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五章
与 神交好(五1-5)
这里是保罗所写伟大的好似诗歌般的经文之一。他几乎唱出相信 神亲热的喜乐。信靠的信,接受 神自己的话,所作成的,决非努力工作,遵行律法,所能获得的。这乃是使人与 神相和。在耶稣未来世界以前,没有人能与 神接近。
有的人见到 神,但所见的却并不像是至善,而像是至恶。斯文本(Swinburne)写着说:
‘祂隐藏的脸皮钢铁的脚,
人是否知道觉得在每天的行进中
恫吓人并且把一切东西践踏脚下?
祂是否给我们饥饿?
谁咒诅身心产生不能满足的渴慕?
谁使呼求祂的口唇干渴?’
有的人看 神完全是一个陌路人,完全不可接触的。韦尔斯(H. G. Well)在他的一本书中讲起一个故事。有一个司事务者,内心十分紧张,有精神分裂的危险。医生对他说,其唯一救治的方法,是在 神的团契中,获得的平安。他说:‘怎么!想在那里──天上,与我团契交往!我马上会想的这和用银河的水解我的渴,与天上的星星握手一样的不可能!’对他看来, 神是完全无法找到的。旅行家福佩斯(Rosita Forbes)有一个晚上,寄身于一所中国乡村的庙宇里,因为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在晚上,她醒来,月光从窗棂里斜照在菩萨的脸上,每一张脸都是怒目而视,好像憎恶世界上的人。
只有当我们认识我们所信的 神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天父,我们的人生才能与 神有亲密的交往。这种关系保罗叫它称义。
保罗说,藉着耶稣,我们得引进现在所站的恩典中。保罗所用的引进,希腊文是prosagoge。这字含有两幅图画。
(一)这一个字常用作介绍或引进一个人到君王的面前;这一个字常用作敬拜的人到 神面前。这里保罗好像是说:‘耶稣引导带领我们到 神面前。耶稣为我们打开前往万王之王的门户;当那扇门户开了的时候,我们看见的是恩典;不是谴责,不是审判,不是报复,而是 神全然的,分外的,不劳而获的,无功而得的,难以置信的仁慈。’
(二)不过这prosogoge一字含有另外一幅图画。在后期的希腊文里,这字乃是指船只入口的地方。这字用作海港或避难所。如果我们采取这一个意义,这意思是说如果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我们会受暴风雨的袭击,像航海者与倾覆他们的巨浪挣扎,不过现在我们听见了基督的话,我们最后到达了 神恩典的避难所,我们知道依靠的平静,不在乎我们所能为自己做的,乃在乎 神为我们成全的。
因着耶稣,我们能进到万王之王的面前,我们能进入 神恩典的避难所。
不过保罗一经这么说,反对他的旋即反击他。一切都是真的;一切都是荣耀;不过事实所表现的是在今生,基督徒的遭遇却与此相反。在罗马,做基督徒是不容易的。记住,保罗以此而达到一个重要的高峰。他说,‘患难生忍耐。’他用的患难一字是thlipis, Thlipis的字义是压力。各式各样的事压在基督徒身上──缺乏及窘困的情况的压力,愁闷的压力,迫害的压力,不受人欢迎及孤单的压力。这一切的压力,保罗说,产生忍耐。他所用的忍耐,在希腊文是hupomonc。Hupomonc比忍耐有更深一层的意义。这意思是能够征服世界的精神;这意思并不是消极的承受,而是积极的战胜克服人生试练琢磨的精神。
当贝多芬遭受耳聋的袭击──这是音乐家最可怕的致命伤,他说:‘我要握住人生的机会。’那就是hupomone。当司各脱(Scott),因着他的出版商破产,倾家荡产。他说:‘没有人要对我说:可怜虫!我自己的右手要付所欠的债务。’那就是hupomone。有一次有人对一个正在深忧里的勇敢的人说:‘忧愁改变了人生的色彩。是不是?’他回答说:‘是!不过我拣选自己的色彩!’那是hupomone。享里(Henley)睡在爱丁堡病院中,一腿已经割去,接着另一腿也必割去。他写出一首胜利之歌。
‘黑夜笼罩着我,
到处都是漆黑,
我向神献上感谢,
因为赐我不拆不挠的灵魂。’
