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九章
神权恩典(九1~13)
当保罗面对自己的骨肉之亲时,在感情上极度激动,亦感到难过与矛盾。他在三2提及:以色列人的好处乃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可是外邦教会亦已享受神的救恩,为何以色列人却反而被弃呢?保罗面对以色列被遗弃的事实,因而有内心的挣扎!
·表明心迹(1~3):保罗以极坦率的文字将其内心感情表露出来,他关心自己的同胞,他为他们的光景感到不安,好像古代的先知一样。他的良心在圣灵里一同为他作见证,而且他在沉重的心情下抱着一个愿望,愿与同胞有完全的认同。
·神没有亏待以色列民,历代以来,他们所蒙的恩典远超过世上的各个民族。因为他们:
1. 是特选之民,承受父神所给予的福分(参出十九5~6)。
2. 得见神同在荣耀的光辉(参出十四、十九、四十章)。
3. 领受诸约,包括亚伯拉罕、西奈以及大卫之各种“盟约”。
4. 接受摩西五经之律法,包括礼仪、文化及道德之指示。
5. 承受弥赛亚的应许,即他们有着一种与弥赛亚特别的关系。
·论神拣选的原则(6~13):
保罗根据旧约的记载,指出神拣选的主权是不可推诿的事实。虽然大部分以色列民拒绝基督,但对神来说,这正与神主权的计划吻合,因为神的应许只在“蒙拣选的以色列人”身上生效。神的儿女不单是从血统上说的,同时神的拣选也不在乎人的行为。人不能以好行为来赚取神的恩典,因为好行为只是人的本分而已。保罗表明了神的拣选只在乎祂预定的旨意,即是完全由祂自己决定的。
祈祷 主权的神,为着祢的拣选临到我而感谢祢。
神公平否?(九14~33)
保罗在上段经文中论到以色列离弃神也是神全盘旨意中的一部分,而且神拣选的旨意并不在乎人的德行;这样说来,神岂不是专横无理及不公平吗?于是保罗就这点再详加解释:
·神怜悯以色列民(14~16):保罗以答辩的方式来抗衡当时的一种流行思想,认为神拣选那些值得祂拣选的人。保罗直截了当地提出,只有神随己意白白赐给人的恩典才算是恩典,其实神以“怜悯”和“恩典”来待人已经超越了公平;怜悯和恩典既是额外附加的,当然只在乎神自己主权的旨意了!
·神对摩西和法老的主权(17~18):保罗说,神同时使用善人和恶人,目的是彰显神的权能,并使祂的名传遍天下,表明神掌管一切。
·神在人身上的权力(19~24):保罗以窑匠作比喻,说明神的主权不是极权。窑匠既有主权随己意把一团泥抟作贵重的或卑贱的器皿,神对于自己所造的人,更应享有主权;忍耐、宽容或彰显荣耀,都在乎祂的旨意,人不能质询祂为何如此行。
·神拣选的证据(25~29):保罗引用何西阿先知的预言,指出外邦人蒙恩早已是神的旨意。他们归向神,不须到耶路撒冷敬拜,也不须遵守各种礼节才能得救。他又引用以赛亚的预言,说明以色列终必得救,但所蒙的恩却是神“存留余数”,即真正属神的以色列人是极少的余民。这正是神怜悯和没有丢弃以色列的明证。
·被选立的基督(30~33):神拣选的旨意至终是引向那被拣选的基督身上,使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凡相信的都可以因着神的信实而得着祂的义。
祈祷 求主给我一个柔顺的心来明白祢拣选旨意的道理。
──《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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