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九章
五·关于婚姻、离婚和独身(一九1~12)
一九1,2 主完成了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便向南走上耶路撒冷去。虽然我们不清楚祂确实的路线,但祂大多是从约但河的东面,穿过比利亚上去的。马太简单地说那地方是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主在比利亚的传道工作出现于十九章1节至二十章16节,或至二十章28节;圣经没有清楚记载主在何时过约但河,进入犹太境内。
一九3 大概是跟随主求医的群众使法利赛人起了警戒的心,留意主的行踪。他们彷佛像一群野狗,渐渐逼近主耶稣,企图从祂的说话里拿把柄陷害祂。他们问耶稣休妻是否合法,又问祂在甚么情况下可以休妻。无论耶稣怎样回答,都会激怒一些犹太人。因为有些犹太学派对休妻抱开放的态度;有些则极为反对。
一九4~6 我们的主解释说,神的原意是一个男人只可有一个在生的妻子。造男造女的神曾命令说,婚姻的关系应当取替与父母的关系。祂又说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神的心意是不愿在祂面前结合的夫妇,会因为人的缘故或地上的法令而受到破坏。
一九7 法利赛人心想,旧约对休妻的矛盾看法必然使主堕入陷阱。摩西不是曾经为休妻之事定下规例么?男人只要给妻子休书,便可逐她出家门(申二四1~4)。
一九8 耶稣承认摩西曾允许休妻的行为,不过祂说摩西这样做是因为以色列的堕落,而不是神为人类所作的最美安排。祂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神的美意是没有休妻这回事的。不过,神会容忍一些情况,是没有违反祂所训示的旨意的。
一九9 然后,主严厉地说,现在不能再像昔日一样对休妻(离婚)抱宽容的态度。从此以后,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方可离婚──对伴侣不忠。人若因为别的因由要离婚,然后再婚,他就是犯了奸淫。
我们的主虽然没有直接赞成婚姻的受害者──因伴侣犯奸淫而导致离婚的受害者──可自由再婚,但从祂的话,可见祂是接受这些人再婚的。否则,离婚就与分居无异,也没有任何目的了。
不道德的性行为或淫乱私通一般被称为犯奸淫罪。可是,许多精通圣经的人却认为这是指婚后发现对方从前不贞洁(参看申二二13~21)。也有人相信这里提的奸淫罪是违反犹太人传统的婚姻习俗。所以,这里的“例外规则”只出现于马太福音──犹太人的福音书,而没有在其它福音书中出现。
关于休妻(离婚)的详细讨论,请参看本书五章31至32节的注释。
一九10 门徒听了主对于休妻的教导后,便抱有极端的想法。他们的想法可说荒唐,以为与其只可在一种情况下休妻,倒不如不娶,以免在婚姻上犯罪。其实,就算他们独身,也不会免于犯罪。
一九11 救主就提醒他们,独身并非给众人的规则,只有那些特别有恩赐的人方能放弃婚姻。“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这句经典的话不是说人们不能明白这话下面的意思,而是指除非神呼召人,否则人不可能过禁欲自守的生活。
一九12 主耶稣解释,有三种阉人:有的生来是阉人,没有生育能力;有些是被人阉了;此外,东方的统治者经常要宦官做切割手术,使他们成为阉人。不过,耶稣特别想到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这些人本可以结婚,他们也有生育能力。然而为要把自己奉献给王和祂的国,他们甘愿放弃婚姻;他们因为基督的缘故,毫无挂虑地全然献上。正如保罗后来所写,“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罣虑,想怎样叫主喜悦。”(林前七32)他们不是因为肉体有缺陷而过独身的生活;相反,是甘心情愿地过禁欲的生活。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过这种生活,只有那些领受神赐给力量的人才可以过这种生活,“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林前七7)。
六·关于小孩子(一九13~15)
讲述完休妻的事,便提到小孩子,这很有意思(也参看可一○1~16)。原来孩子往往在破裂家庭中受伤最深。
父母带着小孩子来到耶稣那里,受这位既是老师,又是牧者的主祝福。门徒看见,便不耐烦起来,觉得他们在打扰耶稣,于是便责备作父母的。然而耶稣却阻止门徒,并说不论任何年纪的小孩子,都要让他们亲近祂,“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这番话传递了好几个重要的信息。首先,这话给主的仆人留下印象,知道要接触那些心里愿意接受神话语的小孩子。第二,愿意相信主耶稣,认罪悔改的小孩子应当受到鼓励,而非拒绝轻看。没有人知道地狱中最年轻的小子年纪多大。如果小孩子真心愿意得救,就不应该说他年纪太轻。同样,也不应强迫小孩子假意承认有罪,接受救恩。他们是易受感动和受影响的,我们应该保护他们,而非用强压的手段来向他们传福音。小孩子不必等到长大才接受主得救恩;相反,成人却要学小孩子的样式(太一八3,4;可一○15)。
第三,主这番话是在响应这类的问题:“未有事非之心,未能承担责任的幼童,他们一旦死去,结果将会如何?”耶稣说:“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丧失幼儿的父母正好从这节中得着足够的保障。
有时,一些人会以这节经文作凭据,主张婴儿受洗,让他们与基督有分,成为天国的继承人云云。然而深入再读这经文后,便不难发现当时的父母带小孩子到耶稣面前,而不是带小孩子来受洗。从经文看来,小孩子已是拥有天国的人;而且,经文根本没有提到一点水。
七·关于财主:年轻富有的官(一九16~26)
一九16 这件事正好与前文的事互作对比。我们刚看过天国是属于小孩子的,现在让我们看看成年人要进天国的难处。
