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八章
六·在基督与圣灵里(8:1-13)
在第7章中多次提到“我”字,因为那是描写信徒如何靠着自己与肉体争战,结果落在极端痛苦之中,叹息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上章单单14-25节一段中,提到单数的“我”三十七次,正好说明靠自我之生活的失败;但本章自1-31节中有十八次提到圣灵(或神的灵,基督的灵),可见本章所注重的,是圣灵如何在信徒身上的工作。虽然我们靠自己无力胜过肉体,但若靠着圣灵便可以在基督里享安息了。
本段从积极方面论到在基督和圣灵里的好处,从而显出在旧造中的失败,可分为七点研究:
1·在基督里不被定罪(8:1)
1 “如今”表示有了一个新的开端,与从前大有分别。使徒保罗在描写他痛苦叹息的经历之后,到了第8章,就有了新的转机,这转机就是他从倚靠自我中出来,进入基督里。
“在基督里的,就不定罪。”这话似乎是对没有信主的人讲的话,但保罗在这里显然是对已经得救的人讲的。在5:1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已经提到信徒得救的经历,所以本章所论是得救以后的事,这样,“不再定罪”就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定罪”是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神的定罪,另一方面是我们自己的良心定罪。在基督里的人,在神那一边已经不再定罪了,因我们已经得救了。但我们得救以后还是想凭自己的努力讨神喜悦,可是那样努力的结果,反而愈加发现自己行不出什么善来。这情形下,我们的良心就要定我们自己的罪了,我们就陷于没有安息和痛苦之中。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也有类似的话,安慰那些过分受良心控告的信徒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一3:20)。意思就是说,我们不是单凭我们的“心”生活为人,不是根据我们的心对自己的判断作为准则,乃是根据神在基督里如何判断我们作为准则,因神比我们的心大。神在基督里面,要怎样判断我们呢?神在基督里宣告了我们无罪──“如今在基督里就不定罪了”。这样,我们所以受自己的良心控告而不得安息,是因为我们没有活在基督里而活在自己里,我们要凭自己的力量行善,不凭在基督里生命圣灵的律而活出祂的善。
2·在基督里脱离罪和死的律(8:2)
2 这里提到三种律,就是:
1·赐生命圣灵的律,
2·罪的律,
3·死的律。
罪的律就是上文所说肢体中犯罪的律,是一种旧生命中犯罪的倾向或本质。死的律和罪的律,可说是二位一体的,死是从罪来的,我们的生命中既有了罪的律,当然也就有了死的律;罪的律叫人倾向于罪,死的律叫人倾向于死。这死包含两方面:一是灵性的死,二是身体的死。灵性的死就是与神隔绝,在求神喜悦的事上全无能力,在抗拒罪的要求(试探)上也是全无能力的,所以在死的律底下,世人有不能不犯罪的痛苦。
另一方面,因为人犯罪的结果使身体有了死亡。人为着谋生,维持生计,便增加许多痛苦、试探、与烦恼。只要我们一天还活着,就得继续谋生,就在死的律的威胁之下;所以我们不但作罪的奴仆,也作了死的奴仆。我们怎能脱离罪和死的律不作它们的奴仆?圣经的答案是:在基督耶稣里,借着赐生命圣灵的律就可以得着释放了。这生命圣灵的律就像一粒有生命的种子,当它种在地里的时候,虽然地心引力是要把地上一切的东西向下拉住的,但这生命的种子却能自上不断生长,因为生命的律胜过地心引力的律。照样,我们怎能胜过罪和死的律?不是凭自己肉体的意志和力量,乃是凭生命圣灵的律,不是用自己的力量去抵挡罪,是凭赐生命之圣灵的力量去抵消罪的力量,我们对罪所作的是把自己放在生命圣灵的律底下,顺着圣灵和新生命的支配力,便可以胜过罪了。
3·在基督里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8:3-4)
3-4 律法有什縻“不能行”的呢?按律法原本的用处来说,它原不是叫人除罪,乃是叫人知罪,因它原来不是叫人靠着得救的,所以它在救人方面是“有所不能行”的,换言之,是有欠缺的,这欠缺是因人的软弱而有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律法既不能完成神救赎的目的(它被赐下的目的原本就不是为着作为一种救法),神就差遣祂儿子来,作成律法所不能作的事情。祂为我们“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肉体”在这里就是指肉身)。这下半节说明基督为我们作了什么:
A·祂为我们受神差遣而降世,生在律法下(加4:4)。
B·为我们成为罪身的形状,“罪身”指一般人类那样的身体。祂像罪人般被钉死(林后5:21;彼前2:24-25)。
