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第十一章
iv. 两个见证人(十一1~14)
约翰继续述说神子民历代都要面对的反对势力,尤其是在末世。约翰提到两个见证人,为神的话作忠勇无惧的见证,也提到可怕的敌基督,但敌基督不论有多可怕,至终亦无法胜过神的子民。
本章的讲解实在不易,解经家们的意见最是分歧。有人认为本章是多余的题外话,是约翰用手上偶有的资料信口开河穿插进来的枝节,与主题风马牛不相及。有不少人甚至还说1~2节、3~13节是分别来自两份犹太文献;前者云云,是预期耶路撒冷将在公元六十六至七十年之战中被毁,但圣殿会被保存,后者则假设耶路撒冷不会被灭。至于约翰为何在迟至第一世纪末书写启示录时,还捡来一些不曾应验的假预言加在自己的书中,却无人解释。解经学派的另一极端则有克度尔的主张,认为这一章在许多方面都是启示录主题的关键,这个主张较诸上述的论调有道理得多了。至今还没有人能证明这一章是约翰由别处搬来的;即使假设本章的确取材外界数据,我以为约翰之所以如此做,也必定是因为这些数据正好表达他所要说的话。
这一段(1~13节)的象征性我们最要注意。第一节中的圣殿是预表是谁都看得出。但许多以圣殿为象征的人,却照字面解释两个见证人和圣城。问题就出在这里。倘若我们将整段看为预表,不少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教会(灵意的圣殿)虽被外邦人践踏压迫,但约翰指出,教会是必蒙保守的(信徒受印记参七1~8)。
在他处(一20)约翰曾以灯台预表教会。我们亦应照样以见证人预表传福音的教会(或是教会的一部份)。前面约翰曾提出七个教会,其中只有示每拿和非拉铁非两个未受责备。以教会的忠心信徒代表两个见证人,实在是个容易的解释。另外,约翰心目中的见证人也可能是指殉道的信徒。此外“两个”的数目也可能涉及旧约律法(申十七6)的规定:见证要凭两人的口才可接受。换言之,神差遣了足够的见证人。
克度尔又提出另一个“启示录老主题的新解释”:有预言说末世之时,以利亚要回来向外邦传悔改的道:间中以利亚会和摩西或是以诺一起同工。但是叫外邦人悔改的这个重任不是区区两人可以胜任的,所以“约翰认为殉道的信徒能够加入这见证的阵容,因为与大先知们同在的灵亦一样与殉道者同在。殉道者所面对的敌人和先知所面对的是一样的,而且也同样凶猛,所以他们也需要神赐特别的保护,也需要有摩西和以利亚的能力”(见 Kiddle, pp.183f)。
“大城”往往被认作耶路撒冷,主要是基于第8节的“主钉十字架之处”。但在同一节中,“大城”又被称所多玛和埃及。此外,“大城”还出现在十六19,十七18,十八10、16、18、19、21。我认为较合理的解释是以“大城”代表敌对新天新地(见二十一、二十二章)的地上之城,亦即与神为敌的世界。
这儿约翰所做的就是将神教会的使命一一列出。教会将多有苦难,但是最终必然得胜。对在苦难中的读者,这是一个很大的鼓励。
1. 谁将一根苇子赐给约翰,这儿没有明说,但总是从神而来是显而易见的。这儿的“苇子”(原文 Kalamos)通常是指在风中摇摆的苇子(路七24),但是此苇子可作量度的杖,分明是相当硬朗的。
“且有话说”跟其它地方一样,我们不知说话的人是谁,但知命令是带着能力的。声音吩咐约翰将神的殿量一量(参结四十3节以下)。在此之前,约翰一直是异象的旁观者(除了十11处声明他要说预言外),到此他首次有所行动,不过这行动亦是很短暂的。说话的声音吩咐他量一量神的殿(应作“圣所”)、祭坛,和在殿中礼拜的人。在启示录他处(七15、十一19)有提到“天上的殿”。但照上文看,约翰是站在地,而且殿外的院子要被外邦人所践踏(2节),可知是指地上的殿。若是地上的建殿,当然最合理的是耶路撒冷的圣殿。但我以为这殿是预表教会。在圣经他处(林前三16;林后三16;弗二21),这殿又称为“神的殿”。
祭坛是圣殿中最重要的设备,道出基督教仪式中“代死”的主题。礼拜的人就是神的子民。人怎样用苇子来量颇难想象。“量”字 NIV 译作数算比较容易了解。量度的目的若非为毁灭(撒下八2)就是为保存,这儿分明是为保存。神吩咐量度的人直接归在神的掌管和保守之下。在行将来临的大灾难中,教会要被保守(参信徒受印记:七3)。这并非说全部信徒都不遭害。殉道必定有人,但教会不会被毁灭。
2. 殿外的院子不受苇子的量度,因为已经给了外邦人。这一句不易解释。一开始时约翰是用耶路撒冷的圣殿做比喻。圣殿的外院本来就是归外邦人所用;只有神的选民以色列人才可进入内院,包括圣所。在约翰异象中的圣所就是教会(真以色列)。这可能意味着一个颠倒过来的情况:犹太教被拒于外邦人掌管的外院中。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约翰把世人分为信徒和外邦人两种(参林前五1;帖前四5)。
