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出来
(三1~25)
我们读到第三章的时候,看到圣灵把人的光景带到一个结论里面,这个结论是因着人的辩论而引出来的。在第二章里,圣灵用了许许多多的话,说出了犹太人在神的面前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他们并不按照神的心意去活。所以他们和神的关系,并他们在神看顾下的历史,也没有加增给他们什么。这些话说出来以后,人心里就会有点说话了,他们没有注意在第二章里说出犹太人不对的基础在那里。
我们上次稍微在第二章里看到,神先是说出祂审判的原则,然后根据那一个原则来看犹太人的实际,把犹太人摆在神审判原则底下,犹太人的缺陷就显出来了。犹太人虽然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他们有许许多多神要他们作的事,但是他们实在的情形并不真的满足神的心意,所以照着神审判人的原则,他们还是落在神的定罪里。这一来,人就说话了,既然如此,犹太人有什么好处呢?神给他们割礼,而割礼又给他们加增了什么呢?既然没有增加什么,为什么神要给他们呢?神为什么要拣选他们呢?神既然拣选他们,又给他们割礼,而结果是他们在神面前得不到什么好处。
在公义里作事的神
这样说起来,你晓得这个问题的背后是说神岂不是在跟人开玩笑吗?当然,人心思里产生这样的想法是不希奇的,因为人总是要对付神。但是圣灵一光照,就把人这个问题顶回去了。圣灵的回答是这样的,“不要管犹太人的光景现在是怎样,他们蒙神的选召,就是有好处,因为神把他们选召出来是为了要把神的心思交给他们,把神的计划交托给他们向人启示出来,他们也实实在在的成就了神托付给他们的那一点要求。虽然他们自己有点不是,但这有什么问题呢?他们对神的不信,并没有叫神的信实失效。”中文圣经说不能把神的信实废掉。废掉也好,失效也好,都是说出神决不会因着人的光景而改变的事实。人可以不对,但神不会跟着人不对而不对,人不对,神仍然是对的。这是非常重要的事实。
圣灵藉着保罗说出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来,人的不信是不能叫神的信实失效的。神指着犹太人所说的那些话,虽然犹太人没有赶上来,但神的话是真实的,神藉着犹太人所启示的话,神还是要作成的。所以圣灵在这里说得非常的绝对,“他们的不信就废除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三3~4)。就是绝对的不能,一定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圣灵的话说得非常清楚,这就叫我们看到,历世历代以来,不是说人要对了,神才能作工。人不对,神还是能作工。人不对,神就不使用他作工,但神仍然能够作工。所以在这一点上,神的话很清楚给我们看到,神的信实是不能够废去的。
如果你一定要碰这个问题,圣灵就说,你倒不如反过来说好了,“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三4)。人是靠不住的,人是没有什么可取的,只有神是对的。说这样的话是有根据的,一面是根据神自己的话,这里就引出一段经文,“祢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我们注意这被引用出来的两句话,就是说神责备人的时候,祂还是在公义里执行的,神不是在那里发脾气去对付人,神是照着祂公义的鉴察来决定对付人的责备。而人要议论神的时候,你就去议论好了,你怎么说都好,说来说去,那个理还是在神那里,所以神被人议论的时候,神就显为得胜。
我们感谢赞美主,这是神的话所指出的问题,神是真实的,人是虚谎的。但若这话说到这里就停下来,人里面是不服气的。“那里有这样的事?你说我们是这样,但我们根本就不是这样。”圣灵在下面又用了一些事实来证明人是虚谎的,从那里显明人是虚谎的呢?我们看这里有两个小问题,是在大问题里显出的两个小问题。第一个小问题是说“我们的不义可以显出神的义,我们还可以说什么呢?”第二个小问题是说,“我们的虚谎既是显出祂的荣耀,为什么我们还要受审判好像是罪人呢?”这两个小问题把人心里的不服气显出来了。
