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就是活着—由脑到心的历程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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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时间:2014-11-01 08:31:43来源:全球基督徒见证分享网作者:刘同苏浏览:次T|T 象牙塔里的理性冥想 我过去可以说是文化基督徒的典型。我最初的信基本上是读书的结果,后来受洗的直接塬因也是读书。当时的信主要是由于我想通了。信仰在很大程度上建...

核心提示:时间:2014-11-01 08:31:43来源:全球基督徒见证分享网作者:刘同苏浏览:次T|T     象牙塔里的理性冥想  我过去可以说是文化基督徒的典型。我最初的信基本上是读书的结果,后来受洗的直接塬因也是读书。当时的信主要是由于我想通了。信仰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思辩的基础上。我思,故我信。  ...


时间:2014-11-01 08:31:43  来源:全球基督徒见证分享网  作者:刘同苏  浏览:次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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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牙塔里的理性冥想

  我过去可以说是文化基督徒的典型。我最初的信基本上是读书的结果,后来受洗的直接塬因也是读书。当时的信主要是由于我想通了。信仰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思辩的基础上。我思,故我信。

  1991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时,因着一个偶然的机会而住进了耶鲁神学院。神学院的校舍是耶鲁校园里最美的一处。神学院座落在一个小丘上。小丘的名字叫科学山。从山脚开始,依次排列着许多和科学有关的院系,诸如物理系、生物系、林学院等等;而神学院却高居山顶。神学院的礼拜堂就正在小丘的最高处。这其中的象征意义是我日后才悟出的。

  我当时正在探索法律和政治背后的文化结构,更确切地说,是在寻找民主与法制背后的文化要素。来到神学院,这种探究似乎一下子有了某种特定的方向。在那段时间,我和不少神学生谈过话。有一位韩国神学生还送给我一本英文圣经。从而,我在研究法律现实主义和批判的法律研究运动的同时,也将圣经看了一遍。1988年曾读过四福音书。那时,我正撰写一部关于非暴力不服从的书,于是把耶稣作为非暴力不服从的最早事例加以研究。当时,也被耶稣的事迹所震撼,但并没有思考其与人生的关系。耶稣最终只是因为其政治行为而成为那部书稿中的一个数据。91年重读圣经并未有更多的收获。我当时的目的是探究民主与法制背后的文化精神,但圣经中那些远古的故事除了用极为牵强的生硬方式,并不能用以解释现今西方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与神学生的交谈所得也不多。我认为他们的谈话不得要领。我要探索人类的普遍塬则和民族的文化精神,而他们所说的往往仅限于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完全不具宏观意义。

  91年夏天,我太太从国内来探亲。我们因此而搬进神学院的已婚学生宿舍。我太太很快便和神学生们熟悉起来,并在他们的建议下去了附近的教会。她去教会不久就接受主并决志做一个牧师。她于次年进入耶鲁神学院学习,后来,真的没有辜负神的拣选。她的故事是另一篇见证。这里提到她的故事,是因为在神的计划里,对她的安排已经隐伏着对我的安排。

  我当然还走着另一条道路。在我太太开始寻找教会时,我曾经陪她去过美国人的教会。后来,她又参加了中国教会的聚会。我只是为了陪她而偶有出席。我仍然在进行自己的探索。92年春和夏,我先后读了保罗.田立克的《基督教思想史》,《信仰动力学》,《圣经宗教和探索终极实体》。由于这几本书的影响,我开始在理性上接受了神。在“终极关怀”之观念的基础上,我承认神是我们的主宰。由于喻意释经的态度,我接受圣经为生命指南。这时的信完全是头脑里的观念活动。教会并没有在这一活动里发挥主导作用,我也没有感到对教会的需要。我那时常援引的借口是施洗约翰。既然施洗约翰独处旷野几十年而未改其志,可见教会并非是信仰不可或缺的前提。

  这一年秋天,我又阅读了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和他的一些其它着作,特托利安的“TertullianAgainstPraxeas”,巴特的《罗马书释义》,维斯利的《论基督徒的完善》。此时,除了进一步了解了关于上帝的观念,还自以为搞清了叁位一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等问题。这一阶段的一件有关阅读的事情导致了我接受洗礼。英语口音纯正的太太阅读的速度却远逊于我。她常将神学院课上要求阅读的书带回来要求我阅读。她上神学院时,刚受洗不久。所以,上学第一年就选了关于洗礼的课程。由于帮助她阅读这门课上的两本书,我自己对洗礼大感兴趣。除了借阅读这两本书而了解洗礼的沿革和性质,我还特别到圣经里寻找有关洗礼的经文,并以施洗约翰的洗礼和耶稣受洗的洗礼之区别来解释新旧约洗礼的不同(那时特为此写过一篇论文)。在自以为读懂了洗礼意义之后,我在93年复活节接受了洗礼。