C·为我们作了赎罪祭,祂被钉死是为作赎罪祭而钉死,不是为作“模范”(可10:45)。并且这种赎罪的工作,一次作成便成功到永远(来10:12-14)。(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来10:12-14)
D·为我们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祂既照着人一样取了血肉的身体,为我们的罪定了罪案,受了刑罚,就消除了一切信祂的人的罪案。
总之,基督既为我们的罪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彻底地拯救我们脱离了罪和死的律,把我们放在赐生命圣灵的律之下。这样我们若随从圣灵行事,虽不是靠行律法称义,也因在圣灵引导之下,自然地遵行了神的律法。
注意“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这话的语气,表示使徒不是假定我们会否随从圣灵,乃是把我们当作当然是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的那等人,因为这原是基督徒的正常生活,就如加5:18所说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在圣灵下所行的事是律法所不禁止的(参加5:22-23;提前1:9-11),这就是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的意思。
“成就”原文plerothe(i),英译作may be fulfilled,这字在太13:48;路21:24;约12:3;西1:9等处译作“满”;约3:29;腓2:2;启6:11译作“满足”;徒2:2译作“充满”;腓4:18译作“充足”;太1:22译作“成就”;太2:15译作“直到……了”。
4·在基督里体贴圣灵(8:5-8)
A·怎样随从圣灵(8:5)
5 在这第5-8节中,保罗将体贴圣灵与体贴肉体作比较。
注意第5节两句话的先后次序。保罗不是说,体贴肉体的人便随从肉体的事,乃是说:“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也不是说,体贴圣灵的人随从圣灵,乃是说:“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是先随从肉体,才体贴肉体的事;先随从圣灵,才体贴圣灵的事,这次序似乎是颠倒了。在我们想必然先体贴肉体的事才随从肉体,先思念圣灵的事才随从圣灵(“随从”原文kata,英译作according to,“体贴”原文phronousin是“思念”的意思)。但圣经的讲法却倒转过来,其中的重要分别是:倘若是先体贴圣灵然后才随从圣灵,这主动在我们(或体贴肉体然后随从肉体亦同一原理),但随从圣灵然后体贴圣灵,这主动在圣灵。
使徒保罗如此讲法显然是根据我们里面有两个律而讲的,就是在我们里面有肢体中犯罪的律,和生命圣灵的律。前者叫我们行恶,后者叫我们行善。这两个律都在我们里面作工。我们所当选择的是随从那一个律,是随从肉体?还是随从圣灵?我们若随从肉体,结果,我们整个心思意念,整个人生观,整个行事生活的态度,都会把肉体的事看为重要,尽量去满足迁就它的要求而行事为人。但我们重生得救之后,在我们里面有了生命圣灵的律,它在我们里面也是主动的,要争取我们的“随从”。当我们随从圣灵的律的时候,便会思念圣灵的事,尽量体贴祂的需要,设法满足圣灵的要求,这样我们就自然地从实际经历中过着胜过罪恶和肉体的生活了。
我们彷佛在一道河流中逆水行舟,我们怎样可以使我们的小船继续前行?诚然,我们可以用身体的力量划船;但我们的体力是有限的,水流的冲力是无限无尽的。我们绝不能凭有限的体力对抗无限的水流;但如果我们把船的帆拉起来,借助风力抵消了水力,这样,我们的船同样可以向前行,却用不着凭体力与水力对抗。照样在信徒生命中也有两种律,那罪和死的律像水流的力量把我们冲向罪欲的漩涡中,但圣灵的律却像风力把我们的船吹向上游,所以随从圣灵就是胜罪的要诀。
B·随从圣灵的结果(8:6)
6 “死”在这里指灵性的死,这意思就是说体贴肉体的结果,就使我们的灵性“死”,与神有了隔膜,让肉体与情欲得胜,而新生命就萎缩、衰微。反之,体贴圣灵的就是生命平安,因我们保持自己在圣灵的引导下,良心对神无愧,就享受心灵的平安,新生命得以长进。
C·体贴圣灵与体贴肉体的基本分别(8:7-8)
7-8 体贴肉体与体贴圣灵有什么不同?体贴肉体是与神为仇(与神对立),体贴圣灵却是站在神那一边。
为什么体贴肉体就与神为仇?因肉体是不服神之律法的,也不能服,它只会触动神的律法和怒气;所以属肉体的人是“不能得神喜欢”的。但体贴圣灵的人是超乎律法之上,而在恩典之下,不按仪文的旧样事奉神,乃是按心灵之新样事奉,不但不触犯律法,反而结出圣灵的果子。
5·属乎圣灵,不属肉体(8:9)
