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
Ⅴ 神的信实(三1~5)
保罗确信神的信实,且本着这一确信,他希望帖撒罗尼迦信徒为他祷告。然后,他表示他相信神将要行伟大的事。
A 请求代祷(三1~2)
1. 最后(to loipon;见帖前四1注释;译注:中文和合本都译为“我还有话说”)让我们知道,已接近信的尾声。这不是说,没什么其它好说的了,因为事实上,保罗还讨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不过,它的确表示主要的部分已经结束。这里首先是请求代祷(正如帖前五25)。动词祷告放在强调的位置(主词很重要),且用现在式,表示“不断祷告”。有人认为,保罗听说帖撒罗尼迦信徒正为他祷告,所以他特别以“继续祷告(就如你们正在做的)”来回应。或者他的意思是,“不只要坚守我们所教训的(二15),也要为我们祷告”。不过不应太拘泥于从时态的角度来解释;保罗常要求别人为他祷告,而这可能只因他深感有此需要;他依靠神,因而需要恒常的祷告。
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开,更确切地说,是“好叫主的话快跑前进”。保罗看这“话”是活泼有力的,能快快成就神的旨意。这种意象的应用,可追溯到诗篇一四七15(亦参诗十九4~5),此外和古希腊的运动竞赛可能也有关系,因为保罗常以运动为比喻。“快跑前进”表示“话”不假他力,独自运作;而得着荣耀(或“尊荣”)则指“话”对人的影响。当人看见神的话语所成就的事,他们就归荣耀给神的道,正如外邦人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反应(徒十三48)。有些译者将“正如在你们中间一样”译为“正如它在你们中间一样”,其实希腊原文中并没有它。有的是用 it was(像 NIV)表示福音传入的时间;或用 it is(像AV)表示写这封信的时间;这里很可能两种意思都有。保罗在哥林多遇到困难,因此感伤地回想,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时的情形(参一5~10,二1、13)和提摩太的报告(帖前三6~7)。在帖撒罗尼迦,神的道不被捆绑(参提后二9),保罗盼望看到,这道在哥林多也快快行开。
2. 脱离见帖撒罗尼迦前书一10注释(NIV 是“救出”)。无理之恶人有一定冠词,表示特定的一群人(非泛指抵挡福音者),而动词用不定过去式也有这种意思。这群人无疑是指,在哥林多给保罗带来麻烦的犹太人(徒十八12以下;参罗十五31)。atopon 译为无理,就是指“不守本分”,所以才“无礼”且“无理”。这个字在新约中,只有这里用来修饰人(像路二十三41;徒二十五5,二十八6所说的人)。恶(poneron)不只是被动地默认,而且是积极为恶。因此保罗希望他的朋友们为他祷告,好叫他脱离那些抵挡福音和逼害使徒的恶人之手。
人不都是有信心的意思有些疑义,因希腊文 pistis,就相信与信任的意义而言,可以表示“信心”,或“坚贞”、“忠实”;或加上定冠词(像这里一样;译注:原文中有定冠词,NIV 则没有用定冠词),表示“信仰”,即基督教的教训。这个字用在神时,总是指“信心”,但新约中当它用于人时,是否有此意义则很可疑。这节经文中,“人不都是有信心(信任)”跟“人不都是接受基督教信仰(教训)”,没什么差别。不管怎样,保罗显然在强调,他的敌对者都是那些视伟大的基督教真理为无物的人。但是在一封这么早期的书信中,信心不光只是“信仰”而已,它很自然地导致接踵而来的逼迫;所以对这个字的解释应采新国际本英文圣经的观点,即不加定冠词以表示信心。