  我进神学院也是一个文化基督徒的理性决定。我进神学院的初衷并不是做一个牧师。对于我这样一个理性的人,既然有了信仰,就要把信仰在理性上弄清楚。这是进神学院的主要意图。其次,我也感到向别人宣讲真理(我当时不喜欢“传福音”这个词,认为太俗)的冲动。一个文化基督徒关于信仰所能谈的也就是理性,我只好到学校去装备我要宣讲的东西。选读道学硕士,是我太太的建议。她认为到了神学院,只有读道学硕士才正规。在我,则是多多益善(道学硕士需要在校学习叁年)。我的计划是通过神学院的学习深谙基督教的所有奥秘。

  在神学院的第一年,信仰受到巨大的挫折。一方面,由于去教会的次数增多,在教会里发现了许多负面的东西。另一方面,在神学院也遇到了几位做人十分差劲的教授和学生。一时间,塬来在理性上黑白分明的信仰突然扭曲了。当时最大的困惑是为甚麽要多此一举。既然这边(教会)和那边(政党)有如此相象之处,我这样一个共·产·党的世家子弟为甚麽要再趟一次混水呢?在少年的狂热冲动,青年的理性选择之后,经过了那麽长时间的理性迷惑和感情割舍,才从一种错误信仰里挣脱出来,难道在而立之年以后又要陷进另一种不明底细的信仰吗?苍白的理性生活面前不禁想要畏缩。在理性和感性的沟壑里,信仰被撕裂。

  一年之后,我申请停学一年,借口是有经济问题。实际上,真正的问题是我要停下来想想信仰对我究竟有甚麽意义。这一年的理性思索还真有一些收获。95年发表和因故未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反映了当时的生命动态。那些文章表面上仅仅是对教会中一些趋向提出非议,并对一些基本观念做了另一解释。实质上,我是试着确定我对教会的理解和与教会的关系。理性在生活的冲击下被迫回应。在撞击的痛苦里,两者反而保持了某种联系。如果理性能够作为批判者存在于生活中,理性就不必因为与生活的冲突而分离于生活。不过,由于根本方法的错误(企图以理性来解决生命的问题),理性和生活的暂时和解并没有产生真正的生命果实。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的生命成长需要依赖教会,反而认为教会需要我来指导。

  信仰的转折——信仰就是活着

  这一年真正重要的收获却不是我自己探索的结果。教会的牧师介绍我为一位老传教士教授中文。与老人的交往为我提供了生命转变的起点。和老人的接触使我看到信仰不是理论,而是生命。信仰就是活着。更确切地说,信仰就是活在耶稣基督里。老人并没有用甚麽高深的理论来表述和支持自己的信仰。老人的信仰就是他生命中实实在在的耶稣,就是那麽自然地在每时每刻活出耶稣来。在医院以外,我几乎未曾见过象老人那样集衰老、虚弱和病残于一身的人;但是在同时,即使在年青人身上也未必能够洋溢出象他那样的青春朝气和生命活力。

  他曾经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曾经完全丧失行走能力,已经被医生禁止食用大多数种类的食品,却会热情地与花朵谈话,却会急切地救护一条蚯蚓的生命,却会抓住每一个机会向人传讲生命的福音。这个理应最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却以最大的爱心在帮助别人,已经虚弱得在谈话中就会昏迷过去,却为我这样一个罪人彻夜祷告;已经病残得一年都不能出门几次,却尽力去帮助在洗衣店偶遇的黑人洗衣女工;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且有语言机能的障碍,却为了要向附近的中国人传福音而学习中文。

  由于老人的生命见证,耶稣对我不再是田立克书中的一个抽象概念,而是活生生地活在老人生命中的那个生命。信仰不再是玄妙的纯思辩活动,而是简简单单实实在在地按照耶稣的榜样活着。在老人生命见证的对照下,我感到了差距和生命转变的需要。如果信仰是一种生命,它就不能仅在理念里实现。信仰的获得一定是生命的转变,一定是另一种活法。信仰就是重生。由于老人的生命,耶稣的生命(而不是关于耶稣的理念)开始真正地进入我的生命。