9 “住”原文oikei是居住的意思,不是暂住。按新约字解(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之解释是to inhabit as one's abode,即像在他自己的住处那样地长住下来,不是像客人那样地住下。所以本句“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的意思是:如果神的灵像是住在祂自己的地方那样,住在你们心里……。换言之,你这个人就成了圣灵所有的人,作为祂的居所,因此,“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属圣灵和有圣灵住在心中略有分别,有圣灵住在心中,圣灵与我虽在一起,却不是同一主权。属圣灵则表示不但我这个人有圣灵,而且我的主权也归给圣灵了;所以下句“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是加强上句我们已经属基督的意思。若没有基督的灵,我们那里还算得是基督徒呢?但既已有基督的灵住在心中,确知自己是属基督和属圣灵的,就当让祂完全占有我们,支配我们,让祂住在我们心中,像是祂自己所有的地方那样住下来。
6·基督与圣灵的内住(8:10-11)
10-11 10-11节的开端都用了假设的话──“若……若……”。这两个若字,并不表示信徒还没有基督的灵,因上文保罗已明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所以这两节的话只是一种反面的推论,使徒的意思是:属基督的人既必有基督的灵,那么若基督的灵住在心中,理当有如下结果。这就如父母有时用反面的话教训儿女一样。例如:一个做教师的父亲对儿子说:“你若是我的孩子,就当在学校中作一个好的学生。”这绝不表示那孩子还不是他的孩子,实在意思要教训那孩子,若要作一个使他父亲有光彩的孩子,就当作个好学生。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本节指明基督的灵住在心中之后,就有两方面的情形:
1·一方面身体因罪而死,这是原本就有的情形;
2·另一方面是基督的灵住入心中之后增加的情形,就是心灵因义而活。
身体因罪便有了死,这是亚当犯罪之后的情形,但基督的灵住在心里的结果,心里灵命却因神的公义──已经在基督身上刑罚了我们的罪──可以活着。换言之,旧生命固然对罪无能,新生命却带着生命能力而活着。
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就是圣灵,“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就是神,祂既藉圣灵叫基督从死里复活,也必藉这同一圣灵,叫我们这必死的身体活过来。
“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这句话应按灵意解。圣灵要使我们这原本只给罪和死支配,作罪工具的身体,可以成为义的工具,为着复活的新生命而活。基督的复活,不但叫我们的心灵复活过来,也叫我们身体活过来,作义的工具。
但这两节经文,如果按字意解的话,它的意思应当是:圣灵若住在我们心中,则身体虽因罪终必死去,但我们却因基督的复活也必复活。
7·靠着圣灵治死身体恶行(8:12-13)
12-13 使徒这话是以信徒未信主之前的情形比较来说的。未信主之前是属肉体的,对肉体的要求,无法拒绝,就像一个欠债的人对于债主的要求偿还,不得不听从那样;但是现在既有基督的灵住在心里,已在基督里新生,就不是像从前那样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从前顺从肉体活着彷佛是“合法的”,理所当然的;现在却是要顺从圣灵活着才是“合法的”,才是正常的。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这“死”按灵意解,意指我们若顺着肉体活着,灵性就陷于死的光景中;反之,“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注意这里不是说治死“旧人”,而是说治死“身体的恶行”,因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但我们的身体──曾作为犯罪的工具──却习惯于恶行,所以要靠着圣灵治死它的恶行。身体好像仆人,在主人手下照着主人的吩咐作事,现今虽然换了新主人,可是仆人的旧习惯还没改。旧主人每天早上八时才用早餐,新主人却要七时用早餐,但仆人总是不知不觉地把早餐迟到八时才预备好,这就是我们身体之恶行的情形;要胜过身体的恶行,就要顺从新主人的要求和指导──靠着圣灵行事。
“必要活着”就是必要在圣灵里活着,新生命必因而长进。
总而言之,本段有三种人:
A·心死身活:身体活着,心灵却是死的。
B·身死心活:心灵虽然活着,但身体无力作义的工具,在行义上如同是死的;生命已有,但身体的恶行仍未治死。
C·身心活着:不但有新生命,亦有新生活,不但心灵已活,身体亦作义的工具,表现基督的义行。
问题讨论
“在基督里不再定罪”这话是对谁说的?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什么是“死的律”?怎样胜过“罪和死的律”?律法怎么会“有所不能行的”呢?基督怎样为我们成了赎罪祭?有什么效果?怎样可以不体贴肉体只体贴圣灵?信徒当让圣灵怎样地住在心里?第10,11节开头都用了“若……”字,是否表示信徒有可能没有圣灵?上文使徒不是说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为什么13节又说“靠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
