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二篇 尽职事的路(一)--弃绝暗昧可耻的事与不行诡诈
读经:
‘我们既然蒙怜悯,受了这职分,就不丧胆。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林后四1~2)
‘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神的道;乃是由于诚实,由于神,在神面前凭着基督讲道。’(林后二17)
尽职事的路
一个馨香之气必须是职事,而不是工作,而这一个职事的运作必须有一个健康的路。现在我们要继续来看尽职事的路。
从哥林多后书四章二节里面可以找出五个尽职事的路:
第一,将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
第二,不耍手腕、不行诡诈;
第三,不谬讲神的话;
第四,将真理显明出来;
第五,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
这就是尽职事的路。你若要知道你是不是在尽职事,就要看你的作工是不是在这五点的原则里。你若是愿意在主前面学习尽职事,就必须有这五种的生活。
这五个点都是有反面的,而在青年人身上,最受破坏,最受玷污的就是这五个反面的点。如果在我们服事主的路上,被这些消极的事摸着了,我们就很难为主所用。
保罗说他将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换句话说,定规有人在作工的时候,他所作的就是暗昧可耻的事。
保罗说他不用手腕、不行诡诈;换句话说,定规有人作工的时候在那里用手腕、行诡诈。
保罗说他不谬讲神的话;换句话说,定规有人在作工的时候,是谬讲神的话。
保罗说他是将真理显明出来;那么定规有人在作工的时候是不显明真理的。
保罗说他是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也就是说,定规有人不是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
保罗在这里所题起的五项就是尽职事的实际。职事和工作的不同就在这五点上。
弃绝暗昧可耻的事
行事为人当像光明之子
首先,保罗题到尽职事的路乃是弃绝暗昧可耻的事。
保罗为甚么对哥林多人说这样的话呢?因为他看见,许多到哥林多教会作工的人,他们乃是利用那些爱主的弟兄姊妹作为得利的门路。他说,‘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神的道’。保罗在这一班人身上摸着了一个东西,就是他们有了暗昧可耻的事(有人翻作the hidden things of shame; the hidden things of dishonest)。
尽职事首先所当注意的,就是弃绝暗昧可耻的事。当我们在教会中服事的时候,第一个试验就是我们所作的一切,能不能赤露敞开的在基督面前、在前面弟兄面前、在众弟兄姊妹面前、以及在我们自己的良心面前。这是每一个服事主的人,在开头就要学习的。
今天我们在教会中,我们的生活是光明之子的生活,一切我们所作的,都应该是光明的,是荣耀的,是可以摆在神面前、前面弟兄面前、教会面前的,也应该可以宣告说,“我所作的,我的良心能作见证,这在神面前是可以讨神欢喜的”。这一个就是尽职事。能彀这样持守的人,就是一个在职事原则里的人。
若是我们懂得怎么持守,怎么谨守,怎么约束自己,怎么侍立在主面前,我们的事奉就不会有暗昧可耻的事。在我们的事奉中,没有甚么是隐藏的,没有甚么是遮蔽的,我们的里面和我们的外面是一致的,我们的口和我们的心是一致的,我们所说的就是我们所是的,这样,就是一个在职事原则里的人。
暗昧的本质就是可耻的
弟兄姊妹,就着你们的心愿来说,你们多数都是愿意不顾一切的摆在教会中,服事主、服事教会的。主将来或许会叫你成为使徒、成为先知、成为传福音的、成为牧人、成为教师,或者叫你成为一个好的长老、一个好的执事,那是一回事。但是当我们这样来服事主、服事教会时,常常不知不觉的,在我们身上就产生了一些暗昧的事、遮藏的事。
这些暗昧、隐藏、遮盖的事的本质就是可耻的,是不诚实的;这些事叫我不能见主,不能见前面弟兄,不能见教会,甚至叫我们不能向自己的良心负责。
我们在教会生活中久了,不知不觉的,我们这个人就进到了一些暗昧可耻的事里头去。我们知道有一些交通是神看不得的,有一些话是不能给前面弟兄听到的,有一些事连自己的良心也过不去的。任何的事,任何的话,任何的交通,若不能向神负责、向前面的弟兄负责、向教会负责、或向自己的良心负责,就是暗昧可耻的,这样的服事就是工作。
当保罗来尽职事时,他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些事弃绝了。
我们也要把这些事丢到一边去。任何弟兄来和我说一些话,叫我见不得神、见不得人,叫我们良心受搅扰的,我们要立刻有一个反应-我不能接受。我们若接受这些垃圾,就要叫我们从职事的原则里进到工作的里头去。
我们要有一个态度:凡是见不得主的,我不要;凡是不能和前面弟兄谈的,我不听;凡是不能向教会敞开的,我不阿们;凡是不能叫我向良心负责的,我不接受。我不是垃圾箱,我不是是非传播中心,我乃是一个活在神面前学习尽职分的人。
弃绝不合式的“交换意见”
