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十三章
创世记十二章以下作为‘历史’的注释
我必须承认,对亚伯拉罕与撒拉在埃及的故事之历史的可信性感到不安。第一,因为妻子容貌俊美而使她冒充妹子,这与别处所强调的事实(例如十八11),他俩都已年老不相一致,我们无须按字面相信当他们离开哈兰时,亚伯拉罕七十五岁,撒拉六十五(十七17);当他们死时候,各自的年岁为一百七十五与一百二十七(廿五7;廿三1)。这样的夸大数字就像那用于亚当、挪亚与创世记其余较早的人物的更夸大的数字一样,似乎是希伯来传统中,当提及人类记忆边缘或以外的古代的人时惯见的(参看第五章注释)。如果它们有甚么意思的话,那就是要把这过去的大数字与人今天的渺小相比对。但是,如果不说习惯,创世记十二章以下,则从头到尾所得的印象乃是,亚伯拉罕或他的妻子,谨慎地说,都不是在青年时期。
但是更可疑的则是提及 神降大灾难给法老和他的全家。此外还有饥荒使亚伯拉罕下到埃及去,而且虽然他是个小小的游牧族长,却被描述为与法老直接对抗,这与后来在约瑟与摩西时代以色列所遭遇的相似事故相比却使人难于接受。这意思并不是我们要以这故事为杜撰而一笔勾消,不过它诚然活像亚伯拉罕访问埃及(很可能为逃避迦南的饥荒──这没有理由不应发生两次)乃是纯粹攫取后世的希伯来听众喜欢和兴趣。
在创世记十二章以下有许多这类‘写法’(不久在第十四章另有一个例子),在我们开始研究这些经文的时候,要老实承认这事实。圣经学者倾向于把它联系于我们现代的关于创世记背后所发现的文件,即用著名的‘耶典’与‘伊典’(后者又称‘E’底本,将在十二章以后出现)。但是我虽然在上册费了些时间指出第一至十一章中,那里有‘耶典’和‘祭典’文件,我却以为在族长故事中,无须学术上的那种准确作法。因为创世记一至十一章提出各种程度的独特问题,必须对这些章作十分详尽的处理,甚至不惜冒那通常只对专家感兴趣的过份仔细分析的危险。然而,对于第十二章以下,通常只引读者认出前世的‘手脚’曾在那里动作过;而不必涉及那一文件属于那一段落的问题。对早期与后期的显著区别是我们人人都欣赏的,因为我们由自己的经验都知道故事在讲述时如何‘生长’。由创世记十二章以下的情形,我们不只使自己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约瑟的‘实际生活’更为接近,而且使我们自己对于故事的诠释不致受过份夸张(如在本章),或存成见所害(如在十四章)。这夸张与成见乃是故事在过去几世纪中自己形成的。
豪爽(十三1-18)
亚伯拉罕在此放弃作为长者的权利,去选择定居的地方,恢复他信心的秘诀,与上述他在埃及所表现的以自我为中心,和在法老手上受处成显著的对比。在埃及,他看不见眼前以外的需要;在伯特利这里,他的眼光再次远大起来,而且他准备把前途交托 神。 神以重申应许褒奖他的慷慨和信心,而这故事讽刺了亚伯拉罕年青的亲戚罗得;他得到了亚伯拉罕放弃的选择,岂知却选择错了。
(一)
这章的一至四节是绪论,很可以给它一个‘悔改的旅程’的标题。如今亚伯拉罕相当兴旺(说他‘很富有’恐怕有点夸大),而我们不需要记得他如何得到他大部分的财富。但所强调的乃是他的目的地。这一次他的前行是有目的的,因为他是朝向伯特利东的山地去,就是他‘从前支搭帐棚的地方’,也是‘他起先筑坛的地方’。他在那里求告耶和华的名。
严格说,类似‘从前’和‘起先’的话,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次在应许之地体验 神的临在,乃是在更北的示剑(见十二6)。但是如果有甚么不正确使他急于求更大的名声的话,那是较早时那个唐突礼的埃及护送所引起的危机,现在他完全信赖于 神了。伯特利更加亲近!场面有一种从失体面回到体面的气味;从免除生命的妥协,而重新呼吸清洁的空气,这空气一度曾使信心得到新鲜和强壮。寇佩尔(译者注:William Cowper 1731-1800 英国诗人和圣诗作者)在他的圣诗‘紧靠 神歌’中完全领悟这种羞惭和希望:
当我初见主,
我知蒙福何处?