那是hupomone。Hupomone不是躺下,让洪水核蔽我身的精神,它乃是挺起胸膛,努力设法制服洪水的精神。
保罗接着说:‘忍耐产生品格。’他用的品格(中文圣经译老练。)是希腊文的dokime。Dokime这字是用于指金属已经经过了锻炼,把一切杂质提炼清楚。这字也用于货币,一似我们在英国货币用的sterling(英国货币保证所有标准纯度)。这说明合金中的杂质已经除去。当以忍耐去应付患难时,在战斗中一个人成为更坚强,更纯洁,更美好,更接近 神。
保罗接着说:‘品格生希望。’(中译本,老练生盼望)二个人遭遇相同的境况。一个人垂头丧气;另一个人受到刺激,采取制胜的行动。对一个人说来,希望完了;对另一个人说来,这是一种挑战,使他更加伟大。黎德(Lord Reith)说,‘我并不喜欢危机,不过我喜欢在危机中提供的机会。’其所以有此不同乃由于人里面的不同。如果一个人让他自己成为软弱,松懈,柔弱;如果他任由环境制服他;如果他在患难中让他自己流于悲哀堕落;他就会成为这样的人;当危机来临,向他挑战,他不能有别的,只有失望。另外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在人生的种种状况中,坚决地抬起了头;如果他常常面对各事,且在面对中胜过了各事;于是当挑战来临的时候,他正对着它,眼里发出希望的火花。能承受试练的品格,常会发生希望。
于是保罗讲他最后的一段话:‘基督徒的希望,永远不会成为泡影;因为这是建造在 神的爱上。’奥玛·凯也姆(Omar Khayyam)写到人的希望悄然而去。
‘人心里向往着世界上的希望
变成了灰烬──或是即使昌顺,不久
像雪花留在野地麈埃封满的地面上
光耀一两小时──融化了。’
如果一个人的希望是在 神里,它不能变成麈灰和灰烬。如果一个人的希望是在 神里,它不会令人失望。如果一个人的希望是在 神的爱里,它永远不会变成泡影,因为 神以永恒的爱,爱我们,这爱有永恒的能力做它的后盾。
爱的最后证明(五6-11)
耶稣基督为我们死的一件事实是 神爱的最后证明。这不很容易叫一个人为义人死。说服一个人为伟大美好的主义而死,这或有可能。一个人有很大的爱心,他会为朋友舍命。耶稣基督的奇妙乃是当我们还是罪人,坏人,与 神在敌对的状况下为仇的时候,祂为我们死,没有比这更大的爱。
士诺墩(Rita Snowden)讲到有关罗凌士(Colonel T. E. Lawrence)上校的一件事。在一九一五年,他与几个阿拉伯人经过沙漠。光景非常恶劣。食物既将食罄,水只剩最后的一滴。他们把头巾遮住他们的头部,以避御带来如火焰般炎热的风,风中满了刺痛人的飞沙。忽然有人说,‘哲斯明(Jasmin)在那里?’另外有人说,‘哲斯明是谁?’第三个人回答说,‘那从马安(Maan)来的黄面孔人。他杀了一个土耳其的收税官,逃到沙漠里来。’第一个人说,‘看呀,哲斯明的骆驼没有人骑。他的枪用带子缚在马鞍上,可是哲斯明不在那里。’第二个人说,‘在行进中,有人用枪把他打死。’第三个人说,‘他的头脑不太清楚,或许他迷失在沙漠的迷景中;他的身体不太健康,或许他昏过去了,从他的骆驼上掉下。’于是第一个人说,‘不要管他。哲斯明不值一分钱。’于是那些阿拉伯人,一弯身跳上了他们的骆驼,骑在上面。罗凌士却回头,照原路上回去。孤单地,在炽热的天气里,在生命的危险中,他走回去。骑在骆驼背上,约摸一小时半以后,他看见在沙漠中有甚么东西似的。这就是哲斯明。受了暑热与口渴,眼睛看不见,也带一些热狂,哲斯明为沙漠所苦。罗凌士把他抱起,放在他的骆驼上,给他一些留下来珍贵的水,慢慢地艰难地归队。当他回到他们中间的时候,这班阿拉伯人惊奇的望着。他们说,‘这是哲斯明。哲斯明,不值分文的哲斯明,我们的主人,罗凌士,用他自己的生命把他救回。’这是一个比喻。基督受难,要拯救的,并不是好人;乃是罪人。基督受难,要抢救的,不是 神的友好;乃是一般敌对 神的人。