还有,不论圣殿、外院、圣城,约翰似乎均有用来预表教会的不同层面。教会的某些部分交给了外邦人,受他们的管辖。但那权柄是神所允许的,神所交给的。外邦人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圣城的践踏参赛六十三18;但八13;亚十二3,七十二译本;路二十一24)。神不容许外邦人消灭教会,只允许他们在有限时期之内压迫教会。礼拜的内殿圣所和外院有区分,证明外邦人践踏的区域是有限制的。践踏的程度和践踏的时间均有限制。
四十二个月(十三5又出现一次)等于1260日(十一3、十二6),又即“一载二载半载”(十二14;但七25,十二7)。换言之,这儿践踏圣城的时限和但以理所讲的一样,这时限又等于两个见证人见证的时间,妇人在旷野的日子,并但以理书中圣民交在兽手中的时期。这四十二月的期限也正好相当于公元前安提阿哥四世暴虐耶路撒冷的时间。安提阿哥四世苦待敬虔的犹太人的惊人程度难以想象,但迫害终于也有个结束。约翰要信徒知道,神子民受试炼是有限度的,最后他们会蒙拯救。或者,我们也应在此一提,四十二又是以色列人在旷野中安营的次数(民三十三5节以下)。约翰经常使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故事作预表(参十3注译),所以当他述时限的时候,也甚有可能隐藏着旷野故事的典故。
3. 没有任何前奏,这儿忽然出现了我那两个见证人。因为有神特别的恩赐,两个证人传道 1260 天(参上节注译)。这两个见证人是谁不太明显。有人凭5~6节的述认为他们是摩西和以利亚。而且旧约圣经结束处的一个展望预言(玛四4~5)也提到这两人;福音书中(太十七3)耶稣在山上变形时也出现了摩西和以利亚。此外也有人主张是以利亚和以利沙、以诺和以利亚(两人均被接升天)、律法和先知、律法和福音、旧约和新约,等等。但这儿的上下文看来是讲教会,尤其第7节的述更叫我们想起殉道的信徒。
见证人之所以有两个可能只是表示见证的可信(申十七6),也或者是指二、三两章中提到的两个忠心的教会,特别是指至死忠心为道殉难的信徒。两个见证人穿的毛衣(应作“粗麻衣”)代表丧服。他们所预言的是灾难,外表自然也是相应的悲戚忧悔。教会必须是为罪忧伤的教会才有能力。养尊处优、悠哉游哉的教会既不能激动人悔改接受救恩,也不会引起世人反对。
4. 两个见证人被比作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四3也有类似的比喻,两处的喻意都是盛备榄油。撒迦利亚将油和神的灵相连,所以信息就是“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这信息对约翰读者的处境再适宜不过了。撒迦利亚将两棵橄榄树比作“两个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边”(亚四14),和约翰的比喻非常相似。约翰也正是指出两个见证人与神非常亲近,他们所倚靠的是神的灵。
两个见证人又好比两个灯台。撒迦利亚只提到一个灯台。约翰两个灯台的意义其实也是整体的:在启示录头两章中,约翰共享“灯台”六次,全部是代表教会,这儿也是一样,教会的见证是整体的多于个人的。在一12处提到七个灯台,此处只有两个,仅代表教会的一部分。两个见证人的死叫人觉得不可能不是指殉道的信徒。本节提到的世界之主含意亦不可忽略:约翰提醒我们,神掌管地上的一切。
5. 神的见证人在他们任务未完成之前,没有任何人能加害于他们(参路十19);欲尝试害他们的人,到头来只有自己害自己。
见证人口中出来的“火”不是一般的火,他们的目的不在杀灭敌人的身体。“火”乃是代表他们所传的信息有如焚烧的烈火(耶五14)。在此约翰可能也想起神答应以利亚的呼求,降火烧尽他所献的燔祭(王上十八24、28)。烧灭原文是 katesthiei,“吞吃”之意,亦即灭尽。必原文是 dei,极为肯定之意,表示神旨不可抗拒,这些人必定被杀。
6. 在他们传道的日子,两个见证人有特权。他们可以叫天闭塞不下雨(参王上十七1以利亚的神迹;雅五17)。他们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参八8;出七20;撒上四8)。以上是与水有关,下面是地: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攻击世界(earth)。圣经其它地方也提到神的仆人有神迹奇事随着他们;只有信心的缺乏能拦阻限制神的作为(例见可十一23;约十五7)。还有,教会圣徒忠心的事奉本身就是一个审判世界的办法,正如八5处所暗示的:神的审判因着圣徒的祷告就倾倒出来。约翰在这一节中所描写的惊人神迹叫我们看见,在恩典时代的神仆大有权能,和古时的摩西、以利亚没有两样。
