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
诱惑的危险(十一1-6)
在这全段经文中,保罗必须采用最不合他口味的方法。他必须着重他自己的权威,夸大他自己,把自己和要诱惑哥林多人的人比较;他不喜欢这样做。他每一次这样做以后,都深深的抱着歉意,因为他不是一个装模作样的人。有的人说到一个大伟人,‘他永不记得他的威仪,除非别人忘记的时候。’其实保罗知道得很清楚,实在的问题并不在乎他的威仪与荣誉,而是耶稣基督的威仪与荣誉。
他开始用一幅犹太人结婚风俗的鲜明的图画。在旧约中,以色列民是 神的新妇,是一个很平常的观念。以赛亚说,‘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五十四5)‘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 神也要照样喜悦你。’(赛六十二5)。因此,很自然的保罗用婚姻来说明,哥林多教会是基督的新妇。
在犹太的婚礼中,有两个人称为新郎的朋友,一个代表新郎,一个代表新娘。他们有很多的职务。他们做新郎和新娘的联络员;他们把请帖带给客人;不过他们担负一种特别的责任,那就是保证新娘的贞洁。这是保罗,在这里的思想。在耶稣基督与哥林多教会的婚姻中,他是新郎的朋友。这是他的责任,要保持新娘的贞洁,他要尽力而为,保持哥林多教会的纯洁,配作为耶稣基督的新娘。
在保罗的时候,在犹太人中有一传说,撒但诱奸了夏娃,该隐就是他们的结晶。保罗想到这古老的传说,深怕哥林多教会失去了贞洁。
很清楚的,在哥林多有人宣讲另一种的基督教,认为比较保罗所传的优越。同时也很清楚,他们以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保罗称他们超使徒。保罗说,有的哥林多人倾听他们的话。如果这样的话,他们会再听他么?
于是他把自己与这些假使徒作一比较。他对于演讲术没有训练。他用的是idiotes一个字。这字最初的意义是没有公众场所活动的人。后来这个字是指没有专业训练的普通人。保罗说这些傲慢的假先知或许在演讲术方面此较有较好的训练;他们是演讲的专家,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他们有学术的资格,他不过是一个平常人。不过事实上,在演讲术方面,他或许有他们的技巧,但是他知道他所说的是甚么,而他们却不知道。
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讲到有好多人在一起聚餐。餐后,大家都同意每人都朗诵。有一个著名的演员站起,用尽了他一切口才及演剧的技巧,背诵诗篇第廿三篇。在他坐下的时候,一片掌声,犹如雷鸣。接着一个沉静的人也背诵诗篇第廿三篇,在开始的时候有人窈笑。但是在未背完以前,全场鸦雀无声。在宁静中的感受远胜于热烈的掌声。在他说到最后的一个字,会场一片静穆。于是那演员斜过身主对他说,‘我知道的只是这首诗篇;你知道的却是这首诗篇中的牧者。’
反对保萝的人或许有演讲的才干,保罗或许毫无口才;不过他知道他所讲的,因为他认识基督。
冒充基督徒(十一7-15)
在这里保罗又遭遇到了攻击。这一次的攻击是很清楚的。在哥林多教会的中心,受到的伤痛,是保罗拒绝接受他们任何经济方面的支持。在他有缺乏的时候,腓立比教会供给他的需要。(比较腓四10-18)。
在我们还未往下讨论这段经文之前,我们必须要问:保罗怎样可以对于哥林多教会完全表示独立,但是却接受腓立比教会的支持?其间没有甚么冲突。其理由是非常实际的并且也是非常充分的。据我们所知,当保罗在腓立比的时候,从末接受,腓立比教会一丝半毫。他接受腓立此教会帮补乃是在他离开腓立比之后。这理由是很清楚的。他在那一个地方的时候,他必须完全独立,不受任何人的牵制。接受了一个人丰富的礼物,就很难当面的斥责他,或反对他。当保罗在腓立比的社体之中,他就不能受其中任何人的恩惠。他现在离开了那里,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他可以很自由的接受腓立比教会里任何人对他爱心的表现。他对他们没有甚么拘束。当保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他就不可能一方面接受哥林多教会的支持,一方面保持他的独立。他并不是前后矛盾;他只是按照他的智能行事。
哥林多人为甚么对于保罗拒绝援助觉得不快呢?第一件事,在希腊人的思想中,双手操作是低微的事,为自由人所不齿的。没有劳工神圣的观念。哥林多人不了解保罗的观点。另外一件事,在希腊的世界里,教师赚钱是当然的事。从未有过,一个教书的人能够得到这么多的报酬。罗马皇帝付给那修辞家福拉克斯(Verrius Flaccus)年俸十万sesterces(古罗马的一种货币,初系银铸,后为铜铸)以今日的购买力来算,约等于廿五万英镑。每一城镇可以有一定数目的修辞学及文学的教师可以享受免役和免税。保罗保持独立,不受接济是哥林多人所不能了解的。
至于那些假使徒,他们就以保罗的独立不受支持攻击他。他们接受经济的支持原没有错。不过其问题是在乎他们声称他们的接受支持是证明他们是真的使徒,而保罗之所以拒绝是因为他所传的没有甚么价值。其实他们心里怕的是和保罗比较,因此他们要把保罗拉下来,可以免去保罗的独立精神和他们的贪心有强烈的对此。
保罗说他们冒充基督的使徒。在犹太人的传说中,有一则请到撒但有一次冒充天使,唱诗赞美 神。夏娃看见了,就因此受了引诱。
今天还是如此,有的有意的,有的无意的,冒充基督徒。他们的基督教只是外表的装饰,没有实际的内容。在乌干达的教会议会规定四个问题,以考验自己所信,是否是真实的信仰。
(一)你知道藉着基督十架的救恩么?