我们不去说人里面不服气的程度有多高,但我们要指出一个问题,人向神说话,总是围绕着自己来说的,总是站在为自己辩护的立场来说话的,而没有很客观的接受事实。所以圣灵的回答也是非常干脆的,“神的降怒是神的不义吗?”(三5)弟兄姊妹们注意,神降怒并不是说神在发脾气,而是神在显出祂的怒气。祂的怒气是什么?哥林多后书第六章里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说出了“神的义怒”。“怒”还有义怒和不义的怒吗?这点我们很清楚,的确是有这样的区别,“义怒”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真实,为公正。“不义的怒”是为自己,为袒护自己,保护自己,所以这个区别是很大的。
神的义怒
我们注意神有没有发怒呢?有,但我们不是去看那发怒的表面现象,我们是看发怒的原因,不单止是看原因,还要看怒气里有没有掺杂。我们感谢赞美主,神的确向人发过怒,以后神还会向人发怒,但是神所发的是义怒,神所发的是维护真理的怒。所以神发怒的时候,祂仍然是在义的里面,他并没有带着不义,这点是非常的重要。
所以圣灵说,“神降怒是祂不义么?断乎不是”(三5~6)。如果神发怒是带着不义的话,那神凭什么去审判世界呢?神审判世界这件事是不能改变的,已经是事实了,是不会改变的事实。那么神既然是审判世界的神,如果祂带着一点点的不义,那祂凭什么去审判世界呢?祂审判的资格在那里呢?所以神绝对没有不义,这是头一个答案。
第二个小问题是“我们是虚谎的”,人退一步可以承认这是事实,是的,我们是虚谎的。但我们的虚谎也有好处,我们有虚谎才能显出神的真实,才能显出神的荣耀。弟巳姊妹们请注意这一件事,圣灵的回答又是非常的清楚,难道“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么?”(三8)你作了一件好事,但是如果这好事是用一个作恶的方法去达成,这就不能说是好事。你作了一件坏事,你说,“我作这坏事的目的是为了作一件好事”。这在人的逻辑上也讲不过去,何况在公义的神的面前呢!就是在人的道德观念上也是接受不来的,何况在神公义的光照下呢!这是个非常严肃的原则,就是不能够作恶以成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中,新正宗神学崛起,它也是一个不信的新派。这派神学会讲许多属灵的话,但是每一个属灵的话之下都隐藏着不信。比方说,有一个很出名的新正宗神学的领袖,名叫巴尔特,有人问他说,“我们可以不可以特别提出基督耶稣藉着童贞女而生的这件事的准确性?”因为在社会福音的阶段里,人拼命从正面攻击圣经里所记载一些人不能理解的事,到了新正宗神学这个阶段,他们不再作这样愚昧的事,他们聪明了。你们想这个巴尔特怎么向那些人说?“为什么你要提出童贞女怀孕的事来说呢?圣经怎么说你就怎么说,你根本不要把它特别提出来说,你特别提出来说,就说明这件事很突出,你反而叫人注意了这件事。我们不要这样作,圣经的字面怎么说,我们就怎么说,不需要把它作为一个很特殊的题目来说”。你看,他们好像是进步了,好像也相信圣经的话了,却没有想到那骨子里不是这样的。骨子里说,“我根本不相信那件事,我不相信那件事就不需要提那件事来说”。这就是他的意思。
你看见人诡诈吗?这个诡诈已经进了一步。就在这个神学的思想里,又有人说,近代心理学也引用了这个原则说。若有人因为婚姻的关系不得解决而发生精神上不正常,心理医生可以和他(她)谈恋爱,因为这不过是假恋爱,真治疗,只是一种方法的运用。弟兄姊妹们注意这件事,你说给他治疗不是一件好事吗?他给治好了,那就是做了一件好事。在人来说都能够接受这种事,但神的话很清楚说,“不能作恶以成善”,从恶出来的永远是恶事。正如我们读雅各书时,从咸水里不能流出甜水,在荆棘上怎能摘葡萄?同样的原则也是这样,怎能从恶事里找出好事呢?基础就已经是错了,基础一错,什么都错了,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这两个小问题反映出人的虚谎的情形。圣灵不叫人的思想走得太远,所以圣灵先下一个小结论,这两个小问题再加上以前所题的大问题,都“是那些毁谤我们的人说的”(三8)。他们心里是故意与神为难,这样的人定罪是该当的。这样说起来,有人又有话说了。我们看第三章的一至八节,好像是在为犹太人辩护,以犹太人的历史和他们与神的关系作辩护。所以就得了一个结论,“神是真实的,人是虚谎的”。也就是说,犹太人是虚谎的,外邦人听见了心里也偷欢喜。原来犹太人是这样的,原来他们所有许多外表的好处并没有给他们加增什么。那么,我们就比他们强了。圣灵在这里又回答说,“绝对不是”,没有这样的事。犹太人不强是事实,外邦人也一样的不见得是强到那里去。外邦人觉得有道理,因为犹太人是明知故犯,所以他们就是假冒为善。我们是不知者不罪,我们虽然是愚昧,但起码我们没有假冒为善,就算我们是差一点,也是比他们好一点吧!