七·神儿女的福分(8:14-39)
1. 神儿女的权利(8:14-17)
A·圣灵的引导(8:14)
14 “被圣灵引导”,这并不是信徒很难求取的经历,反倒是信徒当然的权利,甚至这是信徒的凭据。人若被圣灵引导,就可以证明他是神的儿女。注意圣经并不是说凡是神的儿女,都必然顺从圣灵的引导;乃是说凡被圣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女。神的儿女可能不顺从圣灵的引导,但凡顺从圣灵引导的,就和作神儿女应有的行事相称了。
这里没有提到圣灵引导之方式,按圣经所记圣灵引导有各种不同方式,如旧约中神曾用火柱、云柱、异象、异梦、灵感、启示,或特殊的记号引导祂的百姓;但在新约中,圣灵的引导更注重真理方面的指引,配合内心的感动与环境之安排(参罗1:13)。就如圣灵引导彼得到哥尼流家(参徒10章);引导保罗作外邦使徒(参加2:7-8);但只有心中有神的灵之人,才能受神引导,这就如用无线电指挥车辆,受指挥的车辆必须有接收无线电的装置才可以。
B·神儿子的心灵(8:15-16)
15-16 怎么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可以享有神儿女应有之权利呢?有两点证明:
1. 我们有儿子的心
a. 儿子不像奴仆
奴仆存惧怕的心事奉,儿子存爱心与自由的心事奉,是根据生命的关系而事奉的。奴仆的事奉代表律法下的事奉,儿子的事奉代表恩典下之事奉。
b. 儿子可以呼叫神为阿爸、父(罗8:15);与神有亲密关系
犹太人不敢称神为父,且认为亵渎(约5:18),因他们是在律法的教导下。保罗为证明信徒可叫神为阿爸,父。所以加上16节的话。
2. 我们有圣灵的同证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圣灵如何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上文14节已提到,圣灵在我们行事中引导我们,下文26节又提到圣灵帮助我们祷告。
虽然基督徒不一定每时每刻都在顺从圣灵引导,但必定或多或少地有圣灵引导的经验。
C·与基督同为后嗣(8:17)
17 后嗣与儿子略有分别。“儿子”注重生命的关系。我们是按生命的关系事奉神。“后嗣”却注重儿子可继承父亲产业的权利。特别是古代社会的背景,并不是所有儿女有权承受产业,正如夏甲生的以实玛利,无权承受亚伯拉罕的产业。故“后嗣”说明,我们不但是神的儿女,而且是正统后代,是可以承受产业的,我们怎么作神后嗣?与基督同作。所承受的是什么产业?即下文所说的将来与基督一同承受万有为基业──“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受苦是现今的,得荣耀是将来。和祂一同受苦,就是忠心走祂所走十字架的道路而受苦。和祂一同得荣耀,就是和祂一同承受万有。
2. 神儿女的盼望(8:18-25)
A·现在的苦楚与将来的荣耀(8:18)
18 保罗为什么忽然在这里把现在的苦楚与将来的荣耀作一个比较?上文既讲论信徒应当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在这里所讲之苦楚,谅必与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有关;因为不随从肉体,不仅个人内心或身体方面要付代价,或受苦,且可能因而招惹外面的反对,引起别人的不喜欢。但我们应当常常看见将来的荣耀,就能忍受今日的苦楚。我们若认识将来的荣耀多么大,对今日的苦楚就不足介意了。
B·受造物的等候(8:19-22)
19-22 在这几节中保罗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告诉我们人类犯罪之后,一切受造之物也受牵累,一同叹息劳苦,指望脱离败坏之辖制。但受造之物如何会叹息劳苦?人类固然会叹息劳苦,难道花草植物也会叹息劳苦?保罗是以人类为一切受造物的代表来说。世界以人类为主体,人类犯罪之后,地因人犯罪而受咒诅,一切受造之物也互相侵害抗拒。虽然他们不像人类那样用言语口舌叹息,或流汗满面而劳苦;但他们之间亦同样有弱肉强食,随时随地要互相提防又互相吞灭,这些实在就是无声的叹息。所以,不但人类指望“身体得赎”,万物也“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就是基督再来的时候,万有才会得到真正的和谐。
注意,这几节经文,讲到万物的“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一同叹息劳苦”都是含比喻性质的句法。就像旧约的先知呼唤“山岭”来听神与祂百姓的争辩那样(弥6:1-2),不是说山岭果真会听人的争辩,而是要山岭来作无声的证人,证明神的百姓怎样辜负神的恩典而已!
