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六章
坏人身上的好榜样(十六1-13)
耶稣又对门徒说:‘有一个财主的管家,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把你所经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家心里说:“主人辞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将来作甚么!锄地呢,无力;讨饭呢,怕羞。我知道怎么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后,接我到他们家里去。”于是把欠他主人债的,一个一个的叫了来。问头一个说:“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说:“九百加仑油。”管家说:“拿你的账快坐下写四百五十。”又问一个说:“你欠多少?”他说:“一千蒲式耳的麦子。”管家说:“拿你的账写八百。”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作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我又告诉你们,要藉着你们的钱财,结交朋友;即使那是不义的钱财,好叫到了钱财花光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居所去。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如果你们不能忠心地处理今世的钱财,谁会把真实的钱财交托你们呢?如果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会把你们自己的东西给你们呢?一个奴仆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同时事奉 神,又事奉物质的东西。’(巴氏译文)
这则比喻并不容易解释。这是个有关无赖的故事,他们的典型随处皆可碰到。
管家就是个无赖。他本身是个奴隶,但他却经管着他主人的财富。在巴勒斯坦有着无数不管事的财主。故事中的主人极可能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自己的业务全部交托在管家的手里。而这管家却不断的盗用,并且习以为常。
负债者也是无赖之辈。很明显的他们所欠下的都是租项。租金通常不是以金钱计算,而是以实物代替。一般是以所租用的土地所生产的,按着契约上的比例缴付。这个管家明白到他已失去这职位,因此,他心生一计。他把帐簿上的数目窜改,好叫负债者要缴付的远比他们所欠的为少。这样做会产生两种果效。第一,那些欠债人会感激他;其次,也是更有效的,他把这些欠债人都牵涉在他不法的行径之中,假如事情真的坏透,无法收拾,他也大可以有力的借口敲上一笔!
财主本身多少也有点像个无赖,因为他不单没有表示震惊,反而欣赏管家的头脑,而实质上是称颂管家所做的一切。
路加在这则比喻里头赋予不下于四种的教训,可见这则比喻之难以解释。
(一)第八节的教训是,今世之子要比光明之子来得聪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基督徒在追求良善n方面,能够像属世之子那么迫切和灵巧的追求金钱和享受,这样他一定能够成为更好的人。假如人对灵魂有关的东西的关切,好比他们对业务的重视,他们肯定可以成为更好的人。此对在教会所作的,一个人宁愿花费二十倍的时间金钱,在他的享乐、嗜好、花园和运动上。当我们花在教会的时间和精力,如同花在世事上的一样,这时候基督教才会开始成为真实的和有力量的。
(二)在第九节里的教训是,金钱财物应当用来结交朋友,因为在友谊当中蕴藏人生真正和永恒的价值。进行的步骤有两个途径。