都在神的定罪里
不管人从那一个角度来为自己辩护,圣灵在这里就下了准确的结论,“不要再说了,因为我们老早就证明了,犹太人也好,希利尼人也好,都在罪恶之下”(参三9)。第一章末了开始就提到外邦人的罪过,第二章整章就提到犹太人的不是,第三章的开始是把犹太人的辩驳顶回去,到了第九节就把外邦人也包括进这一个神的定罪底下。圣灵很清楚地说,“犹太人也好,希利尼人也好,都在神的定罪底下。”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又是两方面的事。第一是神的指出,这里引出了一段的经文,你们可以将它分成两个部份,两个部份都是神的指出。但在神指出的这些事实里,不仅是神这样说,人自己就作了印证。现在我们看看是怎样分为两个部份。第一部份,神说出了人里面是迷失的,所以“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三10~11)为什么不寻求神呢?为什么没有一个义人呢?乃是因为他们不寻求神,他们与神为敌。为什么他们与神为敌?为什么他们不寻求神?原因就在这里,他们内里黑暗了,他们里面迷失了。他们里面没有神的地位,他们里面只有自己,这是头一个意思,也可以说是头一个部份。
里面的那一种光景就引发出外面的表现,因着里面的迷失而引出外面的表现,那些表现就说出了人在神面前,没有一个能逃避得过神的定罪。弟兄姊妹们注意下面的一大堆话。人心所想的,手里所做的,嘴里所说的,脚所奔跑的,完完全全都是里面的迷失所引出在外面的表现,这一切的表现都是在神的定罪底下(参三12~18)。我们不需要细细地去分析,这些字句一摆出来,我们就知道了。
弟兄姊妹你们晓得,我们人骂人,从年幼的到年老的,古今中外都是这样。我们都觉得很希奇,人如果没有活在神的光里,他除非不骂人,一骂人就把别人的祖宗十八代都翻出来,一骂人就是最恶毒的话都说出来。中国的北方人还比较老实一点,顶利害不过是骂你王八蛋。广东人更讨厌,广东人骂人的那种恶毒,旁边的人听见都觉得脸红,但说话的人却不觉得脸红。为什么是这样呢?里面迷失了,外面就放肆。外面一放肆,整个人就流出罪的气味。这是非常严肃的事,所以神指出这两个事实,一个是人里面的走迷,一个是外面的表现。因此就得了一个很严肃的结论,“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三19)
这就是人在神的光里所得的结论,人里面迷失了,根本就不能够再作什么在神的眼中看是好的。固然没有认识神律法的人,不知道神看什么是好的。就是有律法的人知道什么是神看为是好的,但他却没有办法活出来,还是活在放肆里。基本的问题是人里面的迷失,人里面与神为难的心思。人里面对神的抗拒,造成了许多与神为难的事,结果是落在神的审判底下。所以神给人的结论说得更清楚一点,“没有一个人能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三20)。因为人的不对,因为人的迷失,没有办法能活在律法底下,没有办法活出律法的要求,所以每一个人都在神的光里给定了罪。
律法的真正功用
律法显出了它的功用,就是叫人知道什么是罪。当然,我们晓得神定出律法,目的不是要定人的罪,律法正面的意义是把人领到神的面前,在神面前蒙记念。但是问题在这里,既然律法的正面作用是把人领到神面前去,若是人没有照着律法的引导到神面前蒙恩,律法就产生负面的功用。负面的功用就是说,你没有作好神要你作的,没有作好就是亏欠,既然是亏欠,就要给定罪了。
这样就给我们看见很严肃的结论,希利尼人也好,犹太人也好,都在神的定罪底下。不管人的背景如何,也不管人的历史如何,实在的情形就是人落在神的定罪底下。人绝望了,人在神的面前没有路可走了,人在神的面前是死路一条了。神给我们律法本来是到神面前蒙记念的,但是我们不对,那本来要把恩典带给我们的律法反而定了我们的罪。我们真是可怜,我们没路走,我们绝望了。这光景的确是很灰暗。