(二)你是否在圣灵的能力上,在祷告,默想,及对 神的认识上有长进?
(三)你是否有感动,要藉着你的榜样,你的宣道,你的教导,推广 神的国?
(四)你是否藉着个人的寻找,探访,及众人前做见证,带领人归向基督?
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良心,不过我们可以测验我们自己的信仰,不要让我们做冒充的基督徒,让我们做真实的基督徒。
使徒的证件(十一16-33)
保罗被逼做他十分不愿做的事,要证明他使徒的身份。他觉得这一切都是愚蠢的事。把自己和人家比较,几乎是疯汉做的事。不过,不是为着自己,乃是为着所传的福音,他不得不这样做。
很清楚的,反对他的是犹太的教师。他们声称持有福音,并他们的权威也超过保罗的权威。保罗很快的以数笔钩描出他们的情况。他们要把哥林多人降而成为奴隶。他们要说服他们拘守割礼,和无数犹太人律法的繁文缛节,把在福音恩典里荣耀的自由抛置一旁。他们要侵吞他们。犹太的拉比,坏到极处的时候,可以成为无耻的贪得无厌。在理论上,拉比教书是不收钱的,他们必须亲手做工,赚钱养活自己。不过他们又教导人说,如果他们能供养拉比,他们会积聚特别的功绩,确定在天上学术界的地位。他们自尊自大。他们自以为是哥林多的主人。事实上,拉比们要求哥林多人尊敬他们超过自己的父母。他们教训他们说,如果他们的父亲与教师同时为盗匪所掳,他们必须先赎他们的教师,然后才赎他们的父亲。他们打他们的脸。这可能是侮辱他们,也可能是真的打他们的脸。(较徒廿三2)。哥林多人奇怪的是把这些犹太教师的傲慢无礼作为他们使徒权威的证据。
这些假教师自称的有三点,保罗表明他自己同样也有这三点。
他们声称是希伯来人。这是指那些还记得并应用古代希伯来的语言文字,当时所流行的是亚兰文。在那个时候,犹太人分散各地,譬如在亚历山太城,就有一百万犹太人居住在那里。许多分散寄居的犹太人已经忘了本土的语言,而用希腊文;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保存本土的语言,往往轻视那些说希腊文的犹太人。很可能的,那些反对保罗的人说,‘保罗是大数人。他不是像我们一样纯血统的巴勒斯坦人,他是已经希腊化的犹太人。’保罗说,‘不!我也是一个永远不会忘怀祖先纯粹的语言的人。’在这方面,他们没有比保罗高明多少。
他们声称是以色列人。这字表明一个属于 神选民中一份子的犹太人。犹太信经中最基本的一句话,‘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 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这些敌视保罗的犹太人会这样说,‘这一个保罗,从未在巴勒斯坦住过。他已经从选民中失落,住在基利家,希腊的环境之中。’保罗说,‘不!我是一如其它的以色列民一样的纯洁。我是属于 神子民的血统。’在这方面,他们也没有比保罗高明多少。
他们声称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的意思是他们是亚伯拉罕直接的后裔,因此他们是 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的承继者(创十二1-3)。他们认为保罗不是纯粹的后裔。保罗说,‘不!我是与任何人一样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腓三5,6)。他们并不比保罗高明多少。
于是保罗提出他使徒的证明。他举出他为基督一列系受苦的事实。当卫道勇士先生‘被召’,他知道他必须回到 神那里,他说,‘我现在要到天父那里;我虽然经历万苦千辛,到达这里,我并不后悔。我把我的剑交给继续我旅程的人,我把我的勇气技巧交给能以继承的人。不过我留着我的疤痕,作为我的证据,我为祂奋力战斗。祂现在是我的赏赐者。’保罗像那卫道勇士一样,他的证据,就是他的疤痕。
