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四章
为以撒选新娘(二十四1~67)
一直到最后,神对以撒的旨意还要求亚伯拉罕有信心。这时他年纪老迈,又有财富,大可安安稳稳回忆当年或享受眼前所有,但他却恒心往前看,要见应许的下一步得实现,并且采取行动。这个故事以稳健而技巧的笔法娓娓道来,活化了“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6)的命令。这事件距今已甚久远,我们可以看出,少数几个人对一件家事的勇敢顺服,对于历史的塑造会产成何等巨大的影响。
1. 染病(AV、RV)的译文太过意译;希伯来文只是指年纪老迈(RSV)。
2. 这个老管家是圣经中最具吸引力的小人物之一,他安静而富常识,虔诚(26以下、52节)又有信心,对主人忠心不贰(12下、14下、27节),对事情彻底办妥(33、56节)。若他是十五2、3节的以利以谢,他的忠诚就更显可贵,因为他甘心服事取代自己继承产业的人;他几乎就像施洗约翰对他的主一般(参约三29、30)。
大腿的隐私以及与生育的关系(四十六26,希伯来文),使这个誓约格外严肃。雅各对约瑟的临终交代,也是同样以此方式表达其严肃性(四十七29)。
3、4. 只有在神的选民中嫁娶,是旧约以至于新约一直持续的命令。参申命记七3、4;列王纪上十一4;以斯拉记九章──律法、经验及忏悔的声音;亦参保罗的提醒,“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七39)。
5~8. 对这一交换的提议,亚伯拉罕表现出信心人物的本色。他虽看不见结果,却持定两件事:第一,神不会在这件大事上回头;第二,人也不可以如此。注意第7节的时态,以及6节与8节下反复的叮咛。这一点在希伯来书十一15又再提到。
10. 骆驼在列祖时代之前,就已成为家畜246,但是约到主前一千二百年左右,才在大规模的游牧中使用,或作军事用途。
拿鹤的城或许是指当时那地之名,靠近哈兰,也或许更可能只是指亚伯拉罕的兄弟所住的城。
12. 我主人的神一语,并不表示说话者与神没有关系,而是强调神与亚伯拉罕的约(参约的用语 hesed,慈爱,AV,RV;坚定的爱,RSV),他们全家都曾以割礼进入此约(十七13);这一词也表明,他是为亚伯拉罕的事而求。
14. 这位仆人所求的,一点也不耀眼或专断,正如他的特性一般 ;这个测试殷勤的考验,正可以显明神所赞赏的质量。
15~21. 作者以几句话,描写一些极动人的细节(拿瓶的举动,跑,仆人蓄意的安静),将整幅景象活化在读者面前,利百加的模样简直历历在目。
22. 我们从47节(以及撒玛利亚经文在此的补充)知道,仆人此刻就将饰物放在利百加身上,很优雅地表明感谢与尊敬。
26、27. 成功会使自然人骄傲,却会使属神的人谦卑。仆人最先想到的是神,其次是他的主人(27中);最后,带着毫无矫饰的欢愉,也想到自己:“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247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29、30. 从17节开始,便可看出兴奋的情绪高潮,每个人的动作都很快速。29节迅速将故事推进,30节才提到,那些首饰并未被忽略,叫读者在对他有更多的认识之后,已会留意到他重财这项事实。
31、32. 拉班殷切招待客人,与路加福音七44以下耶稣所遭的吝啬待遇,恰成反比。
33. 当时的礼俗是十分轻松随意的,而仆人却打断这些安排,表明他的话异常急迫(路十4,主对那群受差者也有类似的命令,目的相仿;参提后四2)。
34~51. 从34节的简洁说明,到49节的坦白问题,这位好使者的话充满力量,因为他直言无讳;不带谄媚,不带压力;虽然35、36节在谈到物质方面时,他滔滔不绝,但在37~48节,他详细叙述誓言、应许、神的护佑与预备,使得神的呼召成为这段话最主要的色彩。因此它在50、51节引起的响应,也属同一层面:“……耶和华所说……。”248
52. 这是仆人第三次祈祷,有意思的是,他提出要求的时候(12、13上,参RSV),是站着,儆醒等候答案;而神的答案逐渐让他更深地俯伏主前(26节,“低头”;52节,“俯伏在地”)。
53. 给这家庭的礼物,可能是正式的聘礼(参二十九18),把这事敲定。
54~56. 仆人不愿耽延,参见33节的注释。
57、58. 至少在理论上,新娘的同意与否,是家人主动提亲的重要平衡。司百色指出,当时何利人的婚约特别指明这一点。
59. 这位乳母底波拉,从希伯来文看来是将利百加哺喂大的,她对下两代一直是忠实的家仆,直到死于伯特利雅各的家中(三十五8)。
60. 利百加的家族并不知道,他们按传统所祝的福,应和了神对亚伯拉罕意味深长的话(二十二17)。
62. 这个地名令以撒难以忘怀,或许特别是因他感到无比寂寞(67下)。在此地神曾与无友无助的夏甲相会,提到未来国度的发生(十六14)。南地,参看十二9的注释。
63. 译为默想的动词(suah)只出现在这里,所以它的含意并不明确。但是七十士译本认为是此意,而另外一个类似的字形siah249也可指此意,所以这翻译显然十分合理。
65. 我的主人:有些人以为,这是来通报亚伯拉罕的死讯;但这与二十五7、20冲突。这可能意味亚伯拉罕已经让以撒独立(36节),而且将主要的管家分配给他,因为他的婚期将近(或许也因亚伯拉罕本身再婚(二十五1)。但是这个说法也可以指以撒是继承人,至于亚伯拉罕在这个故事没有出现,很可能只是叙述者的笔法,将注意力转移到这两位未来故事的焦点人物。
帕子是婚约与婚姻的象征:可以遮住整个脸庞,如三十八14、15,这里也可能如此;但从前的用法大致上比现代回教徒更自由。
67. 原文只是进了帐棚(RSV):“他母亲撒拉”一语(参 AV、RV)在希伯来文与这一词无关,显然是从本节的末尾不知何时挪动过来的。
246 见 NBD 所引的证据,p.182。
247 “直走到”,Speiser 译为“在路上”:参48节。AV 的“我在路上”,不太可能是此句的意思。
248 利百加的兄弟拉班既是出面的人,表明她的父亲彼土利或许可能已经去世,但是本节中他的出现,却否定了这点。也许可假定他年纪太大,所能作的只是起身表示同意;否则便是当地有种风俗,一家之主在最初接头的事上不先露面。
249 参,如,有些可互换的形态,sum, sim 等。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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