此外,你若是听了一些别人的意见,立刻觉得你的工作就有路了,你就可以减少一些“逼迫”了,你走教会的路就顺利多了。这样,在你身上就有了暗昧可耻的事。
今天在我们身上,那些暗昧可耻的事还不是名利、钱财、权力,乃是我们所谓的交通。我们所谓的交通,常常不是真实的交通,乃是“交换意见”。以交换意见作中心往往会带进暗昧可耻的事。常常我看到两、三个弟兄或姊妹很亲密的在一起,我就很担心到底他们之间所谈论的,能不能见主的面,是否不知不觉就有了暗昧可耻的事。
有正确的动机
许多时候,暗昧可耻的事都是从我们的动机里出来的。你有不纯净的动机,这个动机就产生了暗昧可耻的事。譬如说,你能接受或容让一种不合式的交通,这就证明我们的动机在神面前有了问题。
一个清洁的人,很难有暗昧可耻的事。例如,一个人来全时间服事主,完全是一个生活方式的问题,而不是身分、地位的问题。一个清洁的人,他服事主是单纯的,是清洁的。若是今天教会有需要,叫他不能带职业,他就全时间服事主;若教会那天没有这个需要,他就回去带职业,不累着教会。他有这样的看见,他的全时间的路就会走得很好。他有正确的动机,爱教会就是爱教会,心里会非常的坦然,完全没有压力。
保罗是主的仆人,他也是一个织帐棚劳苦作事的人(徒十八3)。他说,‘我们……并且劳苦,亲手作工’(林前四11~12)。他的双手常常供给与他一同事奉主之人的需要。例如,提摩太、提多不会赚钱,保罗就去织帐棚,赚一些钱来供给他们的需要。这是保罗给我们的榜样。
我们可以在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中来爱主、来被主用。求主给我们一个干净的动机,我们的动机就是基督、就是教会。我们爱基督,我们爱教会,我们把一切都给了教会,除了这个之外,我们没有其它的动机。
但是我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就会有一个动机,从前我是干那一行的,现在我是干“全时间”这一行的。如果你有这样的观念,你就立刻落到暗昧可耻的事情里面去了。不管你奉献给主的时候多干净,只要这个动机一到你里面来,就会带着你、引着你、逼着你有一个暗昧可耻的生活。
尽职事不是在身分里,也不是搞事业
在我们中间,全时间不是一种特殊的身分。今天你在这里讲道,不是因着你是全时间的,乃是因着你有一个职事。我们在主面前能有一点的功用,完全是尽我们的职分,而不是尽我们的身分。甚么时候教会把全时间的当作一种特殊的身分,有了居间阶级,教会就堕落了。教会中没有居间阶级,教会中个个都是肢体;不管你用何种方式来服事,教会乃是在众肢体里面建造起来的。
教会也不是你的事业。你若把服事教会当作事业来作,就是暗昧可耻的事,定规会把腐败的种子带到教会生活中来。因为这一旦变成你的事业了,你就必须尽其所能的把它搞得好,作得好,作得讨人喜欢、得人称赞。这时,你就不能向神负责,不知不觉的,暗昧可耻的事就都出来了。
不行诡诈
接着,保罗说到尽职事的路乃是“不行诡诈”。
行诡诈就是耍手腕
行诡诈就是用手腕;行诡诈的人懂得怎么释放信息,懂得说甚么话来讨人的喜欢。这种人活在手腕里,活在技巧里,活在诡诈里,他是用手腕来寻求一条生存的路。保罗见证他的职事是完全向主负责,在他身上没有手腕,没有技巧和诡诈。
今天我们在教会生活中,不知不觉就用了手腕,我们都是天生的外交家。你也许说,“我这样作,大家都喜欢,不是很好吗”?但是你要看见,我们不是问人喜不喜欢,乃是要问灵喜不喜欢。就是因着我们只去注意讨人的喜欢,所以不知不觉的,生命就走了,灵就走了,负担就走了,主的托付就走了。这不是一件小事。一个人要学习尽职事,总得作一个没有手腕的人。手腕会把我们的灵耗掉,会把我们的生命耗掉,会叫我们失去负担,失去动力,失去冲击力,失去争战的感觉;叫我们这个人枯萎,服事不出人来。我们不需要去讨人的喜欢。
有学习的人都不愿意讨人的喜欢;讨人喜欢的,都是结党的人-这不是生命的路,乃是灭亡的路,我们应该厌恶。
青年人在教会中应学习没有手腕,但是不要去注意别人的对错,或论断别人。不用手腕和去触犯人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不用手腕,但我们没有权柄去触犯人、去顶撞人。讨人喜欢是手腕,连故意不讨人喜欢也是手腕。
不用手腕并不表示你是英雄,也不表示你表现青年人的气概;不用手腕乃是一个人知道主在他身上的引导、托付、和生命的感觉,他整个人就活在主给他的那个托付里面。这一个托付控制他的生活、举止、言行,他懂得如何向主负责,而不是向人负责。
“行诡诈”不能建造教会
今天我们和基督教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个:
基督教似乎是愈有手腕、愈耍诡诈,就愈能成功。
在教会中,“行诡诈”、“耍手腕”却是拦阻圣灵水流、限制圣灵工作、使教会不能得着建造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们要学习持守在主面前,常常对主说,“主阿!但愿我在跟随你的路上,宁可被误会,也不愿讨人的喜欢;宁可不顺,也不愿叫你所给我的负担受委屈。我愿意你所给我的负担,所给我的涂抹和感觉,所给我的光和启示,都能在生命中得着餧养、得着成全。我不愿把他们消耗在手腕上面。”── 朱韬枢《馨香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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