安起来了!

  对神主权的旨意,圣经有清楚的教导。神是掌管整个宇宙与人类历史的主宰,他在永恒所定的旨意是绝对不会改变的;神所预定的一切都会百份之百应验。否则一切预言都不能成立,只能称为预测。经文:但4:35,徒2:23,启4:11

  对神的道德旨意,也同样的清楚。圣经已将所有人所应当知道的道德旨意向人显明,指导人类当信与当行的是什么?罗2:18说明神的旨意让人知晓分别是非。帖前5:18、4:3所说的神的旨意显然也属神的道德旨意。

  以上二种的神旨意,我们都不难明白;但第三种的“神在个人身上的旨意”却令信徒常感困扰,以致在须作决定时总感到难以确定。到底“神在个人身上的旨意”的意思是什么?传统的解释是:神在每一个人的人生里皆有定下独特的旨意,就是那个人的一生最理想的计划或设计。若根据如此的了解,每一个人皆应去寻求明白神在他身上的特殊旨意,然后去顺服的活出来。否则,便可能做出错误的选择而无法“完成神在他身上的旨意”;无法“行在神旨意的“中心” (“the very center of God's will”),就如无法射中箭靶中央的红心(hitting the Bull's ―eye)以致失去那“最好的”,而选上那“次好的”(“God's second best”)的福份,或只达到“神许可的旨意”(God's permissive will)而已;或因此被撇下,而神只好选择另一个人来取代。(创24章亚伯拉罕的仆人为以撒寻妻的经历常被用来支持神对个人皆有特定的旨意之例。参考经文:西1:9,4:12;罗12:2;弗5:17,6:6;箴3:5-6;诗32:8)

  因此,难怪青年基督徒最常问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明白神的旨意?”这旨意是属三种神旨意中的那一种呢? 肯定不是指神主权的定旨,也不是指神的道德旨意,因那都并不难明白(正如牛顿曾说过,圣经令他感到为难的地方往往不是那些他无法明白(cannot understand)的部份而是那些他无法不明白(cannot misunderstand)的部份);那么必是指神在他个人的特别旨意了。我们以下将集中于此同来学习。

  当年轻人发出“如何明白神的旨意”的问题时,他们所获得的传统回答一般就是被告知寻求明白神旨意的正确途径,包括以下几项:

  A.圣经(大原则)

  B.祷告(直接向神求)

  C.思想(理性、常识与经验)

  D.长辈的意见(听取他人的经验与意见)

  E.环境的印证(开门与关门)

  F.内心的感动(感到平安吗?有没有“感动”)

  G.“摇签”(如基甸(士6章)、选举使徒(徒1:26)

  这一切加起来是否会让一个人知道神在身上的特定旨意吗?又怎知是正确呢?实际上并不能!这些途径都能帮助基督徒作决定。但却不能用以明白神的“个人的旨意”。

  A.圣经不会指示神对某一个个人的人生计划。

  B.祷告是求告神,向神说话,不是听神的指示。神若在祷告中向人说话乃属特殊情况。

  C.思想不能想出神的旨意。

  D.长辈的意见只能帮助作决定,不能告欣神的旨意。

  E.环境的印证可以有许多不同主观的解读(interpretation)。例如人们常用的“开门”“关门”作为神的指示,但“开门”的也可能是魔鬼的引诱呀!另一方面,“开门”也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如保罗也曾看见主给他开了门但他却不进去的例子(林后2:12-13)“开门”可能只是代表一个选择,不一定就是等于神对一个人特定的旨意。

  F.内心的感动的因素可以很多:生理性的如睡眠不足、消化不良、胃气胃痛等;情绪性的如压力、感情、个人喜恶作用等、如唐崇荣以前说过:“为什么总听见许多传道人说:“神感动我到美国去”,而很少听见有人说:“神感动我到非洲去、到印度去”?”还有灵界因素也可能影响一个人内心的感动,舒服的感觉也可能从撒但来;连电视电台都能让你“feel good”,魔鬼更能令你“feel good”!

  G.摇签的方法在圣经里虽有例子,如徒1:26,但例子不一定就是要我们当作“榜样”。

  再者,寻求明白神旨意的传统方法,基本上只能用以作重大决定,小事则不讲究,例如今天要穿什么?吃什么?就不会去应用“如何明白神在我身上的旨意”的原则或方法了。可见传统的原则并不能作为一切决定的“原则”。大、小的分界线在那里呢?什么才算大到须要去寻求神在永恒里为我所定下的旨意(若有的话,就当常提醒自己:“小心,不要错过”),什么是小到可以不须求神旨意的呢?刘月娥说:当有人想献身进神学院时,就会有人提醒他:你清楚知道那是神的旨意要你到神学院去吗?但却很有人会问:神要我念中学吗?神要我进学院吗?实际上很少人会真的凡事去寻求神在个人身上的旨意,

  因几乎可说是不可能的!但最小的事也可能带来极大的影响(你听过“一只蝴蝶扇翅的微风可能造成海洋上的一场大风暴”的说法吗?)那么,基督徒就必须在凡事,包括最小的事,皆须按以上的方法去寻求神的特定旨意不可了!这可能吗?肯定办不到!若真有人连今天应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午餐应吃何食物都须先寻求神旨意,这人非神经错乱不可!

