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五章
贰 第一讲:门徒的身分职责──履行天国的伦理 五1~七29
马太福音五至七章通称“登山宝训”,为耶稣伦理教训的精髓所在;内容包括耶稣在不同的时候,对他的门徒所讲有关作门徒应有的身分职责。这是马太介绍耶稣五大讲道词之首篇(参见绪论“写作的特色”第四段),所搜集的资料要比路加所谓的“平地宝训”(路六20~49)来得丰富。马太用他自己特别的资料(五17~20、21~23、27~30、33~37,六1~8、16~18,七6、15~17)和主要的改写Q资料而编成一长篇有关耶稣的伦理教训,(比较路加,除了在六20~49之外,其它的经文分散于九27~十八14所谓旅途之记中)。马太把耶稣的整个伦理教训集中于他对旧约律法的重释;马太有意指出,正如摩西在山上接受了 神的律法,耶稣也在山上(五1)宣示完全的律法。
一 前言 五1~2
马太提及登山宝训宣讲的时机,是在耶稣从群众中退去,而上山之后,向他的门徒说的。耶稣伦理教训的对象不是一般的群众,而是有心跟从他的人。
五1
上了山 或许是指上了加利利海西岸一座幽静的山。马太在此有意暗示耶稣上了“新西乃山”,领布“新律法”。
坐下 这是通常犹太教拉比教训门徒时所采的姿态。
门徒 在此不仅指耶稣的十二位门徒,应指凡有意听耶稣教训的人。
二 基督门徒的素质 五3~16
在登山宝训里,马太首先介绍耶稣以“八福”(五3~12)和“作盐作光”(五13~16)的训言,来说明作他的门徒应有的素质。“……有福了”是一般熟悉的套语,在旧约(如诗一1)以及希腊文学中常见带有应许的话,但所应许的是属世、物质方面的福气。耶稣的八福之言所注重的,是属灵的应许与其对人的挑战。在记载上,马太的耶稣比其它共观福音的耶稣更重视作门徒整个心志上的态度;仅比较太五3与路六20即可知马太以“八福”的形式强调“福”是人内在的德性而非外在的情况可加诸予人的。
再者,跟从耶稣的人必须具有作“地上的盐”和“世上的光”的生活表现。马太直接以“你们”来指明基督徒必须以好行为来作为生活的见证,归荣耀于 神(五16下)。
五3
虚心 或作灵里贫穷,指心灵受伤(赛六十一1),感到内心的需要,因而谦卑仰赖 神的帮助(诗六十九29)。虚心是人信靠 神的心理条件,与自以为“富足”(启三17)恰好相反。
有福了 指最大的幸福,亦即出自内心的欢呼“多么快乐呀!”(诗一1,三十二1)。
天国是他们的 虚心谦卑追求 神的人必得着最大的赏赐;天国(见三2)是属于他们的,因为他们接受 神的旨意作为自己生活的准则。因着他们有心寻求 神,且顺从他的掌权,他们也就成了天国一切的承受者。
五4
哀恸 指为自己的罪伤心的悔罪行为(赛六十一2)。这等人必得 神的安慰,因为 神应许自己必成为祂哀伤子民的安慰者(路二25)。
五5
第三福是与旧约中的话有关(诗三十七11)。温柔亦指谦卑的心。正如顺从和义行是以色列人承受应许之地的条件(申四1,十六20),八福教训所指谦卑顺从的生活准则也是人承受 神国地土的条件。承受 神国的地土也就是承受 神国。故第一与第三福均指同样的结果。
五6
饥渴慕义 路加只有“饥饿”(六21)而没有提到渴慕义。虽然路加的饥饿不局限于肉体上的饥饿,但马太却指明饥饿是饥又渴慕义之意。饥渴在此指对某属灵之物的渴望。义是马太福音中一很特殊的字,用以表达耶稣伦理教训的特色。马太福音里耶稣指出,作他的门徒必须持有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才能进天国(五20)。义通常被解释作对受苦导因之辩白(赛六十二2;路十八7),但马太福音对此字的使用却不带有这种意思,从马太的使用上看,义是生活上合乎 神旨意的行为表现。
饱足 可不必指着物质上的饱足(诗十七15)。
五7
怜恤 “怜恤人,则你们将得着怜恤”是有条件的怜恤,正如主祷文中的“饶恕”句一样(六12~15)。怜恤是指以同情的爱对待那些不幸的人,正如 神怜恤我们罪人一样。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就是一怜恤人的故事(路十37)。
五8
