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五章
我要上告于该撒(廿五1-12)
非斯都的为人与腓力斯不同;我们对他所知不多,但就我们所知,却证明他是个公平正直的人。他在任才两年便去世,但是他留下芳名。犹太人设法利用他;他们设法劝服他把保罗送去耶路撒冷;因为他们又设了一个计谋,要在路上杀死他。但是非斯都是罗马人,有罗马人的爱好法治的本性;他告诉他们到该撒利亚去告保罗。从保罗的答话我们可以推论出他们告他的恶意的罪状。他们告他异端,亵渎和煽动。毫无疑问的,从他们的观点,第一项罪状是真的,对罗马法律倒并不在乎;但是以下的两项却是故意说的谎话。
非斯都无意在他才接任巡抚的短期内开罪犹太人,他提出折衷办法。他问保罗愿意上耶路撒冷听他公平审断这事否。但是保罗知道,在耶路撒冷对他不会有所谓公平审断这回事的,他便下了大决心。罗马公民如果觉得在省级法院得不到公平审断,他可以直接上诉到皇帝那里去。只有在现场被捉拿的杀人犯,海盗或土匪,上诉才无效。在其它案件,要把地方上的程序,并把申请人送上皇帝亲自判决。当保罗说出决定的话,‘我上诉该撒’时,非斯都便无选择余地;而保罗便这样地,在远非他梦想的情形之下,开始他上罗马去的路程的第一步。
非斯都与亚基帕(廿五13-21)
亚斯帕仍然是巴勒斯坦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包括加利利和庇哩亚的分封王;但是他很明白,他保有这有限领土,仍然是罗马人所赐。他们把他安置在那里,他们也很容易除掉他。所以当罗马总督驾临他的省份时,他习惯上都去拜会一下。百尼基是土西拉的姊妹,而土西拉则是腓力斯的妻子,而她也是亚基帕自己的姊妹。非士都知道亚基帕对于犹太人的信仰和习惯有最详尽的知识,便提出保罗的案件与他讨论。他给亚基帕把当时的情势作了一个特别公正无私的检讨;如今便为保罗设定一个场面,去在王面前上诉他的案件,并且作见证。耶稣曾经说过,‘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太十18)。这难以忍受的预言应验了;但是那关于帮助的应许(太十19),却也丰丰富富地应验了。
非斯都搜求报告书的材料(廿五22-27)
非斯都陷入困难了。罗马法律,凡是向该撒上诉而又送去罗马的,一定也要送去一份关于该案及被告罪状的书面报告。非斯都的难题是,依他看来,并没有罪状可送。这便是召开这个会的原因。
这是全部新约中最戏剧化的一幕。亚基帕与百尼基之来必是十分张扬的。他们也许穿上作为王服的紫袍,额上戴上小金环。非斯都一定穿上总督在盛会中要穿的红袍。与他们接近的,一定还有亚基帕的随员站在那里,更有犹太人中最有势力的人物也在旁侍从。与非斯都相近的,可能有那指挥驻在该撒利亚的五大队的千夫长;在背景可能有那高大罗马兵密集着作仪仗。
在这样的场面,来了这渺小的犹太帐棚制造者保罗,手上还带了手铐;可是保罗一开口说话,便控制全场了。有些人具有威力的质素。杜吉特(Julian Duguid)说他有一次与格林菲尔爵士(Sir Wilfred Grenfell)同船横渡大西洋。格氏并非特别有堂堂的仪表,叫人要看他;可是杜氏说,格氏一走进房间来,可以不必四处张望,人便知道他在那里,因为他放射出一种能力的微波。人心中有基督,右边有 神,便有能力的奥秘。那么,他还怕谁呢?──《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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