我们感谢主,神在人身上作工,在那些悖逆的人身上作工,神工作的方法都是这样,先是将人带到尽头,把人放在神的光中让人看到人的尽头。人一看到尽头,就知道没有希望了,完了,什么前途都没有了,灰暗一片。人到了尽头,神就开始,叫人在灰暗里看见光,在绝望里看到了希望。
律法以外的路
弟兄姊妹们,廿一节真是给我们看到这一件事,人到了尽头,神就开始。人感觉绝望,神就成了指望。这是非常宝贝的,这个指望显出来是怎么样的呢?就是“神的义”,这里是讲到神自己的义,就是那位显明义的神,祂把祂自己的好,把祂自己的公义,把祂自己的完整,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也就是说,神显明祂的义,不再用律法的方法,而是在律法以外,神作了一件事来把祂的义显出来。神没有显明这事以前,我们都知道只有律法显出神的义,但是律法把人带到尽头,人在神的面前再也没有路走,怎么办呢?感谢神,人到了尽头的时候,神就不再在祂的律法里显明祂的义,神是在律法之外去显明祂的义。
这样一来,神是不是又在给人开玩笑呢?是祂把律法传下来的,祂要求人遵守律法,甚至用立约的方法去要求人去遵守律法,现在又说,祂在律法以外来显出祂的义,再也不用律法的方法来显明祂的义。这是不是又在开玩笑呢?感谢神,不是的。因为在律法里,神也先说明了这事,在先知的书里也预先说明了这事,并不是现在才跑出一个新的事实来。
弟兄姊妹们,也许你要问,律法在什么地方说到这件事?先知们又在什么地方说出这事呢?律法说这一件事,有好几处的地方,那些说得不够明显的,我不引用了。虽然说不够明显,但确是讲出那一件事。比方说献祭,比方说祭司,这就是隐约地讲到神在律法外记念人。不过我要提到明显的经文给弟兄姊妹们去注意,申命记就是律法,在申命记十八章里,摩西说,“神要在你们中间兴起一位弟兄像我,你们要听祂的话,如果有人不听祂的话,这人就当从民中剪除”。弟兄姊妹们注意,这是不是律法的内容呢?是的。但这个内容是不是说这个兴起的“弟兄”,他所作的和所说的是在律法的内容以外呢?如果他所说的和他所作的是照着律法来作的,那就用不着把他突出来。但如今是很明显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律法上的话。很显然的,将来神兴起的这一个人,是越过了律法的范围,而叫人蒙记念,或者是叫人在神面前给定罪的。弟兄姊妹,你们细心地来读这一段话,你就看见律法原来早就指出了,神要在律法以外给人祝福。
如果说到先知,那就是太多了。我们要说也说不了那么许多,但是有几处我提出来给弟兄姊妹们留心。比方说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祂诚然担当我们的软弱……”这一大段的话,“因着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因着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弟兄姊妹们,这是不是我们很熟悉的话?是不是先知的话呢?是先知的话。我们熟悉吗?熟悉得很。那是说什么呢?那是说将来神藉着这个人叫我们可以脱离律法的审判,在神面前蒙记念。先知的话又是这样明确的给我们指出来了。又比方说,以赛亚书第九章。那里说,“有一子为我们而生”。去年弟兄姊妹听了弥赛亚回来,“有一子为我们而生”,你们很熟这句话了,你们晓得这段话是指着什么说的呢?它是说有一个人将要出来,祂要叫神的百姓蒙福,人蒙福是因着这个人,而不是他们行在律法里。又比方说以赛亚十一章,你们仍然看见这些话,“耶西的根必发一枝”。这一枝出来的时候就怎样怎样。这些话就是指着有一个事实要来,这个事实是叫人从律法以外蒙福的。你再看撒迦利亚书十二章,里面就讲到将来的犹太人蒙恩。一提到犹太人蒙恩,我们一定会想到他们跟律法的关系。希奇得很,十二章就说出犹太人在那一个时候蒙恩,是因为仰望一位“他们所扎的人”,完全是在律法以外。