7. 但他们的权能是有期限的。他们作完见证时,所向无敌的能力便告结束。作完(telesosin)意即到了终点,或达到目的(telos)。见证人不是死于非命;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此时,“兽”便出来与他们交战。这兽是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见九1注释),可见与魔鬼的势力有关。启示录下半卷中,此兽猖狂得很。两个见证人分明不是孤零零两个人,而是大军,因为兽不是一刀就将他们杀掉,而是要先与他们“交战”(potesei polemon;参但七21)。争战结果是兽得了胜,见证人全部被杀。为主而死的人完成了任务便离去了。这个信息的对象虽然主要是末世的信徒,却一样可以应用在一切受苦的教会。Hendriksen 书中解释下一节时以信仰受禁制的教会,诸如苏联教会为例:“在主再来之前,这些教会的公开见证因被扼杀而沉默,好似一具尸体倒在大城的街上。”
8. 他们的尸首中的“尸首”原文是单数,可能意味着见证人的不分彼此。这一句原文中没有动词,所以“倒在”是加上去的。见证人分明是在街上被杀,而尸首就被遗在街上。
见证人受死的城有两个提示。第一,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两个名字素来都是万恶与苛制的代表(有关所多玛,见赛一9~10;结十六46、55;以色列人曾在埃及为奴;所多玛和埃及在所罗门智训十九14~15中相提并论;埃及在 Gn. Rabbah 十六4中代表逼迫别人的国家)。所多玛和埃及均受神的审判。力盛一时的所多玛被神所毁灭了。大有能力的埃及仆倒在神所降的灾祸中(出十7)。见证人受死的城另一个提示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所以有人说,那么该是耶路撒冷了。但如果我们以整段为预表,正如我当初所主张的,那么见证人受死的地方不是限于某一个真正的城。世界上每一个城市都是,也都不是“这城”。“这城”就是任何社团组织中的任何人。
9. 从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见五9注释),有人观看:即每组中都有人,换言之,包罗甚广,亦即全人类都有代表,如此看来,约翰更不可能是在说一个特别的城市。这些人观看见证人的尸首三天半(第3节有三年半)。这儿没有明说为什么尸首不许埋葬。死者的安葬对犹太人是十分重要的,不许葬埋即是要增加死者的羞辱。在此更有可能是胜利者陈尸示众,幸基督徒之灾乐基督徒之祸。
10. 住在地上的人(见六10注释),就为他们欢喜快乐。兽的出现使罪恶有空前的胜利。大家欢天喜地乃因两个见证人(这儿被称“先知”)曾使他们受苦。对不悔改的人,福音信息总是令人苦恼,所以一个大传道人被剿,真是大快人心的事。这节经文引起托伦斯这样问:“今日基督的教会为什么和周围环境这么协调?在一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中,为什么信徒可以活得那么舒适平静?理由必是因为我们未将神的话不折不扣的遵行。”
11. 过了这三天半,有生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参结三十七10),他们就站起来。经文到这儿变为叙事的过去式。肇事时间并未改变,但异象越来越生动确凿,使约翰用起叙事的过去式来。见证人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历代不知多少次教会被压迫至奄奄一息,但在野火烧尽的边缘,教会总是春风吹又生。每次教会的复活总叫压迫教会的人心惊胆战。
12. 这儿没有明说两位先知所听见的声音别的人是否也听得见。正如启示录的一贯作风,这儿也未明言从天上来的声音发自谁的口,总之声音对见证人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这个景象到保罗所说的使徒被提时(帖前四17)就要完全应验了。在信徒被提以先,“世人已可预见这景象的一斑:历尽逼害的人蒙羞被杀,有时过了不到几年……世人又看见他们所恨恶所害死的人被推崇,在他们眼前复活升天了”(Swete)。
13. 见证人升天时,地大震动,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全本启示录中只此一处用十分之一的比例,别处多是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十分之一相信是表示数目不小,但也还不算大到不可收拾。七千的数目,克度尔认为是十分之一的另一说法,因为七万是全人类的代表数字云。但我们仍不能不觉得异常,为什么约翰在此处要给我们一个固定的数目,在他处却只给一个比例(三分之一最常见)。无论如何,这一切事的发生,叫其余未死的人都恐惧。他们不只恐惧,还归荣耀给天上的神。这是新鲜的一点,一贯以来,约翰只提到世人对神的审判硬着颈项,无动于衷(例如九21)。但这儿所发生的事是这样的令人惊奇,这样明显的是神的作为,连罪人也不得不归荣耀给神。这是和六15~17所说的人态度有所不同;那儿的人知道是神的审判,但反应只限于逃避。