(甲)从影响永世的角度来进行。拉比们有句名言:‘富人帮助穷人在今生,但穷人帮助富人在来世。’安布鲁士(Ambrose)论述那位扩建谷仓储存财货的笨财主说:‘穷人的肚腹、寡妇的房舍,孩童的小嘴,才是永留万世的仓库。’犹太人相信,对穷人所施的恩惠,会成为来世的功德。一个人真正的财富,并不在于他保有甚么,而是付出多少。
(乙)从影响今生的角度来进行。一个人可以自私地运用他的财富;或是用之于使生活过得更为惬意,不单是为了自己,同时是为了他的朋友和亲戚。几许学者对一些富人怀着常存的感激,因着他们的慷慨,成立了一些基金和奖学金,致使学业得成!多少人不是对他的较为富裕的朋友心存感激,因为他们总是在他有缺乏时施以最实际的帮助!富有本身不是罪过,但富有‘是’一大责任,而懂得使用金钱来帮助朋友的,最能完成这份责任。
(三)在第十节和十一节中的教训是说,从一个人在小事上的表现,足以判断他是否适当委以重任。从世事一般的处理来看,这是正确不过的。直至一个人在职位上能够表明他的诚实和能力,否则他没可能会晋升到高位去。但耶稣把这道理引申到永恒的事情上去。祂说:‘地上你经管着一些不真正属于你们的东西,在你死去时也不能带走。它们只是一种借贷。你们是这些事物的管家。在本质上,它们不可能永远属于你们。在另一方面,在天国你要得着那真正永远属于你们的。至于在天国所得,则有赖你们如何运用世上的东西了。你所要得着的,取决于你们如何使用所委托管理的东西。’
(四)第十三节定下了这个亲则,没有奴仆可以同时事奉两个主。主人拥有奴隶,并且是拥有他的全部。今天,一个仆人或是一个工人,可以很轻巧的从事两份工作或是耆两个不同的人的工作。他可在工作时间从事一份工作,在空闲的时间从事另一份的工作。举一个例,他可以在日间出任文员之职,而在晚间可以从事音乐师的行业。许多人是在他兼职里头添补他的入息,或是探索到真正的兴趣。但奴隶却没有空余的时间;他每一刻的时间,每一分的力量,都是他主人所有。他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因此,服事 神不可能是兼职的,或是工余的。人一旦选择要服事 神,他每一刻的光阴,每一分的力量,都是属于 神的。在芸芸主人之中, 神的独占性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或是全属于祂,或是全不属乎祂。
不变的律法(十六14-18)
这段经文可分三部分。
(一)经文以谴责法利赛人为开始,因为他们嗤笑耶稣。照字面的意思,嗤笑便是对别人嗤之以鼻。犹太人倾向于把地上的财富与人的良善相提并论;而财富便是好人的记号。法利赛人喜欢炫耀自己的良善,而他们认为一个人的物质财富便是他们良善的报酬。但是他们愈是在人前炫耀自己,愈是在 神面前显得讨厌。人自以为是好人那已经是糟透了;而比这更坏的,那就是拿物质财富作为证明自己是善良的确据。
(二)在耶稣之前,律法和先知是 神最终的话语;而耶稣来要宣讲天国的福音。耶稣一开口,那些看来最没可能的人,像税吏和罪人,便蜂拥而至,直闯天国的大门;虽然文士和法利赛人百般拦阻,也拦阻不住。但耶稣强调天国并不是律法的结束。不错的,琐碎细节的仪文法则经已删除。但千万不要以为基督教已废除所有的律法,而提供了一条快捷方式。伟大的律法是不会改变的,也不可改变。某些希伯来文的字母是非常类似的,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注音的音标(Serif),音标中有些是加在字母的顶上或底部的一条横线。律法中连这一条短短的横线也不会废去。
(三)为了说明律法之不会废去,耶稣便取了有关贞节的律作为例子。要正确地了解耶稣的陈辞,便先要明白当日犹太人的生活背景。犹太推崇忠贞和贞洁。拉比说:‘一切事 神也可宽容,不贞则属例外。’‘不贞使 神的荣耀黯然无光。’一个犹太人宁死也不肯拜偶像、谋杀或奸淫。
而这时的时代悲剧,就是婚姻关系已面临瓦解破坏。在犹太人的律法来看,女人只是一件东西。只有在丈夫患上痲疯,叛教,或是强奸了处女,做妻子的才可以提出离婚。否则,妇人若是被丈夫休了,她无权反对,也不可要求赔偿,除了她可获得妆奁的补偿之外。律法上说:‘女人可以被休,无论是同意或不同意;而只要男人愿意,便得休妻。’摩西的律法(申廿四1)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甚么不洁净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离婚的证书要有两位见证人的署名,上面写着:‘这是我给你离婚的文书,分手的条文,与及释放的契据,从今以后,你可随意与你所喜爱的人结婚。’离婚便是这样简单和容易。