B 神的信实(三3~5)
3. 这节经文的头一个字(pistos),跟前节的最后一字(pistis)同字根,也同样具多种意义。就运用信心的意义而言,它可指“有信仰的”;在“可靠”的意义上,则是“信实”。这里显然是第二种意义,保罗提醒帖撒罗尼迦信徒神的信实(参提后二13;类似的措词见罗三3)。
接着,我们以为会是“要坚固我们”,但保罗说“要坚固你们”。他深切关怀他的羊群,只顾及他们的需要而没想到自己。注意保罗要求坚固(见帖前三2有关这个动词的注释)所表现出来的确信,他把它视为神的本性之一。保护就是“守卫”(phylasso),而且增加一层重要的意义,神不会在设立祂的子民后离弃他们,祂要一直护卫着他们。新国际本英文圣经译为那恶者或许正确,不过这个字有点暧昧,也可能泛指“凶恶”(如主祷文中的一样)。有两点显示它在这里是阳性的。首先,这是新约中最常见的用法;其次,从上下文来看,较有可能是指一个人而非一种原则。前面一章论及撒但及其信从者,上一节保罗也提到恶人。所有证据都指出,这里是指一个人,保罗的意思似乎是“神要护卫你们,免受撒但一切的攻击”。
4. 这里我们又碰到一个可有多种解释的句子。深信可从属于靠主(我们靠主深信,如 NIV,NASB 等),也可从属于我们(JB,“靠主,我们深信”)或你们(GNB,“主使我们深信你们”)。但答案并非依我们个人好恶而定,因为保罗是将信心建立在主上面,他说这使他也能深信帖撒罗尼迦信徒。神是信实的,要成全祂在信祂之人心中所动的善工(见腓一6),所以保罗知道帖撒罗尼迦信徒是可信赖的。他相信他们遵行他所吩咐的(见帖前四11注释),且会一直遵行。他没说吩咐的内容是什么,有人认为是为传道人祷告的事(1节),但更有可能是,作为6节以后内容的引言(注意6节再次提到吩咐)。
5. 保罗对神的信心,使他的祷告短而有力。这里主跟前面一样是指耶稣。引导(kateuthyno)意思是“使直”,可用来表示移去路中的障碍(帖前三11)。祷告的内容是,基督要为帖撒罗尼迦信徒的整个内在生命开启通道(心的意义见帖前二4和三13的注释),叫他们尽心于基督所传讲的爱和忍耐。
这里的争议是,我们到底要把“神的爱”解释为,我们对神的爱或神对我们的爱(NIV;译注:中文和合本是“爱神”);“基督的忍耐”也有类似的问题。若按保罗正常用法,我们会认为是“神对我们的爱”(当他说人爱神时通常用动词);在另一方面,我们又觉得,他是在祷告中请求帖撒罗尼迦信徒应该爱神。但句子的文法结构并不精确;也许最初的看见是神对我们的爱,进一步则想到我们也应以爱来回应。同样的,我们应认为基督的忍耐是勉励信徒们要忍耐。“忍耐”曾译为“忍受”(帖前一3,见注释;译注:中文和合本两处皆译为“忍耐”),意指“一个人的人格特质,即使在最大的试炼与苦难中,也不丧失其志向、对信仰之忠诚和悲天悯人之胸怀”(GT)。保罗提醒信徒们,注意基督所表现出来的坚忍,并且希望他们能尽本分,学习基督的榜样。
Ⅵ 教会纪律(三6~15)
A 不守规矩的人(三6~13)
此一主题在信中所占篇幅,仅次于基督再来,可见其重要性。如果拿它和前书中的同一主题(帖前五14)比较,当可发现这个问题不但未见缓和,甚且更为严重。
6. 保罗以充满权威性的军队用语开头;吩咐原文,是将军下达命令给军队的常用语,而“不按规矩而行”(NIV,游手好闲),则是指士兵不守纪律(见帖前五14注释)。此一吩咐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参林前五4),因此具有最高的权威。但是尽管用权威性的语气,保罗对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就跟教会中其它人一样,仍充满感情地称之为弟兄们;他们虽被责备,但仍是弟兄,这是友谊的温馨,不是独裁者的冷酷条规。