我们在先知里面去找,神讲明祂在律法以外来记念外人的。比方说去年,我们读过约拿书,你们看见尼尼微城的人蒙恩是因着他们守律法呢?还是与律法无关呢?明显的是与律法没有关系。那么就更清楚的给我们看到,神在律法以外给人开一条蒙恩的路。
神的恩典给人有转机
所以这里说得很清楚,“神的义是在律法以外显出来”。这件事不是突然跑出来的,而是在神启示律法的时候,或者是神藉着先知来说话的时候,老早就把这件事说出来了,我们感谢赞美主。这件事怎么显明在人的身上呢?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三22)。我们所注意的是“并无分别”这四个字,因为这话是答复上面所提到的事。上面提到希利尼人,犹太人和普世的人都在神的定罪底下,现在这里说,神在律法以外显明一个称义的恩典,这个恩典是越过犹太人,希利尼人的界限的。因为人在神的面前,照着各人的背景来说是有区别的,但照着实况和神眼中所看见的,就没有区别,都是罪人。
神现在在律法以外显明一个恩典,这恩典是根据律法和先知的启示,然后藉着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显明。这个显明出来的恩典,不是单给某一批特别的人,而是给所有的人,是没有分别的。犹太人要藉着基督,外邦人也要藉着基督,所有的人都要藉着基督。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件事,我们回头来看第一章的时候,在第三节里提到神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是这一位神的儿子,祂把神的义带到人的中间来。如果你要看犹太人,祂乃是大卫的后裔。如果看外邦人,你就看从死里复活的那一位。基督耶稣一显出来,所有的人都给包括在祂里面,而在祂里面的人,就是相信基督耶稣的人,神就把祂的义加给他们。
我们感谢主,这里所说的“加给他们”,就是说他们原来是没有的,而是神加给他们的。犹太人有律法,但是没有义。外邦人连律法都没有,更是没有义。但是有没有律法不是大问题,因为有与没有在神面前都是罪人。神现在是在他们身上加上一些他们没有的。我们感谢主!这一句话指出一个很严肃的事实,神的义是因人相信主耶稣基督,神就把义加给那些人。这是神的义在人的身上显出的方法。我们感谢主,在绝望的里面,带出一个盼望。那个盼望是什么?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是绝望的人的指望,神的儿子是走在死亡路上的人的拯救。这个启示实在是满了恩典,神的儿子是我们的指望,是我们的拯救,是把神的义显出来的方法。
在罗马书三章的下半,我们看到一个很大的转机,上一次弟兄姊妹的交通己经这样地指出来,廿一节那一句话就把整个事实都扭转过来。廿节以前,一直把人带到灰暗的地步,人实在是到了尽头,看不到前途,一点光都没有,只有黑暗,只有绝望。但感谢赞美主,廿一节一来,整个形势就变了。这个改变使人从绝望里都变成了有指望,把人从黑暗里带出来,进入光明。廿一节的转机是将那满有恩典的事实显露出来,就是神的义在律法外显露出来。在要求“人去作”的基础上,神停止了祂的要求。神知道人作不来,祂就不再要求人去作,但人若不去作,神的公义又怎能完成呢?怎么能满足?
