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与基督教不能分开的伦理宣告(续上)
约翰壹书重要讯息——与神相交,是每一位信徒所渴望的;约翰也在此尽所能地教导我们如何与神相交。第一二章主要是论到这主题。与神相交,必需认识神是怎样的。故此,约翰写出:“神就是光。”从这真理引申出五点重要教训。上文已经讲过两点:
(一)要鼓吹的生活伦理(一5)。神是光,是基督徒生活的准则。神是圣洁、公义、纯洁的,所以祂的儿女也要圣洁;如同在光明中,与神同行。
(二)要避开的生活错误(一6-10)
甲、否认罪间断我们与神相交。当时有假傅教导人说:“罪不能间断人与神相交。”弟兄姊妹们应记得,不能一面得罪神,一面又与神相交。罪必摧毁人与神的交通。
乙、否认罪存我们心里。假教师说:“人性中无罪。”(约壹一8)声明:“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试从(太四章)记载耶稣受试探的经文很有意思:“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我们有没有对这节经文仔细地想过?为甚么魔鬼试探耶稣不在别的地方,却在旷野?经上说:圣灵将耶稣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因为神的灵知道,试探非从身外开始,乃由内心发生。耶稣是要解决内心的问题。试进一步来问说:耶稣能否犯罪?答案是:“能”。何能如此,一位完美的神人也可以犯罪?要点是,耶稣所面临的,非伦理道德的试探;狡猾的仇敌,乃照耶稣本身的情况来试探祂:“你是神的儿子?”“你怎样可以证明是神的儿子,除非把石头变成饼我才相信。”但耶稣并不照他的话来做。祂是神的儿子,与父完全合一,祂遵行天父旨意;我们就将注意力集中此点。原来我们的内心是悖逆的,不肯顺服神。丙、否认罪在我们行为上表现出来。第10节:“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不视乎我们自己断定是否犯罪,神看为“罪”就是犯罪了。
(三)要期望的生活鼓励(二1-2)
鼓励分为两要点:
甲、目的:至此约翰将提出题目的方法改变。不再用“你们若……”,而改作“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犯罪。”朋友阿!神的旨意是要我们不犯罪。我们若犯罪得罪神,生活就变成沮丧。我们虽常有软弱,但神的目的是要我们不犯罪。如果我们软弱犯罪,在神那里为我们有所预备。见于1、2两节。首先第1节:“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注意“中保”一词,乃是指一位来鼓励你的人。多见于法律上,律师与此同一字根。我有过一次上法庭的经验,当时我正攻读神学,经历一次交通意外。美国的习惯,对方往往就着其保险额要求赔偿。那次对方的律师竭力想找证据来控告我,但抓不着我的错失。他给我一封信要求赔偿十万美元。以一个神学生身份,何来这笔巨款,心里非常焦急。幸得保险公司派律师来替我辩护,为我解决了问题。照样,我们若犯了罪,谁能替我们向神申诉呢?有耶稣基督,祂是那义者;祂替我们讲话,来鼓励,安慰我们。
乙、不但有中保,更有“挽回祭”(见第2节),就是主耶稣。圣经学者译挽回祭的意思,现试举一事来形容:这里有几个小孩子是兄弟姊妹,其中一人正在吃糖果;弟妹来到时,他把些糖果分给他们。其中有嫌少的,不满就吵闹起来。爸妈来要他多予些,哥哥再给时,那孩子更故扭不吃,爸妈说把糖果全数予他罢。那后来为挽回他不吵闹的糖果,就是回祭。这词被许多世俗宗教套用,所以学者认为如此译法不宜,但在此无法详细讨论。约翰讲出,在耶稣基督里,使神的怒气得以止息;我们违反神的命令,但义者耶稣基督,却为我的罪而把自己献上。
当我们面对自己的罪时,如何使罪得着洁除?只有两个答案:耶稣为你辩护,为你作挽回祭。基督徒们应得到鼓励,若你失却与神交通团契,不要失望,神要把你带到祂面前,耶稣为你代求,将身体献上,为你的罪作挽回祭。
(四)要遵行的生活榜样(二3-6)
