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神的人该下地狱吗?
2019-04-30
一.达尔文是这样说:“我很难理解人们怎么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为这样的话,圣经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了,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亲、兄弟以及几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将要永永远远地受到惩罚。这真是一个可咒诅的教义。”
??据悉,达尔文晚年也信了耶稣。因此,达尔文说这话,想必是在他早年发明“进化论”之时。那时他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呢?因为他误解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其实“不信的人”是不信什么呢?就是不信神爱他们,为他们预备了能够救他们脱离地狱永刑的救恩,这救恩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到世间,为世人所犯的罪而接受神的刑罚,死在十字架上。任何人,只要肯相信这件事是真实的,耶稣基督是为他的罪而死的,他就不再需要为自己的罪而受刑罚了。倘若人不肯相信,就是不肯接受耶稣基督替他死的“代赎救恩”,他自然就要自己来承担自己犯罪的后果,为自己的罪死了。这有何不公平,不合理之处呢?好比医生为病人开药,但病人不肯信医生,也不接受医生给他的药,请问这病人是否要为自己的不信和不接受而病死呢?圣经告诉我们,“信”的意思不是付出什么代价来换取救恩,“信”只不过等于“接受”,正如圣经说:“凡接待他(耶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 1:12)
??“信”又等于“承认”---“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 10:9)
??“信”又等于“愿意”---“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 22:17)
??“信”又等于“仰望”---“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以色列人被火蛇咬伤,神吩咐摩西造一条铜蛇举起来,凡被火蛇咬伤快要死的人一望这铜蛇就必痊愈),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主耶稣就以这铜蛇来代表自己钉十字架),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 3:14)以色列人若不信,就要为中蛇毒而死,照样,我们若不信,就要为自己的罪而死。
二.地狱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远的火烧,煎熬和折磨的地方。问题是上帝为什么不能以一种真正的死亡来惩罚我,让我们这些不信之人消失。却要用火来慢慢地煎熬折磨......这么残暴,永永远远煎熬是不可能有积极的惩罚和纠正效用。这只能是一种极端病态的恨。你能想象一个高高在上,万能、公义、慈爱的神做出这样的事吗?
??沈中先生的问题,其实基督教有许多属灵的书籍都作了十分完美的解答,只可惜沈先生只凭自己的推想来思考,未能谦卑广寻答案而已。沈先生的问题在于误解了“地狱”和“属灵意义”。要知道,“地狱”这词在希腊原文原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谷”,是城里的人常常倒垃圾、烧垃圾的地方。主耶稣在马太福音里常用“地狱”这词来形容一些犯了罪,在神看为“无用”如同垃圾的人,被神丢弃到“欣嫩子谷”去焚烧。不错,地狱又名“硫磺火湖”,圣经明言那是为魔鬼预备的地方(太 25:41),因为魔鬼被形容是“古蛇”(启 12:9),而蛇最怕硫磺,所以“硫磺火湖”这词只表示魔鬼最怕的刑罚而已。要知道,魔鬼是灵体,“硫磺火湖”这词自然也是用来形容灵界的刑罚,因此不能按字义来解说。好比“天堂”又称为“新耶路撒冷圣城”,“城墙”的长阔高都是四千里。我们知道,自从有飞机以来,世上所有国家都再没有城墙了,因为保护不了城中的居民,反带来极大的不便。何况四千里高的城墙,更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我们不能按字面的意义来理解天堂,只能按古时的人读到这段经文之时所感受到的来领会。在古时,如果有一个人看见一座城有四千里高,他必定会感到这国真是伟大的国,其中的王真是万王之王,住在城中真是最幸福和安全不过等等。