清心的人 可不必指道德上的完全人。心依犹太人的了解系包括意志和感情。诗人提及清心的人时说,他“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二十四4)清心的人也就是与 神有正当关系的人(西三22;雅四8)。
见 神 这不仅是一图画式的辞语,指在 神国中与 神相契的福祉(诗十七15,四十二3、4),也是指 神在将来祂的国度里,准许那些专心服事祂的人,面对面看见祂(启二十二4;约壹三2)。
五9
和睦 指人关系的状况,在圣经里和睦不仅指消弭争闹对立的关系,更是指一种和谐的关系,由信靠、爱以及顺从 神而来的。所以使人和睦的人就是以善胜恶的人,也是讨人所云“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诗二十四14)的人。
称为 神的儿子 那些爱仇敌、寻求和睦的人就是做 神自己在做的事,故可真的被称为 神的儿子。 神的儿子在此亦指 神所喜悦,被祂接纳的子民,例如以色列人是 神的儿子(申十四1;何一10)。使人和睦的人是真以色列人,为 神所认可作祂的儿子。
五10
为义受逼迫的人 指那些忠实于 神的旨意、竖立 神的真理、公义以及纯正的准则而拒绝向异教的势力屈服或降服在偶像之前的人。诚如保罗对提摩太所说的话:“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但对此种人的报偿就是他们有分于天国(参见彼前三14)。
五11~12
这两节经文是第10节的应用;耶稣在此直接转向他的门徒,以“你们”,替代八福中的“他们”来说明为“义”的缘故受逼迫对他们将是如何。他们将为“我”的缘故遭受辱骂、毁谤以及身体的逼害。为义,也是为耶稣,门徒将如从前的先知们一样受逼害。但这不使他们气馁丧胆,反该欢喜快乐,因为天上的赏赐是大的。
天上的赏赐 这未必指仅限在天国里享受的赏赐;虽然赏赐是为他们积存在天上,但它可在天上,也可在地上享用(六20)。赏赐在此可能是指荣誉,这正与诽谤相反。
五13
世上的盐 盐有普世的功用,亦即保持食物新鲜以及调味的功用。盐若失了味就全然没有存在的价值。作耶稣的门徒必须发挥如盐的功用来影响社会,造福人群。正如盐一般,耶稣的门徒只有保持他们作门徒特殊的素质才有用处,可九50指明门徒必须有盐在他们里头,亦即具有彼此和睦的内在素质。
盐若失了味 有学者认为,既然盐不可能失去它的咸味,耶稣的意思是说,正如盐不可能失去它的咸味,所以门徒能自然地凭其内在的素质具有作世上的盐的功能。但更正确的说法是,耶稣借用盐作比喻来提出警告:门徒必须以好行为来见证他们的生活,否则他们就如失去了咸味的盐,不能发挥应有的功用。
五14
世上的光 只有光能照亮在黑暗中摸索的人,使他们看见正确的方向。在旧约中,耶和华的仆人被称为外邦人的光(赛四十九6)。耶稣要他的门徒作世上的光,因为他自己就是世上的光,跟从他的人不在黑暗里走,必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门徒必须作光照在人面前,以好的见证生活引领人归向他们的主。
五15
斗 木造的量器;用以量每日所需的粮食。
五16
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荣耀意指将应得的称颂归给 神。你们(我,我们)在天上的父是马太对 神的称呼,用过二十次之多,为当时拉比文学中常见的称呼;马可仅提过一次(十一25),路加则从来没有用过。
三 新律法成全旧律法 五17~20
接着八福以及作盐作光的训言,耶稣指出他自己与律法的关系;虽然耶稣反射文士和法利赛人所标榜的律法主义宗教,着重于外在律法传统及条文的遵行,但他却主张他的教训根本上并不与摩西的律法有任何的冲突。他只是对律法作了崭新的解释,揭示律法的内在精神以及 神颁布律法的原始意义与目的。他的解释更清楚地指出,旧约是 神的话,有它永恒的价值。
五17
我来要 耶稣表达他来到这世界所要完成使命的性质。
废掉 在此指推翻旧约的权威性。
律法和先知 旧约圣经的通称。
成全 实现之意。耶稣说出他来到世界的目的是要实现 神在旧约中所应许的话。
五18
我实在告诉你们 耶稣喜欢用的口头语,严厉地宣布他所要说的话的正确性。实在原文作阿门。马太用了三十次之多。
