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昨日已经讲过罗九-十一章是插在八-十二章之间的,概括那三章所言,无非详述 神对以色列人的计划和应许。许多信徒以为以色列人没有接受耶稣,就被 神把他们永远丢弃了,其实他们被丢弃,不过暂时,所谓虽被丢弃,而不是永远弃绝。也有许多人以为我们所得的好处,都是本来属于以色列人的,这也大错。以色列人本有以色列人的地位和种种应许,我们‘教会’另有我们‘教会’的地位和应许。
因为我们不明白圣经上对于以色列人的将来到底如何,遂把许多实际的事情,都灵然的解释。例如耶稣再来作王,他们以为就是耶稣在人心里作王。也有人以为信徒离世,就是回到天堂享福,永不再来世界。其实‘天堂享福’四字联在一起,圣经上并无这个说法。我们在主来之前,离开世界,固然是到天堂享福,但圣经上是多说主再来的时候,所关于我们的种种福气。即如:身体得赎,与耶稣一同来到世界作王等等的事。保罗在这三章专讲以色列人的事情,就是要纠正我们这一种的谬见。
在圣经中凡讲到以色列人的被弃,都是暂时的,将来他们必得极大的荣耀,就是耶稣二次来的时候,要作他们的王,这就是所谓国度的福音。我已经讲过,耶稣是大卫的后裔,但同时也是 神的儿子,所以福音有两个性质:一为国度的福音,一为恩典(儿子)的福音。请注意这两种福音都是有摔碎的过程。即如诗29说:‘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这是主耶稣再来作王的时候,对待世界各国的情形。
我们再看但二31-35所说的更是清楚:主在作王之先,必先砸碎各国,然后才在地上建立他的平安国。请各位注意‘过程’两字,比方蚕之变蛾,并不是在蚕吃桑叶的时候,突然变成,乃是先有一个过程,就是要经过茧内的蛹死。鸡蛋并不是一生下来即变成鸡雏,其间必有孵卵的过程。有米有柴不能就有饭吃,乃必须先有烧煮的过程。因此这个罪恶的世界,亦必不能一变而为天国,其中必有一个过程,就是圣经上所说的主耶稣要先‘砸碎’。又如我们这个罪人,也不能直接成为 神儿子,当中必须经过十字架的功用,把我们的罪身灭绝,麦子必须落在地死了腐烂了,才能结出许多子粒来。这都是圣经中不能更易的原理。
刚才已经说过,本书十二章本是衔接在八章之后的,八章末节讲到 神的爱,无论甚么,都不能叫我们与 神的爱隔绝。所以保罗就在十二1-3说:‘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 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这里所说‘活祭’是很有意义的。比方我们送朋友一只鸡,这只鸡如果是按我们的意思烹调的死鸡,那位朋友必不能照着他的意思更改,只好吃那只鸡而已。倘若我们送的是一只活鸡,他就完全可以照着他的意思待那只鸡,或即刻杀牠,或再多养一些时,或转送其它一位朋友,就是自己吃的时候,怎样吃法也是照着自己的意思而行。所以我们若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神就可照着他的美旨造就我们,使用我们。一个遵行 神旨意的人,必不知道自己的前途如何,──不知 神如何用他,及在何处用他,或何时用他,惟知将自己完全献上而已。
从前我在上海见一位热心的弟兄,他信主多年,平素是在洋行服务,他一日对我说,我要快快去做传道的,不作此工了。我对他说人的本分不是要作传道,乃是要遵行 神的旨意。若 神的旨意要你在洋行里作工,就当乐意在洋行里作工,若 神的旨意要你即刻作传道的,就当马上辞去洋行的工去传道。若 神要你迟延几年,然后再做传道的,也当忍耐等候。总之当把自己活活的献给 神,他要你如何就如何。主耶稣在三十岁之前,并没有明显作传道的,难道那时候他没有口才,力量,担任传道的职分么?自然不是,他只有一个原因,就是 神的时候未到,还要等候 神的旨意。耶稣在传道之前,是在家里安安静静的做木匠,这是我们绝好的模范。又看摩西曾在旷野隐居四十年,等到 神的旨意明显,清清楚楚的奉了差遣,他才去领导以色列人去埃及,负起那个重大的使命。我这样说,并不是叫我们不可立时去做传道的,不过要我们先把自己献上,当作活祭,等候 神的旨意而已。若是 神的旨意要我做教员,或医生,商人……在他眼前都是与做传道的一般贵重,这就是献活祭的意思。