保罗吩咐弟兄们远离这些人。这个动词(stellesthai),原指像卷收船帆之类的活动,它意味着退避远离(BAGD)。但这不是出于优越感;保罗诉诸弟兄情谊,而作为弟兄就不应姑息某些人的行为,他们要求作弟兄,却又以行动拒绝履行弟兄关系。相互的责任很重要。
当保罗在帖撒罗尼迦时,已告诉他们要提防怠惰逸乐;现在他提醒他们,这种行为是“不遵守……教训”(NIV mg.;见二15注释)。“生活”(NIV)更正确的译法是行(peripateo),乃保罗常用的隐喻,表示一种基督徒特有的稳健性格。这节经文末尾有一点问题,有些古抄本是从我们所受的(NIV 等),有些则是“我们给他们的”(GNB)。但不管哪一种,保罗的意思是教会为一整体,不守规矩的人应知道,自己的行为该受责备,因为他们已接受了使徒们所传的“教训”,他们晓得保罗早已宣告过这件事。
7. 这已不是新鲜事,保罗说是你们自己(autoi;参 NASB,GNB)原知道的。帖撒罗尼迦前书中,他提到他和他的同伴所立下的榜样(帖前一5~6;二3以下);现在他进一步强调,信徒须遵从这榜样。这里动词(dei)的意义,不只是应当(NIV);它表示一种强迫性的需要,即“必须”。遵从我们的榜样(NIV)译成“效法我们”较好(JB;动词原文是 mimeisthai;译注:中文和合本采后者)。帖撒罗尼迦信徒在效法上,曾有良好的表现(帖前一6,二14);现在他们必须再接再厉。译为未尝不按规矩而行的动词(etaktesamen;意即“无纪律”,LSJ),在新约中只此一处,不过6节和11节(亦见帖前五14),则有相同字根的字。它在这些经节中,都不是指一般性的缺乏纪律,而是特指游手好闲,不事生产。
8. “吃面包”(arton;NIV 译为食物;译注:中文和合本是“饭”)是希伯来语法,通常指吃东西(王下四8)及因而得以维生(撒下九7)。保罗并非说他没接受款待,而是说他拒绝为了生计而欺哄任何人(参帖前二9)。这里和前书中的有些许不同,前书是宣告自己动机的纯正,这里则诉诸他自己所立榜样的影响力。弗瑞姆指出,其实保罗意思可能是说,他已为他们立了榜样,现在他更以两件事情来增加它的果效:首先,他在信徒中间的工作是艰辛的、不懈的且完全为他们着想;其次,他虽有权利从教会获得供养,但并没有这么做。
9. 译为权利(译注:中文和合本是“权柄”)的 exousia,原来表示有随己意而为之自由,后来变成指权柄或权利。米利庚从古纸草纸上的遗嘱和契约中举出几个例子,证明这个字有法律上之“权利”的意思。作为一个传道人,保罗坚称他有十足的权利接受供养,即使在别地方他也持这一立场。他在哥林多前书九3~14(参提前五17~18)中,对此有充分的讨论,即这种权利是基于主的命令(参太十10;路十7)。保罗不只一次放弃行使该权利,但从未忘记自己拥有它。
在帖撒罗尼迦,保罗放弃他的权利,是为了给信徒立一个好榜样。这是一种全心的投入,因为保罗原文是说“我们本该亲自给”。这里请注意两方面,即动词“给”,跟强调语气的亲自(译注:中文和合本没有译出)。他的意思(正如 Rutherford 所译的)可能是,“你们可以在我们中得一榜样”(参 GNB,“我们这么做,是为立一榜样”)。榜样的注释见帖撒罗尼迦前书一7。