C·儿子的名分(8:23)
23 “圣灵初结的果子”大概是指信徒现今所已得着的拯救。信徒得蒙重生只是圣灵初结的果子。这“初结的果子”是一种时间上比较的讲法,灵魂的得救是圣灵最初的工作,身体的得赎却是圣灵在我们身上最后的工作。这句话也可能是把人跟万物比较来说,人是最先因圣灵的能力而得蒙救赎的,所以说是“圣灵初结之果子”(参雅1:18批注)。
在肉身活着的日子中,我们难免有各种的叹息。但我们有美好的盼望,就是身体得赎──这必朽坏的身体必改变为荣耀的身体。这是已经有“圣灵初结的果子”的人特有的盼望。
D·盼望的意义(8:24-25)
24-25 这“得救”按上下文似应是指身体得赎,但原文eswtheemen是swzw的第一过去被动式。英文N.A.S.B.作For in hope we have been saved,指信徒已经得着的拯救。这样本句与上节连起来的意思是:我们过去既曾因盼望而得救了,那么我们对还未得着的身体得赎,也该存着盼望和信心了。
盼望的意义与价值在乎盼望所不见的。若盼望所见的就用不着盼望了,既然是盼望所不见的,就当存忍耐的心,忍耐人生必有的一切苦楚,忍耐在肉身中活着所会遭遇的一切不如意。
所以本段的总意,是要借着提醒信徒盼望将来的福分,而不体贴肉体,因为今生的一切都是暂时的,所以我们应当顺从圣灵而行。
3·神旨意在祂儿女身上的成就(8:26-30)
神的旨意可以成就在我们身上,这是我们作神儿女的另一项福分。但神的旨意怎样成就在我们身上呢?
按下文所提的有三点:
A·藉圣灵的帮助与代祷(8:26-27)
26-27 圣灵如何帮助我们的软弱?祂“替我们祷告”。
神儿女最大的福分是可以向祂祷告,祷告可以解决我们一切的困难。但许多时候,我们不晓得怎样向神祷告,不知道如何把我们内心中的需要表达出来。圣灵特别帮助我们这方面的软弱,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我们祷告。什么是说不出来的叹息?既是“说不出来”的,当然就是人的言语所不够表达的。
注意,所谓“说不出来”不是圣灵说不出来,是我们说不出来。按英文钦定本的译法本句是:“圣灵亲自用叹息为我们祷告,那叹息是说不出来的。”另一方面,我们未蒙应允的原因常是由于不明白神的旨意,圣灵则帮助我们按神的旨意祈求,叫我们的祷告可蒙应允。
B·藉万事互相效力(8:28)
28 本节有两方面要注意:
A·万事互相效力是什么意思?“效力”就是效劳之意;神叫万事都互相发生效用,所以一切临到我们身上的事都不是徒然的,都有它的作用,都为我们效劳。
B·万事互相效力,并不是叫一切人得益处,只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不爱神的人看不见万事如何为他效力而得益处。要从“万事”中得益处,必先有爱神的心。
C·按神自己的预知而预定(8:29-30)
29-30 神成就其旨意在我们身上的第三个方式是按照祂的预知而预定。
这两节经文很清楚地说明神的预定根据神的预知。虽然有人怀疑神的预定之说,但这里圣经有很清楚的明文(参林前2:7;弗1:9-11)。在新约书信中提到神的预定很多,但本节却解明了神的预定是根据神的预知。人怀疑神预定的主要原因,在乎人的责任问题。既由神预定,那么人信不信与传不传都不要紧了。但我们必须注意讲预定最多的是使徒保罗,保罗却从未认为人可以不必信主,或不必向人传福音,因为一切都由神预定。反之,保罗正是最热心传福音的人。由此可见神虽按祂的预知预定一切,人还要为他本身之行事担负责任。(详参拙作:《圣经问题解答》170页;《新约书信读经讲义》,弗1:5-6──在基督里得儿子的名份)
神为什么这样预定我们“效法祂儿子的模样”,有两个目的:
A·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之中作长子
长子与独生子不同。主耶稣原是神的独生子,既是独生子就无所谓长子了;但祂要使祂的独生子成为长子,这是神预定我们得救的目的,祂要使许多人可以蒙恩得救,可领受神儿子的生命,作神儿女,使祂儿子在众子中成为长子。
B·使所有蒙召称义的人得着荣耀
神不但要救我们还要我们得荣耀,这是祂本来的目的。这样,我们就当为着神这荣耀的旨意,顺从圣灵而活了。
4·神儿女地位的稳固(8:31-39)
在这几节经文里面,保罗用了五个问答,说明神儿女地位之稳固。我们是站在一个完全得胜的地位上,这些话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
