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十三章
D 最后的劝勉(十三1~25)
在这一章里,作者提出不连贯的劝勉和附带的教导,包括群体的、个人的、与敬虔生活方面等德行的忠告。对受书人的最后劝勉是从书信中称为“营”的犹太教划分界限。作者在最后的祝祷之前,先提出一段意义深远的三一颂。
i. 群体生活的劝勉(十三1~3)
1. 这一章圣经包含着一连串并不完全有关联的劝勉,虽然如此,它还是散置着本书信的主要思想。有人认为,撇开第23、24节不谈,这是一段附录,以表明一卷书信的特色,虽然这章经文的劝勉是一般性的161。
第一个劝勉是新约圣经里常见的主题。弟兄相爱(philadelphia)这个字说明了不分任何种族,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怀,这尤其是基督徒的特色。这是两个基本观点的结合──在信仰的家庭中操练爱心,在肢体间建立新的相互关系。作者力促受书人“常存……的心”,就是因为他们可能已有忽视互相了解的基本要求。新约圣经里还有他处经文提及弟兄相爱的观念,请参罗马书十二10;帖撒罗尼迦前书四9;彼得前书一22。
2. 基督徒必须列入重要考虑的另一个实际问题是彼此接待。初期教会时代,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基督徒并不使用当时一般客旅所选用的客栈。当时的徒步旅行者客栈,因道德败坏而恶名昭彰。但新约圣经中彼此接待的观点应用得比这个还要广泛。在中东地区,互相接待是友谊的表现,请人吃饭是延展情谊。面对这样的背景,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philoxenia)的劝勉是理所当然的。罗马书十二13也是如此劝勉。这也是羡慕监督职分者必须具备的品德之一(提前三2;多一8),希望被列册的寡妇亦如是(提前五10)。彼得前书四9亦吩咐基督徒当如此行。这里所用的字并没有明确指出接待客旅是指接待基督徒或接待非基督徒。提及天使,比较强调前者,但是不必完全排除后者的可能性。很显然这里所说的,不只是朋友或熟悉的人。事实上,作者想的是基督徒的社会服务。初期教会预备立刻这么作的态度,成了非信徒惊讶或是嘲讽的话题。
有些人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新约圣经只在此处出现)似乎是暗示创世记十八到十九章的事件;亚伯拉罕接待三位神秘访客,他们竟然是天使。作者诚然相信受书人明白他的意思。原则是要把客人当作天使款待,以免怠慢了配受款待的人。创世记里记载亚伯拉罕因为接待的举动,获得丰富的祝福。
3. 作者把思想转入比较不幸的状况──记念受捆绑与遭苦害的人。被捆绑的人可能是指因为信仰而受逼迫的基督徒。这个团体里有些人遭受很大的苦害,就如第十章已经提过的。但是受捆绑的人容易被人遗忘,因此作者劝大家要记念他们。记念他们的意思是,不只单单的想起他们,也包括思想上与他们同受苦难。这需要有基督徒深刻的同情和了解,处在患难与共的地位。遭苦害也很可能是指因信仰受苦难的基督徒,虽然可能还有更广泛的意味。你们……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是为了再次提醒受书人,他们也可能遭遇同样的对待。这个句子使我们注意到每一个人都隶属于肉体的限制之下。这样的解释似乎较切合上下文的意思,而不是认为这个肉身是指基督的身体。