10. 句子开头的因为甚至,译为“因为也”较好(译注:中文和合本未译):我们在你们那里时,不但为你们立一榜样,也给你们一条简明的规则。我们给你们这条规则(有的是“曾吩咐你们说”;译注:中文和合本采此译法)和第4、6节都用同一个权威性动词;这里它是未完成式,表示“我们以前常吩咐你们”。此一主题显然常出现在保罗的教导中,并非只是个特例。范莱说,它是“一句犹太格言,语出创世记三19”(参 Strack-Billerbeck 所引证的经节)。戴期曼视之为“一条悠久且有益的工厂道德规范,无疑也是勤劳的工匠,禁止偷懒的学徒吃饭屡试不爽的理由”(LAE, p.314)有人在希腊谚语中见到这句话,有人则在犹太人箴言中发现它(参箴十4);此外也有人试图在耶稣说过的话中找其根据(参可六3;祂自己的榜样)。不过虽然这类的格言极为普遍,但事实上我们无法找出比这节更早的例子(后来的都是从“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衍生出来的)。保罗很可能就是创始者。使其成为宗教性诫命,而进入基督教的规范体系中,也要归功于他。当然,他指的是自愿的选择,不肯(ou thelei)做工的人,并非由于经济萧条才失业的。
11. 我们听说显示保罗的吩咐并非一般性的,而是针对特殊情形。用现在式可以表示“我们一直听说”,或者多少相当于完成式的“我们已听说”。这种措辞当然是指,从别人口中听说的,但也可以表示从信件中得知,因此这里无法知道保罗消息的来源。他说在你们中间有人,而不用“你们之中”,且其字序是“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这种表现方式可能是要凸显,那些游手好闲者和教会的关系不合正规(7节保罗也用“在你们中间”,来标示出不属所在地教会的传道人)。摩尔认为是“使问题以丑闻的形态出现,因此不光游手好闲者本身,即使是其周遭的人也都有责任”。
保罗听说的,是有人不按规矩而行(见6节注释)。保罗在这里稍微卖弄了一下文字技巧,新国际本英文圣经的译文和莫法特译的“好管闲事而不做事”(动词 periergazomai 在新约中只此一处,不过提前五13有一同字根的形容词,也表示同样的意思),都能够生动传达原文精义(译注:中文和合本是“什么工都不做,反倒专管闲事”)。很多人都接受,主在可预见的未来就会再临的观念,也使得游手好闲者认为,工作维生没有用。这两封书信所显示的,帖撒罗尼迦信徒对于末世论的热衷,正足以证明这一点。但也有可能是,因为希腊人本身就不喜欢劳力的工作(基督徒在基督已被释放,为何仍得像奴隶一样工作?),或者是一些具有“属灵气质”的人,不肖于从事日常的俗务,认为当他们专注于增长“属灵”生命时,教会其它人不应以其它事来干扰他们。专管闲事表示他们也让别人不得安宁;他们可能曾想尽办法,要其它人相信他们的立场是正确的。当然,那也可能只是游手好闲的结果。这里保罗纠正他们的行为。
12. 保罗对这些游手好闲的人本身,也有几句话要说。他很技巧地像对弟兄一样劝勉他们,并不单刀直入地数落他们(像“你们这些游手好闲的人”之类的话),而是用这样的人这种非人称的方式。吩咐后紧接着劝戒(parakaleo 在帖前三2译为“劝慰”,见该节注释),使语气缓和不少;这是保罗用这种组合的一个例子。尤有进者,他的告戒是在(不是“靠”)主耶稣基督里(译注:中文和合本是“靠主耶稣基督”),也就是同时提醒他们,那连系在他们和教会其它人之间的弟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不能打折扣的。
保罗的告诫有三个要点。要专心去做译为“要安静做工”较好(AV;译注:中文和合本亦同),这里“安静”指一种内在的宁静,与他们表现出来的毛躁不安成对比;“做工”则表示他们在属其本分的工作上,必须像使徒一样亲自去做(8节);而吃自己的饭表示赚得他们生活所需。这里可能有点强调是“自己的”(heauton)饭,因为他们有专吃别人饭的习惯。
