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基督夸胜
(西二8-23)
保罗已告诉了我们,基督徒在主里面所占的地位,也讲及我们真正生活的意义。如今保罗接着在此段经文中,向我们解释,因着主耶稣为我们所成就的,我们在祂里面已成就了一极大的工作。靠着祂我们今天可胜过一切!保罗在此段经文中,用及“在主里”或“在基督里”,有些是用“在祂里面”有四至五次之多。这可显出保罗所说,我们真正能有根基和能得着胜利,都是因为我们在主里面;而并非因我们的知识如何的深,或知道许多人认为的奥秘,乃因我们的生命在基督里。
在此保罗又说,我这样地提醒他们,乃是要你们谨慎,免得有人用人的理学,或空虚的言语,把你们掳去。这“掳去”一字据解经家的看法,并不是单在灵里的生命被掳去;乃是说把灵里面智慧的能力抢去了。故此,说因人的理论的缘故,就失掉了分辨是非的能力,脑子里那特别的能力被抢去了。因着异端和这些人的思想,你就被这些东西所掌管和控制,故不能分辨出真理,今天有许多人是如此的。那不能分辨真理的人,并非一定是没有学问和知识或思想。有时或会是更有思想,和有高深的知识,但真正灵里分辨是非的能力却没有了!因为是被这些人的理论所充满,不能看出是对还是错!自己认为对的,可能根本上是错的,因此我们应留意保罗在此所提醒的。我们注重知识,需要学问,需要受造就,但却也需要认清楚所得的知识与学问是什么?若不小心,则可能我们的思想就这样的被掳去了。有许多青年人,在教会里很爱主,但中学或大学毕业后,有机会到外国读书,本来是极热心极爱主的,有见证,也热心事奉;但在外国读书一年数载后,就整个改变了!他知识更多,思想受的训练也更深,但就是因人的理学,虚空的妄言,将他的思想抢去,失掉了那真正分辨是非的能力。保罗说我们若要在这方面得到胜利,就应如何地去追求。
(一)得胜的根基
“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西二12)
保罗说,我们受洗,与主一同受死,一同埋葬;然后与主一同复活,我们应注意保罗用的“一同”这字。在(罗六5)中保罗给我们的教训;我们要与主联合,我们若在主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保罗说及与主联合这事是连接的,在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必在复活上与祂联合。若我们与祂一同死,也必照样与祂一同复活,因若真正在生命上与主联合,保罗说我们就藏在主里面。若真正如此联合了在主里面,生命在主里面,而不是外表的。也不是说要知识有多少,或在教会中的关系如何,工作如何,而且你的生命与主的关系如何?若生命真正隐藏在主里,与主分不开,联合在一起。那么,试想主耶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死,死后埋葬,然后从死里复活。若把死亡与埋葬看成一条线,基督本在死亡的一边没有受死,但为我们的罪的缘故,经过了死亡。祂受死了,受死后就如何?祂没有留在死亡的那一边。祂经过死,但在另一边祂又复活过来了。今日我们不能想象主到死亡里停留下来,没经过死亡而复活,今天有一个已经成就的事实,我们无人能否认这事实,就是基督经过了死亡,然后从死亡里复活过来。如果基督这样经过死亡而复活,我们若在生命上,完全与主耶稣联合在一起,隐藏在基督里。我们能否想象主的一部份从死里复活了,而另一部份却仍留在死亡的一边没有复活。我们会如此想象吗?主乃是整个的复活,不能留下一半或一部份没有复活过来的,因此我们真正隐藏在主里并生命上,真正与主联合,则基督不会复活而把你留在死亡的那一边。正如我的手是与我联合在一起,是我的一部份,今天我来礼拜堂;断不会把手留在家中,而我却来了这里。若是义手可能说会留下,但若是如此;则这手根本就不是我的,更不是与我联合的。照样我们若与主生命上联合在一起,就绝不可能被主放在一边而主复活。故基督徒真正相信了主耶稣,有主的生命,那在生命上必与基督一同复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永不会改变的,故保罗在(罗六3说:我们应当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生命已与主一同复活,就当过着复活生命应过的生活。若你是已复活的人,则保罗在罗马书六章末与七章开始说:若我们真正地从死里复活我们就脱离过去罪恶律法等一切的捆绑,这些都已在我们身上失去了效用,因我们不再在这里面。正如犯贪污罪的葛柏要逃离香港,因为这样在港犯了法,在香港的法律之下,香港的法律要按公理制裁他,但当他离开了香港,则香港法律的力量就不能达到制裁他,因英国不在香港法律统治之下,于是他就脱离了香港法律之势力范围。照样,我们若已与主一同死亡,脱离了死亡在我们身上应有之势力,从死里出来了,又复活了,就进入另一范围里去生活。过去能叫我们死亡的律法,在我们身上已失掉了作用;若掌管我们的律法在我们身上失去了作用,则今天我们不必再受他的控制。保罗用此真理向我们解释,所以我们和主已经同死又同复活了,就脱离过去那能叫我们死的势力,进入新的生活里。今天我们在主耶稣里面,就已进入到新的生活范围,这新生活范围里有何好处?保罗在此告诉我们。
(1)生命之丰盛。
“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西二9-10)
这是我们与主同复活的第一样好处。我们有一个丰盛的生命,或可说我们今天有“生命的丰盛。”在中文圣经有与此差不多的名词,约翰福音十章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这“丰盛”与在此所说的不一样。在此之“丰盛”一字甚难解释,应可翻作完全,是完完全全的。我们今天在主里,应有一完全的生命,因神的一切完满,都在主耶稣里。故我们若在耶稣基督里,则我们的生命,也可以得着一切的完满。这“完满”在这段经文中,可包括下列各方面的完全。
(a)生命长进而至像主一般的完全──因神的一切都在主身上表现出来。神一切的丰盛,都在基督里;我们也应将此一切的丰盛,进入我们里面。那么属灵方面的生命,才是有长进和成熟的。
(b)属灵的享受得完全──我们可想象保罗在此卷书中,所解释属灵生命的好处,这些好处,我们今天也有份,我们是否有这完全的生命?
