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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廿七章

 

犹大的结局(二十七110

 ·被公会定罪(12

  犹太公会正常处理死刑的案件,是在日间用超过一天的时间审理,并且不会在节期中举行;然而,他们这次却在逾越节期间开庭,且在晚上已对耶稣进行初审,这显然违反了公会的常规。这些自命笃守律法的宗教领袖们,竟公然知法而不守法,其行为令人悲愤。“到了早晨”是指初审的翌日早上,公会再次举行聆讯,为要正式裁定耶稣的死罪,因为根据犹太律法,死罪必须在日间裁定,跟着他们就把耶稣转解往巡抚彼拉多衙门,要求他批准执行死刑。

 ·犹大之死(310

  犹大虽然把出卖耶稣而得的三十块钱退还,但他在大祭司眼中已再无利用价值,他们也不会关心他的死活;然而,他们仍有责任处理犹大自杀前丢在圣殿里的三十块钱。他们觉得把钱放入圣殿的库中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是出卖耶稣的血价,于是,他们就将钱给了窑户来买一块田,用来埋葬外乡人,这块田称为“血田”,乃由于它是用血价买来的。福音书的作者指出他们的行动是应验了耶利米先知的话,其实经文的部分内容原出自撒迦利亚先知;马太只提及耶利米的名字,可能因为他是大先知的缘故。

  在犹大的生命中,必定有一次开始容忍了贪婪、不忠和背信等罪恶,以致最后泥足深陷,不能自拔。罪恶的侵蚀力和破坏力是不容轻视的,我们就算对罪恶只作小小的退让,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不少信徒就是因为在面对试探的初期不小心,使撤但有机可乘,结果沦为罪恶的俘虏。因此,我们要时刻倚靠主,坚拒任何犯罪的诱惑,不与罪恶妥协,这样,我们才可以过得胜的生活。

祈祷 求主助我时刻警醒,不容罪恶侵蚀我的生命。

 

巡抚前受审(二十七1126

  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把耶稣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要求他正式确定耶稣的死罪。耶稣曾经在公会面前承认自己是基督,这样的承认,对彼拉多来说就是政治性、是反叛罗马帝国的,因为犹太人认为弥赛亚是神所膏立的,是犹太人的王。从彼拉多质询耶稣的问题中,便知道公会控诉耶稣的罪状,就是因为祂自封为犹太人的王,这控罪足以把祂处死。

  耶稣用“你说的是”来承认他们对祂的指控,然而,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表明,控罪的字句是控诉祂的人所用的,祂与他们对这些用语的解释未必相同,而祂在他们的压力下,对控罪无话可说。

  彼拉多依照节期的惯例,询问群众意见该释放巴拉巴或耶稣给他们。这巴拉巴是个判了谋反罪的死囚,在叛乱期间曾杀过人,犹太人竟嚷着要释放巴拉巴,却要把耶稣治死。

  彼拉多夫人的事只有马太福音加以记录,她差人来告诉彼拉多,说耶稣是无辜的;可是,彼拉多并没有严肃地考虑她的口信。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这动作是依循犹太人的习惯,表明自己与害死义人的勾当无关。犹太百姓既然坚持要钉死耶稣,并且明言愿承担这血的责任,彼拉多便下令释放巴拉巴,又把耶稣交予兵丁钉十字架。“鞭打”是指用嵌有金属或骨块的皮鞭笞打犯人,这种刑罚极其残酷,有时甚至可以将一个强壮的男人活活打死的。

  耶稣忍受诸多凌辱和痛苦,为要完成救赎世人的使命,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祈祷 主啊,我感谢祢,因祢的大爱竟临到我这个罪人的身上。

 

尽情戏弄(二十七2732

  彼拉多把耶稣交在兵丁手中,等待安排钉十字架的最后细节。兵丁因为他们的囚犯自称为王,所以决意粗野地戏弄祂。

  他们召集了全体驻守衙门的士兵在一起,然后开始戏弄耶稣。他们把耶稣装扮成君王的模样,把苇子当作令牌放在祂手里,并且假意向祂跪拜、称臣,尽情地加以凌辱和嘲讽。“朱红色袍子”原是军人穿着的外袍,兵丁拿来充当君王的紫服让耶稣穿上;“冠冕”是用一种棕树叶编织而成的,其上的刺可以长达十二吋,戴在人头上时直刺入人的面额:冠冕的形式乃仿照希腊人为他们的“天帝”而设计的。

  经过了连番戏弄后,他们脱了耶稣身上的袍子,叫祂穿回自己原来的衣服,便带祂出去钉十字架。根据罗马政府的惯例,犯了谋反罪的人,除非是罗马籍公民,否则一律判以钉十字架极刑。十字架的刑罚,可算是历来最残忍和最恐怖的极刑,罪犯必须背负他自己十字架的横木前往刑场,而直的那一根木头则早已放置在刑场处。负责行刑的长官会把犯人的罪状写在一块板上,由行刑队伍最前方的官员拿着,或把它挂在犯人的颈项上。同时,为要使更多的百姓看见这悲惨的情况而引以为戒,行刑官往往选择走一条较长的路程,才让队伍抵达刑场。

  当耶稣背着十字架前赴刑场的途中,祂的体力无法支持而倒在地上,因为祂在出发前已遭兵丁毒打和戏弄,又在前一天的整个晚上被公会疲劳审讯。于是兵丁运用他们的特权,吩咐一位过路的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

  这一切的凌辱和痛苦,何竟临到圣洁的神子耶稣身上?