161 C. R. Williams, 'A word study of Heb. xiii', JBL(1911), pp.128~136,认为一至十二章是讲道词,十三章是同一作者加的附录。有人则将讲道词延至十三章21节,将22~25节当作是附录,为要使这卷书有保罗书信的样子(参 W. Wrede, Das literarische Ra/tsel des Hebra/erbriefs(Go/ttingen, 1906),他认为作者改变主意,决定要把讲章改为书信(pp.39~64)。他也认为十三章有些部分仿照了腓立比书和腓利门书。亦参 H. Thyen, Der Stil der Judisch-Hellenistischen Homilie(Go/ttingen, 1955), pp.16~18,他认为希伯来书是希利尼会堂讲道的样本,而十三22以下不是原有的。Filson 论十三章的专文以 Yesterday 为名(London, 1967), pp.16ff.。他探讨整封书信的立论基于十三章是整部作品的一部分。亦参 R. V. G. Tasker, 'The integrity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ExT 47(1935~6), pp.136~138,与 C. Spicq, 'L~Authenticite de chapitre XIII de I~E!pitre aux Hebreux" Coniectanea Neotestamentica II(1947), pp.226~236,特别研究书信的完整性的结论。亦参 C. C. Torrey, 'The Authorship and character of the so-called Epistle to the Hebrews', JBL 30(1911), pp.137~156,他认为十三章是后来附加的。A. Vanhoye, La Structure Litteraire de l~Epitre aux Hebreux(Paris, 1963), pp.219~221,认为整卷书信建构于交错配列的语法,但十三章19节和十三章22~25节不符合这种语法,因此是后来附加的。
ii. 个人生活的劝勉(十三4~6)
4. 另一个重要的实际问题是婚姻。在新约圣经时代,纵使是犹太人,只要他们是希列(Hillel)教训的追随者,就以较放纵的态度看待此一问题,虽然跟随煞买(Shammai)的人比较严谨。异教徒的圈子里,生活放纵与不道德的事更是比比皆是。基督教的教师们对此应当有明确的教导。我们现今放纵的社会中,婚姻制度受到的挑战越来越大,故此一教导非常切合时代所需。本书作者直言不讳的强调,婚姻当受尊重,而且基督徒更当如此(人人)。当代世界,就像现代一样,有别的标准。作者宣称,污染了婚姻的床则是违反了基督教的原则,结果必然导致神的审判,因为茍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这个审判只对那些承认神的主权在他们之上的人才有效力。然而这却是神律法中主要的部分,人的被造不是为了茍合行淫。
5. 今天教会和初代教会一样,面临了另一个问题,就是物质主义的威胁。根据提摩太前书六10,贪爱钱财乃是万恶之根。这很显然是一再重演的问题,许多基督徒都无法避开,尤其是西方社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应该避开的不是钱财本身,而是对钱财的贪爱。当钱财本身变成了目的,贪财的心就滋长了。许多知道这个陷阱的人,若能留心这里的忠告,可以保守自己不陷入许多的困境里。进一步的劝勉是,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这和腓立比书四11的信息相对照。这并不是说,要在经济上维持现况,而是指一种心态。知足的意思不是无可奈何的去接受,乃是以积极的态度承认钱财不是绝对重要的东西。
为了支持此一观点,作者引用旧约圣经;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这句话取自几处来源(参:书一5;申三十一6、8)。而且,斐罗也曾经引用类似经文(De Confusione Linguarum 166)。作者想要说明的是,我们的知足必须是基于神的属性,尤其是祂的无所不在。以色列民在进入应许之地前,遭遇到艰难困苦时,这个应许成为他们很大的支持力量,本书的受书人也可以站在同一个应许上。