13. 关于你们(hymeis de;译注:中文和合本只译“你们”)是一强烈对照;劝勉的重心从游手好闲的人转向整个教会。不管游手好闲者的行为怎么样,弟兄们的本分,却是责无旁贷。有可能这些游手好闲者的行为,已干扰到教会其它的人,以致他们日益烦躁而无法以爱心行事。但我们无法肯定这点,因为即使没有这样的特殊因素,这句话仍具有普遍性。特别要注意到,整个教会对成员中的异议分子,永远有耐心劝勉的责任。
动词 enkakeo(丧志)原意是“举止恶劣”,后来变成表示“厌倦”、“萎靡不振”。行善是复合动词 kalopoieo 的分词,新约中只此一处,不过组成这个字的两个部分,倒一起出现过好几次(例如罗七21;林后十三7;尤其是加六9的意思和这里很相似)。它意味着“行崇高公正的事”,而非“给予好处”(MilIigan)。同时 Milligan 亦认为 kalos“的意义不仅是其本身是对的……同时也公认是对的”。信徒要致力于这些崇高的目标,不要灰心丧志。
B 不听从者(三14~15)
保罗显然认为有一些较顽固的人,可能不会遵从他的纠正,因此多了一些指示来处理这种状况。同时他使这些指示的有效范围,含括了所有他在这封信上所提到的,不只是针对游手好闲这件事而已。
14. 听从(hypakouei)这个字,或许是表示守门人应门的动作(参这个字在徒十二13的用法,该处 NIV 译为“应门”;译注:中文和合本是“探听”);它具有听到并按所听到的去行的意思。这信是正确的译法;虽然我们或许应注意到保罗说的是“信”,且有人将它与下文一起解释,即“若有人不听我们的话,就把他记在信上”,也就是向保罗打小报告。这里并非这么吩咐;字序上也没这个意思,就像一封信末尾用定冠词,通常是指刚写完的这封信(例如罗十六22;帖前五27)。不管怎样,保罗关注的,是团体应采取行动,而不是由他来处理。
保罗说要记下他。动词 semeioo 原是中性的,但有时有非难被记下之人或事的意味,这里就是这个意思。就文法家的看法,它的意义和英文简写 N. B.,亦即“谨慎地记下来”(见 MM)相同,可见不是一种匆忙草率的批评。保罗没有订出标准,只说应该这么做。不和他交往用了一个双重复合字(Synanamig-nysthai),“首先介系词 syn 意指‘随同’,第二个介系词 ana 指‘交换’”(赖富特)。其字面意义是“不要把你们自己和他们混杂在一块”。此一双重复合字表示一种亲密的交通,而这里禁止和犯错的弟兄有这种关系。这是团体所应留意的,因为教会整体与其个别成员的行为息息相关(参 James W. Clarke,“基督教信仰就其立足且影响世界而言,终究得依靠其信徒的品格”,IB)。新约中还有另一处经文亦用到这个动词(见林前五9~11),该处还加上不可与犯错的人一起吃饭。这里的要求倒没那么严厉,只是终止亲密的交通而已。保罗坚持犯错的人仍是弟兄,这样对待他无非要促其自新。整个行动只是要叫他自觉羞惭(使其产生思想行为上的改变),绝不是逐出教会(如加尔文主张的)。
15. 态度保持温柔;对犯错的人仍然要待他如弟兄。多数译本在开头都有但(将 kai 等同于 kaitoi);其实保罗是说“并且”,他没有进行对照的意思,而是延续和扩充他前面所说的;整个字序可说饶富意味。“警告”(译注:中文和合本是“劝”)是其思维的接续,但主要是劝戒,而非对敌喊话。保罗也许有点担心,教会中对此事较狂热的人,会对那些游手好闲者,采取激烈的行动。他清楚指出,犯错的人仍属他们自己中的一分子。这人的确犯错,他的罪也无可推诿,但惩治必须完全出于爱心,且为受惩戒者的益处着想(参林后二7)。其真正用意在于矫正,而非整肃特定的一群信徒。警告在其它地方译为“劝戒”(帖前五12,见该节注释),有责备罪行之意,基本上是友善的动作(这是箴廿七6的精神;参林前四14)。在希腊文和我们的译文中,以弟兄这两个字,来结束对游手好闲者的劝戒,可说颇富象征意义。