到天地都要废去 指到永远。在此强调律法的永恒性。
一点一画 一点为希腊字母iota,相当于希伯来字母yod,为字母中最小的一个。一画是希伯来相似字母中用以分辨的一画。在此表示耶稣接受律法的全部为 神完全的圣旨。
都要成全 指律法中一切的要求必都实现。
五19
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依照二十25~27,谦卑服事人的人在天国要称为大的。诫命之遵行,意在训练人以谦卑的心服事他人。
五20
义 见五6。
文士 当时犹太人中的经学教师,也就是律法专家,大多数是法利赛人。
法利赛人 见三7。
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依照马太的记载,耶稣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批评是,他们不是不好,只是不够好。你们(指耶稣的门徒)对 神所要求的行为不可如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只注重呆板地去顺从条例而已,也必须活出律法的精神来才行。这样,你们才能进天国。那么,这两种对律法的了解有何实际上的不同呢?在以下的经文中我们看见耶稣以实例加以说明。
四 新旧律法的对照 五21~48
耶稣为着说明何谓他的门徒应有的义,以及何谓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这一段话是以对照的方式说出的;这是以对照句“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来叙述的经文。新摩西颁布“新律法”并没有推翻摩西的律法,使它失去功效,而是阐释摩西律法的内在精神所在,对法律崇高完善的要求作了清晰的说明,指出甚么是真正属于进入天国的义。
1 杀人与动怒 五21~26
耶稣第一个用来说明“天国的义”的例子就是有关不可杀人的诫命,这也是十诫中的第六诫。
五21
古人 以色列人的祖宗,尤指那一群在西乃旷野亲自从摩西接受 神律法的那一代,因为在此所引律法中的话原初是对他们说的。
不可杀人 十诫中的第六诫。见出二十13;申五17。
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依照律法的指示,杀人的必被处死刑(出二十一12;利二十四17;申十七8~13)。
五22
只是我告诉你们 耶稣确立他教训的权威之一句话。旧约中的先知以“耶和华如此说”作为他们说话的权威所在,但耶稣超越他们,把权威放在他自己身上。这也正是表露自己真正的身分。
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 弟兄在此指广义的任何人。动怒是人性情的表露。耶稣分辨外在的行为(杀人)和内在性情(动怒);虽然后者只是导致前者的原因,他强调动怒与杀人没有两样,因为动怒与杀人同样地邪恶。所以犯了两者中任其一都必须受审判。然而,既然动怒不在人间律法定罪的范围之内,这里的受审判应指 神的审判。
拉加 亚兰字reka的音译,为一严厉辱骂人的话,意即“你这个笨蛋”。
公会 犹太教最高统治机关(Sanhedrin)。在此亦可能指在会堂里的管训法庭。
魔利 希伯来字moreh的音译,指“叛逆”,“背叛”之意。这字特别用来指在宗教信仰上的不虔诚(耶五23;诗七八8)。
地狱的火 地狱一词来自希伯来字Gehenna;这字的意思就是“欣嫩子谷”(the Valley of Hinnom)。这山谷位于耶路撒冷南端,有不灭的火在谷中燃烧着,以消除耶路撒冷的垃圾。这事后来成了象征将来恶人受刑之处,那里的火烧着不停。
五23
祭坛上献礼物 祭坛是献祭之处,通常指犹太人在圣殿内院的祭坛上献礼物(如感恩的祭物)给 神。耶稣在此明白指出,与人和睦是得 神悦纳他们的礼物之先决条件。
五25~26
这段经文与路十二57~59相同,只是他们两者的上下文不同;路加的经文安插在关心末日的上下文。马太的经文意即:“当今是你最后的机会,明日你可再也没有机会和好了。你若不把握这时机,你就要面对地狱的危险了。”
