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五章
第五章
一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故事 五1~11
这是一段令人很难以解释的经文。因为它对于财物处理和应用的方式(卖掉所有的财产,凡物公用),很像当时在旷野修道的安色尼派人。按照第四章的末段,我们发现初代信徒确曾学习安色尼派人的财物公用之生活。但安色尼派人对于那些在财物分配上不诚实,或者私藏财物的人并不处以死刑,只把他们从团契中的地位降了一级而已。另外一个问题,本文很令人费解的,就是没有先警告这一对夫妇,他们就马上受责备而死。既已罚了丈夫,也应当再警告妻子。但在没有警告之下撒非喇也受责而死。这与耶稣的一再原谅弟兄(错误或罪)的精神差异很大。再者,本篇对于处罚私据公有(或属 神的)财产之方式,与旧约时对待亚干的私藏财物一样,自夫及妻皆被处死(参阅约书亚记第七章)。因此这段记述是否以亚干的故事为主体,而编着成初代教会团体生活的传统──私藏财物而不完全奉献的人,当如亚干一样地被 神责罚。为了使这种信念在教会中活泼地被保留下来,就以戏剧的方式,把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当作是亚干与其妻的缩写;把彼得当作是约书亚的缩写?
五1、2
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田产……私自留下几分,他的妻子也知道 亚拿尼亚是犹太男人普遍用的名字,意即“耶和华的怜悯”或“耶和华的眷听”。他的妻子撒非喇即“漂亮”之意。他们两位以要奉献给教会的名誉卖了田产,但留下一部份为私用。夫妇两人同心共谋。因为妻子知道,又同意丈夫的行为,因此当责罚之时撒非喇要负上责任。如果撒非喇不知道她丈夫的行为,或者如果她知道了,曾表示反对她丈夫的行为,她就不必受罚。知道亲人犯罪而不加以阻止的,不能算为无罪。
五3、4
彼得说,亚拿尼亚……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私自留下几分呢 彼得对亚拿尼亚的讲话提示我们好些事:(1)不可将自己的心或意愿让撒但控制或使用。我们必须很小心,要让自己作 神的仆人,作 神善良的差使,不可贪小利而作撒但行恶的工具(2)我们以为骗了人没有甚么关系,但一切欺骗的行为都是欺骗自己,也欺骗了 神。尤其是在有圣灵同在的教会里,欺骗的行为更是为圣灵所不容。(3)东西以 神的名义卖了,那东西应属 神所有,人不可假藉 神的名义为自己图谋利益。这就是滥用 神的名,偷取 神名誉和财物的行为。以 神的名而奉献的职位,也不可藉之图谋自己的利益。
五5、6
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有……人……把他……埋葬了 亚拿尼亚的死一定不只是心理上的羞惭而死,因为彼得宣布他的罪行时,就表示 神的审判;初代教会有如此的信念:使徒在地上所禁止的,在天上也要禁止(太十六19)。按照经文的字面看起来,当时教会的权力相当的大,人死了未经家属的同意就可以把他埋葬了。
五7~11
他的妻子进来……彼得对他说,你们卖地的价银,就是这些么。他说,就是这些。彼得说,你们为甚么同心试探主的灵呢……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 彼得和教会的会众,在亚拿尼亚死后又等了三个钟头。可见当时会众的组织形态和我们今日人有差别。使徒们和一些人全日住在某个固定的地方。
撒非喇若不知道卖田产的钱,就不必负他丈夫所负的罪,她既然知道则她个人必须对 神负责。彼得认为欺骗 神就是试探 神。会试探 神的人都以为 神像偶像一样,没有生命、权威,不会说话,没有作为,只是被愚人恭敬的对象而已。因此他们表面恭敬顺命,暗地里却做反对 神的事。彼得以亵渎圣灵的人不得赦免(路十二10)那样的话,宣布 神对撒非喇的审判,她的受审判使得全会众都害怕,害怕 神也就是敬畏 神的意思。换句话说,从此全教会和其它听见这事的人就不敢把 神当作是哄哄人的偶像而已,他们知道祂是会审判人的 神。
二 使徒行神迹 五12~16
现代人比较不需要神迹,例如疾病,天然灾祸等之类的事都可以藉着现代医学的设备和科技知识得到解决。但对于当时的人,神迹就是他们认识 神、体会 神的权能与慈爱的方法,以及产生信心最好的凭借。使徒也藉着行神迹而证明他们是受 神差派的,因为有 神的灵和权能与他们同在。
五12~14
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间行了许多神迹奇事,(他们都同心合意的在所罗门的廊下。其余的人,没有一个敢贴近他们。信而归主的人……很多) 最初代信徒的聚会,仍然以圣殿为重心。不过地点是在外院,靠近圣殿的最外缘叫所罗门廊。这或许是他们自觉到自己与圣殿的崇拜有别,与圣殿之间逐渐产生疏离感。