神是不能让祂的公义受损害的,我们感谢主!神停止向人的要求并不是等于说祂停止了祂自己的要求,祂还是一样的要求公义的满足,所以祂自己来替人作。祂不再要求人去作,让人去作是满足律法,神替人去作是满足了公义,又显明了恩典。我们求神给我们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人的所作永远不能达到神公义的要求,只有神自己来作,神公义的要求就能满足了。在律法的要求底下,人必须要作到完美,作得不完美是没有恩典的,只能照着律法来定罪。但神来替人作,当然神所作的一定能满足神自己公义的要求,并且神来替人作的目的是要带出恩典,叫人在神的面前有路可走。
律法的功用是引出恩典
所以廿一节就说到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了出来,而神在律法外显明神的义,并不是神临时改变祂的计划,而是神老早就启示了。但弟兄姊妹心里也许有个疑问,既然神明明知道人作不来,为什么祂还要插进律法这个阶段呢?这岂不是浪费时间吗?弟兄姊妹们,我们必须注意这一件事,我们不能忘记人在伊甸园的堕落,那堕落把人带到一个地步就是与神作对。人是从来不肯服神的,神就是早一点向人显出恩典,人也不肯接受。你们都记得洪水以后,洪水的见证人还没有死去,人的悖逆又出来了,人要与神比高的事实又再出来了。这个人要与神比高的心思,从伊甸堕落时开始,就深深地埋藏在人心里,一直到现在,都是有增无减的。如果没有插进律法这个阶段,人从来不知道自己愚昧到一个怎样的程度,也从来不会承认人的软弱到了一个怎样的程度。
人觉得不需要恩典,我们自己可以解决问题。但律法来了,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在神公义的要求下,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人不能不接受自己是没有能力的这个事实。当人被带到尽头的时候,神就显明恩典。我们感谢赞美主,所以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没有分别。上次也提到过没有分别,不管有律法也好,没有律法也好,不管是什么背景的人,都是因着相信主耶稣基督称义。很明显地给我们看到,除了信主这件事以外,人在神的面前再没有路,因为有律法又活不出来,没有律法更是无限的放肆,总是在神的面前过不来。我们感谢主,所以主的话说得很清楚,为什么只加给那些相信耶稣的人呢?原因就是在这里,有律法也好,没有律法也好,这一些的背景并没有给人增加了什么,减少了什么。
一个很严肃的事实摆在那里,律法是在伊甸园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才有的,而“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是在伊甸园的时候就发生。有了律法并没有改变人亏欠了神的这个事实,没有律法固然是长久在亏欠神的光景里,就是有了律法,还是落在这个亏欠神荣耀的事实里。律法只不过是指出一条路来,让人可以去恢复神的荣耀,但这条路他们走不上来,结果这条路反而成了对付他们的根据。我们清楚的抓到这个事实的时候,我们就晓得为什么因信耶稣基督,神就把神的义加给一切相信祂的人。因为远在律法传下来以前,人老早就落在亏欠神这个地步。弟兄姊妹们必须注意这一点,人是照着神的荣耀而被造的。神造人的时候,神要造出一些人来像祂,显出祂的荣耀,显出祂的智慧能力和丰富,这是神的目的。但人坠落,没有显明神这一点心意,所以在伊甸园的时候,这个亏欠神荣耀的事实已经是很明显地出现了,一直经过许许多多的年代,人没有办法恢复这个荣耀。神传下律法是叫他们追求恢复神的荣耀,但是他们没有活出来。
称义是白白的恩典
我们感谢主,到了这个时候,神就显出祂的恩典,这恩典把一切的人都包括在里面,犹太人也没有例外,因为犹太人也在亏欠神的范围里。我们注意廿四节里所说的话,“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称义。”这里说出几个问题,第一,指出了恩典,第二,指出了救赎,第三,指明了是白白地称义。这是一连串神所作的事,神显明恩典的心意能显出来,乃是因着基督耶稣作成了救赎的事实。也就是说,神藉着祂的儿子来作了代价,把人从亏欠神荣耀的光景里救赎出来。这救赎完全是神的儿子去作成功的,没有加上人一点点的帮助。如果人有一点点的功绩在里面,那也算不得恩典。但神显明这恩典,完全是因着神儿子付的代价而完成的。在下面就讲到人在神面前白白的称义。