6. 作者引用了一段旧约圣经经文后,现在又引用另一处,诗篇一一八篇,这是著名的犹太人感谢诗,通常是用在节期时。基督徒可以引用旧约圣经来表现他们自己的经验,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句话激励我们放胆地(tharrountas)倚靠神,并且相信这句话的应用有一个坚定的基础。这些话很恰当,因为它们肯定了神是帮助者(boethos)的属性永不改变。虽然新约圣经中如此描述神只此一次,但与他处经文对神属性的解释却是一致的。相关的动词(boetheo)用过很多次,包括希伯来书二18说,帮助来自大祭司耶稣。基督徒能够说我必不惧怕,一点也不意外,因为神是帮助者。神的儿女常常可以见证诗篇信息的真理说︰人能把我怎么样呢?尽管是以问题的形式来表达,但其答复却是否定的。
iii. 敬虔生活的劝勉(十三7~9)
7. 现在把受书人的注意力转向要求他们学习尊重从前引导你们的人(吕译、思高作“领袖”)。他们已经死去,却还是记忆犹新。有足够的理由推论,这群“领袖”是教会的拓建者。要这群希伯来人去敬重他们以前的领袖,显然有些费力。否则就不必对此提出劝勉。想念(mnemoneuete)这个词是现在时态,其意义很深远,它强调继续的意思,也就是“继续想念”之意。虽然作者并没有力促受书人要驻留在过去,却深深地意识到第十一章所叙述信心英雄的典范对他们会有何种影响。提摩太后书二8使用了同一个动词,保罗劝勉提摩太要记念耶稣基督。这里,领袖是那些传神之道给他们的人,这样的叙述总括了基督教的启示。记念神藉以说话的人是极有价值的事,即使启示本身更有不可名状的重要性。这里所使用的关系代名词(hoitines,他们),使我们特别注意到一个事实︰这群领袖是传讲神信息的人。这是他们主要的特性。还有另一个层面值得思想,就是他们为人的结局,也就是指他们的生活形态和举止所带出来的实际影响。显然不只他们所传的道,连他们的行为举止也值得注意。留心(anatheoreo)这个动词,新约圣经只在这里和使徒行传十七23用过,蕴含着仔细观察的意思。作者劝勉受信者要效法这些人,并不是机械式地仿效别人的一举一动,而是要察看他们的信心所表现出来的行为。
8. 乍看之下,整个叙述忽然中断,转入耶稣不变的特性︰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这是很令人惊讶的。但是前后思路的连接在于,基督既然永远是一样的,信心也永远是一样的。所以,过去对基督教信仰的诠释者,可以成为往后世世代代的典范。作者提出更深刻的真理来左证他的陈述,事实上,这也是贯穿本书信的论证基础。在属灵的层面上,只有永不改变的大祭司才能被悦纳。而且,本书信一开始,就论述神永不改变(一12)的理念,结尾时应该再度出现。一直到永远(eis tous aionas)这个词组包括另两个概念;昨日和今日。事实上,神的永不改变包括时间的一切层面。这并不是说,神对时间没有兴趣。
但是我们或许要问,永不改变这样的观念是否道尽了这里的意思。如果昨日是直接指我们大祭司的过去,这整个说明,事实上或许就是指祂为人所作之工的顺序,包括祂过去的献祭,现在的代祷,与将来所要完成的工作。这么一来,就是强调耶稣基督永远不需要替换。费尔逊(Filson)对他所了解的“昨日”有更深入的解释,他说那是指基督宣称,祂自己在昨日预备大祭司的职分,是为了在今日为人类行事(30页及下)。他不认为此处有任何柏拉图式思想。他比较五章8~9节,二章9节,二章17~18节,二章10节,九章11~14节,七章25节来证明耶稣必须具备这样的资格。
9. 相对于耶稣基督的恒稳,是人类诸般怪异的教训。当时受书人一定有受这些教训所误导的危险。这无疑与第二章、第六章与第十章所提的他们的背景因素有关。本章稍后还要进一步暗示这一点(参13节)。这里仅仅提到有关饮食方面的问题,一定是指举行的某种宗教仪式。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历史的初期,旁门左道就已经为数不少,而且是诸般的形形色色。这些教训诡异,是因为与基督的真理格格不入。这里警告受信人不要被勾引,也就是再一次提醒他们,不要偏离已接受的标准。