A·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8:31)
31 “既是这样”表示连接上文,上文提到信徒有圣灵之帮助,使我们照神旨意祷告,而且我们是神所选召而称义,又叫我们得荣耀的,既然神如此帮助我们,还有谁能抵挡我们?
这话暗示:
1. 我们藉祷告和圣灵的帮助,是无可抵挡的。
2. 我们若站在神那一边,顺从圣灵,不体贴肉体,就必然得着神的帮助。
虽然魔鬼的试探是厉害的,我们的肉体是软弱的,世界的恶势力是强大的;但若我们不顺从他们,而抵挡他们,就必定得着神的帮助,只要神帮助我们,还有谁能和我们对抗?
B·神岂不把万物与基督同赐给我们?(8:32)
32 使徒以神赐下祂的儿子为例,证明神必眷顾我们。神最爱的独生子,尚且赐给我们,这样神岂不把万物和祂一同赐给我们么?这一问答,为要增强信徒的信心,从一项很简单而又是信徒们都经历过的例子,说明神必看顾我们的需用。在人方面常把万物看得比神儿子更实在,信徒常凭着神有否供应他们的需用,或是否赐他们丰富的财物,作为神是否爱他们的凭据。但在神方面,祂的爱子比万物更宝贵得多;祂的爱子既已赐给我们,为我们死了,那么“万物”在神眼中就全不在意了,祂当然愿意把它们也赐给我们。但是在这里有一个次序:先是爱子,后是万物。先要追求得着耶稣基督,然后神自然把万物附带地也给了我们。所以本节的意义与太6:33──“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是相似的。
本节从现实方面勉励信徒不要体贴肉体,而该体贴圣灵。不体贴肉体只体贴圣灵,并不表示必然是生活艰苦,物质贫穷,因为我们得着基督也就得着万物,我们的心若专一追求认识基督,何必担心神不把万物给我们呢?但我们的心若专一追求得着万物,神反倒不能把万物丰富地给我们,因为这样只会使我们更体贴肉体。
C·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8:33)
33 这问答似乎特别针对那些对自己得救有怀疑的人。他们可能过去犯了许多罪,在得救以后还是常受良心控告;或因所犯的罪,无法对付清楚,因而良心不安。这种控告,是魔鬼所利用叫我们灰心跌倒的,所以使徒特别强调地宣告说:若神已经称你为义,还有谁能控告你呢?无论是撒但,是人,或是你自己,都不能控告你了。神既已称你为义,就没有人能否定你称义的地位了。
D·谁能定他们的罪呢?(8:34)
34 使徒要我们看重基督所成功之救赎功劳,过于我们自己良心的感觉。不是自己感觉我的灵性光景好,就以为我不该被定罪;也不是我以为自己情形太不象样,就认为我是应当被定罪。乃是凭基督已经为我们的罪死了又复活了,根据祂已成功的这个事实,所以没有人可以定我的罪。
本节中文圣经小字的译法作“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么?”这意思是:难道替我们死的基督会定我们的罪么?除了基督还有人能定我们的罪么?基督的宝血不但消除我们在神前之罪案,也洗去我们天良的亏欠,不受撒但的控告了。
E·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8:35-36)
35-36 保罗以上所讲的,其实就是他自己的经历,有什么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
以下保罗提起七样苦难,他自己对这七样苦难都有经历,如:
1. 患难
“但知道圣灵在各城里向我指证,说,有捆锁与患难等待我。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 神恩惠的福音”(徒20:23-24)。保罗曾多次受患难,但患难并未使他与基督的爱隔绝,反而在患难中表现出他的忠心与勇敢。在林后1:4-7,保罗提到患难对他的益处,也可以看出,他不但未因为基督所受患难退后,反而看定患难乃是神的好意,叫他得造就。
2. 困苦
“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林后4:8)。可见保罗如何为福音遭遇困苦,但困苦并不能使他跌倒。
3. 逼迫
“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林后4:9)。保罗在第一次游行布道时,按使徒行传13-14章所记,曾多次为主受逼迫;但他并没有因此不爱主,反而更坚强、更乐意地为主受逼迫。