在我们阅读保罗所承受的一切苦难时,最叫我们注意的是我们知道得这么少。当保罗写这封书信时,他是在以弗所。那就是说,我们只是到使徒行传第十九章的一段时候;如果我们把在这书信中所提的这一列系的苦难,与使徒行传的记载比较,我们见到所记载的,只不过为其四分之一。由此可知,保罗在实际上此我们所想象的更伟大,因为使徒行传所记述的不过是保罗为主受苦的表面情形而已。在这冗长的一系列保罗所受的苦难,我们只能提出三项讨论。
(一)保罗说,他‘被棍打三次’。这是罗马的刑罚。罗马长官的随从官吏,带着以桦木制造的棍,用以责打囚犯。保罗被责打过三次。按道理,保罗不应当受这样的刑罚:因为根据罗马的律法,一个罗马的公民是不可以受鞭打的。不过由于暴民的声势汹汹,罗马长官的懦弱,保罗虽然是罗马的公民,只好受到棍打。
(二)保罗说,他‘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犹太的律法定下了这种鞭打的规例(申廿五1-3)。普通的刑罚是四十次,不可超过这个数字。如有超过的话,鞭打者必须受罚,接受鞭打,超过的次数。因为鞭打者怕一不小心超过四十次,他们就停在三十九次上。所以这种鞭打又称为‘四十减一’。鞭打的详细条例写在米示拿(Mishnah)上。米示拿是犹太传统律法的法典。‘他们把他的双手分别绑在左右两根柱子上,管会堂的撕开他的衣服,撕破也好,撕得粉碎也好,以曝露他的胸部。在他后面,置放了一块石头。管会堂的站在上面,手里拿着牛皮制的皮鞭。那皮鞭双重褶迭,又加上两条,随之起落。其握手有一掌之长及一掌之阔;鞭长及其脐。(当囚犯被打时,打在他的肩上,鞭端可及其脐。)三分之一次打在胸前,三分之二次打在背上。站时坐时均不可打,只有在弯身时方才可打。……打时用全力以一手握鞭打他。如果那囚犯死在他手下,他是没有罪的。不过如果是由于他多打一下而死,他必须逃亡。’保罗受过这样的鞭打有五次之多。鞭打得利害,可以致人死命的。
(三)保罗一再的述说,他旅途的危险。的确如此,在他那时,海陆的交通比以前安全得多,但是仍旧十分危险。大致上,古代的人不大喜欢尝海上的滋味。留克利希阿斯(Lucretius)说,‘站在岸上看那些可怜虫水手与波涛挣扎乃一乐事。’辛尼加写信给一个朋友说,‘现在你可以说服我几乎做任何的事,因为近来有人说服我采取水道旅行。’人们认为在海上旅行,时刻有生命的危险。至于陆路,则盗匪猖獗。伊比克德说,‘有人听见路上充满了盗匪。他不敢单独行走,他等待加入一大队人──使节团,裁判团,或总督团,以获得路上的安全。’不过保罗没有这些官家的团同走。辛尼加说,‘试想,每一天都有盗匪可能来杀你。’旅客被捉,索取赎金,是一件十分普通的事。如果有冒险精神,不怕死的人,那人就是保罗。
除此一切之外,还有他为众教会挂心的事。这包括基督教社体里日常行政的负担;不过有更甚于此者。麦尔兹(Myers)在他的一首诗,‘圣保罗’中有话说,
‘全世界难以挽回的苦恼的狂澜,逼挤入保罗的心灵深处。’
最后一段经文,有些奇怪。从表面上看,从大马色逃走乃是一件反高潮的事件。这是记载在使徒行传九章廿三至廿五节。大马色的城墙很阔,可驾一车行走。许多房屋突出城墙。保罗必然是从像这样的屋子缒下去的。保罗为甚么直接的提起这件事呢?很可能这件事刺痛他的心。像保罗这样的人,他会觉得从大马色秘密的逃走,比受鞭打更艰承受。他心里憎恨像在晚上偷偷逃走的这一类的事。他深深的谴责自己,不与他的仇敌面对面。――《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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