Ⅶ 结尾(三16~18)
16. 跟前书一样,保罗提醒读者他所说的这一切。光靠人的力量(见帖前五23)是无法达成的。这节经文以加强语气的 auto de(亲自)开头,把读者认为可凭自己努力的观念,扭转向主……亲自。保罗常用“赐平安的神”(见帖前五23注释),但当他说“主”时,通常都指基督。虽然我们可以在其它地方发现,保罗在神与基督之间通常不作严格的区别,不过就整个来说,他用赐平安的主(参弗二14)时,多半表示基督。
平安(见帖前一1注释)是一含义深广的语汇,指全人的丰盛,保罗为帖撒罗尼迦信徒所寻求的无非如此。从它与主连用,可看出其超自然的根源。就最深层意义而言,真平安是神白白的恩赐;人靠自己的努力绝无法达到。dia pantos 译为随时(RSV,NEB 等)并不比“始终”(AV)恰当(“随时”比较适合翻译 pantote 这个字)。这里所要表达的,就是一种永恒的,不会因任何试炼而失去的平安;它的意思就是“继续不断地”(莫法特,NASB)。跟它并用的随事(en panti tropo),是指变动不居的环境(LB,“无论发生何事”)。保罗所为他们祈求的平安将永存,不管外界环境和情势如何更替都不会改变。
愿主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并非另一个完全不相干的祷告。基督徒所拥有的平安不会自己存在,它只有在主同在时才有可能。也因为我们知道主与我们同在,且祂永不会舍弃信靠祂的人(参来十三5),所以我们的平安是永远的(约十四27)。基督徒的平安就是主的同在。
众人可能有其特别的意义。保罗是为他们每个人祷告,不分是忠心顺服的或有问题的弟兄。
17. 保罗在信的末尾,亲笔加上自己个人的问候。他写信的习惯,似乎是口授给书记写下来(参罗十六22),然后在信尾某处,亲自以他独特的字体写几句话,至于他会选择何处下笔则因信而异。在加拉太书中他写了几节(加六11),而像腓利门书这样短的信,则完全由他自己写(门19)。但通常他似乎都写在书信非常末尾之处,而有时他也会提醒读者留意他的真笔迹(林前六21;西四18)。他在有些书信中没提到,并非表示他没写,只是没有强调罢了。戴斯曼有一封主后五十年一个叫米斯塔里昂(Mystarion)所写的信的复本,该信的主体是出自一人之手,最后的问候语及日期则是另一人所写,而且显然就是米斯塔里昂自己(LAE, pp170ff.),但信中并未就此特别提醒收信人注意,所以除非有复本留下,否则我们根本无从知晓。保罗意思是说,这是他亲自所写的。
以此为记就是使人确认书信并非伪造的记号。这个字和签名同字根,因此不管保罗这里是否指签名,都是在强调这封信的真实性。保罗还说,我的笔迹就是这样(他的笔迹有助于信徒处理二2的情形)。凡我的信显示保罗还写了其它未被保存下来的信。
保罗要求他们留意这封信的真实性,也许有其特别的意义。它并非像一些人所说的,这是给帖撒罗尼迦信徒的第一封信。如果有人对如何认定书信确实出自保罗已起了怀疑,那么在第二封信中这样强调无疑是很自然的。从二2看来,显然需要某种可资辨认的记。
18. 后书的结束语除了加上众人外,跟前书的并无两样。我们已指出,保罗对不按规矩而行的人的关怀,这分关怀一直到信的末了都没停止。保罗祝福的对象,依然是包括全部的信徒。──《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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