祈祷 主啊,我愿把自己完全献给祢,作为对祢伟大慈爱的响应。

 

身悬苦架(二十七3344

  耶稣受刑的地方名叫各各他,在亚兰文是“髑髅地”的意思,位于耶路撒冷北面城墙之外。行刑的程序,先是兵丁将十字架平摆在地上,然后把犯人的双手分钉在横木上,再把双足缚或钉在直木下端。直木另有突出的一块,可让犯人坐上,用来支撑身体,使十字架举高时,钉子不致扯裂手的皮肉;跟着,兵丁将十字架垂直插入地面上一个预先掘好的凹口处,这时,犯人便在架上受苦待毙了。

  为要减轻犯人所受的痛苦,兵丁通常会让犯人喝几口有麻醉作用的酒,“苦胆……这酒”就是带麻醉性、以没药调制而成的酒。然而,耶稣却不肯喝,因为祂定意接受死亡最阴暗的一面,而不愿意逃避任何痛苦。

  在十字架上的犯人除了腰间围有一块麻布外,全身是赤裸裸的。他们的衣服和财物,都归看守的兵丁所有,而拈阄就是最自然的瓜分方法。在耶稣头上的牌子,以希伯来、拉丁和希腊三种语文写着祂的罪状,福音书的作者却认为这其实是一项宣告,表明耶稣就是犹太人的基督和全人类的王,祂从十字架上统管万有。

  有两个强盗与耶稣同钉十字架,他们可能是反抗罗马统治的人,也可能是巴拉巴的同伴。死囚的十字架是竖立在路边的,所以进出城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们,甚至跟他们说话,有不少过路的人,联同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们,一起辱骂和讥笑耶稣。他们挑战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使他们可以信祂,其实,他们犯了一项最严重的错误;就正是因为耶稣没有从十字架上下来,人类才可以藉祂得着救恩。

祈祷 求主饶恕我过去对祢的顶撞和悖逆,叫我的心彻底归向祢。

 

耶稣之死(二十七4556

  耶稣钉十字架的时候是上午九时,而气绝身亡是在下午三时左右;换言之,祂在十字架上悬挂了六小时之久。“午正到申初”是指由正午十二时至下午三时。在这段时间里,天地间充满了悲哀沉痛的气氛,因为全人类的一切罪孽,都归在耶稣的身上,造成了祂与父神之间那无可避免的隔离,这就是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有罪的时刻。

  耶稣对神大声呼喊时所说的话,出自诗篇二十二1。“以利”是希伯来语,就是“我的神”的意思;“拉马撒巴各大尼”则是亚兰语,表达耶稣为背负世人的罪而遭父神撇弃的痛苦。由于“我的神”的发音很像“以利亚”,所以旁人以为耶稣呼求以利亚来救祂,而且当时很多人认为以利亚既然还未死亡,便可以随时拯救那些痛苦难当的人。有人拿醋给耶稣喝,因醋可解渴和使人说话清楚。耶稣断气之前“又大声喊叫”,根据路加福音的记载,祂是把自己的灵魂交在父神手里。耶稣将灵魂交出,表明直到最后一刻,祂仍掌管所有的事。

  耶稣死的时候,圣殿里将至圣所与圣所分隔的布幔从上到下裂开,表明神已藉着祂儿子的死,向人类圆满地启示自己,世人也可以藉着耶稣基督,坦然地进到祂面前。旧约圣徒身体复活的事是个奥秘;他们要等待耶稣复活后才可以从坟墓里出来,因为基督才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百夫长看见耶稣死时的景象,非常深刻地肯定祂就是神的儿子(正如祂的自称一样)。

  当耶稣大部分门徒都各自逃命之际,有一群妇女却依然留在刑场的地方。她们对主的敬爱与真诚,实在足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祈祷 求主助我更深体会祢的爱,叫我不致辜负祢的恩典。

 

耶稣的安葬(二十七5766

  耶稣是在星期五下午三时左右断气的,而当日下午六时开始就是安息日。按照犹太人的律法,罪犯的尸体不可整夜悬挂,加上安息日的时间将至,所以埋葬耶稣的事必须尽快办妥。

  罗马法律本来容许罪犯的亲属埋葬其尸体,但耶稣的亲属是加利利人,在耶路撒冷未置有坟墓。因此,有一个名叫约瑟的财主,要求彼拉多准他料理这事。这约瑟是犹太市镇亚利马太的居民,也是犹太公会的成员,他虽然相信了耶稣,但一向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他照犹太人殓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长条细麻布加香料缠裹,而头部另用裹头布包好,然后放在他的新坟墓里;这坟墓不是掘在地里,而是从山岩凿出来的窟穴。

  身为公会成员的约瑟,在耶稣受审时没有替他仗义执言,只在祂死后才慷慨送出坟墓。在别人死后才歌功颂德、流露爱意,倒不如把握时机,在祂生前将诚意表达出来,因为后者实在有意义得多。今天我们也应把握还有的机会,热心地爱主和事奉主。

  耶稣死后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要求彼拉多派人把守坟墓。彼拉多本来对耶稣已不感兴趣,因为他相信只要他的手下证实犯人已经断气,这件事就可以了结;然而,若犹太领袖们想将坟墓把守妥当,他也乐于接纳他们的要求。于是,他们便带着兵士前往,封了石头,又把守着坟墓。“预备日”是逾越节那周的星期五;“三日后”可以指首尾共三日。

  犹太领袖们以为他们这次大获全胜,其实,真正的胜利是属于主的;祂那时只是在坟墓里,等待着神叫祂复活的时刻来临。

祈祷 求主教导我善用今天的机会,切实地过着荣神益人的生活。──《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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