作者提出了一个理由︰倚靠神有赖恩(吕译作“恩惠”),不是靠饮食。毫无疑问的,这里的恩是指神的恩(参二9,四16),总而言之,神与人交往时,会显出祂的恩典。使人刚强的,是这个恩典,而不是食物。作者并没有说明清楚,但他似乎是暗示︰有某些受书人认为一切所需都倚靠物质,而不是倚靠属灵的营养品。在饮食规条上专心的(hoi peripatountes,字面意思是“如此行的人”),是说有一群人以这些饮食条例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行事为人与食物相连,是个比较不寻常的观念,但可能是与行善(弗二20)或行事为人有“新生的样式”(罗六4)相比。这里说这些错误的行为是无益的(饮食……从来没有得着益处),也许因为他们将人性的属灵层面给忽略了。
iv. 基督徒的新祭坛(十三10~16)
10. 想到偏离真理者的筵席,令作者确认,基督徒有个很独特的权柄,就是他们有属于自己的祭坛162。这似乎是以基督徒的逾越节为背景说的。在犹太教的节期中,参加逾越节筵席的人士可以享用祭物;照样,基督徒也有他们自己专属的节期。这里用祭坛这个字似乎是为了指整个基督教体系益处的一般字眼。布鲁斯说,这里所说的祭坛是“祭物”的转喻,指的是基督所献的祭物,人类从这个祭物所能支取的益处是可永远支取的163。作者承认,那些成为基督徒的犹太人,会丧失他们在犹太教祭坛的权利,但是他向他们保证︰基督徒有个祭坛,上面的祭物是非基督徒的犹太人无权享用的。这里若视为以献祭来解释基督徒的圣餐礼拜,是不对的。对基督徒而言,不再需要有任何献祭的坛。基督徒的坛一般的解释是,那些服事基督之人所得到的一切恩福。相反的,非基督徒犹太人很耐人寻味地被称之为那些在帐幕(skene)中供职的人,他们与服事基督的人是很显著的对比。生动地带出两个亲近神的方法。一个是属物质的,一个是属灵的。犹太祭坛上置放的食物是属物质的,但基督徒祭坛上的祭物却是基督自己,两者之间的不同,作者一定有很深的体验。权利(吕译、和合本作“可”,exousia)这个问题,与本书信先前对信心的解释,两者是息息相关的。有信心的人,因着神的恩典,拥有一种权利,也是不信者无权享用的。
11. 这个理念从犹太教献祭制度,更进一步的深入说明。其中心思想是,把血献给神,再把祭牲的身子烧在营外,这个程序是在赎罪日进行的。祭牲的身子与除罪无关。这个献祭程序是被(dia)大祭司作成的,使我们想起旧约律法时代最高贵、最能引发敬畏之心的礼节。作者提出此一事实,就是为了要说明犹太籍基督徒所领受的,远胜于此。被烧在营外具有重要意义,这个词在第13节以基督的象征意义被重复使用。
12. 作者以耶稣的献祭来作比较,虽然用牲畜献祭和耶稣献上自己不可相提并论。祭牲的身子烧在营外,与耶稣……在耶路撒冷城门外受苦并非完全相同,我们在心理上必须有所分辨。两者相较显然并不很精确。重点在于,牲畜的流血与身体所受的苦,形成了基督徒对耶稣在十字架上之工作的理解。耶稣的献祭不是次等的,那是更超越的,因为是发生在城门外。作者很显然认为,出到营外是基督教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我们必须从第13节的经文来了解它,那里是论及犹太教的。受书人必须再一次确信,基督的目的是要叫祂的百姓成圣(hagiazo),这个观点不只一次在本书信的字里行间强调着。在耶稣这一面,它牵涉到一个分别的过程,在这个基础下,作者劝勉受信者也要出到营外。