4. 饥饿
“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林后11:27)。可见保罗曾多次为主受饥饿。从他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中,也可以知道他已学会了如何处饥饿(腓4:12)。
5. 赤身露体
“直到如今,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又挨打、又没有一定的住处”(林前4:11)。
6. 危险
“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林后11:26)。
7. 刀剑
“他们正想要杀他,有人报信给营里的千夫长说,耶路撒冷合城都乱了”(徒21:31;参徒23:12)。
经过这一切苦难之后,保罗快要殉道之前却满有信心地宣告说:“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也赐给凡受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8)。可见他直到行完他的路程,还是爱慕他的主的显现,这一切苦难并不能使他与基督的爱隔绝。
本节引自诗44:22,如此引证,为要说明忠心信徒为主受苦,早在先知的预言之中。也就是说,为主的旨意而忠心受苦,乃是自古以来所有先知所同有的经历。
F·小结──得胜的秘诀(8:37-39)
37-39 “靠着主”,这是得胜的第一个要诀,在一切事上靠着主,就在一切事上得胜而且有余。
“得胜有余”意即不但胜过患难或仇敌的攻击,而且在争战过去之后,还有余裕的力量,不是勉强侥幸的得胜。
“深信”,第二个秘诀是“深信”,在一切事上深信在基督里的爱是不能被隔绝,这种信心就是得胜的能力。
在这几节经文中所提的十件事,简括可分为二大类,就是关于物质界的和属灵界的。不论今世的或来世的任何事物,都没有任何能力或权柄,可以叫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这十样简释如下:
1. “死”
是人类各种苦难的顶点。
2. “生”
自然比死好,但有生一日,便会受到各种贫、富、哀、乐、情感上,理智上,身体方面或精神方面各等苦恼,生延续了人受试炼的时间,使我们爱主的心志受磨练。
3. “天使”
灵界的受造者,能力智慧都比人更大。
4. “掌权的”
可能指魔鬼的权势,圣经有时用“掌权的”指魔鬼所掌握的幽暗世界(弗2:2;6:12;西1:13)。
5. “有能的”
泛指任何反神的能力。
6. “现在的事”
属今世的一切事物。
7. “将来的事”
凡属将来的一切事物。可见在基督里的蒙爱是永远稳固的,并且进入永世之后,不会再有类似魔鬼败坏世界的事情发生。
8. “高处的”
原文只是一个“高”字hupsoma。
9. “低处的”
原文bathos是深的意思。
10. “是别的受造之物”
任何其它未能说出名字的受造之物。
总之,一切都不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因“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既没有能胜过基督的,当然就没有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了!
问题讨论
圣灵怎么引导信徒,圣经中有什么可参考的例子?你能从自己的经验中举出一个例子来说明吗?儿子的心与奴仆的心有什么不同?圣灵怎样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后嗣与儿子有什么分别?“一切受造之物”怎会“叹息劳苦”?什么是圣灵初结的果子?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我们代祷是怎么回事?神叫万事互相效力是什么意思?人得救是神的“预定”吗?人方面有“信”和“传”的责任吗?圣经称基督为“长子”,与“独生子”有什么不同?从31-39节中一共有几个问答?从每一个问答中指明其最突出的真理亮光。――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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