圣经对“新耶路撒冷城”的其它形容也只能从这个角度来领会,例如“十二个城门是十二颗珍珠”,只能领会为“没有任何军队可以撞破城门而攻进去”,不然,我们要问,世上那里来这么大的“蚌”呢?其实“天堂”之所以称为天堂,绝对不是因为有一座很坚固美丽的城,而是因为人与神恢复父子关系,所以按圣经的教导,天堂应该正其名为“天家”才对。为篇幅问题,读者如果想要明白新耶路撒冷圣城的全部解释,请参阅拙着“启示录研经亮光”一书。话说回来,“地狱”或“硫磺火湖”原是来世属灵的地方,不能按今生的字义来理解,只能理解为“因为犯了罪而变成无用的人,他们既然一生跟从魔鬼而犯罪,死后也跟魔鬼一同到神“烧垃圾”的地方受永远刑罚。”笔者明白,许多人都不能接受“永远刑罚”,这是因为我们所明白的,全部都是今生肉体的刑罚之故。要知道,肉体不可能受永远的火烧,因为会被烧毁而消失,但“灵体”却是不属物质界的东西,是不会烧毁和消失,就如魔鬼是不会消失一样。因此,“地狱永刑”决不能由我们现在住在这个肉体里,又以我们肉体所能理解的痛苦来衡量。其实圣经真理显示,地狱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永远的火,而是永远与神隔开,因为这才是“永死”的真义。按肉体的死,极其量是化成枯骨,但按灵性上的死,就是永远与神隔开。当初神吩咐亚当说: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圣经显示出,亚当吃的那一天肉体并没有死,他还活了九百三十年。但是,他吃了的那一天,就立即不敢见神的面,而且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这分明就是神所说的“死”了,不然,神岂不是明明的说谎?然而,那一次人与神隔开,神还给人悔改的机会,人可以借着耶稣基督的救恩与神全面恢复关系,那就是天堂的真正意义。但那些不信的人,就要受“第二次的死”,就是“地狱永刑”,即永远与神隔开,这就才是最大的痛苦。
三.基督徒喜欢将上帝与人的关系比做父亲与儿子,天下有那个神经正常的父亲会把不认他的儿子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呢?难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该负的责任吗?
??“父子关系”这只不过是人间的名词而已。不过,圣经形容神在创造始祖之时,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他们,又将灵赐给他们,因此路加福音就称亚当为“神的儿子”(路 3:38)。其实亚当并没有神的神性,这只不过是借用“父子关系”来形容人为神的儿子而已。因此,耶稣基督称为神的“独生子”,意思是,主耶稣才真真正正有神的一切神性,才真真正正是神的儿子。然后,人跟随魔鬼去犯罪,因此主耶稣指证犯罪的人是魔鬼的儿子(参约8:44),这也是借用人间的“父子关系”来形容。但是,神爱世人,不愿意人犯罪跟魔鬼一同下地狱,于是就差他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世间,叫一切愿意悔改脱离罪孽的人,因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都重生得称为“神的儿子”。其实这种关系还是借用人间的“父子关系”来形容,表我们与神进入了一个亲密像父子的关系里。实质上,我们信了耶稣仍然没有得着神的神性,仍然不是神。所以,神将犯罪的人丢在地狱里受苦,不能形容为将自己的儿女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再者,笔者在上文已经解释过,“地狱”一词主要的意义只不过是“灵界的垃圾池”,那里的人都是造物主眼中看为“无用”的垃圾。至于在地狱里永远受苦,笔者还有一点要说明的,圣经重复了上百次指出,神审判人是“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意思是绝对公平的,因为人的行为恶到怎样的地步,就怎样刑罚他。我们通常以为“永远被火烧”就是无限的痛苦,其实不然,既然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地狱里的刑罚也必有程度上的分别。一条无限长的粗线,与一条无限长的幼线,就有分别了。“被火烧”只不过表示“烧垃圾”的意思,地狱里最大的痛苦不是被火烧,而是与神永远隔开。假设我们这样想,神对所有罪人说:“我不再计较了,你们都上天堂去吧!”你想,这些罪人会有什么反应呢?根据圣经,原来罪人会强烈表示“不想上天堂”,理由是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罪人若与神同住,就像搬到太阳去居住一样痛苦。因此,罪人对落地狱的判决会表示欢迎,因为知道自己有罪,与至圣的神隔开会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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