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八章
圣子——更美之约
“衪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8:6)。
现在本卷书作者开始论到超越的关系,这是从圣子的超越属性产生的。在论及这个主题时,我们会发现作者用“更美”来描述这些关系;更美的盼望,更美之约,更美之应许,更美的祭物。而这一词与它第一次的出现亦相互辉映,那里作者说圣子“比天使更美”(中文经圣作“远超过天使”)。“更美”一词在全书信中出现了十三次之多。这样看来,旧制度虽然是神制定的,但如今已被新制度所取代,它各方面都比旧制度更为美好。
本章将思考这建立在更美应许上的更美之约。神过去对希伯来百姓所说的一切话,都是根据祂与百姓所立的约,这约是祂召他们时所立定的。祂所说的话,不论是透过摩西,约书亚,祭司,先知,先见,或诗人说的,都是论到如何执行祂与百姓所立的约。
因此,本卷书作者接下去要指明,神最终透过圣子对人说的话,也是受制于一个约,但这约是新的,更美的约。不过,这并不是责怪旧约有任何不好,无论是关于神的方面──例如其中的恩典,或是关于人的方面──例如其要求。
以上的研讨中,我们已经将希伯来人的历史大致作了回顾,因为这卷书主要是写给希伯来人的。作者在此处回首,引用了耶利米的预言。神曾借着天使,摩西,约书亚,亚伦,和众先知说话。耶利米的世代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中是一败涂地的时期。起初在天使代表神与人说话之时,或神选用摩西作代言人之时,却是满有荣光的。这里引用的预言,则出自历史上最黯淡、最悲惨的一段时期。从许多方面看,耶利米可以说是众先知中最具悲剧性,也最富英雄气质的一位。他担任神对那个国家的代言人有四十年之久;在那段期间,他始终为神发言,在道德和属灵方面却没有产生任何实时的果效。所有为神说预言的人,在事奉中都可能面临作工毫无所成的时候。在一长串神的使者名单中,恐怕再也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比耶利米更持续、更痛苦了。他说预言四十年,所得到的惟一结果只是受谩骂,逼迫,和各样的恶行。北国以色列那时已经被掳,耶利米是在犹大历史上的最后四十年中事奉。起初他再三回避神的呼召,最后他终于勇敢地承担起重任。
就在那段黑暗时期里,他从阴霾中看到黎明的曙光,他提到,有一日神将与人主下一个新约。如今,在耶利米说出这预言之后许多世纪,希伯来书的作者宣称,预言已经借着圣子应验了。
这段论证的要点在于指出两约之间的对比。作者回顾旧约,而引用先知的预言,指出神已经因着这约的基础,预言另有一个新约,远比旧的美好。
我们前面已思想过,旧约是凭神起誓所作的应许而立下的。这些应许首先是指对此民族的先祖和创建者亚伯拉罕说的:“我必赐福给你。”其次则是指其结果:“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这些话显示这约中神一方的责任。约必须牵涉到两方,一方的履行取决于另一方的实践。我们强调神必须信守祂与希伯来人立的约,却常忘记这一点。如果立约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这约就废止了。因此我们看见,从神这方面而言,这约是陈明,祂应许要赐福以色列,并使万国因他蒙福。我们若回到出埃及记,查看立约的记载,会发现这段话:“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出19:5)。
因此这约中人的责任是听从并遵守神的话。律法已经赐给他们,包括在十诫和摩西的制度中。历史证明他们完全没有遵行律法。这种失败一直持续不已,有记录可查。固然有一些是神所拣选的忠信之人,但从整个国家的立场看,他们自始至终都未能守住这约。最初他们求一个王,神答应他们的要求,让他们自食其果。他们最终极的失败,则是骇人听闻的──他们竟杀了神的儿子。但我们要谨慎地记住,在他们杀圣子之前,祂已经藉祂的全权,将他们从原先被指派的地位上革除了。祂说:“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21:43)。
我们因此看到,神立了约,却被人破坏了。本卷书作者清楚声明,如果那约未曾被破坏,就不必有新约。耶利米从遥远的距离,用先知的眼光看见,即使在那时候,神也不会失败,因此最后必然会有一个新约,比旧的更美好,可以完成神的心意。我们来听听先知论到这新约的全文:
“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
写在他们心上。
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
说,你该认识耶和华。
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31:33-34)。
这段引文的末尾有一项启示,成为应许的基础。这两句话道出最深刻的事实:“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前一句话──“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则是这应许所立即产生的结果。在结尾两句话以前的一切应许,和从那些事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都明白宣告出来了。也就是说,新约的开始是洁净人的道德,使人能在此约中与神相交。
当然,这也是基督教最中心的事实。整本新约圣经就是在教导这事实。耶稣自己作见证说,这正是祂来到世上的目的。天使向约瑟显现时曾对他宣告:“你要给衪起名叫耶稣,因衪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
这类事在旧约里找不到。如今人可以因着罪得洁净,而与神建立关系。洁净的结果是,人得以认识神,而这种“认识”远超过对神在知识方面的理解。
这一切结果,可以从新约的设立和旧约的经历两者的对比中看出来。在新约里,神的律法是内在的,属灵的。旧约的律法则是外在的。新约的道德要求并不是废除旧约的标准。十诫永垂不朽,恒为律法的启示,但是如今这些要求都将写在心上,就是情感的枢纽;写在心思中(注:该段经文中文将mind译为“里面”),就是知识和悟性的中心。再说一次,现今的律法是内在的,属灵的,是从圣子的中保工作产生的结果,祂洁净人的道德本性,将我们带入与父相交的关系中,所以我们可以直接地、个人地认识神的旨意。
耶利米的那段宣告中进一步强调这一点,他说在新约之下,“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每一个人既都与神相交,便都能明白神的旨意。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信中也强调这个真理:“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约一2:27)。
因此新约的意思就是,查考到最后,我们寻求引导时,不应求人的指引,而当向内住的圣灵求;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是我们本性被洁净的后果;祂会将神的旨意向我们显明。
旧约是神圣的,新约也是神圣的、最终的,而两者的区别乃在于字句与圣灵的区别。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书信中提到这件事:“衪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注:即“圣灵”);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圣灵)是叫人活”(林后3:6)。
值得注意的是,“字句”会以一种奇特的方式投人所好。人喜爱法则,规条。他们觉得遵守规则是一件易事。现今整个人类的历史证明并非如此。摩西定下的是字句的律法,它之难以遵守,可以从历代以来人们千方百计企图加以解释的事实上看出来。饶富深意的是,我们的主在教训里多次指责那些添加的遗传,并且不断指出其失败之处,说人其实是用遗传取代了神的命令。因此字句之约既不易守,也不安全。
另一方面,“圣灵”的律法看来似乎既不安全,也不易遵守,但从最终的经验来看,那是惟一既容易而又稳妥的律法。一个人的生命若与神建立了活生生的关系,第一手的关系,明白神的旨意并且遵行,就非难事了。当然,这一切若要成为可能,必须人完全降服于圣子,这样,生命便会得到洁净。借着我们所顺服的圣子,我们得以洁净,与神相交日益亲密,以致得着能力,可以实现这约中我们当尽的本分。
我们若仔细而严肃地思考这事,就必然会意识到自己常常失败、退后。然而我们也知道,这种失败是导因于我们在某方面的不顺服。我们若明白这约所带来的一切丰盛祝福,就必然会竭力去寻求圣灵的指引──这是我们必能获得的;一旦寻着,也就会立即顺服了。──《摩根解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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