耶稣和祂的话,
更新灵魂可处?
(二)
我们不能确定罗得与亚伯拉罕同在埃及,但是他与他同在伯特利。他现在堂堂正正的是一个小小的首领,饥荒已经过去,而他也是兴旺的。
不要以为族长们是骆驼游牧民,迅速跋涉于广大的沙漠之中,如现代的伯度英人(或圣经中的米甸人或亚玛力人)那样。当需要速度的时候,他们可能为特别的旅程而用骆驼(参廿四章),但是大体上,他们依循一种牧民经济,以羊群,有时以牛群为基础。他们移动,由一地往他地是预先计算而且是缓慢的,要看有无青草而定。必要时他们会进入多山和偏僻地区,但是如果不能在农业区长住或与城市人商妥和平条件的话,宁愿停留在多草的山谷。有时他们会与安居在一个地方的人争吵而被驱走,而且他们必然常常互相争吵,不论是否血亲。‘我们先到这里!’‘这是我们的地方。我们去年便占有了!’作为亚伯拉罕与罗得两人的家宰之间所发生的情形,必是当时巴勒斯坦的生活情态的描述。
两个首领会面,试求和解。他们同意分手是惟一解决的办法。亚伯拉罕因为同属一个部族集团的人,作这样不体面的争执感到烦恼;虽然他是长者,却慷慨地让罗得先选择要去的地方。
也许他们所站的地方是现在的北亭(Beitin)村略南的一个小丘,就是斯密特爵士(Sir George Adam Smith,译者注:苏格兰圣经学者,约生于一八五六年)所描述为‘巴勒斯坦的一个伟大的观察点’。从这里看去,环绕耶利哥的约但谷与死海北端都清晰可见。第十节的含意是那时死海尚未存在,而山谷延伸南至琐珥,琐珥的地点乃是在死海的南端附近。关于‘平原城市’(参看十九章──判决的注释)的位置与毁灭的问题,以后再论。现在只说罗得选择往下进入山谷,而最后到了所多玛。亚伯拉罕所得的是高地,绝非不毛之地,但骤然看来,一定不如罗得所选的地区那么富吸引力。
(三)
骤看是运转的机会,由罗得自私的选择,产生出来致命后果,在故事中巧妙地预示出了。我们知道,约但谷只要适当地浇灌,有如耶和华的园子;换句话说,是一个真正的伊甸。可以与埃及地由于尼罗河而导致青葱丰产相比。但是亚当与夏娃作了错谬的选择所发生的结果是怎样,亚伯拉罕不久以前在埃及作的选择也是怎样,接着发生在罗得身上的又是怎样呢?叙述的相反相成性对于聪明的听众自会理会,甚至愚昧的人都明白那在记述罗得到达所多玛之后的要点。‘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这里开始对罗得的分析,他的后裔不是到舒适安乐的地区,而是到不体面而又灾难之境;他成了历史上第一个信心的堕落者,缺乏旅客精神的人。
因为亚伯拉罕再次把他自己放在 神手中,这故事亲切地指出他的前途多不同呢!耶和华请他向清洁美丽的犹大山国周围向南,若对以法莲则向北(伯特利跨着两者)望去,那些地土不像下面的草地那么青葱繁盛,却是完全能以供给他和他的族人一切所需。这是他的产业,他可以自豪地拥有它。我们可以想象他们巡视这以后成为圣地的每一角落,知道这地土将属于他的后裔,但未知道准确的面积,又听到他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萨那样多,会是一种怎样爽快的感觉!在‘尘沙’这个词里,或许只是一种暗示的警告,唤醒听众,使他们领略受造的人这一快乐场面(参二7;三19);但是它却被亚伯拉罕在那地上移动,最后在伯特利以南大约三十哩,正对犹大群山中央的希伯仑定居下来的喜乐所吞没了。
他又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一座坛。这故事最后的话总结起一个不变的信息:灵性的伟大与跟随 神一起前进,正如它们的反面,自私与悖逆并行一线。──《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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