一般民众不敢接近他们,可能是由于他们行了许多神迹,觉得他们之中有某些神秘的要素存在。对他们有点敬而“远”之的感觉。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崇拜方式与原有的犹太教,圣殿中心崇拜大有不同,因此团体以外的人,非基督徒,都不敢接近他们,尤其是犹太教的人,恐怕太贴近他们而引起别的犹太人的非议。从外邦回来的人,也许有的人怕受基督徒神秘性的感染。
但因为初代教会很活跃,在讲道与行神迹上,各方面都显出 神的灵与他们同在。因此吸引了许多人成为基督徒,团体的人数增加。
五15、16
还有许多人,带着病人……从耶路撒冷四围……全都得了医治 使徒们行神迹的程度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使徒行传一共出现了两次这样的记录(五15、16,十九12)这表示当时的人对于使徒拥有的能力和信息都有莫大的信心,这信心使病得医治。
使徒们医治病痛的名声不只广闻于耶路撒冷城内而已,连耶路撒冷域外的市镇也都轰动起来,纷纷将病人带来给使徒医治。治病虽然可以显明 神的权能,但治病到底不是基督教的主要内容,也不是使徒的主要工作。治病只表明 神承担了我们的软弱,负荷了我们的疾病。随后的使徒保罗终于能够以福音的信息为主,医病为副,展开了教会史新的一页。
三 使徒被囚和受审 五17~24
A 大祭司拘禁使徒 五17~18
五17、18
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该教门的人……满心忌恨。就下手拿住使徒 撒都该人听见了使徒医病的名声以后,可能是害怕他们:(1)传播那些与犹太教不同的信仰。(2)聚集太多的群众后可能引起社会的动乱,不好向罗马政府交代。因此他们把使徒囚禁起来。
撒都该教门 在主前一百年左右撒都该党的领袖是国家的元首。撒都该党的人大都是当时上流社会的人物,大部份是祭司:因此也可称之为祭司党。当时的大祭司和七十人公会的领袖都由撒都该人担任,是圣殿主持人。主后六十三年罗马管制犹太地后庞培大将(Pompey)指定撒都该党首领希尔康二世(Hyrcanus II)为大祭司,在罗马统治下兼有行政权。该党因为集政教于一身而遭受其它犹太党派的反对。
撒都该人在宗教上执守摩西五经,因为五经上载有祭司特有的规律。他们拒绝其它经典和口头传统。他们也不接受五经以外的信仰,例如天使、魔鬼、复活和来生等事。但法利赛人相信这些,因此他们和法利赛人常有冲突(徒廿三8)。在政治上撒都该人与罗马人妥协。他们接受外国或希腊化的思想,喜欢政治活动。为了反对在圣殿里为罗马皇帝烧香,终于引发起革命,在主后六六──七○年发起了战争。耶路撒冷城被攻破后,撒都该人完全失去了对犹太教的影响力。
B 出监在殿中讲道 五19~26
五19~21上
但主的使者,夜间开了监门,领他们出来,说……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使徒……就进殿里去教训人 使徒行传对天使打开牢门之说好像是路加特有的传说。这大概是要应验路加福音的预言:“人要……把你们……收在监里……然而你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路廿一12~19)。 神的天使这样地保护他们免受监狱之灾是要他们去传福音,教导人接受新生命的道理。
在这里我们必须提醒自己的,就是保罗坐监的时间很长,又常备受责打,只有一次脱离监狱之灾(徒十六26及下文)。但藉着被囚禁在监狱,他传福音给罗马贵冑和君王,以及上诉该撒(徒廿四~廿六)。所以我们不必把监狱中被救出与否当作是 神与我们同在与否的必然标准。我们要把完成 神的旨意当作第一任务。使徒们再度在圣殿出现,向着被囚禁的危险挑战,为的是要教导人新生命的道理。
五21下~26
大祭司……叫齐公会的人……就差人到监里去,要把使徒提出来。但……不见他们在监里……有一个人来禀报说,你们收在监里的人,现在站在殿里教训百姓……差役去……并没有用强暴 根据罕真(Earnst Haeuden)的研究,行传的作者并不了解犹太公会的组织和议程。作者只根据他对罗马元老院的组织常识,而描写犹太议会的情形。其实犹太人的公会由七十一人组成,其中有祭司、长老(上流社会的代表)以及文士(大部份来自法利赛党)。议会的成员并非都是长老,公会有逮捕和审判权,审判时有控、辩两方发言,然后由议员投票决定。像本章廿节,有人跑来说使徒在圣殿里,这种冒失的情形不是在国家议会中可能发生的。并且这个人若非议会中的人,如何发现囚犯不在监里,然后到外边去找囚犯?当他发现使徒们在圣殿的时候,又跑回来,这人是谁?他怎可在议会中跑出跑入?