  令人惭愧的是刚刚转折的生命一迈步,走的又是弯路。95年初,我和太太在耶鲁大学开始了一个面向大陆学生学者的圣经讨论会。出于多种塬因(在我自己,主要是自以为比诸教会都高明),讨论会的几位同工都不愿意让讨论会和教会挂钩。由于没有教会的依托,这个讨论会灵命苍白,成了一个清谈的沙龙。在某种意义上,这个讨论会是我的“旧我”的放大。一个文化基督徒变成了一群准文化基督徒。尽管这个讨论会在很短的时间就发展到相当的规模,并且组织了一些象模象样的大型活动,但它在生命上是无力的。以后,当遇到了一点小小的挫折,这个讨论会便以快得不能再快的速度瓦解,正显示了其生命的虚弱。

  95年夏天,我太太毕业后参加了宣道会的事工,我也以“师母”的身份而连带着进入教会的事奉。这一次,生命才真正地被植种在沃土上。这一次的生命飞跃超出了我的理性自觉,其进程和结果完全不是我的自我可以设计出来。我那时虽然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灵命问题,但大体上还只是一个独立从而虚浮(用文化基督徒的语言是“飘逸”)的基督徒。教会的事工却需要全方位的投入。理念在这里是无力的,只有血肉的生命才算数。你可以高谈玄妙的道理,却不会对事工产生丝毫实际影响。生命的事工只能靠生命来推动。由于用整个生命回应事工全方位的挑战,我的信仰从飘浮的玄想着陆到坚实的基础,由苍白的理性进入丰盛的生命。说句不好听的话,我是被太太拖下水的。作为她在事工中的助手,我不得不把生命越来越多地投入服事,直至在回首时才发现生命已经和服事无法分割。

  谈到事工(Ministry),我们常常会以为开几百人的布道会才是事工。孰不知百分之九十九的服事是那种不显形迹的琐碎小事。一位灵友曾感叹说:“我能为他们做甚麽呢?我只能默默地陪他们在生命的路上走几里。”然而,默默地陪他们走几里就是服事的真正实质。耶稣真正触动我们生命的地方并不是高言大论,而是他陪我们行走的生命。用我的生命来陪你的生命行走。用我的血肉之躯来陪你的血肉之躯行走。这就是事工。“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然后怎麽样呢?我就陪你担起来。生命不是空灵的虚无飘渺之物;生命就是活着,就是实实在在地面对每日的生活问题。劳苦是实实在在的劳苦,担子也是实实在在的担子,从而,“陪”也必须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付出。那“陪”可能是做饭,可能是清扫,可能是接送,可能是探访,可能是带人买菜,可能是为人寻房,可能是帮人搬家,可能是半夜排解别人的家庭纠纷,可能是任何不起眼却要你实实在在付出的小事。那就是你每日都不可避开的服事。那常常是我自己都不想行的路,我却要陪人走。那常常是我想担都担不起的担子,我却要陪人担起来。难担的不是大事,而是在无人知晓的的情况下,费神费时地面对一件又一件小事。能行,能担,是因为耶稣在用他的生命陪着我。由此,在我用血肉生命去陪人的时候,我就与耶稣建立了血肉的生命关系。这样的小事我真的无法一一叙述。但就是无数这样提都提不起来的小事构成了我事奉的事与工,铸就了我灵命的血和肉。

  97年夏天,我在纽黑文市区和耶鲁校园走了几百个来回,反复在电线杆和广告栏上张贴教会的单张。我太太有一次目睹了我如何用心地往电线杆上贴单张,感叹说:“同苏真是变了。”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过去是不屑做任何琐事的。如果迫不得已要做此类事,就匆忙敷衍过去。我过去的专业是法哲学。在法律领域待了十几年,从未想过做律师或法官。唯有纯思辩的工作才属可做之事。一切实践性科学(诸如律师、医生、工程师所操之业)都已经在形而下了。我最初的信仰只也是与神在形而上做空灵之交。然而,我们所信仰的神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如果我们不把我们有血有肉的自我摆上,这道怎麽会住进我们里面呢?我们接受的神是生命的主。若是我们不把我们的生命交给他主宰,我们还可以叫他“主”吗?只有当我在充满生命的日常小事上被神支配时,我才感到了充实的新生命。

  信神就是让神做我们生命的主。文化基督徒承认神是一切的主宰,却就是不让神主宰他们的生命。他们可以在理性上高谈神的至上,却决不把自己的生命交给这位至上的神去支配。理性上承认神的存在并不是信仰,因为其中毫无生命的含义。我们可以在理性上确信芝加哥在美国,不过这种确信和我们的生命却没有必然的关联。你信芝加哥在美国,你活着;你不信芝加哥在美国,你还是活着。信仰却是生命的存活方式。信神,你就活着;不信神,你就死在罪里。而这种存活方式就是为神而活,就是让神主宰自己的生命。教会的事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命成长的沃土,在那里我们不得不把生命交给神支配,并且生命由于被神使用而真正地丰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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