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中的“弥赛亚预言”及其在新约中的应验
2019-04-30
本文笔者愿藉“弥赛亚预言”这个话题,探讨新约中“这一切的事成就”与“主藉先知所说的话”之间的奇妙联系。以求窥见旧约的价值以及它与新约之关系的一斑。
旧约中的“弥赛亚预言”及其在新约中的应验
一、导言
由于旧约与新约在信息内容、表达方法等诸方面都有所不同,故有许多人对旧约持怀疑、轻视,甚至否定的态度。他们认为,新约既是新约就一定超于旧约;旧约既是旧约,就一定已经过时。这种望文生义的看法是十分危险的。虽然未必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态,但喜欢看新约、不喜欢看旧约,多看新约、少看旧约的人的确大有人在。(笔者与弟兄姊妹交通时发现很多人都是如此。)其实,只要我们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研读旧约,就不难发现,旧约与新约之间丝毫没有冲突,而是在异曲同工地见证着上帝恩惠的福音。当你读到新约中“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时,你应当知道,这正是在肯定旧约的价值,也是在肯定旧约与新约之间的密切关系。
本文笔者愿藉“弥赛亚预言”这个话题,探讨新约中“这一切的事成就”与“主藉先知所说的话”之间的奇妙联系。以求窥见旧约的价值以及它与新约之关系的一斑。
二、弥赛亚预言溯源
“弥赛亚”是希伯来文“meshiah”的音译。该词本为动词,意为“受膏”,含有“敷油”、“涂油”之意。后转化为名词,意为“受膏者”(与希腊文中的“基督”同义)。
受膏是犹太民族所奉行的一种以膏油涂抹头部的宗教礼仪。接受该礼仪的包括祭司(如亚伦,参出28:41)、君王(如大卫,参撒上16:1、13)及部分先知(如以利沙,参王上19:16)。该礼仪的意义何在?神学家伯克富(Louis Berkhof)列举了三方面的意义:(1)任命职分;(2)在受膏者与上帝之间建立一种神圣的关系;(3)上帝的灵浇灌领受职分的人(撒上16:13)。1这些接受膏立的人就被称为受膏者(即弥赛亚)。
起初,该词泛指一切受膏者,并无特殊含义。但到大卫时代,“弥赛亚”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特指一位为上帝所选立的人物。他不仅是一位受膏者,更要成为犹太民族的拯救者,这个信念成了犹太人共同的盼望。而这一切的盼望都源于上帝对大卫家的一个应许——“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6)2当然这也是上帝对全体犹太人的应许。上帝给了这个应许,众犹太人便在殷切地盼望着弥赛亚的到来。但这位弥赛亚究竟是怎样一位弥赛亚?当时的犹太人并不清楚,他们对弥赛亚的盼望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盲目的(或许有些言过其实,但至少可以说是含糊的)。为了让他们能以正确地认识这位弥赛亚,并能以正确的心态迎接这位弥赛亚,上帝在启示及异象中,将弥赛亚的形象首先告诉了他的仆人们,既而藉着他们的手笔,将这位弥赛亚的形象描绘在旧约之中。然而,这样的描绘并非一次完成的,乃是逐步完成的,从《诗篇》一直到《玛拉基书》,历时逾500年。(在此之前的书中也有弥赛亚预言,但为数不多。)众先知不断地预言,弥赛亚的形象也不断地趋向清楚。如《圣经百科全书》所言:“弥赛亚预言是渐进式的,每一个预言都为这主题增添一点亮光。”3至《玛拉基书》,旧约预言全部结束,弥赛亚的形象也已经十分清楚了。所有这些描述未来弥赛亚之形象的经文统称为“弥赛亚预言”,是旧约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有学者称之为“旧约中的新约”。4
两约之间的时代,犹太民族倍遭外族蹂躏,众百姓盼望弥赛亚的热切情绪与日俱增。然而他们的盼望终是不能实现。其原因是上帝的时候尚未到来。“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4:4)。随着耶稣的降生,弥赛亚预言开始逐渐应验,经过他在世时三年的事工,到他升天后,大部分预言已经应验,只剩极少部分预言尚未应验(主要是关于弥赛亚二次再来的预言)。但我们相信,这些预言一定不会落空,正如耶稣在复活后对门徒所说的:“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24:44)
在结束本段前,有几句话值得一提。耶稣在世时,有不少人不承认耶稣就是旧约预言中的弥赛亚,直到今天,许多犹太人依然在等待着他们心目中的弥赛亚。但也有许多人承认并接受耶稣为弥赛亚,当彼得对耶稣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之时,说明他已经承认耶稣就是旧约圣经所预言的弥赛亚。我们在这里探讨弥赛亚预言及其在新约中的应验时,必须像彼得一样承认耶稣就是预言中的弥赛亚。否则,我们的探讨就毫无意义了。
三、弥赛亚的称谓
称谓也可作名字、名号或称号。这一部分所要探讨的是弥赛亚预言中对弥赛亚的不同称呼以及各个称呼所包含的不同意义。藉着这些称谓,可以看见弥赛亚的形象。
1、以马内利
这是对弥赛亚最明显、最直接的一个称谓。《以赛亚书》说:“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的意思)。”(赛7:14)对这节经文学者存有异议,有人认为这里提到的“童女怀孕生子”不是指马利亚生耶稣,而是指亚哈斯的妻子生希西家或者以赛亚的妻子生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但大部分学者不接受这种解释,认为“童女怀孕生子”所指的必须是马利亚生耶稣。如学者菲赤就说过:“这段经文是无法与弥赛亚的观念分开的。”5天使向童女马利亚报信时提到这个名字的事实(太1:23),足以证明这里所说的以马内利就是弥赛亚,就是主耶稣。
这个称号向人们表明,弥赛亚将藉着他的话语和工作,彰显“上帝与我们同在”的事实。6
2、耶和华我们的义
耶利米曾两次提到:“他(弥赛亚)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6,33:16)我们在上帝面前本没有义,但弥赛亚在十字架上为我们钉死,“他自己作了我们的义,使上帝的公义要求得到了满足,不再追讨我们的罪。”7“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
扫码关注公众号弦外飞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