当议会的守殿官发现使徒,要带他们回议会时,他们不敢对使徒使用暴力,因为怕引起民众的忿怒而用石头打他们。可见当时使徒们已得到民众普遍的拥护。
C 在公会前受审 五27~33
五27、28
我们……严严的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 前面我们已经叙述过,使徒行传的特色之一,就是把耶稣的受死认为是犹太官长的无知(参阅三13、17),不是 神预定要他受死的。基督徒的宣教常以这件事指责犹太的长官。犹太的有关方面却想推掉钉耶稣的责任。其实他们是有责任的,因为他们是祭司又是长官。他们必须公平而负责地察验耶稣的言行是否出于 神?人们对耶稣的审判是否公正?使徒的见证是否真实?但他们没有负这些责任。如果耶稣的被钉流血是纯粹出于百姓的无知,而不是他们的暗示,他们作官长的人,也要负责任。如果他们原先不想害耶稣的话,现在为甚么要为难耶稣的门徒?
五29~32
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 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你们……杀害的耶稣…… 神已经叫他复活 因为犹太的有关当局(公会),禁止他们奉耶稣的名传道,所以使徒再引用(徒四19)服从 神重于服从人的宣言。其实耶稣的信息对犹太人不但是无害的,反而是有益的。因为耶稣的事件,使得犹太人和全世界的人有悔改的机会。这机会的可靠性已由耶稣的复活证明了。耶稣的复活又由 神赐圣灵给使徒,使徒得到能力奉耶稣的名医治病患、赶鬼、有能力传福音等证明出来。
D 迦玛列的劝告 五34~39
五33、34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迦玛列,是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在公会中站起来 因为使徒的指责威胁到他们的地位,因此议员们想要把他们除灭。迦玛列和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一样争论的重点较倾向于宗教行为问题,注重人和 神的关系,不是人与人的关系。和撒都该人或希律党人比起来,法利赛人只争论人和其所作所为是否合乎 神的律法,后两者较注重人的利益和立场。
五35~39
就对众人说……这些人,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办理……他们所谋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若是出于 神……恐怕你们倒是攻击 神了 这一段可称之为迦玛列的演讲,是一篇以犹太律法权威为基督徒辩护的演讲。他以两件历史的事实,就是丢大和犹大的作乱,来证明一个信念:凡事出于人意思的都必失败,凡事出于 神旨意的,最后终必成功。迦玛列建议,以这样的信念来审判基督教。然而,作为一个忠心于 神的人,乃要审查自己,是否因着私欲而攻击 神的旨意。
这一篇演讲的主题可能是出诸迦玛列。但演讲的内容和结构在传统中曾被增减过,最后又经过编辑者的修饰。因为文中丢大的作乱是在主后四十四到四十六年之间。这时间比迦玛列可能演讲的时间(大约主后35年)晚十年。所以这一段丢大的事件可能是以后加进去的。加利利的犹大事件,按照犹太史家约瑟夫的记载是在主后六年发生的。
议员们终于接受迦玛列的建议,不要与基督徒作对,让耶稣的信息,使徒的见证受时间、群众和 神的考验。
E 使徒获释继续传道 五40~42
五40
公会的人听从了他……但叫使徒来,把他们打了……把他们释放了 到目前为止,犹太的公会尚未对基督徒发动全面的逼害。他们只是在教义上被犹太教认为是异端的人。因为耶稣被基督徒宣称为和 神同等称呼的“主”。这是他们不能容忍的,因为这是亵渎 神的行为。
五41、42
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的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 使徒们坚信耶稣的教训,“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当那日你们要欢喜跳跃”(路六22)。使徒们相信为耶稣的名受逼迫是有福的,荣耀的。因为在天上有大赏赐(路六23)。这信心使人勇于为耶稣作见证,但也会导致殉道主义的产生,作了许多无谓的牺牲。为耶稣的名而死的人,他们的贡献比不上为耶稣的名而活的人。为耶稣而活的人虽身受艰苦,至终将会造福人类,荣耀 神的名。──《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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