13. 这节经文就是结论的梗概,也是直接请受书人完全与基督认同的最后吁求。这样(toinyn)这个词,使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这个吁请是紧跟着先前的论述主题(参:路二十25,同样的用法)。这个吁求有一个决定性的特性,很显然就是我们也当出到(exerchometha)这个动词,这个举动有一个明确的分界,以出到营外这个词来强化。这样的行为与现存的犹太教社会有分别,而耶稣自己已经忍受过了。十字架的过犯中也带有正统犹太教对基督的弃绝。对犹太人而言,这是一块绊脚石。但是作者在这里邀请这些犹太籍受信人,脱离犹太教信仰并且认同耶稣。既然祂是在城门外,跟随祂的人也必须出到营外。但如果他们这么作,就不要指望受到较好的待遇。他们也必须预备“为他受苦”(RSV),或是和合本更字面的译法;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某些受信人因为要面对凌辱而裹足不前,这是我们可以理解的。没有人喜欢受凌辱,但是本书作者用心良苦地在希伯来书中验证说,这是多么值得的事。这里用正统犹太教的营来作比喻,很有提示性,因为在旷野飘流期间,营的周界很明确的被制定。人不在营里,就是在营外。作者鼓励受书人勇敢面对这毅然决然的挑战。
14. 城这个主题,在第十一、十二章已经有很明显的分析(参十一10、16,十二22)。这里再度强调这个团体的属灵特质。我们这座城巿的永恒特质是在将来,不是指目前的状况。不管人手所造的城巿看来是如何的持久不变,这个世界却满了曾经辉煌一时的都城,如今又是废墟。属灵的渴慕直接遥望一个截然不同概念的城巿,它是以天上的耶路撒冷为最完美的范本。乍看之下,出到营外去找寻这座城巿似乎不太相称,但是我们必须切记,作者使用城这个字眼,说明退到营外并不是被孤立起来,也不是只对一小撮人产生影响。这是个团体的概念,因为基督教是个新的属灵团体。城的隐喻给我们一个提示,团契生活在基督教信仰中是一个重要理想,这样的理想只有在将来才能完全实现;我们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
15. 本书信要再提出大祭司的意象才会结束。作者已经对基督的祭司职分作了很详尽的说明,现在他用同样的意象来阐释基督徒的功用,但在所献上的祭物上却是截然不同的。因为基督所献的是自己,而基督徒则是以颂赞为祭、献给神。新约圣经一再提及感恩的观念,事实上,感恩可能就是基督徒的规范。尤其特别的是,这样的祭是要常常(dia pantos)献上的,这与基督一次献祭成就永远救赎有很显著的对比。颂赞是基督徒生活中恒久不变的原动力,这显然并没有不适当之处。我们必须注意,颂赞的祭,必须是靠着耶稣献上的,才能蒙神悦纳。
作者用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这段话,更深一层地叙述这个祭的性质。这样的措辞是从何西阿书十四3(七十士译本)而来;意味深长。嘴唇发出的可以当作果子,也显示了果子的源头,就像从果子可以判断出果树的本质一样。一个真正认识神的人,会很习惯的经常向神发出颂赞的诗歌。承认主名的概念在罗马书十9、腓立比书二9~11、罗马书十四11(引自赛四十五23)也都有说明,也就是说,基督徒要公开宣称对主的忠诚。
16. 接着说明这些祭物更实际的观点,就是不忘行善。这一章经文对社会责任已经提出劝言(1~3节),现在又提出更明确的要求︰行善,和捐输的事。作者并没有说明要向何人行善,但这一般性的词句似乎包括非基督徒在内,但是捐输(koinonia)的观点,从使徒行传四32~33,初期基督徒的经历来看,应用在基督徒的彼此团契,意义更加深远。行善(eupoii/a)这个字,新约圣经里只用在这里,表达的是一般概念,分享财物则是行善的特殊表现。不可忘记(me epilanthanesthe)的劝勉,在第2节也出现过,与接待客旅有关。这两节经文都是要提醒受信人,有些人必须努力,以免忽略他们的社会责任。
这样的祭,作者说是神所喜悦的,当然包括了第15节所说颂赞的祭以及这一节的社会工作。也提醒我们,颂赞的祭还有它实际的一面。无论甚么,只要是讨神喜悦的,就是每一个基督徒的行事规范,保罗在罗马书十二1~2也有类似的教导。
162 但参 W. H. Spencer, 'Hebrews 13︰10', EXT 50(1938~39), p.284,主张“我们”是指希伯来人,而不是基督徒。
163 参 Bruce, Comm., pp.399ff.
