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二章
B 信徒生活(十二1~十五13)
Ⅰ 活祭(十二1~2)
既明白了神在基督里为祂的子民所成就的一切,信徒应当如何生活呢?他们应当以自己为“活祭”献给神,成为圣洁。因着基督献上自己为祭,从前献动物祭牲的作法已经永远废除了,但是以顺服的心敬拜神仍然是必要的。世界与神相违,信徒不应再按照其标准去行,而应藉着圣灵的能力更新自己的心思,改变自己的生活,以符合神的旨意。
圣经对教义的教导,不仅是要人明白,更是要人付诸实行:“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十三17)。因此,保罗常在阐述教义之后,紧接着便作伦理劝勉,而以“所以”将后者连于前者(参弗四1;西三5)。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新约书信中对伦理的训勉,无论是否保罗所写,都与福音书中基督对伦理的教导十分吻合。其实,它们所根据的,正如保罗所说,是“基督的律法”(加六2;参林前九21)。而罗马书十二3至十三14与登山宝训之间,可以列出许多相似之处,这一点尤其特别。当时福音书并未成形,但其中所记基督的教训,在教会中仍然流传──当然会有口传的形式,或许也有总纲式的文字形式。
1. 我……劝你们。保罗惯于在论证的转折点上,用这个动词(Parakaleo),特别是论到伦理劝勉时(亦参十五30,十六17),这个字带有外交性的婉转意味(加拉太书中没有使用,值得留意)。
将身体献上。参六13、19;这几处的动词为同一个字。现在保罗更详尽地说明,他们将自己献上,为神所用,究竟包括哪些方面。
活祭。在这新秩序内,献祭不再是牺牲另一个生命,好像古时献牲畜为祭,乃是献上自己的生命(参来十三15~16;彼前二5)。
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NEB 作:“以心灵与思想献上的敬拜”。此处的名词 latreia,九4已经用来指以色列人应有的“敬拜”。此处的形容词 logikos(来自 logos,“道”,“理”),意思可以是“合理的”(以顺服的生命来事奉,是对神恩典惟一合理,或合逻辑的反应)206,或“属灵的”(如彼前二2,“灵奶”)。此处若意为“属灵的敬拜”,可能是与以色列虚有其表的圣殿敬拜作对比。利未之约中(Testament of Levi,3:6)形容天使为“向主献上馨香之祭,属灵(logikos)而不流血的祭”。
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这“世界”或“世代”(aion,如林前一20,二6,三18;林后四4;加一4)与将来的世代有所不同(参弗一21)。虽然它被称为“罪恶的世代”(加一4),它的“神”弄瞎了不信者的心眼(林后四4),但是活在这世代的人仍然可以表现出美好的行为,显出他们将继承未来的世代,就是那更新、复活的世代。他们已经身处“末世”(林前十11);对他们而言,因为他们是在基督里“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靠着内住圣灵的能力,就是他们能承受未来世界的凭据,他们能够抗拒诱惑,不照“这世界”的标准而活。
更新而变化。同一个动词,在马太福音十七1~2,马可福音九2登山变像的记载里,译为“变了形像”。新约中唯一另外出现的一次,是在哥林多后书三18,论到信徒“变成”基督的形状,“荣上加荣”,是“从主的灵变成的”──这段经文很适合作本节的注释。
206 Thomas Erskine of Linlathen 说得很好:“在新约中,宗教是恩典,伦理是感恩”(Letters, 1877, p.16)。在希腊文中,同一个名词(charis)既可指“恩典”,也可指“感恩”,这并不是巧合。
Ⅱ 肢体生活(十二3~8)
神杰作的特征,是各具特色,而非全然划一。在大自然如此,在恩典中亦是如此,而在基督徒团体中更具体表现出来。这团体中的人,家庭背景、环境遭遇、个性、能力,均大不相同。不仅如此,他们在成为基督徒之后,得到神所赐的属灵恩赐,也是各自不同,然而正因如此,所有恩赐都可以配合起来,成为整体的益处。无论对教会有什服事,都应该甘心乐意,忠心去做,按着各人的恩赐来服事,或说预言,或教导,或劝勉,或管理,或捐献,或探访病人,或作其它事奉。然而一个健康的身体,所有的功能都会协调互助,使整个身体得着益处。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也应该如此。
3. 凭着所赐我的恩。亦即,使徒的“恩典”或恩赐(参一5,十五15)。根据第6节,教会每一个成员都领受了这种特殊的“恩典”,其运用是为了整体的好处。
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这里的“信心”与本书信前半部的意义相当不同,乃是指所赐给每个基督徒的属灵能力,以负起他们当尽的责任(参第6节,“当照着信心的程度”)。
5. 在基督里成为一身。参哥林多前书十二27:“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哥林多前书与罗马书中,都用人的身体作比方,说明基督徒整体的生活;但在歌罗西书与以弗所书中,这个观念就更进一层了。在这些后期的文件中,重点是在说明教会与基督的关系,好像身体与头之间一般;其中没有一个教会的普通成员可以比拟作头,或头的一部份(如林前十二16~17、21所形容);而且身体不再只是一个模拟,倒成为使徒所能找到最有力的词汇,来表达基督复活的生命与信徒的生活之间密不可分的关联。207