我们注意“称义”是什么?从坏人变成好人,从不义的人成了义人,原来在神的面前站在不对的地位的人变成了对的人,这叫做“称义”。现在神看进去就承认这个人很顺眼,没有称义以前,神看这个人是很不顺眼,因为这个人里里外外都满了罪污。不管那个人在外面看来是如何的体面,人看为体面的东西,在神眼中看来还是破破烂烂的衣服。感谢赞美我们的主,祂付出了救赎的代价,就叫那些接受祂的人,在神面前得着称义的恩典。不再是破破烂烂的,不再是肮脏的,而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好。不管神转那一角度去看这个人,神看见这个人美得很,好得很,这就是称义。
但我们在这里要注意,一个给神看为很顺眼的人,绝对不是人作了什么事来把他自己改变的。神的话是那么清楚地说,“白白的称义。”白白的成了好人,白白的在神面前成了顺眼的人。这全是白白的,没有加上人和人工的装饰,没有加上人任何的修理,人还是原原本本的那个人,但是连上了主耶稣基督,也接受了主耶稣基督,神就把这个人摆在基督里面,这个人就给称义了。是白白的称义,一切的工价都是主耶稣替他付的,他只是在享用主替他作成功的。我们感谢主,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出来就是这样显出来的。
弟兄姊妹们,你们注意,律法的对面是恩典,律法以外的就是恩典。律法是神要求人去作,恩典是神替人去作。律法是人作好了去向神邀功,恩典是神替人作好了以后,就让人去享用。所以说,称义的这一件事是在律法以外显出来,这是非常美的事。因为神用恩典来选召人,拯救人。我们感谢主。
基督耶稣是人称义的根据
再往下看的时候,我们就看见这一件事是怎样发生的。恩典所带来的救赎让人白白的称义,那关键是在基督所作的。究竟是怎样一回事?接下去就说,主的话是那样的清楚地向我们解开,神的儿子为我们作了什么呢?这话说得太宝贝了,很清楚的一针就见血,开门就见山。弟兄姊妹们,我们的主耶稣为我们作了什么呢?我们会说祂作了我们的救主。我们也会说,祂作了我们的主。我们也会说,祂是神的羔羊。这些都是对的,但不如罗马书三章里面开门见山的说得那么直接了当。这里是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
这里面很有意思,我们先从大处去看,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顾名思义,我们注意到耶稣好像是一个祭献在神的面前,这个祭就发生了效用,把人挽回过来。人失落了,人迷失了,现在把他挽回过来。或者说,他坠落了,失足了,现在把他挽回过来,也可以说是把他恢复过来。挽回也好,恢复也好,都是说出人在一个很大的难处里面,现在神藉着耶稣来把人的难处完全彻底的解决了,完全的把人挽回过来,把人带回来,带回原来的地方,带回原来的光景。这是我们从字面上所注意到的。
我们再注意“挽回祭”这一个词,这个“挽回祭”与“施恩座”是同一个字。我们看到施恩座,就知道这个问题。在圣殿里,或者在会幕里,至圣所里面有约柜,约柜上面是施恩座。这个施恩座奇妙得很,它是在约柜的上面,约柜有多宽,有多大,施恩座就有多宽多大。但奇妙的地方在这里,施恩座是放在约柜的上面,约柜是神公义的要求,里面摆着十条诫命的石板,又摆了亚伦发芽的杖和一金罐吗哪,这些事物都说出神对人的要求,和神对人的定罪。还有后来人所接受的律法书,抄录下来以后,又是放在约柜的旁边。这许许多多的事物,没有一件事是令人不胆寒的,都是令人战栗的。感谢赞美主,在约柜上面,神就摆设了一个施恩座。神称这个座叫“施恩座”。
在新约里又给我们看到另一个意思,施恩座就是挽回祭。怎么能挽回人?或者说,神的恩典怎么能显出来呢?我刚才说施恩座的位置很奇妙,那是说出神公义的要求有多宽,有多广,施恩座就答应神公义的要求,因为施恩座的长和宽同约柜是一样。但奇妙的是在这里,神是把它放在约柜的上面,所以神的要求不管有多高,神的施恩座总是比神的要求高一点。你说这个安排奇妙不奇妙?是偶然的吗?不是的,是神特意这样作的,要让人看见神用恩典来越过神公义的要求。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神设立耶稣作施恩座,你来到施恩座的面前,顾名思义,你就是接受恩典了,因为那里是流出恩典的地方。施恩座的恩典能流出来,乃是根据一个事实。什么事实呢?就是因着施恩座上的祭牲的血。祭牲的血一弹在施恩座上,恩典就从那里流出来。我们看当年的大祭司进去至圣所,如果不这样带着血进到施恩座,他还是逃不出律法的审判。但是赞美神,羔羊的血带进去了,大祭司是怎样安然地进去,也怎样安然地出来。在约柜的面前没有给定罪,只有施恩。── 王国显《罗马书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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