有一位富有的人很真诚地求问耶稣。他以“良善的夫子”来称呼耶稣,问祂要作甚么,方可得永生。他的问题显出他的无知,他并非真正认识耶稣,也不了解救恩的方法。他称耶稣为“夫子”,即把耶稣与其它伟人等同了。而且,他说要得永生,就是把永生视为债项,而非礼物。
一九17 我们的主用问题查问他两点,说:“你为甚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耶稣不是否定自己的神性,不过找机会让那人说:“因为你是神,所以我称你为良善。”
为要试验那人对救恩的了解,耶稣又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救主并非暗示,人要遵守诫命,方可得救。其实,祂用律法显出人的不完全,藉此叫人从心里认罪。然而那人仍然深感迷惘,执着认为人要靠行为方可承受天国。因此,主便让他遵守律法,因为律法列明了人当作的事。
一九18~20 我们的主引述五个诫命与那人讨论,谈到高潮的时候说:“当爱人如己。”那人看不见自己的自私,却夸口说遵守了这些诫命。
一九21 我们的主便揭开那人根本没有爱人如己。祂叫那人变卖财产,分给穷人,然后就当来跟从耶稣。
主不是说那人变卖财产,据作善举,就可以得救。其实救恩只有一个方法──相信主。
为了要得救,人必须明白自己有罪,在神圣洁的准则下有所缺欠。那富有的人不愿与人分享他的财产,可见他并非爱人如己。其实,他应该说:“主啊,假如真要这样做,那么我确实是个罪人。我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得救。因此,我求你怜悯拯救我。”如果那人真的按救主的指示去行,他必然找到救恩之路。
一九22 可惜,那少年人……忧忧愁愁的走了。
一九23,24 那富有的人的反应立刻让耶稣观察到财主进天国是难的。财产往往是人心中的偶像。有钱人难免恃财傲物。我们的主宣告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祂用了夸张的比喻法──这句话带有强烈的语气,为要达到生动难忘的效果。
要骆驼穿过针眼简直天方夜谭!“针的眼”常被解为城闸前的小门。骆驼要跪下才可走过,但得要费九牛二虎之力。然而,路加福音叙述这件事时,作者用的“针”字是手术用的针。按上文下理看,主似乎不是说难度多大,而是指财主根本不可能进天国。从人的角度而言,财主不可能得救。
一九25 门徒对主的话希奇得很。犹太人视财富为神的祝福,给那些顺服祂的人的。根据摩西的律法,这种看法是正确的。如果享受神祝福的人不能得救,岂不是没有人可以得救吗?
一九26 主回答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从人的角度而言,人人都不能得救;只有神可以拯救灵魂。然而富有的人往往比贫穷的人难以降伏自己的意愿,顺从基督,而事实上很少富有的人会悔改归主。他们觉得,相信一位看不见的救主,代替看得见的物质支持,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只有神才能改变人的心。
解经家和传道者大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基督徒致富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奇怪的是,他们竟以这段经文作凭据,认同在地上积攒财宝的行动,却忽略主在这段经文的斥责,财富乃人得永生的拦阻!再者,眼见遍地失丧的灵魂,基督又快要再来,还有主清楚吩咐不可在地上积攒财宝,基督徒又怎可以倚仗财富度日,积聚财富只会使我们更爱护自己,不懂得爱人如己。
八·关于过舍己生活的赏赐(一九27~30)
一九27 彼得理解救主所说的要旨。他明白耶稣是说:“放下一切来跟随我。”他觉得自己和门徒已舍下一切跟从基督,便以为可以自豪。他接着说:“将来我们要得甚么呢?”这问题让彼得自我中心的生命、旧天性的特质原形毕露。同样,这种精神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须要提防的。彼得正在和主讨价还价。
一九28,29 主向彼得保证说,凡为祂而作的事,都要得到丰富的赏赐。特别是十二位使徒,他们在千禧年要得权柄地位。从“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可见上半节说的复兴,是指基督将来要在地上掌王权。前文曾把这阶段的天国解为彰显出来的天国。那时,十二使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新约中的赏赐与千禧年掌权的地位有密切的关系(路一九17,19)。他们在基督审判台前得赏赐,但要等到主再来地上掌王权时才彰显出来。
至于一般的信徒,耶稣补充说,凡为祂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那时,这些人要与全地的信徒一同相交,这种生活将要补偿他们在地上亲属关系的伤痕。他们在地上失去一间房子,但将来要得到百间基督徒的房子,并受到热烈的欢迎;他们在地上失去土地或其它财富,但却要得着属灵的财富,多不胜数。
所有信徒将来都要得着永生的赏赐。这不是说我们要舍下一切,藉着牺牲方可赚得永生。永生是一分赏赐,不能赚取,也不能靠功德赢取。其实,这节是说,凡放下一切的人,他们在天上享受永生时,要得着更大的福乐。所有信徒都能享受永生,但他们享受的程度却不一样。
一九30 主最后警诫门徒,不可抱有讨价还价的心态。他对彼得说:“凡你为我作的,都会得到赏赐,但你要小心自己的动机,因为若基于自己的私欲为我作事,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下一章的比喻正阐释了这一点。这番话也许正好提醒我们,不要以为踏上门徒的路已足够,怎样完成这条路才是最重要。
完结这段之前,我们应当注意“天国”和“神的国”这两个字眼,在第23和24节中交替使用;故此,这两个词语是同义词。──《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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