于是保罗继续更进一步。藉着耶稣我们在 神前的地位改变了。虽然我们是罪人,我们与 神有良好的关系。不过这是不足够的。不只我们的地位必须改变,我们自己的景况也须改变。获得拯救的罪人不可继续做一个罪人;他必须改变成为一个好人。基督的死改变了我们的地位;基督的复活改变了我们的景况。祂不是死了;祂是死了,又活了。只要我们常和复活的主在一起,祂就常与我们同在,帮助我们,引领我们,指点我们,把祂的力量充满我们,使我们能克服试探,用祂的光辉,覆蔽我们的生活。祂既然改变了我们在 神面前的关系,也能改变我们实际的景况。祂,就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使我们与 神发生良好的关系;祂也要继续的,藉着祂的恩典,使这些罪人,离开他们的罪,成为好人。这些事都有专门的名词。改变我们的地位是称义;那是为整个拯救过程的开始。我们景况的改变是成圣;那是拯救的过程在行进中,永不停止,直到我们和祂面对面的时候,并且像祂。
在这里,有一件事应当注意。这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保罗非常清楚,整个拯救过程,基督的降世,基督的受难,乃是 神的爱的证明。这一切发生的事都表明 神何等的爱我们。这一切发生的事,都是因为 神爱我们。不过有些时候,这事讲得好像一方面是一位温柔慈爱的基督,另一方面是一位忿怒复仇的 神。这事有时说得好像基督所做的改变了 神对人的态度,从忿怒的 神变成为恩惠的 神。没有比此犯更大的错误。整个的一切都是出于 神的爱。耶稣之来,并非要改变 神的态度;祂之来乃要表明 神对人的态度──以前如此,现在也是如此。耶稣来为要证明非人所能解答的── 神是爱。
灭亡与拯救(五12-21)
新约里没有其它经文像这一段一样,对于神学所发生的影响;也没有像这一段经文一样,难以为现代头脑所了解,其困难的原因是因为保罗写得难懂。譬如说,我们看到第一句只见上文,不见下文,悬在空中,从旁边插入另外一个概念。困难的更进一层,因为这是犹太人熟悉的思想与说话的方式,对他们说起来,完全了解,不过对我们说起来,却是非常的不熟悉的。
如果我们把这段经文的思想用一句话来说,这正是保罗开始要写的,不过转到旁边去了,或许可以这样说:‘因了亚当的罪,众人成了罪人,与 神隔离;因了耶稣基督的义,众人成了义人,恢复了与 神良好的关系。’在事实上,保罗在林前十五章廿一节说得很是清楚:‘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
在我们阅读这段经文时,可以从两个基本的犹太的概念,帮助我们获得光照。
(一)是团结的概念。犹太人永远不会想他自己是一个人:他总是想他自己是一氏族,一家族,一国的一份子;脱离了社会,他没有实际的存在。就是在今天,有的说在澳洲有一种土人,当问他叫甚么名字的时候,他回答的不是他自己的名字,而是他部落的名字。他并不想自己的个人,他想自己为部落的一员。这种事最清楚的例子是原始民族,两族间的斗争。假使一个种族里的人为另一种族的人杀死,被害者的那一族有责任向另一族报仇。这战斗并非是二人间的口角,乃是二族间的争战。这是被侮辱的种族向另一种族报仇。
在旧约里有一个像这样的一个生动的例子。这是记载在约书亚记第七章里亚干犯罪的故事。在围攻耶利哥城时,亚干违反 神毁灭一切掳物的命令,把有些东西私藏起来。亚干犯了罪。下一个进攻的地方是艾城。这城按理说起来,不会有甚么困难。不过结果却大败而归。为甚么?因为亚干犯罪。因为亚干犯罪,整个民族都烙上了罪人的印记,受 神的刑罚。亚干的罪不是他一人的罪,乃是全民族的罪。民族并非个人聚集在一起;民族乃是坚固的一体。个人所做的,就是全民族所做的。当亚干认罪,及被发现以后,受罚的不只亚干一人,整个家族都遭毁灭。注意,亚干并非单独的,自己负责的个人;他是为坚固一体不可分的人民的一员。
保罗就是这样看亚当。亚当不是一个个人。亚当是全人类中的一员。因为亚当是全人类的一员,全人类因他的罪也进入了罪里。他的罪就是众人的罪。
保罗说因了亚当犯罪,众人都进入罪里。如果我们要在这里了解他的思想,我们必须十分确定保罗对于他说的,他自己的意思是甚么。在基督教思想史上,常有人努力用各种不同方法解释亚当的罪与人类的关系的这种观念。
(甲)有的认为这段经文的意义是‘每人自己就是亚当’。这实在的意义是正如亚当犯罪,众人也照样犯罪,亚当的罪和人类的罪之间实在没有甚么关系。此外,我们所能说的,只是亚当的罪为一切人类之罪的标本。