14. 第一灾到九12结束。第二灾到此为止,外加第三灾之将临的警告。
I 第七枝号(十一15~19)
当第七印打开时,我们以为审判的高峰就在眼前了,不料,天上有半小时的寂静,而这寂静插入了七枝号的系列。七号系列在此已达高潮,我们仍然不知将要发生何事。第七印打开时,天上寂静,这儿第七枝号响起,却有大声音说话。我们满以为最后的审判来到了,不料,审判不只未到,反而有天上众口同声的向神赞美。这些声音宣布高潮并未真的已到。正如第七印之揭开,引进了七号的系列,此处第七枝号响起,亦引来了一系列的异象。又再一次,约翰把我们带到最后审判的边缘,却又替我们打开了另一组异象和教训。
15. 第六位天使吹号(九13)已有相当时间了。第七位天使姗姗来迟但最终也出现了,也吹了号。号角响声没有引进可怕的审判,却带来了由天而来的大声音。正如启示录一贯作风,是谁的声音没有明说,但很明显的是天军之声(参十二10,十八4,十九1)。声音宣告世上的国要被主和主基督的国(参诗二2)所取代。“世上的国”NEB 译本译作“世上的统治权”,单数,把一切与神对立权柄归为一个单位,也可能是为兽已在世上建立了统一的治权。不错,神一直都是统管万有的,祂的计划无人能阻止,但到此时,一切反抗神的恶势力终被赶尽杀绝,“主”的称呼在新约中多指基督,只有在启示录一书内是多指父神(参一8注释)。这个甄别可能因为此处的颂赞是包括全人类而不只限于教会。对不接受救恩的人,“主”单是父神,只有对教会,主是“主基督”(这是 Swete 的见解)。“成了”是过去式,说明此事的肯定必成。不只要成全,基督的王权不只是昙花一现,而是直到永永远远。
16. 二十四位长老上次出现时是在第六、第七印之间(七11)。此处当神的国度宣告建立的时候,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
17. 长老一边敬拜一边赞颂说:昔在今在的神(参一4注释),全能者(参一8注释)阿,我们感谢你,因你执掌大权作王了。这儿“昔在今在”没有前面的“以后永在”,因为“永在”就是现在了,万物结局已经临到。祢执掌大权作王了是完成式,似乎暗示神已执权到永远。这个句子以下的动词全部是简单过去式,唯独此一处是完成式,因此是很突出的。“执掌大权作王了”是指最紧急关头的一剎那,在这剎那中,神将罪恶由宝座上推下,开始了自己的统治。
18. 外邦发怒(参诗二1,九十八1,七十士译本),神也发怒。罪恶得到应得的报应。神的忿怒不是乱发没有理性的,而是刚刚适合外邦所应得的刑罚。“审判犯人的时候也到了”;“时候”含有最适当之时辰的意思;时日满足,审判才到,善恶神都有赏罚。赏赐(misthos)意即“给所应得”;行善是有赏赐的。这儿提到三类人: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祢名的人连大带小……;第三类似乎包罗了头两类,也就是包罗所有神的子民。“连大带小”是启示录的一个口头禅(十三16,十九5,二十12)。“你败坏那些败坏世界之人”再次表明刑罚与恶行相等,神的审判不是随随便便的(参林前三17)。
19. 此时,神天上的殿(naos)开了,殿中现出祂的约柜。在旧约中,约柜是神同在的象征。自从约西亚吩咐利未人将之置放在圣殿中(代下三十五3)之后,约柜的踪迹不再为人所知,耶利米企望有一天神的选民对神熟悉亲密到一个地步,连约柜也不需要了(耶三15~17)。看了耶利米这段经文,实在令人觉得奇怪,为什么可能生出一个传说,说是耶利米将约柜(还有会幕和烧香用的金坛)藏起来,藏在那儿没有人知道,要等“神再次招聚祂的选民时才会揭晓”(玛喀比传下十19)。无论如何,这个传说证明以色列人对约柜兴趣一直未减;本节提到约柜也是另一例证。然而,这儿的约柜不是以色列人的那个约柜,而是天上的真体。天上的殿打开,现出了神的约柜,表明通到神面前的路为我们大开(来十19)。在地上的殿中,约柜永远被隐藏在幕幔后面,一般人是没有权利进入幔内的(参来九8)。但自从基督为我们开路之后,我们可以坦然进到神面前。
这儿提到约的“约”也是很重要的。神的约柜存到永远。亘古以来,神的计划一步一步的成全,到此高潮顶点,神信实的约的象征向众人显现,那是多么了不起的一刻,怪不得有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等超常的现象随着(四5也提到一些类似的现象,请参该节注释)。──《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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