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三章
基督徒与政府(十三1~7)
初期教会是生存在罗马政权之下,受极权的殖民地政策所管治。“仍在地上作子民”的基督徒,应如何表现其公民的身分而又忠于对神主权的尊重呢?这便是保罗本段教训的重心。
值得注意的,是罗马政府当时对教会是不友善的,甚至是逼迫教会、阻拦教会发展的,但保罗在此仍强调基督徒要“顺服政府”,为何?
·顺服政府的理由(1~2):保罗从属灵的角度看这问题,认定政府的统治权力是从神来的,即所有国家权力架构都是神所立定的(参创一28),故此凡“在上有权柄的”政府,圴是神所赐予的,人人都当尊重,基督徒也不能例外。试想,一个地方若没有政府管治,那里还有法治使民生安居呢?连教会也一样不能自然地扩展呢!所以保罗认为反抗政府的等同反抗神的旨意,这样的人自招惩罚。
·政府的任务与职责(3~4):政府既然从神领受了管治的权柄,他就必须对设立他的那位独一真神负责,确实地执行他本身管治的任务,包括正确无误地运用“佩剑”的权柄,即执行赏善罚恶的法律,以维持社会公义和有秩序的治安,创造美善的环境和秩序。因此,政府的功能是要阻止互相侵犯,保障人行使神所赐的自由、与公民行动的权利,并保障这些权利得以贯彻。
·顺服政府的动机(5~7):基督徒顺服政府,不应为逃避神的忿怒,而是为了良心的缘故,有责任行使公民权,这包括应该做奉公守法的公民:作事不违反法律,对国家社会尽义务,如当军或参与纪律部队,积极参与选举活动,以个人身分参政当议员,在义务上纳税,以维持国家的公共费用等;若政府有不当的措施或不公义的法案,基督徒可以抨击政府,以善意向政府表达建设性的意见。
祈祷 主,我不但愿意做一个长进的基督徒,也要做一个良好的公民。
爱和圣洁的生活(十三8~14)
保罗继续讨论基督徒对社会应尽的本分,同时论及对现世应有之态度。
·爱的律则(8~10)
保罗将基督徒的责任扩大,从政府延伸至众人。要“彼此相爱”是基督徒生命的原则,是基督徒对人类应有的一种责任。爱成为律法的总结(参加五14),爱的目标是为别人的好处,“凡事不亏欠人”意即一个爱别人的人,绝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他人尊严的事,这才算履行了耶稣所说怎样对待邻舍的诫命。其实,爱的债是还不尽的;故此,我们应该知道,全部的律法都在基督徒的爱的律则里得以成全,因为只有爱才能遵守律法,而律法又是衡量爱的标准。
·态度认真(11~14)
保罗用有力的言词提醒信徒,主再来的日子近了,而今世就是主再来之前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特征是黑暗,即是罪恶主导,“荒宴醉酒”,人人顺从罪性,放纵情欲。今天世界各处都充满行径荒淫的事情,不合法的性行为到处蔓延,“艾滋病”(后天免疫力失调症)震惊全球。基督徒在这种时代处境下应如何装备自己呢?保罗从两方面作出提醒:
1. 消极的──脱去暗昧的行为。即弃掉一切的不洁和不能见光的放荡行为,例如不翻阅色情暴力的不良刊物,不观看任何渲染色情的影片,不作任何带有欺骗性和贪婪性的游戏,也不说一些下流人的言语和戏笑的话。
2. 积极的──行事为人光明磊落,即行事端庄正直,生活取向高尚廉洁,身上常常披戴基督在道德方面的美善品行,以致能在生活上表彰优美的德行。
祈祷 主啊,我愿在这黑暗荒淫的世代里保持自洁,作光明之子。
──《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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