(乙)有的称为所谓律法的解释。这种解释主张亚当为人类的代表,人类分担代表的作为。不过一个代表必须为他所代表的人民所拣选,对亚当我们没有方法这样说。
(丙)有的解释为我们从亚当承继了犯罪的趋势。这是很对的,不过这不是保罗的意思。在事实上,这不会配合他的议论。
(丁)唯一可能解释这段经文的方法是所谓现实的解释法,就是因为人类的团结性,一切人类实在的因亚当犯罪,进入罪中,对犹太人说来,这不是一个陌生的观念。这正是犹太思想家的信仰。以斯得拉二书的作者对此写得很是清楚。‘一粒罪恶的种子,自最初撒在亚当的心里,到此时为止已经带来的邪恶何等的多,在未来直到收割的日子又将带来更多的邪恶。’(四30)。‘因为第一个亚当,带了一个恶心,犯罪并为罪所胜;这不只是他一个人,一切从他而生的人也都如此。’(三21)。
(二)第二个基本的概念是与保罗的议论有密切的关系。死亡是罪的直接结果。这是犹太人的信仰,如果亚当不犯罪,人就不会死。死亡来到这一世界乃是罪的结果。西拉赫(二23)写着:‘一个妇人是罪的开始,因着她众人都要死。’智慧书有云,‘ 神创造人原是不会死的,并且依照他自己原有的本性造他;不过由于魔鬼的嫉妒,死亡进入了这世界。’在犹太的思想里,罪和死完全连在一起。这是保罗想要说明在十二至十四节里,纠缠困难的思想。我们可以用一系列的概念,追溯在这些经文里保罗的思想。
(甲)亚当犯罪因为他破坏了 神直接的命令
不可食禁树的果子的命令──因为亚当犯罪,亚当,原是不死的,死了。
(乙)在摩西以前是没有律法的;如果没有律法,就不会有可能破坏律法;那就是说,如果没有律法,没有命令,就不能有罪。因此,活在亚当与摩西这一段时间内的人,在事实上犯过罪,不过不算他们有罪,因为那时还没有律法,他们不能被谴责,因为破坏了没有存在的律法。
(丙)不过虽然他们不能算为有罪,然而他们仍然死了。虽然他们不能被责为破坏不存在的律法,死亡仍然统治着他们。
(丁)那么,他们为甚么会死?他们死因为在亚当里他们是罪人。这是因为他们有份于亚当的罪使他们死,虽然那时没有律法可破坏。事实上那是保罗的证明众人在亚当里犯了罪。
因此,我们已经提出了保罗思想一方面的要素。因为这人类完全结合的概念,众人可以说得在亚当里犯了罪;因为死亡为罪的结果,众人都在死亡的掌握之中。
不过这相同的观念,一方面可用于把人类的境况置于无可救药的地步,另一方面相反的可以使整个境况充满了耀目的荣耀。耶稣来进入了这种境况。耶稣向 神献上了完全的顺服,完全的公义,完全的良善。正如众人有份于亚当的罪,众人也有份于耶稣基督的良善;正如亚当的罪带来了死亡,耶稣完全良善征服了死亡,赐人永生。保罗胜利的议论,是因为人类与亚当结合一体,所以受死的判决;因为人类与基督结合一体,所以得赦而获得生命。就是律法来了,使罪更加可怕,基督的恩典仍足以制服律法所带来的谴责。
这是保罗的议论。站在犹太人的立场上是无懈可击。不过这议论固然有它伟大光耀的真理,也有一个大缺点。
(甲)这缺点是这样。假使我们假定亚当的故事是确实的,我们与亚当的关系纯全是身体的关系。我们与此毫不相干;我们在此事上没有选择的余地,真如一个孩童不能拣选他的爸爸。我们与亚当的关系只是身体上的承继,我们不能拣选,也不能拒绝。这一种关系的存在就存在了,我们不能做甚么。另一方面,我们与基督的关系乃是自愿的。与基督联合乃是一个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的。他能把自己与基督连合,他也能拒绝不做。这关系在实际上是十分不同的。这是在保罗议论中的很严重的缺点。
(乙)保罗议论的特出优点乃是这样。保罗实在保守了这重大的真理,人类是缠绕在一种未可避免的状况中。罪把人放置在它的权下。人没有希望。在这种状况中,耶稣基督来临,祂带来了打破旧状况的工具。藉着祂的行动,藉着祂的品格,藉着祂的赐与,祂使人逃脱为罪支配毫无希望的状况。我们对于保罗议论还应当说些甚么,那就是──这是完全正确,人遭受罪的灭亡,并被基督拯救。――《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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