(c)生命表现上的完全──在歌罗西三章中,保罗说及生命各方面的表现,属灵生命表现上的完全,这完全是非常的完全的。
今天我们在主里得到如何的完全呢?这是我们追求的。不是单一两方面,而是追求最完全中的完全。我们的属灵生命未长进到此程度,可是却要在享受和表现上,追求达到,不尽本份又不肯付代价。正如使徒行传八章中的西门想得彼得的能力,却又不愿付上彼得所付的代价。我们今天在许多属灵事上,都可以看见这西门的例子,属灵的事上,是没有快捷方式可走的。要在属灵事上追求长进则应多到神面前,多祷告,读神的话,在生命圣洁上追求,在顺服上去追求,付上这代价。属灵的事,应用属灵的方法完成,神的标准,需用神的方法,才能达到。不能用自己的方法去完成神的目的。教会中今日亦如此,太着重表面,也太注重成功,没有在神的话中所说的完全上追求。
(2)内心的平安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他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二13-14)
这里保罗用了当时习惯上的比喻,因钉十字架一定把罪名公报,写在纸上钉在十字架上;好让人知道为何罪而被钉。主被钉时,彼拉多找不出罪来,故写上这是犹太人的王,这是存下的罪案。照样我们每个得罪神的人,每人都有案底,一切罪都已写上。启示录中说:在白色大宝座面前,神的书卷要打开,按着所写的而定每人的罪;因这是罪案,无法逃避的。惟一逃避的方法是信主耶稣,因主的宝血已将信主的人的罪涂抹,都撤去了撕毁了,在主的十字上已替我们解决了。今日我们生命中并不完全,与不信主的人一样。或有时比他们更坏,可是却有一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们在神面前,过去一切所犯的罪都被涂抹,故我们不必再为过去的罪而心。因已完全除掉,在十字架上已完全被毁坏了,今日神因主耶稣的缘故,不但赦免我们且将案底都除去;在神面前我们有完全的平安,不必再有任何挂虑。
(3)在世人面前夸胜
“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二15)
能在世人前显出自己的好处,那并不是自己所能,而是主耶稣得来的。因此也能显出神在我们身上的恩典,那就是──
(a)无案底。
(b)罪已得赦免。
(c)过得胜的生活。
(d)胜过世上的哲学。
(二)在何方面可夸胜──得胜的范围是什么。
“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二8)
“理学”原意即今之“哲学”。这字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严格地在学术上所说的哲学,这是学问,许多人一生的研究它。保罗说要防避哲学,并非说反对哲学,因他对此也有研究,在此的意思,乃是要防避以自己为中心,武断抵挡神的那种哲学。这个哲学保罗说要防避。另一意思就是例如今日的哲学博士,其实是物理学的哲学博士,又如人生哲学,是指人生基本的看法,这也是保罗所说的世上小学。这字甚难翻译,吕镇中牧师为译这字而译出几个字意,以表达之:
a 世界心质之灵。
b 自然界的原质。
c 世俗初浅的宗教观。
这都不易领会,但可表达其意,实际是代表人生最基本的看法,当时人生的基本看法,乃是星宿的迷情,对世俗事的迷信。也就是说,假若人相信观念,就是将自己放在这思想上,由它控制,这是危险的;因这样会将责任推卸在这些迷信上。结果也用这方法解决灵里的问题。其实我们在神面前,就能胜过一切;自己不能负起责任,在生命上对付,则永远不能有长进。今日在基督里能夸胜,乃因在基督里能胜过人的哲学。
(2)胜过律法的捆绑
在(西二16-19)保罗解释说:我们拘泥那饮食上,节期,月朔,安息日的规条;其实这真正的是故意的谦虚,只不过是对别的东西的敬拜,对属灵方面毫无帮助。今日仍有人有此观念守此规条,以为不然神就不喜悦,也不能显出是个基督徒。许多教会亦如此,当然,我们在生活上应有规条,但却不能用规条以达到标准的方法,这是故意的谦虚。规条不能为我们成就任何事情,今天我们已有主的生命;生命的表现,决不是在表面上遵行些规条就算。
(3)胜过人迷信的行为
在(西二20-23)保罗说: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这一切都不是旧约圣经中的,而是当时迷信的思想。当时许多基督徒觉得生活在世上,要随从这种风俗,但保罗说我们不应随从。照样在今日的圈子里,是否有这样的迷信行为?过年过节,婚礼……等,许多都是迷信的遗传,但今日的基督徒却也随从去做。
我们在主里不单胜过人的哲学,胜过律法捆绑。也应胜过人迷信的行为,因为这一切对我们属灵生命长进上毫无帮助。今天要追求的是在生命上与祂联合,与祂同死同复活,生命才能丰盛及完全;能在人前为主夸胜,愿主激励我们。── 鲍会园《歌罗西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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