问题现在转到摩西的律法中,有甚应不洁净这句话的解释上去。对于这问题,有两派不同的思想。煞买(Shammai)一派,主张不洁净是指奸淫,并且是单指奸淫而已。希例(Hillel)一派,则认为这话可代表,‘假如她弄坏了一碟食物;假如她在街上纺织;假如她对陌生男人说话;假如她批评她丈夫的亲戚而给丈夫听见了;假如她是个大声吵闹的女人;’而大声吵闹被界定为一个妇人的声音能够给邻舍听见的。拉比阿及巴(Akiba)甚至乎把理由扯到,一个男人找到一个此他太太好的女人,也得休妻。希列一派思想为人类本性所近,因此希路一派得以盛行,到了耶稣的时代,世风日下,妇女们根本不愿意出嫁,而家庭生活因此深陷危机。
耶稣在这里立下了婚约的神圣根基。这何话亦出现于马太福音五章卌一及卅二节,只有因淫乱的缘故,始有提出离婚的可能。有时候,我们认为我们这一代实在太坏,但比对起来,耶稣所生活的时代,有甚于现时。如果我们破坏了家庭生活,我们便破坏了基督徒生活的根本;耶稣在这里制定了一条律法,人若草率视之,结果便只有自招祸害。
人向来疏忽了的惩罚(十六19-31)
这则比喻笔法高妙,体大恩精,无一字不着妙处。让我们先看看故事申的两个角色。
(一)头一个角色是财主,通常称为戴胡士(Dives),戴胡士在拉丁文代表财主的意思。文中的每一句话,都在铺张他的奢侈安逸。他穿的是紫袍和细麻布衣服。这种袍子便是大祭司所穿着的,这些袍子要值三十镑至四十镑,以一天工资只得四便士的工人来说,这是笔庞大的数目。他每天奢华宴乐。用来形容宴乐的那个字,意思是指一个讲究饮食的人,享受着一些奇特而昂贵的菜式。而他每天都是这样子。这样,他肯定的和彻底的破坏了第四条诫命。这条诫命不独是禁止在安息日作工,并且同样提到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出廿9)。
对于一些乡村的普通百姓,经过六日的劳碌,偶而在一星期里吃一次肉,已是难得的运气;财主乃是怠惰和自我放纵的表征。拉撒路在等待财主桌上掉下来的零碎。那时还没有刀子,Y或围巾。人们是以手取食;在大富之家,则是用厚片的面包来洁净双手,擦过手的面包便丢在外头。拉撒路所等候的,就是这一种的面包。
(二)第二个角色是拉撒路。很奇怪的,在芸芸众多的比喻中,拉撒路是唯一赋予名字的故事人物。这个名字是以利亚撒(Eleazar)的拉丁化,意思是 神是我们的帮助。他是个乞丐;满身生疮;他是如此的无助,他甚至连躲开餂他疮的流浪狗的力气也没有。
以上的便是今世的情景;然后突然间场景变了来生,在那里拉撒路满有荣耀,而财主则饱受煎熬。财主的罪是甚么呢?他并没有吩咐人把拉撒路从门口赶走;他没有反对拉撒路检拾他所扔弃的面包;他经过拉撒路身边时,也没有踢他一脚。他没有故意的虐待拉撒路。财主的罪,在于他从来没有注意到拉撒路,他把他看成景物的一部分,并且认为拉撒路的痛苦和饥饿,乃是最自然不过的事,而他的沉迷奢华宴乐,乃是无可避免的。正如某人所言:‘并不因财主做了些甚么而受罪,乃是因他不做些甚么而下地狱。’
财主的罪,是在于他环顾世界的苦难和需要,而竟然漠视一切,无动于衷。他看见同胞在饥饿痛苦之中,竟然不加援手。他要受的罪,是世人一向忽视了的。
对于拒绝了财主提出警告他兄弟的要求,似乎是有点心肠太硬。但是,事实上如果人拥有 神道的真理,而对需要安慰的忧伤,需要供应的缺欠,需要除去的痛苦,仍然无动于衷的话,这样还有甚么可以改变他们!
这是个重大的警告,财主的罪,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事,而是因为他袖手旁观。──《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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