v. 末了的话(十三17~25)
17. 作者提出我们对那些引导我们的(吕译“你们的领袖),当存什么态度。这类命令好像仅此一项。本书信首次提及有关教会制度,而即使这里也没有暗示“那些引导你们的”是担负什么职务。作者所关切的,是心态的问题,他提出两个互相补充的要素──依从(吕译“信从”peithesthe)和顺服(吕译“诚服”,hypeikete),顺服这个原文出现在新约圣经里,只此一次。作者用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儆醒来阐释教会领袖的一般职责。以弗所书六18使用同一个动词来劝勉读者要儆醒不倦的祷告。监督的职责,就是要继续不断的为着那些受托带领的人儆醒。这使我们想起保罗对众教会的挂心(林后十一28),以及彼得劝勉教会的长老务要照顾神的群羊(彼前五2),我们也想起主耶稣对彼得所说的话(约二十一15及下)。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里用灵魂(psychai)来指人,因为这比说“你们”更为生动。教会领袖的职分是一种责任,拥有这个职分的人要为他们的工作交账。特别要注意的是,那些在教会中行使权柄的人,必须知道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教会领袖们要快乐地完成他们的工作,必须排除专制的手段。消极方面的解释是不致忧愁,或照字面解释是“不要带着叹息”(参吕译,me stenazontes),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五2也使用这个字,来说明基督徒带着叹息,深想穿上从天上来的房屋。教会领袖带着叹息的观念,很显然是不值得鼓励的。作者只说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他用到另一个字(alysiteles),新约圣经他处经文找不到这个字。蒲草文献用这个字来指比小麦次等的榖物(MM)。在教会领袖当中,没有一个更显著的范例,能比得上保罗的喜乐,而且对人有益的领导能力(参腓立比书)。
18. 不只是本书信劝勉受信人为作者,也为他的同伴们祷告(为我们祷告)。保罗不只一次提出类似劝告。初代教会基督徒都相信祷告的重要性。作者提出祷告的要求是基于良心无亏(kalen,字面意义是好的,参吕译“纯善的”)。似乎作者认为应该向受信人保证,他这些没有提名的同伴是绝对诚实的。而且,他们希望每一件事都按正道而行(kalos anastrephesthai),这个子句使用的副词,和前一句中修饰良心用的形容词是同源字。换句话说,良心与行为必须具有同样的素质。还要注意的是,这按正道的行动必须延及到凡事上。事实上,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不按正道的行为没有立足之地。
19.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把主词从众人转向个人(我要求你们)加深了劝勉的亲切力,并且用一个强烈的副词(perissoteros,更,吕译“越发”)。这似乎证明,作者个人认为祷告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受书人和作者之间由于某些状况的阻碍而不能重聚,不过,这里并没有说明是些什么状况。作者所关切的是︰受信人的祷告必能影响这些事。他的希望是回到(吕译“归复”)他们当中,证明作者是他们所熟识的人。
20~21. 这段经文是个非常完整、语意深长的祝福,蕴含丰富的神学观点,值得我们细心注意。首先,作者说,神是赐平安的神,也就是说,神不但是平安的代表,祂也愿意赐平安给祂的百姓。当希伯来基督徒面对紧迫的时刻,神的这个属性之确据对他们具有很大的鼓舞作用。使徒保罗也时常如此称呼神(参:罗十五33,十六20;林后十三11)。显然地,在我们现今的世代里,也同样需要认识神的这个属性。当今的社会,国家与社会中的团体都普遍缺乏平安,明显不同的是,基督徒却拥有平安。
作者一直到卷尾的祝福才直接提说复活,(使……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似乎很奇怪,但不容置疑的,他的整卷书都认定这项事实。因为他思想基督被高举,与祂目前代祷的工作,是复活之后的事。但是他在这段祝福里特别要提醒受信人的,是神大能的作为,这作为尤其在基督的复活上显明出来。