2 奸淫与淫念 五27~30
这是第二个例子,耶稣以此用来说明“天国的义”。“不可奸淫”是十诫中的第七诫。
五27~28
耶稣所提示进天国的义不但要求人不可奸淫(出二十14;申五18),也不可动淫念;天国的伦理不仅重视人外在行为的端正,也强调内在动机的纯正。耶稣在此显然综合了十诫中的第七与第十诫;不可动淫念也就是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出二十17;申五21)。
五29~30
这属于夸张语,教人必须全力以赴来铲除人自己上任何导致犯罪的东西(诸如情欲、骄傲等)。
叫你跌倒 使你犯罪之意。
右眼和右手只是个例子,用来说明人宁可残废也不可身上染上罪。
3 离婚 五31~32
人欲进天国就必须对离婚持有更严肃的看法。离婚是第三个例子。耶稣用来说明天国的义。
五31
休书 离婚证明书(申二十四1),必须由男方写给女方,以保障女方事后在社会上的地位;一方面可避免男方于离婚后又回来干扰女方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可使女方避免被认为是淫妇。
休妻 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
五32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 指惟有不贞洁是离婚的理由。这是马太记载耶稣所提到的惟一准许离婚的条件(十九9)。但其它有关的经文(可十11~12;路十六18;林前七10~11)均显示,耶稣全然反对人离婚,更反对人离婚后重婚。耶稣此项主张是以 神原初创造人的目的为基础的(可十6~9)。人在何种情况之下可离婚的问题成了耶稣时代犹太教拉比两大学派的争执点;两者对申二十四1~3作不同的解释。希列学派(the school of Hillel)主张人为任何理由都可离婚(十九3),但煞买学派(the school of Shammai)则坚持只有为淫乱(不贞洁)的缘故才可离婚。依此看来,马太所记的耶稣赞成煞买学派的立场。但其它上述的经文显示,耶稣并不赞同任何一方,他无条件地反对离婚;或许我们应该采纳的解释是,马太把马可以及其它新约作者视为当然而可不必说出的话说出来,强调耶稣在他严格的教训中包括不贞洁是惟一准许离婚的条件,因为一方不贞洁的行为破坏了夫妻一体的事实。
叫她作淫妇了 指她被休之后可能再婚,其结果就是叫她作淫妇了。
4 发誓 五33~37
耶稣以说真实话的人可不需要发誓来说明进天国者的义是甚么:摩西的律法准许人起正当的誓,只有伪誓和不正当的誓不可起,但耶稣完全废去了起誓,认为是非分明是最重要的。
五33
这并不是一句直接引自旧约的经文,而是一些经文教训的摘要(出二十7;利十九12;民三十3;申五11,二十三21~24)。
背誓 指人违背自己所起的誓。
五34
甚么誓都不可起 耶稣反对任何发誓的举动,因为向 神发誓是不敬的行为表现;向天或向地(赛六十六1)发誓亦然,因为这也就是向 神发誓。耶稣超越当时一般仅反对违背誓言的看法,而树立崇高的义,这义不需要以发誓来确立话语的真实性。
五35
大君 指 神。
五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这是耶稣所要求进天国者之义的表现;他的意思是说:让你们所说的话“是”真的是“是”,“不是”真的是“不是”的意思。比较雅五12的话,雅各书的作者为劝勉的目的所说的这一节话很可能取自耶稣的语录。
5 报复 五38~42
不报复,以善报恶又是另一个耶稣用来说明天国的义的好例子。
五38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讨回公道之意,为旧约摩西律法中所规定报复的原则(出二十一24;申十九21;利二十四20)。这原则颁布的目的并不在鼓励而在限制过分报复的行为。由于此项有限度的规定,流血的报复行为大受限制。
五39
不要与恶人作对 耶稣在此的意思不是要他的门徒拒绝抵挡邪恶;而是不要他们与伤害他们的人树立敌对的关系。耶稣以“转左脸”、“给外衣”和“走二里”的例子来说明他所要求进天国的义是以善报恶的义。这三个例子不可以字面的意思了解之;因为耶稣在此只不过以这些例子来阐释新生活的原则。