  问题出在那里呢?事实是:圣经本就没有如此的教导!圣经并没有告欣我们神为每一个人都个别定下一个不能更改的人生计划!

  但我们马上就想到圣经里许多的例子,都明显看见神在许多个人身上都有特定的旨意,那些人遵行神对他们“个人身上的旨意”,就成就了神永恒主权旨意的一部份。例如亚伯拉罕、耶利米、保罗等人皆知他们的人生有神清楚的呼召去完成神所托付的使命。其他例子如腓利受指示去到旷野向埃提阿伯太监传道(徒8:26)、彼得受指示到哥尼流的家去(徒10:20),哥尼流受指示去请彼得来(徒10:5)、亚拿尼亚受指示去找保罗(徒9:11)等例子,岂不都显明神在他们身上有清楚的特定旨意吗?

  读圣经应晓得分辨,什么是讲述?什么是教训?什么是例子?什么是榜样?什么是特殊现象?什么是普遍真理?

  基甸要求神百分之百的清楚指示后才决定是否顺从神的吩咐(士6章),是否是圣经教导我们都必须如此作呢?基甸的作法是否我们的好榜样呢?肯定不是!主耶稣的清楚教导乃是:“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是更有福的”(约20:29)

  圣经的例子皆是特殊例子,至少是“非常情况”;因圣经所记戴的事件都必是最重要的,属关键性的;可说大多是神在特别的时间里,藉着特别的人(也可以是平凡人),做特别的事。我们不能以那些特殊例子作为普遍性的真理教训!神曾藉着一头驴子向巴兰说话,我们是否都应该去养一头驴子,好准备听神要对我们说话呢?

  至于那些似乎是指神对个人身上旨意的经文如:西1:9,4:12;罗12:2;弗5:17,6:6;箴3:5-6;诗32:8等,若详细研读可发觉这些经文并非指特定的“个人旨意”而是属神的“道德旨意”范围。如箴3:5-6“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指引你的路”原文意思是“使你的道路亨通”,而“道路”泛指“人生”。此句的意思本极明显:仰赖,顺服并遵行神的旨意去行的人,他的人生必享亨通。这与箴言一贯的教训相符:人遵行神的道德旨意必蒙福得荣;违背者必受祸败坏。这节也如其他箴言一般,是对世人的普遍教导,不能用来支持神对每个人都有特定旨意。

  反过来,若我们详细的去研读圣经,我们将发觉其实神赐给人有很大的自由选择的空间!人可以在很大的范围内,去作出很多的自由选择,在那个范围内所作的任何选择及决定,都不会违背神的旨意,都可蒙神接纳!那个范围就是神的道德旨意。

  神主权性旨意纯粹是神的作为,是必定会实现的;已在圣经启示的,我们应存完全顺服之心去接受,如“按着神的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都是神主权预定必有的事。未在圣经启示的,我们无须去寻求,人也无从干犯。

  圣经所强调的是神要人遵守的是神的道德旨意,不是所谓的“个人旨意”。

  我们可以说,神的道德旨意就是神对每一个人的旨意,要求每一个人都当遵守。在与道德有关内事上,人的一切决定与行为,只要是在神的道德旨意之内,都没有错,都可被神接纳。在与道德无关的领域,信徒作决定的因素是,不是如何去找出神的在我身上的特别旨意是什么,而是如何作出智能决定(将在神的旨意(二)讲)。请看以下图表示意。

  1.一切发生的事必皆在神的主权旨意中

  2.神给人清楚的道德启示乃要人皆遵守,因此只在神道德旨意中的事才被神所接纳。这是信徒作一切决定的先决条件。

  3.在非关道德的事上,信徒享有很大的自由选择权;只要是在神的道德旨意中,皆蒙神接纳。

  4.信徒无须必先要寻求神在自己个人身上的特定旨意(似乎只有一个唯一正确选择),而不能作出任何其他选择。

  5.只要一个人遵守神的道德旨意,按神的道作智能的选择与决定,他的人生在多种可能的选择上所作的任何决定都可成为最美好的合神心意,讨神喜悦的基督徒人生!例如在婚姻上,基督徒不可能完全确定找到那千万人中唯一的、神所预备的那一位正确的对象后才能结婚!卫斯理约翰的婚姻很不理想、克理威廉的第一位妻子也很不理想;难到是神的旨意要他们的婚姻不理想吗?他们两位如果在婚姻的事上更有智能一点,也许教会历史就会改写得更好!

  同样的,若我们在作决定时,能作出智能的选择,我们的人生就会改写得更好!神并没有定意我们一定只能拥有一种的生活与人生!基督教没有“宿命论”。圣经让我们知道我们可有很大的自由可作出许多可能选择。我们不要被神的个人旨意的观念捆绑,总以为我的人生都已经定了,还能作什么?不!我们的未来人生仍在于自己的选择与决定,我们若晓得应用智能与信心去努力,我们就能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人生。那是更讨神喜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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