作者描写我们的主耶稣为群羊的大牧人,这是另一个熟悉的主题。或许我们以为作者比较偏爱大祭司的说明,特别因为他提到永约之血,但是他选用了牧人的意象,更是显出祂对主耶稣有丰富的认识。牧羊人的隐喻带出特别的温柔,世世代代引人共鸣,历久不衰。而且,约的论述总括本书信的主要架构。这是本书信中用永这个字来叙述这个约的一个例子。这个约永远不会被废弃,也不需要另一个约来替代。
作者的祷告,是为了求神成全(katartisai)受信人。这个字照字面解释是“使之适合(artios)、完整”。只有神才能激发信徒的全部潜力。在各样善事上(en panti agatho)这个词组,似乎是他们达到完全的过程的工具,但也可用来指一个范围,用各样善事来熏陶基督徒,以有助于信徒的成长。叫你们遵行祂的旨意,和神在你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两者是互为表里,说明人的行为和神的作为互相配合。正如卫斯葛在这里的解释,“神的工作使人的工作成为可能”164。腓立比书二12~13也有类似的思想。只有借着耶稣基督,才能完全行出合神旨意的事,这完全排除了仅仅靠着人的努力,叫神心满意足的任何立场。
这段祷告的延伸,合宜地用一句三一颂来结束。这里说“愿荣耀归给祂”,是归给神──整个句子的主词,或归给基督──最近的前置词,并不十分清楚。腓立比书四20,也有类似对父神的颂赞,包括直到永永远远(eis tous aionas ton aionon)的整个措辞。
22. 这段结语是附笔形式。有些圣经学者认为这是使徒保罗的作品,错误地附在这封无名作者的书信。但是这种理论值得商榷。这一段话并没有提到保罗是作者的字眼。因为这里只提到提摩太,显然作者与他相识,但是任何与提摩太有关的人,都可能是本书的作者。作者对这封信的叙述是,我劝勉的话(tou logou tes parakleseos)。主要的特色并不在于鼓励,但却很能鼓舞那些愿意不计代价确保对基督之信心的人。使徒行传十三15也有类似的词句,这个字在那里的意思似乎是讲道,这可能也是这里的意思。无疑的,从整个论述来看,可能是当作一篇讲章而预备的。费尔逊对这段劝勉的探讨下结论说,这是一个激发勇气的字眼,具有严厉的警告作用和最诚摰的恳求165。加上略略(dia bracheon)这个词句,作者可能是认为他的讲解,与他心中所思想的相比,还只是概略的叙述而已(参五11,九5b)。而且,有人提议说,若这封信是一篇讲道,用不到一小时就可以讲完,不过这么一篇讲章根本不能说是简略的。或许劝勉这个字,只是指作者在第十三章所说的话,若是如此,他的解释则是完全合宜的166。
23. 提摩太很显然被补入狱,虽然并没有其它信息存留,可以了解整个背景。作者不提当时的详细情形,受信人一定很清楚。作者在此所关切的只是,提摩太不久可能前来会见他。无疑的,作者自己对提摩太的行动并不十分了解,就如他若快来这句话所显示的。作者一笔带过,却使得我们想知道更多。事实上,提摩太是整卷书信中惟一提名的基督徒。
24. 最后问安的方式,是这封信中最具书信特色的。但甚至连这段问安都产生许多问题,因为这些意大利人是谁并不明确。引导你们的诸位,一般都认为是第17节所指的教会领袖而言。众圣徒这个词的对象更是广泛。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是依循本书信的一贯作风,是以整个群体作为他的对象,甚至于向教会领袖提出问候,也是透过教会所有肢体。这里并没有位分高低的迹象。重复使用“众”这个字,反映出家庭教会的形态,并不是所有信徒都能够在同一个时间,聚集在同一个地点167。
从意大利来的人(hoi apo tes Italias)可以解释为居住在意大利的人,或是定居在某地的意大利人。要对这个交代不清的措辞作抉择,必须先知道成书地点。作者很可能在意大利某地把本书信寄往罗马,也很可能在某地转达在海外的意大利人对受书人的问候。不论答案如何,都不太会影响我们对本书信的认识。
25. 作者以祈求神的恩典与受书人同在作结束,这是基督徒问安的一般原则。保罗在他大部分的书信中,提到恩惠时,常常一并提到其它字眼,尤其以这恩惠是属于主耶稣的(但参:多三15,形式和这里相同)。除了基督徒外,其它人也用一般性的问候语(chairein),但只有基督徒能够体会神恩典(charis)的真正意义。
164 Westcott, Comm., p.449.
165 参 Filson, 'Yesterday', pp.27ff.
166 参 L. P. Trudiger 对这个词句的批注,JTS 23(1972), pp.128~130.
167 参 Filson, op. cit., p.76.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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