论到基督徒生活榜样有二要点:都用重要的字来引出,3节:“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5节末句:“……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在生活上作榜样的第一点:遵守祂的诫命。“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二3-4)约翰在此最关心的重点是——人若说认识神,但生活却不符合,就自相矛盾。在座每位相信都已经认识神,但你是否在生活中遵守神的命令,作顺命的儿女。“遵守”一词,在希腊文有儆醒顺服之意。
我有一个朋友在越南作宣教士,遭遇许多问题。一日,他约同几位宣教同工恳切祈祷,神也为祂儿女带来复兴。当时越南正在战火之中,信徒生存岌岌可危。当神的灵对人说话时,就晓得当日信徒家中,竟有偷偷供奉偶像。约翰提出警告,这人口里说认识神,在暗中却不顺服;就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他心里了。
作榜样的第二点:“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5)在生活上让神的爱彰显出来。约翰讲出藉着遵守祂的命令,是向神表示爱祂的最好方法。那位越南宣教士,当他们同心向神呼求时,神也对他们讲话:一夜神的爱浸透他的心,他就流泪俯伏在神前。他的妻子也被惊醒,知道是圣灵工作时;就一同流泪认罪,让圣灵充满一个预备好的器皿。我过去曾读伟大的宣教士戴德生的传记:记载他在一个下午,用整个下午祷告;直到主的爱满盈在他心中,他甚至躺在地板上,对主说:求你赐给我工作,使用我,不论多少轻重。神也使用了他传福音给中国。弟兄姊妹们!要遵守主的命令,来对神表明你爱祂。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5)是这一段的总结——按照耶稣基督本身的榜样去行。保罗帮助我们更加明白,(参腓二5)“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保罗在此表出耶稣的三种态度。(1)祇要是父神的旨意,祂甘于舍弃所有权利。祂本来与父同尊同荣,但却甘心舍弃神儿子的权利。我们试用想象力来说明此点:父神与圣子同在天上,下望尘世。父对子说,我要差祢到世间去,他们将不喜欢祢,厌弃祢,并且把祢钉在十字架上。但祢要去为他们死。耶稣本可以推辞,留在天上不来为人钉十字架。但耶稣为了遵行父旨,甘心舍弃一切。我们是否愿意为神撇舍,虽然是可享的权利,为了神将它舍弃。
试再作个比方。许多年前,我在加拿大教书。我是宣道会的会友。本会的制度,宣教士需听从差会调动,不能自行选择工作岗位。那时我在研钻哲学,也很喜爱教师工作。但一天,神的灵感动我,要我作宣教士,于是我挣扎很厉害。我向神辩论:你不是呼召我作教师吗?学生们岂不是也很欢迎我?但神祇问我是否愿意顺服?两个星期以来,不断地挣扎,心里觉得沉重。我再次在办公室内独自对神,神向有一个方法对付我,祂说:你可按照你的心意而行,但我不会再用你。我终于降服在神面前,答应不教书。
约翰所讲照着主的榜样去行。我们不能选择自己所喜好的,对主说:别的我都依从了,但这是我所应有的,我不能放弃这权利。
主耶稣作榜样第(2)为遵行父的旨意,愿将一切阻碍除去。(参腓二7)“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祂不但来到世间,甚至成为奴仆,我们是否愿意付出代价,为着讨神的喜悦。(3)“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耶稣基督的态度,是不计代价,顺服到底,甚至十字架的死亡。
(约壹二6)“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让我作个见证:当我和妻子结婚时,曾在神前立约,如果神对我或她讲话时,对方需为他祷告,彼此鼓励对神顺服。我曾在一间大教会中作牧师,一次讲道很蒙神的使用。我正鼓励会众如有觉得需要,可来到讲台前,我要为他们祷告,或对个别问题进行辅导。谁知行出来的有我妻子在内,我感到很尴尬。但我又想到顺服神,当神向我们发出祂的旨意,无论怎样为难,都要对神顺服。于是请另一位牧师来结束聚会,我跪在妻旁,同祷告。所以无论我们觉得怎样困难,总要照着主所行的去行。── 艾理德《约翰壹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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