多人以为传道就是献身,献身就是传道,这是错误。所谓献身乃是把自己交在 神的手里,当自己是泥土, 神是陶人,我们在他手中如泥土在窑人手里一样。我们的身体,本是泥土造的,本在他的手里抟造过,这就是身体奇妙的原因。可惜始祖犯罪,人成了抵挡 神的种类,不肯再作泥土,现在得了耶稣的救赎,就可以再把自己交在 神手中作活祭,他要我们终身传道就传道,或要我们做任何别的工作,我们都应当说阿们,阿们,愿你的旨意成就。
本书由十二4起,重言信徒的生活与行为,将此二者放在献身之后,是很适宜的,因为必先要献身,然后你的生活与行为才能在主的旨意之中。主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他不是把传道工作放在第一,乃是把遵行父的旨意放在第一。耶稣在未钉十字架之前,曾这样祈祷说:‘父阿,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他也不把十字架放在第一,乃是把成就父的旨意放在第一。因此保罗在未说信徒的生活和行为之前,而冠以献身的问题,这是作工的原理。
圣经的原理是不能更改的,罗马书若除掉九-十一章的三章,全书就可以分为三大部。第一部是罪恶,全世界都死于罪中。第二部是言因信称义,得着主耶稣的生命。第三部是言人称义后的生活与工作。先死而后有生命,有了生命然后有工作,此为本书的次序。同时亦为全部圣经的次序。
上而已经说过,圣经虽然很厚,但不是难得明白的。因为其中的原理非常简单。不外三个字便可包括:即‘死’‘生’‘工’。例如:五旬节之后,使徒何以有那么大的工作,就是因为在五旬节之前,曾经过一个逾越节。逾越节是表明死,不先有死,就不能得生命,不先有生命,就不能有工作。摩西的五经亦有这个次序:创世记末章末节是说棺材,意即 神所造的万物都因犯罪而死,装在棺材里。出埃及记是说 神如何拯救他们出棺材。利未记是说圣洁,即教训我们脱离罪恶,多与 神来往,但 神不是叫一个死在棺材里的人和他交往,故其中必须经过出埃及记的救赎的工夫,而得生命。因为死人断不能过利未记圣洁日子的。利未记之后就是民数记,民数记头一章多说打仗,一个人果然得了生命,就当成为圣洁,由此就能打美好的仗。最后申命记是说顺服 神得福,否则得祸。总之, 神是活人的 神,我们先须有生命,以后才是服事他,作他要我们作的工。罗马书正是这个次序。
再有一处圣经不能不要明白的,就是雅二17-19的话:‘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这些话似乎与保罗所说的大相冲突,因保罗是说人因信称义,不在乎行为,雅各却说人因行为称义。我们若明白圣经原理,就毫无冲突可言。保罗所说的是蜜蜂,雅各所说的是蜜糖。既是蜜蜂,酿蜜自然不成问题。既因信心得了生命,以后表显那个生命行为,自然不成问题。若蜜蜂而不酿蜜,人将怀疑牠未必是蜜蜂了。假如有人自谓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显著于外,那就难怪雅各说他的信心是死的。雅各的意思要看见酿蜜就证明牠是蜜蜂,看见牠的行为而证明牠的信心。保罗与雅各二人说法虽不同,其中还是本着一个圣经原理。
至于保罗说人得称义不在乎行为乃在信心,意思是说既为蜜蜂,必能酿蜜。酿蜜不是蜜蜂的行为,乃是蜜蜂生命的自然流露。故实在接受耶稣的生命的人,必有耶稣生命的表显。若没有耶稣生命的表显,恐怕他还不是个基督徒吧!这就好像形似蜜蜂而不采花酿蜜,恐怕牠还不是蜜蜂呢!耶稣生命的表显,就是遵行 神的旨意,作成他的工。
感谢 神,他赐给我们圣经,又赐给我们主耶稣,叫我们越明白圣经,就越认识耶稣;越认识耶稣,就越明白圣经。两者相得益彰,五相表证。若偏废其一,则不可矣。‘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五39)── 成寄归《罗马人书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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