打 不单指暴力的行为,更是指侮辱的行为。意指若有人动力侮辱你们,就让他侮辱好了,不要想依法报复。
五40
里衣 像有袖的衬衫,为一般犹太人的内衣。
外衣 一种披在身上的毡子;穷人晚间睡觉时,用来当作被子盖的(参见出二十二26、27;申二十四12、13)。
五41
强逼 希腊字angareuo是一特殊的字,其观念源自波斯帝国时代的社会制度;而即与要求服务或借用财物为公使用有关。在罗马帝国时代亦然,强逼指政府或军队有权要求人民服务,因此百姓被逼来为军人拿行李或服务是常见的事。例如罗马兵强逼古利奈的西门背耶稣的十字架(太二十七32和可十五21均用 angareuo 这个字)。
五42
耶稣教训门徒,天国的“义”行不是自私的,也不是斤斤计较的,而是慷慨大方、有求必应的(参见出二十二25;路六30)。
6 爱与恨 五43~47
在这一系列的例子当中,耶稣以“爱”字作为说明天国的义之最后例子。爱是天国的义之标志;爱仇敌是其最完美的表现。
五43
这是一句旧约的引句,但只有爱你的邻舍是取自利未记十九章18节,恨你的仇敌则在旧约中找不到。后者很可能是耶稣当时一般犹太的观念;甚至昆兰派的“纪律手册”(The Manual of Discipline)中有这么一句话:爱 神所拣选的每一个人,恨祂所拒绝的每一个人,恨所有黑暗之子。
爱你的邻舍 在新旧约里,爱经常指一具体的行为表现;它的意义可从路加报导与马太在此相同教训的耶稣话语中得到──爱就是待人好(路六27),对他人以行为表示实际的关怀。利十九16~18中所提到的邻舍是指以色列同胞,这是稣所引用的话的意思。但在耶稣的教训中,尤其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路十29~37),邻舍已突破种族的界限,而成了普世的概念,指所有其它的人。
恨你的仇敌 在犹太人的惯用语中,恨可指“少爱”或“不爱”之意。
五44
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爱仇敌是耶稣伦理教训中最可贵的部分。从所引利未记的经文所指以及本经节的文句可见,仇敌不可能在此指个人或政治上的仇敌,而是指信仰的逼迫者。所以,这一句话也就是:爱逼迫你们的人,为他们祷告。逼迫在圣经里经常指使身体受害之意。
五45~47
耶稣的门徒爱仇敌的动机是要像 神,他们可以作天父的儿子,因为天父爱世人,不依人的善恶分别待他们,而是以慷慨的爱爱所有的人。耶稣的门徒爱的行为不可只表现在自己所爱惜的人身上,也得表现在自己不爱惜的人身上。
赏赐 这是马太喜欢用的字(五12,六1、2、5、16,十41、42,二十8),在此指好处。见五12。
税吏 为罗马政府雇用来向人民征税的人;在福音书中所提的税吏是犹太人,为罗马政府所雇来向自己的同胞征苛税。因此,他们为一般犹太人所唾弃,被视为罗马的走狗。
弟兄 指属于同一宗教团体中的人。
7 结语 五48
这是新旧律法六项对照的结语;在耶稣律法的新解释里,门徒们所当追求的目标是,达到完全像天父一样。
五48
所以 下结论的话。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这是一句引起争论的话;有学者认为,把希腊字teleios译成完全是一偏差的翻译,受完全主义(perfectionism)教义的影响。人不可能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完全该是“全部包括”之意,指你们爱人不可分别善人和恶人,必须包括所有的人,正如天父爱所有的人,包括好人和歹人一样。但若耶稣所说的这句话是基于申十八13和利十九2的经文(这正是一般所接受的看法),则完全在此不单指人一心一意的学像 神,寻求使众人得益处的爱中之完全,它该具有道德的内涵。虽然人在道德上无法达到完全圣洁如 神一样,但这岂非耶稣的门徒应该作为终生追求的目标吗?──《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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