8. 就当诚实。(英:In liberty)NEB 作,“就当尽心”。
治理的。希腊文 ho proi/stamenos,与十六2相关的名词 prostatis“帮助者”意思类似。NEB 作:“若你是领袖”,将这个分词与它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五12的意思视作相同(“在主里面治理你们……的”)。
怜悯人的。NEB 作:“若你帮助在痛苦之中的人”。
207 E. Best, One Body in Christ(1955)。
Ⅲ 基督的律法(十二9~21)
这一段特别类似登山宝训,训勉人要有深入、率真、实际的爱。在信徒之间的弟兄相爱、彼此同情、互相尊重,是意料之内的;而这里还增加了其它方面──对信徒团契之外的人也要付出爱心与赦免,甚至对逼迫他们、咒诅他们的人,亦要如此。
9. 爱人不可虚假。希腊文 anypokritos,直译为:“没有虚伪”(NEB 作:“完全真诚”)。
10. 恭敬人,要彼此推让。参腓立比书二3:“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亦参以弗所书五21:“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11. 要心里火热。(英译:灵里火热)。使徒行传十八25用同样的希腊文来形容亚波罗(“心里火热”);姑不论该处“心里”应作何解,这里则最可能是指圣灵而言。
服事主。NEB 小字作:“有需要及时帮补”,是出于一个西方较不重要的抄本读法,以 kairo(“时间”,“机会”)取代间接受格 kyrio(“主”)。
14.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参路加福音六28:“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本段经文中,有些古抄本(包括P46在内),在“逼迫”后面没有“你们”一字;如此,基督徒所受的劝勉则是,要为逼迫者祝福,无论他们自己是受害者与否。保罗自己在这方面的表现,可参看哥林多前书四12下~13上;使徒行传廿八19下。
15. 与喜乐的人要同喜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哀哭。这绝不是斯多亚式的教导;他的说法是:要有良好的生活,就必须保持距离,不动感情。保罗的教导则与基督的表现相同。
16. 要彼此同心。参十五5~6;亦参腓立比书二2~5,那里在“意念相同”(与“以眼还眼”完全两回事)的劝勉之后,接着的一段话说明,在基督徒中间惟一可能做到这一点的途径:“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不要志气高大。参第3节,及十一20:“不可自高。”
倒要俯就卑微的人。或(将形容词 tapeinois 当作中性,而非阳性)“要亲自作卑微的事”(小字)。
不要自以为聪明。加以上十一25,这是一句引文,取自箴言三7上。
17. 不要以恶报恶。基督徒不报复的原则,参看马太福音五38~48。(又参帖前五15;彼前三9。)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要以众人尊崇的事为目标”(NEB)。引自箴言三4(七十士译本)。
19. 听凭主怒。所有格“主”(英译:“神的”),在希腊文中没有,但有此含意(参五9)。这个劝勉的意思是,要为神施报应的律留地步,无论报应会立刻实现,或在“神震怒……的日子”才实现(二5)。
“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引自摩西之歌:“伸冤报应在我”(申三十二35,希伯来圣经;七十士译本作:“在伸冤之日我必报应”)。本处经文的形式,希伯来书十30亦相同,在亚兰文的旧约圣经中有此形式,当时可能也有希腊文译本,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这句引文的要点是,既然伸冤与报应是神的特权,就应该让神来执行。因此,昆兰团体禁止人私下报复,原因是,根据那鸿书一2,惟有神“向祂的敌人施报,向祂的仇敌怀怒”208。
20. “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引自箴言廿五21~22;保罗省略了最后一句:“耶和华也必赏赐你。”这段教训原来的重点也许是:“要善待你的仇敌,因为这样会增加他的罪孽;因此你就使他受到更严厉的审判,而使你自己从神得到更好的赏赐。”另一种解释是,这段箴言是指埃及的一种仪式,一个人要当众表明悔改,就在头上顶着一盘烧着的炭火。无论如何,保罗将这段箴言用在这里,而且省略最后一句,就赋予了它更宝贵的意义:“要善待你的仇敌,因为这样会令他感到羞愧,领他悔改。”换句话说,除去仇敌最好的方法,是化敌为友,加此便是以善胜恶(21节)。
21. 这一连串简短的句子到本节结束,其形式或许是为了要让人便于记忆,作为教导之用。参帖撒罗尼迦前书五14~22。
208 参 G. Vermes,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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